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便攜式可折疊電動踏板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交通設備領域,尤其是一種便攜式可折疊電動踏板車。
【背景技術】
[0002]目前,人們出行越來越頻繁,但是目前上大都是大型的交通工具,沒有適合我們逛商場,小距離逛街使用的交通工具。雖然目前市場上有電動平衡車的出現,但是電動平衡車需要學習,而且中老年人的使用非常不便。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種便攜式可折疊電動踏板車,以解決上述背景中提出的問題。
[0004]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便攜式可折疊電動踏板車,包括踏板、右折疊板、輪子、左折疊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踏板上設有輪子,踏板的右端設有右折疊板,踏板的左端設有左折疊板,所述的踏板上還設有處理器放置處和電池放置處,踏板上還設有右感應器和左感應器;所述的右折疊板和左折疊板可以向踏板折疊;所述的處理器放置處上設有處理器;所述的處理器包括無線控制模塊和有線控制模塊。
[0005]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本踏板車攜帶方便,質量輕盈,占用空間小,可以伸縮與折疊;可以放在我們的背包或者手提袋上;方便我們日常逛商場或者上下班時去公司與回家最后的路程。
【附圖說明】
[0006]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結構示意圖。
[0007]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折置結構不意圖。
[0008]圖3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2結構示意圖。
[0009]圖4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2折疊結構示意圖。
[0010]圖5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3結構示意圖。
[0011 ]圖6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3折疊結構示意圖。
[0012]圖7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4結構示意圖。
[0013]圖8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4折疊結構示意圖。
[0014]圖9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5結構示意圖。
[0015]圖10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5折疊結構示意圖。
[0016]圖1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6結構示意圖。
[0017]圖1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6折疊結構示意圖。
[0018]圖13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7結構示意圖。
[0019]圖14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8結構示意圖。
[0020]圖15為本實用新型控制原理示意圖。
[0021]圖中:1-踏板、2-右折疊板、3-輪子、4-右感應器、5-處理器放置處、6-左折疊板、7-左感應器、8-電池放置處。
【具體實施方式】
[0022]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0023]—種便攜式可折疊電動踏板車,包括踏板1、右折疊板2、輪子3、左折疊板6,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踏板I上設有輪子3,踏板I的右端設有右折疊板2,踏板I的左端設有左折疊板6,所述的踏板I上還設有處理器放置處5和電池放置處8,踏板I上還設有右感應器4和左感應器7;所述的右折疊板2和左折疊板6可以向踏板I折疊;所述的處理器放置處5上設有處理器;所述的處理器包括無線控制模塊和有線控制模塊。
[0024]本實用新型主要提供一種便攜式可折疊電動踏板車,該電動踏板車體積小,攜帶方便,可以放入我們日常生活中的背包或者手提包內,攜帶出去,在需要使用的時候將其取出使用即可。
[0025]本設備中,輪子3上設有電機,可以通過電機來控制輪子的轉向與前進后退,輪子的方向可以設置成直行(輪子前進的方向與腳站在踏板上的腳掌平行方向),輪子的方向也可以設置成側行(輪子前進的方向與腳站在踏板上的腳掌垂直方向)。本設備的運行主要通過電池的供電,電機的傳動,控制器的控制來實現。
[0026]本設備的控制原理在于:處理器控制電源的充電與電池的蓄電與放電,控制器接收與處理感應器的信號,從而控制電機的轉動,電機控制輪子的轉動??刂破鬟€控制有無線模塊和有線模塊,無線模塊即可以通過手機或者其他無線設備控制踏板車的運行,有線模塊是從踏板車上引出一條線,可以控制踏板車的運行。
[0027]本電動踏板車設有折疊板,當需要攜帶時只需要將其折疊放起即可;當需要使用的時候將其打開,雙腳他上踏板上,踏板上設置有感應器,這樣感應器可以感應到我們腳的動作,當我們需要前進的時候,腳尖出力,這樣就可以實現踏板車的加速,但我們需要剎車或者倒退的時候,后腳跟向下壓,這樣就可以實現踏板車的減速和倒退,也就是通過人的重心來控制車的前進、停止與后退。同時踏板車的運行還可以通過上述中的有線模塊與無線模塊進行控制。
[0028]實施例1,如圖1、2所示,本實施例主要是權利要求中所描述的實施方式。
[0029]實施例2,如圖3、4所示,本實施例主要是在實施例1的技術上,將右折疊板2和左折疊板6改成內置在踏板的形式,當需要使用時,只需要將其往外面拉出,當需要攜帶時,只需要將其拉入即可。
[0030]實施例3,如圖5、6所示,本實施例整體與實施例2相似,只是把輪子設置在折疊板上;此外本實施例還可以設置成與實施例1中相似,也是折疊板還是以折疊的方式,只是輪子設在折疊板上。
[0031]實施例4,如圖7、8所示,本實施例中,直接設置兩個折疊板,需要攜帶時只需要將兩個折疊板折疊在一起就可以了。
[0032]實施例5,如圖9、10所示,本實施例是在實施例1的基礎上,將兩個折疊板替換成折疊桿,同時折疊桿上設有輪子,這樣在需要使用的時候只需要將折疊桿移出來,不需要使用的時候將其向內部折疊即可。
[0033]實施例6,如圖11、12所示,本實施例是在實施例5的基礎上去掉一個折疊桿,形成三輪的踏板車。
[0034]實施例7,如圖13所示,本實施例是將兩個折疊板去掉,直接使用踏板I即可,這樣在使用的時候就省去了很多復雜的折疊工序,這種實施方式也是從本實用新型中容易變換得到的實施方式。
[0035]實施例8,如圖14所示,本實施例是將實施例7中的四個輪子改為三個輪子。
[0036]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本踏板車攜帶方便,質量輕盈,占用空間小,可以伸縮與折疊;可以放在我們的背包或者手提袋上;方便我們日常逛商場或者上下班時去公司與回家最后的路程。
[0037]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0038]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
【主權項】
1.一種便攜式可折疊電動踏板車,包括踏板、右折疊板、輪子、左折疊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踏板上設有輪子,踏板的右端設有右折疊板,踏板的左端設有左折疊板,所述的踏板上還設有處理器放置處和電池放置處,踏板上還設有右感應器和左感應器。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攜式可折疊電動踏板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右折疊板和左折置板可以向踏板折置。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攜式可折疊電動踏板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處理器放置處上設有處理器。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攜式可折疊電動踏板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處理器包括無線控制模塊和有線控制模塊。
【專利摘要】一種便攜式可折疊電動踏板車,包括踏板、右折疊板、輪子、左折疊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踏板上設有輪子,踏板的右端設有右折疊板,踏板的左端設有左折疊板,所述的踏板上還設有處理器放置處和電池放置處,踏板上還設有右感應器和左感應器。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本踏板車攜帶方便,質量輕盈,占用空間小,可以伸縮與折疊。
【IPC分類】B62K15/00
【公開號】CN205203254
【申請?zhí)枴緾N201521076620
【發(fā)明人】黃靜虹, 吳育填
【申請人】黃靜虹
【公開日】2016年5月4日
【申請日】2015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