一種送料裝置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送料裝置,其用于將物品從低處傳送至高處,其包括對稱設于支架上的兩個滑軌,滑軌上設有滑槽,支架的左端與接料平臺連接,支架右端的外側設有電機,支架右端的內側設有與電機相連接的摩擦輪,所述滑軌上設有傳送小車,其底部設有與上述滑槽對應的滑輪,所述傳送小車底部設有與上述摩擦輪相配合的摩擦塊。本發(fā)明能夠很快的將低處的物品傳送至高處,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生產效率。
【專利說明】一種送料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送料裝置,特別涉及一種用于輕量貨物傳送的送料裝置。
【背景技術】
[0002]送料裝置屬于傳送裝置的一種,現有的送料裝置,大都為水平方向的傳輸結構,最常見的傳輸結構也是水平向的。工業(yè)生產過程中,很多機械設備或自動化儀器的誕生,均是在生產過程中遇到一些麻煩和挫折才引導技術人員去發(fā)明創(chuàng)造。
[0003]在如今機械化生產的過程中,有時候需要將低處的物品傳送至高處,傳統(tǒng)的方式,采用吊裝運送的方式,或者人工搬運乘坐電梯的方式,這種方法固然可行,但是其效率不夠高,還不夠便捷,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不適用于快節(jié)奏的生產模式。
[0004]傳送裝置一般只是作為企業(yè)生產過程中的一種輔助設備,其作用不是特別大,但是也不能忽略它,為了更快更便捷的為生產服務,工業(yè)生產的每個環(huán)節(jié)均可做改進,作為傳送物料的環(huán)節(jié),也是可以作一些改進,尤其是上面所述的由低處向高處傳動物品時,采用傳統(tǒng)的方法比較浪費時間,如果購買較為先進的設備來提高效率,顯然會增加成本,這不是企業(yè)所希望的。
[0005]針對上述技術現狀,我們希望對目前企業(yè)生產過程中傳送裝置,特別是將物品從低處傳送至高處的傳送裝置為一些改進,進行發(fā)明創(chuàng)造,來提高企業(yè)生產效率,和工作效率。
【發(fā)明內容】
[0006]為了克服現有技術的缺陷,本發(fā)明提供以下技術方案:
一種送料裝置,其用于將物品從低處傳送至高處,其包括對稱設于支架上的兩個滑軌,滑軌上設有滑槽,支架的左端與接料平臺連接,支架右端的外側設有電機,支架右端的內側設有與電機相連接的摩擦輪,所述滑軌上設有傳送小車,其底部設有與上述滑槽對應的滑輪,所述傳送小車底部設有與上述摩擦輪相配合的摩擦塊。
[0007]作為優(yōu)選技術方案,所述接料平臺上方設有與導軌左端相接的平面板,所述平面板上設有門架,所述門架下方設有兩個對稱的掛鉤。
[0008]作為優(yōu)選技術方案,所述傳送小車上設有與上述掛鉤相對應的固定圈,傳送小車運動至門架下方時,掛鉤勾住固定圈,從而固定傳送小車。
[0009]作為優(yōu)選技術方案,所滑軌的左端高于右端
本發(fā)明所帶來的有益效果是:能夠很快的將低處的物品傳送至高處,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生產效率。
[0010]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1]圖1是本發(fā)明結構示意圖。[0012]圖中標號為:
1、滑軌;11、滑槽;2、電機;3、摩擦輪;
4、傳送小車;5、接料平臺;6、平面板;
7、門架;8、掛鉤;9、支架;
41、固定圈;42、滑輪;43、摩擦塊。
[0013]
【具體實施方式】
[0014]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進行詳細闡述,以使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領域技術人員理解,從而對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做出更為清楚明確的界定。
[0015]如圖1所示,一種送料裝置,其用于將物品從低處傳送至高處,,其包括對稱設于支架9上的兩個滑軌1,滑軌I的左端高于右端,滑軌I上設有滑槽11,支架9的左端與接料平臺5連接,支架9右端的外側設有電機2,支架9右端的內側設有與電機2相連接的摩擦輪3,所述滑軌I上設有傳送小車4,其底部設有與上述滑槽11對應的滑輪42,所述傳送小車4底部設有與上述摩擦輪3相配合的摩擦塊43。初始位置時,傳送小車4位于滑軌右端,此時,摩擦塊43與摩擦輪4接觸。摩擦輪在電機2的帶動下運轉,通過摩擦力將傳送小車推送至位于高處的導軌I左端,從而實現將物品由低處傳送至高處的目的。
[0016]所述接料平臺5上方設有與導軌I左端相接的平面板6,所述平面板6上設有門架7,所述門架7下方設有兩個對稱的掛鉤8。
[0017]所述傳送小車4上設有與上述掛鉤8相對應的固定圈41,傳送小車4運動至門架7下方時,掛鉤8勾住固定圈41,從而固定傳送小車4。
[0018]本發(fā)明所述實施例具有的優(yōu)點是:能夠很快的將低處的物品傳送至高處,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生產效率。
[0019]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發(fā)明所揭露的技術范圍內,可不經過創(chuàng)造性勞動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應該以權利要求書所限定的保護范圍為準。
【權利要求】
1.一種送料裝置,其用于將物品從低處傳送至高處,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對稱設于支架(9 )上的兩個滑軌(I),滑軌上設有滑槽(11),支架的左端與接料平臺(5 )連接,支架右端的外側設有電機(2),支架右端的內側設有與電機相連接的摩擦輪(3),所述滑軌上設有傳送小車(4),其底部設有與上述滑槽對應的滑輪(42),所述傳送小車底部設有與上述摩擦輪相配合的摩擦塊(43)。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送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料平臺上方設有與導軌左端相接的平面板(6),所述平面板上設有門架(7),所述門架下方設有兩個對稱的掛鉤(8)。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送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傳送小車上設有與上述掛鉤相對應的固定圈(41),傳送小車運動至門架下方時,掛鉤勾住固定圈,從而固定傳送小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送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滑軌的左端高于右端。
【文檔編號】B65G35/06GK103964142SQ201410199022
【公開日】2014年8月6日 申請日期:2014年5月13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5月13日
【發(fā)明者】申風, 浦險峰, 汪美娟 申請人:蘇州意瑪斯砂光設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