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軌道振動能量收集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整體結構的構件,該構件包括頂板、第一弧形梁和第二弧形梁,所述第一弧形梁和第二弧形梁對稱地位于頂板兩側,并且所述第一弧形梁的第一端面與頂板的第一端面對接成整體結構,所述第二弧形梁的第一端面與頂板的第二端面對接成整體結構;所述第一弧形梁和第二弧形梁的內側弧面均貼合有PVDF壓電膜,并且所述PVDF壓電膜上電氣連接有電能收集裝置。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道振動能量收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構件還包括底板,所述底板與所述頂板相對設置,并且所述第一弧形梁的第二端面與底板的第一端面對接成整體結構,所述第二弧形梁的第二端面與底板的第二端面對接成整體結構。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軌道振動能量收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弧形梁和第二弧形梁均為半圓形。
4.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軌道振動能量收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頂板與所述底板之間連接有減震彈簧。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軌道振動能量收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減震彈簧包括第一彈簧和第二彈簧,所述第一彈簧連接于所述頂板和所述底板之間靠近所述第一弧形梁的位置,所述第二彈簧連接于所述頂板和所述底板之間靠近所述第二弧形梁的位置。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軌道振動能量收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彈簧和第二彈簧對稱地設置于所述頂板和底板之間。
7.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軌道振動能量收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頂板和底板中的一個具有定位塊,另一個具有定位槽,所述定位塊與所述定位槽配合,以阻止所述頂板和底板之間發(fā)生側向的相對位移。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軌道振動能量收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塊包括由所述頂板上延伸而出的一個板件,所述定位槽包括由所述底板上延伸而出的二個板件之間的間隙,并且該間隙等于所述定位塊的厚度,所述定位塊被夾持在所述定位槽內。
9.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道振動能量收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能收集裝置包括整流電路、充電電路和蓄電池。
10.一種軌道交通照明系統(tǒng),包括LED照明燈,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如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軌道振動能量收集裝置,所述軌道振動能量收集裝置電氣連接于所述LED照明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