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機車頭燈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機車頭燈裝置,特別有關于一種上下排列順序為近光燈與遠光燈的機車頭燈裝置。
背景技術:
機車車體頭燈裝置設計為兩頭燈裝置,包括遠光燈組與近光燈組。習知機車車體頭燈裝置,包括一頭燈裝置、以及一前擋板(Front Cover),其中頭燈裝置更包括一遠光燈組與一近光燈組,而將雙頭燈(遠、近燈)設置于前檔板時,遠光燈組與近光燈組依序以上下排列方式設置,由于近光燈組需要較大的反射面積,因此將近光燈組設置于遠光燈組下方時,會造成頭燈裝置的外形為上小、下大的形狀,與前檔板上大、下小的外形不合,且由于頭燈裝置近期發(fā)展趨勢為采用氣體放電式頭燈(HID),故于設計頭燈燈組時,需同時考慮高壓變壓器的放置空間,因此若能將遠、近燈的相對位置做適當?shù)恼{(diào)整,便可將機車車體空間作最佳的利用。
實用新型內(nèi)容有鑒于習知的缺點,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機車頭燈裝置。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xiàn)的,機車頭燈裝置的特征在于包括一殼體、一透鏡、一遠光燈燈組以及一近光燈燈組,其中透鏡設置于殼體上,且遠光燈燈組設置于殼體與透鏡之間,作為遠距離的照明光源;另外,近光燈燈組設置于遠光燈燈組上方且位于殼體與透鏡之間,作為近距離的照明光源。
如前所述的機車頭燈裝置,于一較佳實施例中,其中近光燈組更包括一近光燈燈座,設置于殼體上;一近光燈反光鏡,設置于該近光燈燈座上;以及一近光燈燈泡,設置于近光燈燈座上。
如前所述的機車頭燈裝置,于一較佳實施例中,其中遠光燈組更包括一遠光燈燈座,設置于殼體上;一遠光燈反光鏡,設置于該遠光燈燈座上;以及一遠光燈燈泡,設置于遠光燈燈座上。
如前所述的機車頭燈裝置,于一較佳實施例中,其中近光燈燈泡為鎢絲燈泡或氣體放電燈泡;如前所述的機車頭燈裝置,于一較佳實施例中,其中遠光燈燈泡為鎢絲燈泡或氣體放電燈泡;如前所述的機車頭燈裝置中,于一較佳實施例中,其中殼體是由射出成型所制成;如前所述的機車頭燈裝置中,于一較佳實施例中,其中殼體的材質(zhì)為塑料。
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是通過上述設計,將遠光燈燈組與近光燈燈組兩者原先設置的位置作調(diào)整,即可達到易于組裝、增加零件放置空間、以及增進生產(chǎn)效率的功效。
圖1表示本發(fā)明機車頭燈裝置的前視圖;圖2表示本發(fā)明機車頭燈裝置的細部放大圖;以及圖3表示應用本發(fā)明機車頭燈裝置的機車透視圖。
符號說明20機車頭燈裝置21頭燈組22遠光燈燈組221遠光燈燈座222遠光燈燈泡223遠光燈反光鏡23近光燈燈組231近光燈燈座232近光燈燈泡233近光燈反光鏡24殼體25透鏡A容納空間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優(yōu)點能更明顯易懂,下文特舉較佳實施例并配合所附圖式做詳細說明。
首先請同時參閱圖1及圖2,圖1為本實用新型機車頭燈裝置20的前視圖,如圖所示,機車頭燈裝置20包括一頭燈組21、一遠光燈燈組22、一近光燈燈組23、以及一前擋板26;接著請參閱圖2,圖2為圖1中頭燈組21的細部放大圖,其中近光燈燈組23設置于一殼體24與一透鏡25之間,且具有一近光燈燈座231、一近光燈反光鏡233以及一近光燈燈泡232;而遠光燈燈組22同樣設置于殼體24與透鏡25之間,并具有一遠光燈燈座221、一遠光燈反光鏡223以及一遠光燈燈泡222;除此之外,由于近光燈反光鏡233的反射面積大于遠光燈反光鏡223,且遠光燈燈組22與近光燈燈組23的排列方式,如圖2所示,是以近光燈燈組23在上、遠光燈燈組22在下的方式設置,所以可于遠光燈燈組22后方產(chǎn)生額外的容納空間,以達到空間充分利用的目的。另外,殼體24的材質(zhì)為塑料,可利用射出成型加工制作,而遠光燈燈泡222與近光燈燈泡232可為鎢絲燈泡或氣體放電燈泡(HID)。
再請參閱圖3,圖3為應用本實用新型機車頭燈裝置的機車透視圖,如圖所示,由應用本實用新型的機車頭燈裝置21,其上大下小的設計即可產(chǎn)生出一額外容納空間A,用以容納氣體放電的高壓升壓器,且與機車車體前擋板外觀相契合,組裝更加容易。
權利要求1.一種機車頭燈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一殼體;一透鏡,設置于該殼體上;一遠光燈燈組,設置于該殼體與該透鏡之間;以及一近光燈燈組,設置于該遠光燈燈組上方,且位于該殼體與該透鏡之間。
2.根據(jù)權利要求主1所述的機車頭燈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近光燈燈組更包括一近光燈燈座,設置于該殼體上;一近光燈反光鏡,設置于該近光燈燈座上;以及一近光燈燈泡,設置于該近光燈燈座上。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機車頭燈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近光燈燈泡為鎢絲燈泡或氣體放電燈泡。
4.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機車頭燈裝置,其特征在于該遠光燈燈組更包括一遠光燈燈座,設置于該殼體上;一遠光燈反光鏡,設置于該遠光燈燈座上;以及一遠光燈燈泡,設置于該遠光燈燈座上。
5.根據(jù)權利要求4項所述的機車頭燈裝置,其特征在于該遠光燈燈泡為鎢絲燈泡或氣體放電燈泡。
6.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機車頭燈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近光燈反光鏡的反射面積大于該遠光燈反光鏡的反射面積。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車頭燈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殼體由射出成型所制。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車頭燈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殼體的材質(zhì)為塑料。
專利摘要一種機車頭燈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一殼體、一透鏡、一遠光燈燈組以及一近光燈燈組,其中透鏡設置于殼體上,且遠光燈燈組設置于殼體與透鏡之間,作為遠距離的照明光源;另外,近光燈燈組設置于遠光燈燈組上方且位于殼體與透鏡之間,作為近距離的照明光源。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是通過上述設計,將遠光燈燈組與近光燈燈組兩者原先設置的位置作調(diào)整,即可達到易于組裝、增加零件放置空間、以及增進生產(chǎn)效率的功效。
文檔編號B62J6/02GK2801603SQ20052011044
公開日2006年8月2日 申請日期2005年6月23日 優(yōu)先權日2005年6月23日
發(fā)明者黃宗業(yè), 朱松德, 賴瑋凡, 張志榮 申請人:三陽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