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動裝置與搬運車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提供一種驅動裝置與搬運車,該驅動裝置包括一本體、一緩沖模塊以及一對補強結構。緩沖模塊配置于本體上。緩沖模塊包括一上蓋、一下蓋、一導引柱以及一彈性件,其中導引柱穿設上蓋及下蓋,彈性件套設導引柱并抵接于上蓋及下蓋之間,且上蓋及下蓋適于相對移動。補強結構設置于緩沖模塊的相對兩側。每一補強結構包括兩桿件,且兩桿件互相交叉地樞接在一起,并各自以其兩端部分別連接上蓋與下蓋。另提供一種搬運車,包括一車體、多個車輪以及一驅動裝置。車輪成對地配置于車體的相對兩側,以使車體通過車輪移動。驅動裝置配置于車體內(nèi),以帶動車體移動。
【專利說明】驅動裝置與搬運車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是有關于一種驅動裝置與搬運車,且特別是有關于一種應用驅動裝置的驅動裝置與搬運車。
【背景技術】
[0002]近年來,為使生產(chǎn)線與庫房加以整合,以期能即時且順暢將原物料送達生產(chǎn)線,并將成品、半成品運送至所需站點,而提升工廠生產(chǎn)效率,使得無人搬運車(AutomaticGuided Vehicle,AGV)成為關注的焦點。此類無人搬運車可以搬運較重、較多、較大的貨物,并自動將貨物運送至定點。因此,原物料隨時會自動補上,成品自然會被帶走并加以儲存,生產(chǎn)線員工只須專心進行各定點的工作,使得工廠效率大幅提升。
[0003]傳統(tǒng)的搬運車通常是經(jīng)由在鐵軌式軌道移動而運送貨物。這類軌道必須牢牢固定于地面。然而,工廠常常會隨著產(chǎn)品的不同而架設不同的生產(chǎn)線。當工廠因更換產(chǎn)品而須改變生產(chǎn)線路徑時,此類軌道不利于反復的拆裝而逐漸被淘汰?,F(xiàn)在的無人搬運車通常可通過傳感器感測具有感應功能的軌道,而沿著軌道在指定的路線上移動。然而,無人搬運車通常會因為貨物過重或過大,而在轉彎或行經(jīng)不平整的路面時產(chǎn)生甩尾或打滑,而使無人搬運車脫離軌道,使得貨物無法準確的運送至預定的目的地。
【發(fā)明內(nèi)容】
[0004]本發(fā)明提供一種驅動裝置,具有較佳的使用穩(wěn)定性。
[0005]本發(fā)明提供一種搬運車,具有較佳的搬運穩(wěn)定性。
[0006]本發(fā)明提出一種驅動裝置,包括一本體、一緩沖模塊以及一對補強結構。緩沖模塊配置于本體上。緩沖模塊包括一上蓋、一下蓋、一導引柱以及一彈性件,其中導引柱穿設上蓋及下蓋,彈性件套設導引柱并抵接于上蓋及下蓋之間,且上蓋及下蓋適于相對移動。補強結構設置于緩沖模塊的相對兩側。每一補強結構包括兩桿件,且兩桿件互相交叉地樞接在一起,并各自以其兩端部分別連接上蓋與下蓋。
[0007]本發(fā)明再提出一種搬運車,包括一車體、多個車輪以及一驅動裝置。車輪成對地配置于車體的相對兩側,以使車體通過車輪移動。驅動裝置配置于車體內(nèi),以帶動車體移動。驅動裝置包括一本體、一緩沖模塊以及一對補強結構。緩沖模塊配置于本體上。緩沖模塊包括一上蓋、一下蓋、一導引柱以及一彈性件,其中導引柱穿設上蓋及下蓋,彈性件套設導引柱并抵接于上蓋及下蓋之間,且上蓋及下蓋適于相對移動。補強結構設置于緩沖模塊的相對兩側。每一補強結構包括兩桿件,且兩桿件互相交叉地樞接在一起,并各自以其兩端部分別連接上蓋與下蓋。
[0008]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上述的上蓋與下蓋呈現(xiàn)Π形,并分別具有一凹部,而凹部互相面對。
[0009]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上述的驅動裝置還包括一感測模塊,配置于本體上,其中感測模塊適于感測配置于一地面的一軌道,以使本體沿軌道移動。[0010]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上述的本體包括一殼體與多個車輪。車輪配置于殼體的相對兩側,以使殼體通過車輪移動。
[0011]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上述的驅動裝置還包括一結合機構,配置于車輪與殼體之間,以結合車輪與殼體。
[0012]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上述的驅動裝置還包括一切換開關,配置于緩沖模塊上,用以切換驅動裝置的使用模式于一自動模式與一手動模式之間。
[0013]基于上述,本發(fā)明的驅動裝置與搬運車在驅動裝置的緩沖模塊的相對兩側設置補強結構,其中緩沖模塊的導引柱穿設上蓋及下蓋,且緩沖模塊的彈性件套設導引柱并抵接于上蓋及下蓋之間,使得上蓋及下蓋適于相對移動,而補強結構的兩桿件互相交叉地樞接在一起,并各自以其兩端部分別連接緩沖模塊的上蓋與下蓋。補強結構在上蓋及下蓋相對移動時提供補強作用。據(jù)此,本發(fā)明的驅動裝置具有較佳的使用穩(wěn)定性,而使應用驅動裝置的搬運車具有較佳的搬運穩(wěn)定性。
[0014]為讓本發(fā)明的上述特征和優(yōu)點能更明顯易懂,下文特舉實施例,并配合所附圖式作詳細說明如下。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5]圖1是本發(fā)明一實施例的搬運車的示意圖;
[0016]圖2是圖1的驅動裝置的示意圖;
[0017]圖3是圖2的驅動裝置于另一視角的示意圖;
[0018]圖4是圖3的驅動裝置的局部放大圖。
[0019]附圖標記說明:
[0020]10:地面;
[0021]12:軌道;
[0022]50:搬運車;
[0023]52:車體;
[0024]54、114:車輪;
[0025]56:連接件;
[0026]100:驅動裝置;
[0027]110:本體;
[0028]112:殼體;
[0029]112a:固定架;
[0030]112b:開孔;
[0031]116:馬達;
[0032]118:鏈條;
[0033]120:緩沖模塊;
[0034]122a、124a:凹部;
[0035]122:上蓋;
[0036]124:下蓋;
[0037]124b:開口;[0038]126:導引柱;
[0039]126a:第一端;
[0040]126b:第二端;
[0041]128:彈性件;
[0042]130:補強結構;
[0043]132:桿件;
[0044]132a、132b:端部;
[0045]140:感測模塊;
[0046]150:切換開關;
[0047]160:結合機構;
[0048]P:樞接點;
[0049]S1:基準面。
【具體實施方式】
[0050]圖1是本發(fā)明一實施例的搬運車的示意圖。請參考圖1,在本實施例中,搬運車50包括車體52、多個車輪54以及驅動裝置100。車輪54成對地配置于車體52的相對兩側,以使車體52通過車輪54移動。驅動裝置100配置于車體52內(nèi),以帶動車體52移動。搬運車50例如是無人搬運車(Automatic Guided Vehicle,AGV),其通過驅動裝置100的驅動而沿地面10移動,進而用以搬運貨物,但本發(fā)明不限制搬運車50的組成與用途。
[0051]圖2是圖1的驅動裝置的示意圖。圖3是圖2的驅動裝置于另一視角的示意圖。請參考圖1至圖3,在本實施例中,驅動裝置100包括本體110、緩沖模塊120、一對補強結構130。緩沖模塊120配置于本體110上,而緩沖模塊120連接車體52。補強結構130設置于緩沖模塊120的相對兩側。本體110包括殼體112、多個車輪114、馬達116以及鏈條118。車輪114配置于殼體112的相對兩側并連接配置在殼體112內(nèi)的馬達116,而車輪114透過鏈條118連接至殼體112,以使車輪114受到馬達116的驅動而帶動殼體112沿地面10移動。然而,本發(fā)明并不限制本體110的組成,此處僅是以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加以說明。
[0052]圖4是圖3的驅動裝置的局部放大圖。請參考圖2至圖4,在本實施例中,緩沖模塊120包括上蓋122、下蓋124、導引柱126以及彈性件128。上蓋122與下蓋124呈現(xiàn)π形,并分別具有凹部122a與凹部124a,而凹部122a與凹部124a互相面對。導引柱126穿設上蓋122及下蓋124,其中導引柱126具有第一端126a與相對于第一端126a的第二端126b,第一端126a固定于該上蓋122的凹部122a,而第二端126b通過貫穿下蓋124的開口 124b。此外,彈性件128套設導引柱126并抵接于上蓋122及下蓋124之間。因此,上蓋122及下蓋124適于經(jīng)由彈性件128而相對移動,且導引柱126能導引上蓋122及下蓋124相對移動的方向并提供緩沖能力。
[0053]由此可知,當驅動裝置100帶動搬運車50沿地面10移動,且驅動裝置100的本體110經(jīng)由地面10的高低起伏而相對于地面10產(chǎn)生振動時,緩沖模塊120經(jīng)由上蓋122及下蓋124沿導引柱126相對移動作為緩沖而能降低車體52的振動程度。此外,本實施例設置較大的開口 124b。開口 124b的面積不僅大于導引柱126的截面積而使導引柱126能通過開口 124b,且開口 124b能在驅動裝置100受到地面10的凹凸的影響而產(chǎn)生傾斜時能不卡住導引柱126。因此,可提高上蓋122與下蓋124相對移動的流暢度。
[0054]具體而言,在本實施例中,緩沖模塊120的上蓋122連接車體52,例如是在上蓋122上設置連接件56,并將車體52設置在連接件56上,但本發(fā)明不限制緩沖模塊120與車體52的連接方式。在緩沖模塊120的上蓋122連接車體52之后,上蓋122提供基準面SI。當緩沖模塊120的上蓋122及下蓋124沿導引柱126相對移動時,緩沖模塊120可視為是以基準面SI為基準而使上蓋122及下蓋124相對移動。因此,當驅動裝置100帶動搬運車50沿地面10移動且本體110相對于地面10產(chǎn)生振動時,緩沖模塊120以基準面SI為基準而使下蓋124相對于上蓋122移動,進而降低位在基準面SI的車體52的振動程度。
[0055]請參考圖1、圖3與圖4,在本實施例中,補強結構130設置于緩沖模塊120的相對兩側。每一補強結構130包括兩桿件132,且兩桿件132互相交叉地樞接在一起,并各自以其兩端部132a與132b分別連接上蓋122與下蓋124,其中每一桿件132以端部132a連接上蓋122,并以端部132b連接下蓋124。兩桿件132能相對于樞接點P旋轉。此外,兩桿件132交叉地樞接在一起并連接上蓋122與下蓋124,而與上蓋122及下蓋124干涉。
[0056]具體而言,由于兩桿件132能相對于樞接點P旋轉,且桿件132連接上蓋122與下蓋124。當驅動裝置100帶動搬運車50沿地面10移動,且本體110相對于地面10產(chǎn)生振動,而使緩沖模塊120的上蓋122與下蓋124相對移動時,兩桿件132的兩端部132a與132b彼此靠近或遠離。更詳細地說,當上蓋122與下蓋124相對移動而互相遠離時,兩桿件132的兩端部132a彼此靠近,且兩桿件132的兩端部132b彼此靠近。當上蓋122與下蓋124相對移動而互相靠近時,兩桿件132的兩端部132a彼此遠離,且兩桿件132的兩端部132b彼此遠離。因此,補強結構130的兩桿件132不影響緩沖模塊120的運動。
[0057]另一方面,由于兩桿件132交叉地樞接在一起并連接上蓋122與下蓋124,使得上蓋122與下蓋124是互相平行的相對移動。當車體52上承載貨物而使上蓋122受力,且本體110沿地面10移動而產(chǎn)生振動,導致上蓋122的受力不均(例如是受力集中在上蓋122的后端)時,補強結構130的兩桿件132與上蓋122及下蓋124產(chǎn)生干涉而能避免上蓋122例如是往后端傾斜,進而避免驅動裝置100往后端翻覆。此外,補強結構130可將上蓋122的受力分散,而使上蓋122不因受力不均而產(chǎn)生傾斜。
[0058]由此可知,當搬運車50搬運較重的貨物并行經(jīng)不平整的地面10時,驅動裝置100經(jīng)由緩沖模塊120而降低基準面SI的振動程度,且補強結構130能避免緩沖模塊120因受力不均而產(chǎn)生傾斜,進而避免連接緩沖模塊120的車體52產(chǎn)生傾斜而導致搬運車50打滑。在本實施例中,補強結構130能允許搬運車50行經(jīng)凹凸不平與左右傾斜的地面10 (例如是上下5mm-10mm的高度落差)。因此,補強結構130能降低搬運車50因地面10凹凸不平而產(chǎn)生打滑的現(xiàn)象,使得搬運車50能沿預定的路線行走,而維持搬運車50運送的準確度。
[0059]另一方面,請參考圖2與圖3,在本實施例中,驅動裝置100還具有感測模塊140。感測模塊140配置于本體110上,例如是配置于連接殼體112的固定架112a上,并適于感測配置于地面10的軌道12,以使本體110沿具有感應功能的軌道12移動。具有感應功能的軌道12通常是將感應器(未繪示)固定于地面10而成,而感測模塊140經(jīng)由感應這些感應器而判斷搬運路線。因此,軌道12能依據(jù)生產(chǎn)需求輕易地更換搬運路線,使得搬運車50的使用方式更為彈性。將感測模塊140配置于本體110上,也可使本體110精確地依照軌道12行走,進而使搬運車50的搬運路徑更為準確,但本發(fā)明并不限制軌道12的種類與感測模塊的設置與否。此外,固定架112a上還具有開孔112b,用以固定訊號線(未繪示),使得訊號線不容易被殼體112割傷,而在驅動模塊100導入生產(chǎn)線進行搬運時也更能方便測試。
[0060]請參考圖2與圖3,在本實施例中,驅動裝置100還包括切換開關150,配置于緩沖模塊120上,用以切換驅動裝置100的使用模式于自動模式與手動模式之間。切換開關150例如是轉把,以通過旋轉而將補強結構130展開或收合。當驅動裝置100為自動模式時,驅動裝置100能帶動搬運車50沿地面10自動地移動,而當驅動裝置100為手動模式時,驅動裝置100可經(jīng)由人工移動,而便于平時的維修保養(yǎng)以及充電等操作。
[0061]此外,在本實施例中,驅動裝置100還具有結合機構160,配置于車輪114與殼體112之間,以結合車輪114與殼體112。更進一步地說,結合機構160例如是由C扣或卡扣等結構互相配合并組裝而成的機構,其配置于車輪114與殼體112之間,可用以防止鏈條118在驅動裝置100運行時脫落,并增加維修的便利性,但本發(fā)明不限制結合機構160的組成與設置與否。
[0062]綜上所述,本發(fā)明的驅動裝置與搬運車在驅動裝置的緩沖模塊的相對兩側設置補強結構,其中緩沖模塊的導引柱穿設上蓋及下蓋,且緩沖模塊的彈性件套設導引柱并抵接于上蓋及下蓋之間,使得上蓋及下蓋適于相對移動,而補強結構的兩桿件互相交叉地樞接在一起,并各自以其兩端部分別連接緩沖模塊的上蓋及下蓋。補強結構在上蓋及下蓋相對移動時提供補強作用,其中補強結構的兩桿件能相對于樞接點旋轉而不影響上蓋及下蓋的相對移動,且兩桿件與上蓋及下蓋互相干涉,而使補強結構能避免緩沖模塊產(chǎn)生傾斜。據(jù)此,本發(fā)明的驅動裝置具有較佳的使用穩(wěn)定性,而使應用驅動裝置的搬運車具有較佳的搬運穩(wěn)定性。
[0063]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各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前述各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zhì)脫離本發(fā)明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本體; 一緩沖模塊,配置于該本體上,該緩沖模塊包括一上蓋、一下蓋、一導引柱以及一彈性件,其中該導引柱穿設該上蓋及該下蓋,該彈性件套設該導引柱并抵接于該上蓋及該下蓋之間,且該上蓋及該下蓋適于相對移動;以及 一對補強結構,該對補強結構設置于該緩沖模塊的相對兩側,每一補強結構包括兩桿件,且該兩桿件互相交叉地樞接在一起,并各自以其兩端部分別連接該上蓋與該下蓋。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該上蓋與該下蓋呈現(xiàn)π形,并分別具有一凹部,而該些凹部互相面對。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一感測模塊,配置于該本體上,其中該感測模塊適于感測配置于一地面的一軌道,以使該本體沿該軌道移動。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本體包括一殼體與多個車輪,該些車輪配置于該殼體的相對兩側,以使該殼體通過該些車輪移動。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一結合機構,配置于該些車輪與該殼體之間,以結合該些車輪與該殼體。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一切換開關,配置于該緩 沖模塊上,用以切換該驅動裝置的使用模式于一自動模式與一手動模式之間。
7.一種搬運車,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車體; 多個車輪,成對地配置于該車體的相對兩側,以使該車體通過該些車輪移動;以及 一驅動裝置,配置于該車體內(nèi),以帶動該車體移動,該驅動裝置包括: 一本體; 一緩沖模塊,配置于該本體上,該緩沖模塊包括一上蓋、一下蓋、一導引柱以及一彈性件,其中該導引柱穿設該上蓋及該下蓋,該彈性件套設該導引柱并抵接于該上蓋及該下蓋之間,且該上蓋及該下蓋適于相對移動;以及 一對補強結構,該對補強結構設置于該緩沖模塊的相對兩側,每一補強結構包括兩桿件,且該兩桿件互相交叉地樞接在一起,并各自以其兩端部分別連接該上蓋與該下蓋。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搬運車,其特征在于,該上蓋與該下蓋呈現(xiàn)π形,并分別具有一凹部,而該些凹部互相面對。
9.根據(jù)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搬運車,其特征在于,該驅動裝置還包括: 一感測模塊,配置于該本體上,其中該感測模塊適于感測配置于一地面的一軌道,以使該本體沿該軌道移動。
10.根據(jù)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搬運車,其特征在于,該本體包括一殼體與多個車輪,該些車輪配置于該殼體的相對兩側,以使該殼體通過該些車輪移動。
11.根據(jù)權利要求10所述的搬運車,其特征在于,該驅動裝置還包括: 一結合機構,配置于該些車輪與該殼體之間,以結合該些車輪與該殼體。
12.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搬運車,其特征在于,該驅動裝置還包括:一切換開關,配置于該緩沖模塊上,用以切換該驅動裝置的使用模式于一自動模式與一手動模 式之間。
【文檔編號】B62D63/02GK103879472SQ201210554756
【公開日】2014年6月25日 申請日期:2012年12月19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12月19日
【發(fā)明者】潘世力 申請人:金寶電子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