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塑料模具領域,特別涉及一種三板式可加工塑料彎頭模具的澆口結構。
背景技術:
隨著PP-R(乙烯的無規(guī)共聚物)管件的普及,PP-R管件得以大量采用。通常,PP-R管件都是由注塑機進行注塑加工而獲得。隨著科技不斷發(fā)展,新型材料不斷研發(fā),在原有的基礎上做到可再生,環(huán)保,節(jié)能的新型材料,讓我們看到了希望,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制造業(yè)因為資源短缺問題,新型材料的發(fā)展,給塑料模具帶來了很大的市場空間和發(fā)展前途。然而現(xiàn)今市場上塑料模具經(jīng)常會出現(xiàn)注射腔的長短,大小,結構不合理導致塑料注射不滿,或是脫模時損傷模具導致塑料模具制作失敗,模具產生裂紋。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針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一種三板式可加工塑料彎頭模具的澆口結構,它具有分流道結構合理,主流道進入多腔模各個型腔的通道,對熔體流動起分流轉向作用,熔體壓力和熱量在分流道中損失小,注射出的管件飽滿無飛邊無流痕的特點。
為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以下技術方案:一種三板式可加工塑料彎頭模具的澆口結構,包括型腔固定板、卸料板和型腔板,所述型腔板與卸料板之間以及卸料板與型腔固定板之間設有澆注系統(tǒng),所述卸料板與型腔板之間對稱的設有四個型腔和四個斜導柱抽芯機構,所述澆注系統(tǒng)包括截面呈錐形的主流道和截面呈圓形的分流道,所述主流道出料端設有一個半徑為5.5mm的圓弧過渡,所述分流道的直徑為6mm。
進一步,所述型腔固定板上設有雙點澆口,所述雙點澆口的最小直徑為0.4mm。
進一步,所述型腔的表面設有滲碳層,滲碳層厚度為1~2mm。
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包括型腔固定板、卸料板和型腔板,所述型腔板與卸料板之間以及卸料板與型腔固定板之間設有澆注系統(tǒng),所述卸料板與型腔板之間對稱的設有四個型腔和四個斜導柱抽芯機構,所述澆注系統(tǒng)包括截面呈錐形的主流道和截面呈圓形的分流道,所述主流道出料端設有一個半徑為5.5mm的圓弧過渡,所述分流道的直徑為6mm,通過將主流道和分流道的合理設置,可對熔體流動起分流轉向作用,熔體壓力和熱量在分流道中損失小,注射出的管件飽滿無飛邊無流痕。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施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標記說明:型腔1,斜導柱抽芯機構2,主流道3,分流道4,圓弧過渡5。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說明書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例做進一步詳細描述:
如圖1所示,一種三板式可加工塑料彎頭模具的澆口結構,包括型腔固定板、卸料板和型腔板,包括型腔固定板、卸料板和型腔板,所述型腔板與卸料板之間以及卸料板與型腔固定板之間設有澆注系統(tǒng),所述卸料板與型腔板之間對稱的設有四個型腔1和四個斜導柱抽芯機構2,所述澆注系統(tǒng)包括截面呈錐形的主流道3和截面呈圓形的分流道4,所述主流道3出料端設有一個半徑為5.5mm的圓弧過渡5,所述分流道4的直徑為6mm,通過將主流道3和分流道4的合理設置,可對熔體流動起分流轉向作用,熔體壓力和熱量在分流道4中損失小,注射出的管件飽滿無飛邊無流痕。
本實施例中,在模具設計中,要注意靠近主流道3澆口尺寸設計得大于遠離主流道3的澆口尺寸。分流道4不能太細長,太細長,溫度,不然會使離主流道3較遠的型腔難以充滿。分流道4一般需要多次修復,調理達到平衡。即使達到料流和填充平衡,但材料時間不相同,制品出來的尺寸和性能有差別,對要求高的制品不宜采用。在非平衡式分布下,分流道4長度短。如果分流道4較長,可將分流道4的尺寸頭沿熔體前進方向稍長作冷料穴,使冷料不致于進入型腔。分流道4和型腔布置時,要使用塑件投影面積總重心與注塑機鎖模力的作用線重合。一般分流道4直經(jīng)在5~6mm以下時,對流動性影響較大,當直經(jīng)大于8mm時,對流動性影響較小。
本實施例中,所述型腔固定板上設有雙點澆口,所述雙點澆口的最小直徑為0.4mm,所述流道為圓形,流道的直徑為6mm。采用最為常用的圓形分流道4,取直徑為6mm的圓形分流道4截面,塑件側面中心設置進料位置,采用雙點澆口,點澆口的直徑根據(jù)塑件厚度確定為φ0.4mm。利用斜導柱抽芯機構2,進行抽芯作用,它是利用導柱和導套的配合們主要起導向作用模。
所述型腔3的表面設有滲碳層,滲碳層厚度為1~2mm。滲碳層作用:脫模效果穩(wěn)定持久,促進持續(xù)流動性,改善表面光潔度,降低設備磨損,不必多次清洗模具,降低次品率和廢料,防止塑料表面磨損和擦傷,降低脫模阻力和磨痕。
另外,該管件為PP-R材料制備,其可以采用精密注塑方式制成。當然,該管件亦可采用丙烯和PP-R材料或HPb59-1材質的嵌件經(jīng)精密注塑工藝制成。
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范圍作出任何限制,故凡是依據(jù)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細微修改、等同變化與修飾,均仍屬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的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