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構架組焊用盒式物料轉運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構架組焊用盒式物料轉運箱。
背景技術:
目前構架組焊用基礎件的配送方式是按照基礎件種類進行運送,使用的常規(guī)料箱會出現(xiàn)混放的狀況,物流中心運送到現(xiàn)場之后再根據每個工位的需求進行分類領取,由于構架組焊現(xiàn)場設備、工具種類繁雜,數量較多,再加上物料集中堆放和混放,就會把現(xiàn)場混亂的問題凸顯出來。總體來說,目前的物料配送方式會造成物料管理的混亂、丟失,使物料使用狀態(tài)無法掌握控制,對生產節(jié)拍也造成了一定的影響。針對這樣的狀況,儲運一體式模塊化物料轉運箱應運而生,一對一滿足每個工位生產的設計理念使其應用前景比較廣泛。
發(fā)明內容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上述缺點,提供一種構架組焊用盒式物料轉運箱,使構架焊接各個工位基礎件配送統(tǒng)一,直觀,明了,實現(xiàn)零錯差的配送和使用。為了解決以上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構架組焊用盒式物料轉運箱,包括具有敞口的盒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盒體內設置有擋板,并通過擋板將盒體分割為數個矩形腔,所述盒體具有四條向下伸出的腿,盒體上部與腿對應的位置固定有四個角鐵。進一步的,所述被擋板分割出的矩形腔底部設置有擋條或擋塊中的一種。更進一步的,所述角鐵上開設有吊孔。本物料轉運箱按照各工位的物料需求數量、種類,結合生產節(jié)拍制作的一種標準物料轉運箱。這種物料轉運箱按對應工位基礎件形狀、數量設置“空穴”,將零件至于對應 “空穴”中。再配以圖示化說明,內容包括基礎件名稱、數量、編碼、簡圖及對應的使用工位。 物流中心可直接將填滿“空穴”的料箱運送至指定工位,極大提高了運轉效率,減少了差錯率。生產現(xiàn)場可以通過空置料箱數量及料箱“空穴”數量掌握物料使用情況及生產任務完成情況。儲運一體式模塊化物料轉運箱一對一的針對每個工位設置“空穴”,能極大地提高物流運轉效率,減少出錯,對于大型的焊接部件制造起到了較大的作用。在外型設計上,各工位料箱外型尺寸、顏色一致,保證現(xiàn)場目視化的一致性和整體美觀;使用提吊堆疊一體式的吊耳(具有吊孔的角鐵),使料箱方便吊運和堆疊,提高了現(xiàn)場的空間利用率。本實用新型基于目前的管理模式,用以實現(xiàn)準時、定量、無差錯、滿足工位制節(jié)拍生產的物料配送方式。此方案可以避免構架組焊現(xiàn)場物料管理的混亂。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構架組焊用盒式物料轉運箱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
圖1所示,本實施例的構架組焊用盒式物料轉運箱,為節(jié)點座7和加強筋板8定制的,按照每個構架的用量配送,一個料箱一次配送量為一個構架,其包括具有敞口的盒體 1,盒體1內設置有擋板2,并通過擋板2將盒體分割為數個矩形腔(“空穴”),盒體1具有四條向下伸出的腿3,盒體上部與腿對應的位置固定有四個角鐵4。角鐵4設置的目的是便于運轉箱落在一起并且保持較好的穩(wěn)定性。被擋板分割出的矩形腔底部還設置有擋條6、擋塊 5。所述角鐵4上開設有吊孔9,便于起吊運輸。在料箱內壁四周,包括擋板,擋條,擋塊都在其表面用橡膠進行包裹,對工人和物料表面都起到了保護作用;針對節(jié)點座的形狀,防止其在運送過程中在箱內發(fā)生位移(若是靠近箱壁,吊出的時候就會造成不便)。除上述實施例外,本實用新型還可以有其他實施方式。凡采用等同替換或等效變換形成的技術方案,均落在本實用新型要求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1.構架組焊用盒式物料轉運箱,包括具有敞口的盒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盒體內設置有擋板,并通過擋板將盒體分割為數個矩形腔,所述盒體具有四條向下伸出的腿,盒體上部與腿對應的位置固定有四個角鐵。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構架組焊用盒式物料轉運箱,其特征在于所述被擋板分割出的矩形腔底部設置有擋條或擋塊中的一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構架組焊用盒式物料轉運箱,其特征在于所述角鐵上開設有吊孔。
專利摘要構架組焊用盒式物料轉運箱,包括具有敞口的盒體,所述盒體內設置有擋板,并通過擋板將盒體分割為數個矩形腔,所述盒體具有四條向下伸出的腿,盒體上部與腿對應的位置固定有四個角鐵。本物料轉運箱按照各工位的物料需求數量、種類,結合生產節(jié)拍制作的一種標準物料轉運箱。這種物料轉運箱按對應工位基礎件形狀、數量設置“空穴”,將零件至于對應“空穴”中。再配以圖示化說明,內容包括基礎件名稱、數量、編碼、簡圖及對應的使用工位。物流中心可直接將填滿“空穴”的料箱運送至指定工位,極大提高了運轉效率,減少了差錯率。生產現(xiàn)場可以通過空置料箱數量及料箱“空穴”數量掌握物料使用情況及生產任務完成情況。
文檔編號B65D25/04GK202186580SQ20112032103
公開日2012年4月11日 申請日期2011年8月29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8月29日
發(fā)明者周慶, 常經宇, 張尚敬, 董洪達, 蔣軍, 郭豪 申請人:南車南京浦鎮(zhèn)車輛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