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高粘度物料處理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的裝置包含殼體(1)、驅動裝置、捏合軸(2)和清理軸(3);所述的殼體(1)為一端設進料口,另一端設出料口,且內腔截面為 “∞”型的筒體結構,殼體(1)內并排設有與其軸線平行的,能夠由驅動裝置帶動同向轉動的捏合軸(2)和清理軸(3);所述的捏合軸(2)和清理軸(3)的軸身分別沿各自的軸線均勻設有多個攪拌片(4),每一個攪拌片(4)的外緣都均勻設有多個突起(5),突起(5)的外端部設有軸線與殼體(1)軸線平行的橫板(6),且這些橫板(6)共同形成的結構的外緣與殼體(1)的內腔對應匹配;捏合軸(2)軸身的攪拌片(4)與清理軸(3)軸身的攪拌片(4)對應交錯排列,且捏合軸(2)與清理軸(3)軸身上攪拌片(4)突起(5)外端的橫板(6)互不抵觸;捏合軸(2)軸身任一攪拌片(4)的突起(5)數(shù)量與清理軸(3)軸身任一攪拌片(4)的突起(5)數(shù)量之比和捏合軸(2)與清理軸(3)的轉速比相反,捏合軸(2)軸身相鄰攪拌片(4)的相位與清理軸(3)軸身相鄰攪拌片(4)的相位同向,且捏合軸(2)軸身相鄰攪拌片(4)的相位角度差與清理軸(3)軸身相鄰攪拌片(4)的相位角度差之比等于捏合軸與清理軸的轉速比。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粘度物料處理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的捏合軸(2)軸身任一攪拌片(4)的突起(5)數(shù)量與清理軸(3)軸身任一攪拌片(4)的突起(5)數(shù)量之比為5∶4,捏合軸(2)與清理軸(3)的轉速比為4∶5,捏合軸(2)軸身相鄰攪拌片(4)的相位角度差與清理軸(3)軸身相鄰攪拌片(4)的相位角度差之比為4∶5。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粘度物料處理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的殼體(1)設有加熱介質進口、加熱介質出口、加熱夾套或真空出口。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粘度物料處理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的驅動裝置包含電機、聯(lián)軸器(7)和減速器(8);所述的減速器(8)一側與電機對應連接,減速器(8)的另一側通過兩個聯(lián)軸器(7)分別與捏合軸(2)和清理軸(3)對應連接。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粘度物料處理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的驅動裝置包含電機、傳動皮帶和減速器(8)。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粘度物料處理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的驅動裝置包含液壓馬達和減速器(8)。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粘度物料處理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的捏合軸(2)和清理軸(3)的兩端分別密封貫穿殼體(1)后與對應的軸承座(9)相接。
8.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高粘度物料處理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的捏合軸(2)和清理軸(3)的軸身對應與殼體(1)相接的位置均設有加熱介質旋轉密封。
9.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粘度物料處理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的攪拌片(4)與對應的捏合軸(2)或清理軸(3)為焊接或通過平鍵或花鍵連接固定。
10.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粘度物料處理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的橫板(6)設為“凹”字形結構,其內陷的位置中部對應與突起(5)的外端端部固定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