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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座式嬰兒車及其制動裝置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4062343閱讀:163來源:國知局
專利名稱:串座式嬰兒車及其制動裝置的制作方法
本申請要求1999年5月25日申請的暫時性申請?zhí)枮镹o.60/136,131的美國暫時性專利申請之權益,在此全部作為參考引用。
過去出現的嬰兒車已取得了成功。串座式嬰兒車對父母和其他必須同時照看兩個孩子的人來講是很有吸引力的,這是因為兩個孩子可在同一個嬰兒車上載運。串座式嬰兒車通常的定位為兩個孩子并排坐及兩個孩子都面向前而坐。另一種情況是,后嬰兒座可直接位于前嬰兒座之后。這種具有面向前的嬰兒座及一個在另一個之后的嬰兒車的例子在美國專利U.S.No.3,309,101;No.4,725,071;No.5,642,152;No.5,722,682;Des.No.311,363;Des.No.328.047;Des.No.359,937;Des.No.370,437中得以披露。在這種串座式嬰兒車的布置的一個變化例中,后嬰兒座處于前嬰兒座后面的一個較高的位置。例如,這種變更的布置在美國專利No.5,653,450及Des.No.360,392中得以顯示。在另外一種座位定向中,前嬰兒座面向前且后嬰兒座被抬高而面向后,例如,這種布置在美國專利No.4,728,112中被披露。
前嬰兒座面向后嬰兒座型的串座式嬰兒車已被設計出來。兩個孩子坐在兩個座位上可一起玩耍。這種類型的嬰兒車在美國專利No.5,018,754;No.5,050,900;No.5,167,425;No.5,333,893;No.5,338,096;No.5,769,448;及No.5,911,432已然披露。在某些這種類型的嬰兒車中,前嬰兒座可在向前的面向位置和向后的面向位置之間進行轉換,這樣,當嬰兒車靜止時,兩個孩子可相互面對且在一起玩耍,當嬰兒車運動時,兩個孩子均可面向前。在已知結構的串座式嬰兒車中后嬰兒座及前嬰兒座可在向前的面向位置和向后的面向位置之間進行轉換。美國專利No.4,542,915中披露了這種串座式嬰兒車。
為適應那些如果需要坐較長的一段時間而經常變得煩燥的嬰兒,一些嬰兒車還包括嬰兒站立平臺。美國專利Des.No.387,019中顯示了這樣一種嬰兒車。較小的孩子可坐在前面的座位上,而比較活潑的嬰兒站在后面。這種嬰兒車的缺陷在于如果嬰兒變得疲乏了,則其無位置可坐。在美國專利No.5,664,795披露的嬰兒車中,除披露了可站立的后踏板外,該專利中還披露了嬰兒可坐在上面的后坐盤。所述后坐盤布置在前嬰兒座的后坐盤的下面。在不用的情況下,所述后坐盤緊固在前嬰兒座的后盤上。在使用的情況下,后坐盤緊固在嬰兒車的籃架上。這種嬰兒車的后坐盤緊緊地裝配在前嬰兒座的后盤上,但是,前嬰兒座的后盤必須保持在完全豎直的位置,以為坐在后面的嬰兒提供足夠的空間。
上述已知的串座式嬰兒車可被進一步改進而較好地容納兩個孩子。例如,串座式嬰兒車中的一個考慮就是存儲空間。每次外出時兩個孩子必定會使小孩附屬品的數量加倍。因此,消費者歡迎具有最大存儲空間的串座式嬰兒車。
上面并沒有一一列舉現有技術中存在的全部問題,但其中的很多問題可減小現有串座式嬰兒車的有效性。另外還可能存在其他值得注意的問題,但是,上面提出的那些問題足以證明過去出現的串座式嬰兒車值得作進一步的改進。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串座式嬰兒車及其中的制動裝置。特別地,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適合于運送一個面向前的幼兒及一個嬰兒的串座式嬰兒車,這樣所述嬰兒就可選擇是舒服地坐在面向后的座位上或面向前而站在站立平臺上。
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具有多種特征的串座式嬰兒車,所述串座式嬰兒車包括車架、安裝在車架上而用來承載第一個孩子的前車體部分和供第二個孩子承坐的面向后方的座位,所述面向后方的座位面向后而在前車體部分的后面。
所述車架包括第一和第二前腿,每個前腿具有附裝在相應前輪上的第一端;第一和第二后腿,每個后腿具有附裝在或終止于相應后輪上的第一端,每個后腿的第二端可轉動地附裝在或終止于相應第一及第二前腿的第二端。車架還包括具有抓握部分的推桿,第一和第二推桿腿從抓握部分延伸,第一和第二推桿腿可轉動地安裝到相應的第一和第二后腿上。車架還包括第一和第二側支撐部件,每個側支撐部件均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第一側支撐部件可轉動性地安裝到第一前腿和第一后腿上,第二側支撐部件可轉動性地安裝在第二前腿和第二后腿上。車架還包括一個在第一和第二后腿之間伸展的后跨接部件。
面向后方的座位在結構上獨立于前車體部分,面向后方的座位可以是一個柔性靠背。面向后方的座位可在第一和第二后腿后面的位置上裝到第一和第二側支撐部件上,并且面向后方的座位延伸過第一和第二側支撐部件的第二端。面向后方的座位包括一個座基(或一個較硬的座部分)和一個柔性座靠背。柔性的座靠背可由孩子的看護人向下推動或轉動,這樣孩子的看護人可容易地伸入到一個存儲室中,比如位于前車體部分下面的存儲籃。面向后方的座位的活動座靠背在向著剛性座部方向上是可移動的,這樣可使其進入存儲室中。
串座式嬰兒車還可包括安裝到車架上的站立平臺,所述站立平臺在第一和第二后腿之間延伸。所述站立平臺位于面向后方的座位的下方,所述站立平臺的至少一部分位于面向后方的座位的后面。制造站立平臺是為了在站立位置處支撐面向前方的嬰兒。站立平臺可以為兩個,當嬰兒坐在面向后方的座位上時,站立平臺可作為嬰兒的擱腳板。站立平臺與車架相連并可圍繞平臺的一個與面向后方的座位最近的邊緣向上轉動。例如,當嬰兒不在車內時,站立平臺可向上轉動而為小孩看護人提供加大的走動間隙。特別是,站立平臺具有第一邊緣、第二邊緣及位于第一邊緣上的頸部,所述頸部可轉動性地安裝到后跨接部件上。站立平臺可在較低的第一位置和豎直的第二位置之間的后跨接部件上轉動。
車架還包括一個在推桿腿之間延伸的推桿跨接部件。嬰兒車的前車體部分的車罩通過窄帶安裝到推桿跨接部件上??缃硬考稍谡瓗еg露出,這樣,當嬰兒站立時,嬰兒就可抓住推桿跨接部件的露出部分。緩沖墊圍繞在推桿跨接部件上,因而,推桿跨接部件較柔軟且具有一定撓性,這樣就為嬰兒提供了一個舒適的抓握區(qū)域。所述串座式嬰兒車還包括一個結合到所述車罩上的遮篷,所述遮篷可拆卸地附裝到推桿腿上而可伸展過面向后方的座位。
所述串座式嬰兒車可具有增大的存儲空間。在這種連結中,第一存儲室可移動性地緊固或附裝到車架上并位于前車體部分的下面。特別是,第一存儲室可移動性地緊固到第一和第二側支撐部件上。此外,第二存儲室,如裝有拉鏈的袋可拆卸地緊固或附裝到面向后方的座位的下表面上。所述第二存儲室也可移動性地緊固到第一存儲室的后表面上。第二存儲室可用來保存玩具、瓶子及其他照看嬰兒所用物品。
所述串座式嬰兒車的前車體部分包括一個座靠背。所述車架還包括連接到第一和第二側支撐部件上的座靠背支架部件。所述座靠背支架部件具有第一和第二座靠背腿及座靠背跨接部件,所述座靠背跨接部件通過一個轉動裝置(相應的第一或第二轉動裝置)而連接到第一和第二座靠背腿上。前車體部分的座靠背的上部分可安裝到座靠背跨接部件上。轉動裝置(或組件)用來轉動座靠背跨接部件,因此,座靠背的上部分可從第一位置轉動至基本豎直的第二位置處(相對于第一和第二座靠背腿)。座靠背的這種調節(jié)可為坐在面向后方座位上的嬰兒提供間隙。通常,前車體部分可處于傾斜的位置、中間位置或被抬高的位置上。在上述任何一個位置上,座靠背的上部分都可在第一位置和基本豎直的第二位置之間進行調整。
作為一個安全特征,串座式嬰兒車具有靠近各后輪的制動機構。根據本發(fā)明的嬰兒車的制動機構包括制動箱、制動桿和制動安全部件。所述制動箱與車架相連。所述制動桿可轉動地安裝到制動箱上,并可在制動結合位置和制動分離位置之間進行移動。制動桿具有制動鏈輪接合部件而與車輪的制動鏈輪相接合。制動安全部件裝配到制動箱上且可在接合(ON)位置和分離(OFF)位置之間進行移動。
當制動安全部件處于接合(ON)位置時,制動安全裝置可操作性地與制動桿接合而將制動桿鎖定,從而阻止其向制動分離位置移動。當制動安全部件處于分離(OFF)位置時,安全制動部件允許制動桿向制動分離位置移動。本發(fā)明的另一個附加方面在于串座式嬰兒車提供護罩用來覆蓋車輪和遮蔽制動鏈輪。
參考附圖,通過下面對本發(fā)明的一最佳實施例的詳細描述,本發(fā)明的其他目的和優(yōu)點將會更加明確,其中

圖1所示為根據本發(fā)明的串座式嬰兒車的透視圖;圖1A所示為根據本發(fā)明的串座式嬰兒車的車架的示意圖;圖2所示為根據本發(fā)明的圖1中所示的串座式嬰兒車的部分后透視圖;圖2A所示為根據本發(fā)明的前車體部分的后座靠背上用來進行調整的鎖定機構的放大詳圖;圖3所示為根據本發(fā)明的串座式嬰兒車的面向后方的座位的俯視圖;圖4所示為根據本發(fā)明的串座式嬰兒車的站立平臺的底部透視圖;圖4A所示為根據本發(fā)明的站立平臺所用的安裝支架的透視圖;圖5所示為根據本發(fā)明串座式嬰兒車的站立平臺的詳細透視圖,其中,站立平臺處于轉動的位置;圖6所示為根據本發(fā)明的串座式嬰兒車的面向后方的座位的詳細透視圖;圖7所示為根據本發(fā)明的串座式嬰兒車的座靠背支架部件的示意圖;圖8所示為根據本發(fā)明的處于第一位置的前車體部分的座靠背的部分側面透視圖;圖9所示為根據本發(fā)明的串座式嬰兒車的側面透視圖,其中前車體部分的座靠背處于豎直的第二位置;圖10所示為根據本發(fā)明的串座式嬰兒車的部分后部透視圖;圖11所示為根據本發(fā)明的具有制動機構的左后輪裝置;圖12示出圖11中所示的制動機構;圖13示出圖11中所示的制動機構的箱體;圖14和圖14A示出制動機構箱體的剖開圖,圖中還示出輪懸掛裝置;圖15示意性地示出根據本發(fā)明的制動機構的一個實施例;圖16示意性地示出根據本發(fā)明的制動機構的另一個實施例;圖16A-16C所示為圖16中所示的制動機構的組成部件的透視圖;圖17示意性地顯示圖16中所示的制動機構,其中的制動桿處于制動分離的位置。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具有多個特征的串座式嬰兒車,該嬰兒車特別適于推送那些如果久座而變得煩燥的活潑嬰兒。所制造的具有多個特征的串座式嬰兒車在可其前車體部分容納一個小孩而在前車體部分之后容納一個嬰兒。串座式嬰兒車的構造可使嬰兒安坐或站立。當嬰兒面向前站立時,他或她應能看到經過的人及在嬰兒車的前面發(fā)生的活動。另一種方式為,嬰兒可面向后站立,這樣他或她應可看到小孩看護人熟悉的面孔。而且,與嬰兒面向前時相比,父母可較容易地看到并較容易地觸及到嬰兒。此外,一般說來,與嬰兒面向前且坐在前車體部分的車罩之后的串座式嬰兒車相比,此時嬰兒具有較寬的視野。
參考附圖,其中的相同的數字指示同樣的部件,根據本發(fā)明,在圖1至圖9中所顯示的串座式嬰兒車總體用數字10來指示。串座式嬰兒車10包括車架和通常以數字12指示的前車體部分,前車體部分12附裝到車架上。前車體部分特別適合于幼兒。第二個孩子可在嬰兒車10中的前車體部分12的后面運送。第二個孩子也可坐在面向后方的座位28上或站在站立平臺38上。
圖1A中顯示的串座式嬰兒車缺少柔軟的物品和車輪。所述車架包括第一和第二前腿14,每個前腿均具有第一端14a和第二端14b,其中第一端14a附裝到相應的前輪裝置16上。前跨接部件15在前腿14之間伸展。車架還包括第一和第二后腿20,每個后腿均具有一個第一端20a和一個第二端20b,所述每個第一端20a裝到相應的后輪裝置24上,所述每個第二端20b可轉動性地安裝到相應的第一和第二前腿14的第二端14b上。后跨接部件17在后腿18之間延伸。推桿具有抓握部分19和從抓握部分19延伸的第一和第二推桿腿21,抓握部分19和第一與第二推桿腿21也形成車架的一部分。第一和第二推桿腿21可轉動性地裝到相應的第一和第二后腿20上。推桿跨接部件52在推桿腿21之間延伸。車架還包括第一和第二側支撐部件18,每個側支撐部件均具有第一端18a和第二端18b。所述側支撐部件18可轉動性地裝在相應的前腿14和后腿20上。側支撐部件18的第二端18b延伸到后腿20的后面。所述車架還包括一個U形的座靠背支架部件,通常以數字25來指示,本申請將結合圖7-10對U形部件作進一步的描述。前車體部分12的座靠背安裝到座靠背支架部件25上。
串座式嬰兒車10的車架還包括位于車體兩側的折疊機構120。在嬰兒車不用時,所述折疊機構120可將所述嬰兒車10折疊起來。折疊機構120的工作方式在1998年10月23日申請的且處于審查中的申請?zhí)枮镹o.09/178,461的文件中披露,該申請為本申請人所有,該申請中所披露的特征在此全部作為參考引用,折疊機構120的運行方式在本申請人所共有的且于1995年10月3日公開的公開號No.5,454,584的美國專利中披露,該專利中所披露的特征在此全部作為參考引用。
此外,最好將一個小孩托架26通過如鉚釘安裝到折疊機構120上。小孩托架26雖未在圖1A中顯示,但小孩托架26一旦被鉚接到折疊機構120上,它便形成車架的一個永久性部件。圖1中顯示了小孩托架在第一前腿和第二前腿14之間及在前車體部分12的前面延伸。安坐在前車體部分12中的小孩在其向前的位置上睡覺時可利用小孩托架26安放他或她的頭部,或利用小孩托架26保存其食物或利用它來玩東西。小孩托架26也可阻止來自前面的對小孩不留心的碰撞。
串座式嬰兒車10的面向后方的座位28在第一后腿和第二后腿20的后面的位置處安裝到第一和第二側支撐部件18上。面向后方的座位28延伸過側支撐部件18的第二端18b。側支撐部件18向后延伸即延伸過后腿20之后足夠大的距離,這樣,面向后方的座位28可安裝到側支撐部件18上而不與前車體部分12接觸。鑒于這種構造,即使前車體部分座的靠背處于傾斜的位置,第二個孩子也具有足夠的安坐空間。面向后方的座位28在構造上是獨立于前車體部分12的,這在圖1A和圖9中顯示的最清楚;也就是說,面向后方的座位28與車架直接相連而不依靠前車體部分12的任何構造部件來安裝到車體上。
當嬰兒坐在面向后方的座位28上時,他或她可看到推動嬰兒車10的小孩看護人。在這種面向后定位嬰兒車中,與嬰兒面向前方且坐在前車體部分的車罩之后的串座式嬰兒車相比,嬰兒具有較寬的視野。在嬰兒面向前且坐在前車體部分的車罩之后的情況下,嬰兒的視野受到限制。同樣,與嬰兒面向前時相比,小孩看護人較容易看到嬰兒并較容易觸及到他或她。
座位28最好包括一個成型的座基30,座基30具有側支撐架32,嬰兒可將他或她的前臂放到側支撐架32上進行休息。此外,為舒適起見,座基30應是成型的。座基30最好是利用較硬的彈性塑料制成,例如尼龍6。如圖5所示,座基30的下方可包括有加強肋37,加強肋37可為座基30提供附加的強度。
面向后方的座位28被牢固地緊固到側支撐部件18上。如圖5所示,在一個優(yōu)選實施例中,當座基30在串座式嬰兒車的后部處于側支撐部件18之間時,座基30的側支撐架32伸過側支撐部件18的第二端18b。然后,側支撐架32就通過如數字33指示的鉚釘、螺釘或其他合適的緊固部件而緊固到側支撐部件18上。在優(yōu)選的實施例中,面向后方的座位28相對于側支撐部件18是不可移動或轉動的。
圖3顯示了座基30的俯視圖。座基30具有第一邊緣30a和第二邊緣30b。如圖1和圖2所示,活動的座靠背34附裝到座基30的第二邊緣30b上,用來將第二個孩子保持在座位28中的帶限制系統(tǒng)35附裝到活動的座靠背34上。帶限制系統(tǒng)35通常包括窄帶和窄帶收緊部件。帶限制系統(tǒng)35可縫合到活動的座靠背34上?;顒拥淖勘?4除了可為第二個孩子提供舒適的座靠背外,還可提供一個進入位于串座式嬰兒車10的前車體部分12之下的存儲室的途徑。如圖6所示,在箭頭A所指的大概的方向上,小孩看護人抓住并向下拉動座靠背34,這樣可使手進入存儲室,所述存儲室如圖1中所示的位于前車體部分12之下的存儲籃36??勘?4可包括在裝飾織物之下的聚丙烯材料層。所述聚丙烯材料層為靠背34提供了一定的硬度,并且在小孩看護人拉動座靠背34以露出存儲籃36時,該聚丙烯材料層又可彎曲。在串座式嬰兒車中,嬰兒車存儲空間的可獲得及其可達到性總是要考慮的問題。座靠背34的靈活性可使其較容易進入存儲空間。
本發(fā)明的串座式嬰兒車10還包括一個站立平臺38,所制造的站立平臺38用來支撐處于站立位置的嬰兒,嬰兒面向前方,即面向遠離小孩看護人的方向。站立平臺38附裝到車架上并在第一和第二后腿18之間伸展。站立平臺38位于面向后方的座位28的下方,站立平臺38的至少一部分位于面向后方的座位28的后面。當小孩坐在面向后方的座位28中時,站立平臺38作為擱腳板。站立平臺38也可設計用于支撐處于站立位置且面向前方的第二個小孩。
站立平臺38具有第一邊緣38a、第二邊緣38b和位于第一邊緣38a上的頸部40。頸部40在圖4和圖10中得以最清楚地顯示。如圖4所示,頸部40的下側包括肋條44,肋條44具有通常為U形的溝槽,U形溝槽用來接收后跨接部件17。如圖4A所示,后跨接部件17一旦處于其位置上,一個安裝支架41就可通過螺釘而附裝到頸部40上。螺釘穿過安裝支架41上的孔41a而進入頸部上相應的孔40a。通過這種方式就將頸部40可轉動地安裝到后跨接部件17上,這樣站立平臺38就可在較低的第一位置(例如,參見圖1和圖10)和豎直的第二位置(見圖5)之間進行轉動。圖5中也顯示了一條后輪軸46,當站立平臺38處于較低位置時,它就可以放置在后輪軸46上。所述后輪軸46不隨車輪一起轉動。相反,車輪圍繞后輪軸46轉動。當站立平臺38向上翻轉時,它為小孩看護人提供了增大的行走間隙。站立平臺的下側也布置有加強肋,所述加強肋增加了站立平臺38的結構整體性(見圖4所示,但未表示出)。
如圖1和圖9所示,串座式嬰兒車10還包括一個安裝在推桿的抓握部分19上的手柄22。推桿的抓握部分19是可調的,因此,手柄22也是可調的,這樣可與小孩看護人的步法相協(xié)調。特別地,手柄22和串座式嬰兒車10的后部之間的距離可通過松開手柄鎖48而向后推動手柄22來增加,所述手柄鎖48布置在推桿腿21上。這樣在手柄鎖48和前車體部分12之間的區(qū)域就顯示出較長長度的推桿腿21。推桿腿21一旦延伸至所需要的長度,手柄鎖48就被鎖緊而將推桿腿21鎖定在所需的長度上。手柄鎖48可使手柄22相對于推桿腿21進行位置調整,這樣具有較長步度的人可在嬰兒車之后行走,而不會不經意的踢到站立平臺38或后輪24。此外,推桿腿21被加長至足夠的距離,這樣可為處于手柄22和前車體部分12的靠背之間的嬰兒的上體提供了足夠的空間。適合于在本發(fā)明中應用的手柄鎖在本申請人共同擁有的、于1998年12月23日申請的申請?zhí)枮镹o.09/178,461且處于審查中的專利申請中得以披露,所述的專利申請的內容在此全部作為參考引用。為了小孩看護人方便,在與手柄22相鄰的位置處布置有茶杯托架50。
如上所述,如圖1所示,車架包括一個在推桿腿21之間伸展的推桿跨接部件52。前車體部分12的車罩54通過窄帶56安裝在推桿跨接部件52上。跨接部件52露出于窄帶56之間,這樣當嬰兒站在站立平臺38上時,嬰兒可抓住跨接部件52的露出部分以保持平衡。在現有的嬰兒車中,車罩的織物完全覆蓋推桿跨接部件。在推桿跨接部件52上最好包繞有緩沖材料或緩沖桿58,因此推桿跨接部件52較柔軟且具有一定撓性,這樣就為嬰兒提供了一個舒適的抓握區(qū)域。
在本發(fā)明的另一個方面中,串座式嬰兒車包括一個結合到前車體部分12的車罩54的后部上的遮篷(圖中未顯示)。在不用的情況下,遮篷卷起或懸掛在車罩54之后。當使用時,在手柄鎖48下面的一個位置上,遮篷通過條帶可釋放地安裝到推桿腿20上并延伸過面向后方的座位28。當遮篷被展開時,坐在面向后方的座位28上的嬰兒就可免受日曬和雨淋。
本發(fā)明所設計的串座式嬰兒車10可提供寬敞的存儲空間。參考圖1和圖2,在本申請的連結中,串座式嬰兒車10最好包括第一存儲室如存儲籃36和第二存儲室60如裝運袋,所述第一存儲室可移動性地緊固在前車體部分12下面的側支撐部件18上。裝運袋60可移動性地緊固在嬰兒座28的下表面62上。在一些實施例中,裝運袋60也緊固在第一存儲室36的后表面64上。裝運袋60可通過拉鏈裝置、按扣或吊鉤及環(huán)形緊固器或其他合適的固緊器而緊固在座位28和存儲籃38上。所述裝運袋60可用帆布做成且為隔熱的,并且所述裝運袋60可通過拉鏈、按扣、吊鉤及環(huán)形固緊器或其他合適的固緊器進行外部開啟。小孩看護人可將一些物品如尿布、瓶子、書和其他幼兒和嬰兒所用物品放置到裝運袋60中。在不需要額外的存儲空間時,可將裝運袋60從嬰兒車10中去掉。
在本發(fā)明的另一個方面中,串座式嬰兒車10的前車體部分12包括具有上部分102的座靠背106,所述的上部分102可被調節(jié)而為坐在面向后方的座位28上的第二個孩子提供間隙。特別地,安裝在圖1A所述的座靠背支架部件25上的座靠背106可位于一個傾斜的位置、一個中間位置或一個被抬高的位置。在上述任何一個位置中,座靠背106的上部分102可在圖8中所示的第一位置和在圖9及圖10中所示的基本豎直的第二位置之間進行調節(jié)。由于座靠背106的上部分102可轉動,基本豎直的第二位置為坐在面向后方的座位28上的第二個孩子提供了頭部的空間。不管座靠背106是處于傾斜位置、中間位置或抬高位置,所述的頭部空間均可被利用。為了使第二個孩子舒適的坐在串座式嬰兒車的后部,座靠背106不必位于被抬高的位置。
圖7顯示了座靠背支架部件25。座靠背支架部件25通常包括第一和第二座靠背腿101及一個靠背跨接部件103。所述座靠背跨接部件103通過第一和第二轉動裝置104而可轉動性的連接到第一和第二座靠背腿101上。所述轉動裝置104最好包括旋鈕104a、用來接收座靠背腿101的一端的第一部件104b和用來接收座靠背跨接部件103的一端的第二部件104c。當旋鈕104a被啟動時,第二部件104c可相對于第一部件104b進行轉動。在上述的方式中,座靠背跨接部件103可相對于座靠背腿101進行轉動。轉動裝置104可為任何已知的可鎖定性轉動機構,例如,在GRACO的型號為no.6989XX的嬰兒車中所用的部件PC-24728、PD-24726和PB-21636即為此種裝置。
座靠背106的上部分102安裝在座靠背跨接部件103上且上部分102通常為半圓形的。圖2顯示了座靠背跨接部件103在靠背106的半圓形上部分102中的一個代表性的位置??勘?06的上部分102最好具有一個套子,座靠背跨接部件103可裝入所述的套子中。所述的套子具有用來將套子圍繞座靠背跨接部件103固定按扣。
如圖1A所示,所述的第一和第二座靠背腿101可轉動地附裝到相應的側支撐部件18上。座靠背腿101用來將前車體部分12的座靠背106定位在傾斜位置、中間位置和被抬高的位置三者之一上。圖2和圖2A示意性地顯示了串座式嬰兒車應用的一個鎖定機構,所述鎖定機構將座靠背106在三個位置之間移動。所述的鎖定機構只顯示在圖2中所示的串座式嬰兒車的左手側,但是,應認識到在嬰兒車的右手側也具有鎖定機構。通常以數字130指示的鎖定機構包括一個鎖定塊132,鎖定塊132在相應的座靠背腿穿過后腿20的位置處安裝到后腿20上。鎖定塊132包括至少兩個溝槽136a和136b。鎖定機構130還包括一個附裝到靠座背腿101上的鎖桿或接片134。一個接片伸展部分134a安裝在鎖桿134上,所述接片伸展部分134a從鎖桿134向鎖定塊132延伸。接片伸展部分134a被偏壓入溝槽136a和136b中而與之相配合,圖2A中所示的為接片伸展部分134a與下溝槽136b相配合。當接片伸展部分134a與上溝槽136a相配合時,座靠背106保持在豎直的位置。當接片伸展部分134a與下溝槽136b相配合時,座靠背106保持在中間位置。當接片伸展部分134a不與溝槽相配合時,座靠背106則停留在傾斜的位置。通過向著串座式嬰兒車的中心推動鎖桿134(在圖2A中向右推動),接片伸展部分134a可在溝槽136a和136b之間移動。
靠背106一旦處于所需的位置,其座靠背跨接部件103就在從傾斜位置、中間位置和被抬高的位置三者之一的第一位置和基本豎直的第二位置之間進行移動,從而座靠背106的上部分102也在所述的位置之間進行移動。如圖8所示,當座靠背跨接部件103處于第一位置時,座靠背腿101和座靠背跨接部件103沿著基本相同的軸線A-A。在如圖9所示的基本豎直的第二位置上,座靠背跨接部件103相對于座靠背腿101以一定的角度定向。
小孩看護人通過啟動轉動裝置104的旋鈕104a而使座靠背上部分102在第一位置和基本豎直的第二位置之間轉動,所述轉動裝置104用來將座靠背跨接部件103從相對于座靠背腿101的鎖定位置處釋放。然后,看護人可通過手工操作而將座靠背跨接部件103移動至所需的位置并釋放旋鈕104a。在另一個可選擇的實施例中,一對樞轉腿可替代座靠背跨接部件103,所述樞轉腿從每個轉動裝置104中伸出。該選擇實施例的轉動腿的至少一部分伸入到座靠背106的上部分102上的相應側中。當座靠背跨接部件103在第一位置和基本豎直的第二位置之間移動座靠背106的上部分102時,所述這些樞轉腿以相同的方式進行轉動。
圖11-16C示意性地示出一個可在本申請的串座式嬰兒車10中應用的制動機構70。每個制動機構70包括一個制動桿71、71’和支撐在箱體80中的制動安全部件72、72’。制動桿71、71’可在制動接合位置(圖12、15、16)和制動分離位置(圖17)之間進行移動。安全部件72、72’如安全鎖旋鈕或開關可在結合(ON)位置或鎖定位置(圖12、15、16)和分離(OFF)位置或解鎖位置(圖17)之間進行移動,在上述的結合(ON)位置或鎖定位置(圖12、15、16)處制動桿71、71’被鎖定在制動結合位置,在分離(OFF)位置或解鎖位置(圖17)處制動桿71、71’可在制動結合位置和分離位置之間進行移動。安全部件72、72’可使制動桿運行或使制動桿的不能運行。
參考圖11-14A,箱體80具有第一室81,第一室81用來接收并可轉動地支撐制動桿71、71’,第一室81還用來接收并可移動地支撐安全部件72、72’。箱體80還具有第二室82,所述第二室82懸掛性地支撐相應的后腿20b。參見圖14和圖14A。隔離壁83將第一室81和第二室82分開。箱體的第一室81具有一個通過其后壁80R的孔84和一個開口的底部85。安全部件72、72’的一部分可通過孔84向外延伸,制動桿71、71’的一部分可通過開口的底部85延伸到箱體的下面,這在圖12和圖13中顯示的更為清楚。
參考圖12-14A,制動箱體80有一個通常為圓柱形的部分86,該圓柱部分從其外側壁80SO向外伸展。一條軸穿過通過箱體80的外側壁80SO和內側壁80SI而形成的孔87(穿過第一室81)。穿過孔87的軸與圓柱形部分86在軸線上布置且共線地延伸。后輪軸46通過穿過孔87的軸而伸展,這樣每個軸端均可安裝到相應的后輪24上。如圖12-14A所示,為使制動桿71、71’在接合位置和分離位置之間進行移動,跨過輪接合部件92的路徑的箱體外側壁80SO和圓柱形部分86具有相應的切口88和89。在布置有制動桿71、71’的第一室81中切口88從開口的底部85向上延伸。輪接合部件92和凸緣93(見下面)通過切口88和89橫向延伸而與后輪24的制動鏈輪相配合。
為了提高制動桿71、71’的主動定位,制動桿71、71’應具有至少一個突起73(見圖15-16B),所述突起與一對輔助配合表面74(見圖12-14A)相配合,所述的一對輔助配合表面74與制動接合位置和制動分離位置相對應而形成于箱體側壁80SO和80SI中的至少一個上。如果需要的話,突起73和輔助配合表面74位置可顛倒。也就是說,突起73可形成于箱體側壁80SO和80SI上而輔助配合表面74可形成于制動桿71、71’上。突起73可為形成于制動桿71的側面上的圓形突起。每個配合表面74可為穿過箱體側壁80SO和80SI而形成的一個尺寸確定孔,它可主動地將制動桿71、71’定位于分離位置或接合位置。如圖13和圖16B所示,雖然只需要一個突起73,但突起73可置于制動桿71的每一側,一對開口74可置于每個箱體側壁80SO和80SI上,所述開口位置相對而可使制動桿71、71’進行更好地主動定位。
圖15示出制動機構的一個實施例,其中制動桿71可與安全部件72整體制成,也就是,單片式結構或整體式結構。圖16-16C示出另一個實施例,其中制動桿71’和安全部件72’是相分離的、獨立部件。
參考圖15中所示的實施例,制動桿71包括具有孔91的部件體90,孔91作為轉動軸線;與轉動軸線基本平行而向外伸展的輪結合部件92;將制動桿71搭接到安全部件72上的連接部分94。連接部分94是具有彈性的(例如,可作為彈簧似的懸臂),這樣可使安全部件72相對于制動桿71進行移動。安裝的彈簧95迫使安全部件72遠離制動桿71(而轉向圖15中所顯示的位置)。制動桿71利用穿過孔91而延伸的通用銷子、軸、鉚釘或類似物91P可轉動地安裝到箱體80上。輪接合部件92可向著或遠離制動鏈輪(未顯示)進行移動,所述制動鏈輪與輪軸46共軸線延伸。輪接合部件92具有肋條93而使其加強或硬化。
當安全部件處于接合(ON)位置時,安全部件72和箱體一起阻止制動桿71轉動至制動分離位置,此處安全部件的一部分通過箱體孔84而伸出(OUT)。在安全部件72的近端有手指或足形的接合表面72E,而在接合表面72E的附近位置有一個凸緣72L。凸緣72L與孔84的上緣84U一起將安全部件72保持在接合(ON)位置上,即伸出(OUT)的位置上。將制動桿71轉動至制動接合位置(圖15)而使凸緣72L移動通過孔84。因為連結部件94是具有彈性的,所以安全部件72將被迫向下移動,這樣凸緣72L就可移動而通過孔84。因為彈簧95迫使安全部件72遠離制動桿71,即向上移動,所以,凸緣72L一旦穿過孔84,則安全部件72就會向上移動。凸緣72L卡住孔84的上緣84U,此時,凸緣72L靠在到上緣84U上而使安全部件72處于外伸(OUT)的位置。當一個人試圖將制動桿71向制動分離位置移動時,因為凸緣72L被孔的上緣84U卡住,這樣就阻止了制動桿71向分離位置的轉動(圖15中為逆時針方向)。
為將安全部件72保持在結合(ON)或伸出(OUT)位置,應包括一個附加的鎖定特征。如圖15所示,處于第一室81中的箱體80具有另一個制動部件97,所述制動部件97可以為肋條或壁或類似物的形式向下延伸。制動部件97的端部98用來與安全部件72配合并將其保持在接合(ON)位置和分離(OFF)位置。在這個方面中,安全部件72具有一個與制動端98相配合的扳機99。扳機99具有第一表面99A和第二表面99B。第一和第二扳機表面99A和99B可相互正交或形成一個鈍角。當安全部件72移動至外伸(OUT)位置時,第一扳機表面99A的下端緊靠在制動端98上。這樣,扳機99和孔的上緣84U共同作用而將安全部件72保持在外伸(OUT)位置上。為使制動桿71向制動分離位置移動,必須首先降低安全部件72而使其脫離第一扳機表面99A和孔的上緣84U。
當安全部件被推至進入(IN)位置時,制動端98可位于溝槽99C中,溝槽99C與第二扳機表面99B相連續(xù)而形成。制動端98和第二扳機表面99B之間的角度應為銳角,這樣將制動桿71移動至制動接合位置將會使第二扳機表面99B相對于制動端98進行滑動而使安全部件72降低,這樣就可使凸緣72L脫離孔84。第二扳機表面99B就作為一個凸輪或斜坡而使安全部件72降低,同時安全部件72向外伸(OUT)位置移動。一旦制動端98靠在第一扳機表面99A上,由于第一扳機表面99A和制動端98之間具有比較尖銳的角,在彈簧95的幫助下及在處于順時針方向(見圖8)上的制動桿71的壓迫下,安全部件72就會向上滑動。
圖11、12和15顯示了處于接合位置的制動桿71和處于外伸(OUT)位置的安全部件72,這就意味著制動機構處于結合(ON)及被鎖定的狀態(tài)。通過比較可知,制動桿71處于上(分離)位置和安全旋鈕72處于進入(IN)位置的組合意味著制動機構處于分離狀態(tài)。當安全部件處于進入(IN)位置時,制動桿71可處于制動接合位置或制動分離位置。
圖16-16C顯示了制動機構的另一個實施例,其中制動桿71’和安全部件72’是獨立的部件。第二個實施例的作用與前一個的作用相似,即必須將安全部件72’推至進入(IN)位置而將制動桿71’移動至制動分離位置。制動桿71’的結構與在前一個實施例中的結構相似,但沒有連結部件94。代替連結部件94的是制動桿71’具有一對空間分離的耳形部件71E,所述耳形部件71E具有成一直線的孔71H,軸或銷子71P穿過孔71H與制動桿的轉動軸線相平行而延伸。
在安全部件72’的近端相鄰的位置也有一個凸緣72L’。與前一個實施例相似,凸緣72L’可與孔的上緣84U相配合。銷子81P延伸過一對形成于箱體側壁80SO和80SI上對準的孔80H(見圖14)。安全部件72’具有一個狹槽72S,銷子81P延伸過狹槽72S。安全部件72’可在狹槽72S的限制范圍內移動。接合部件72H形成于安全部件72’的遠端。如圖16所示,接合部件72H吊鉤或鎖到銷子71P上而將制動桿71’鎖定到制動接合位置。在這個方面中,圖16C中清楚地顯示出接合部件72H可為一個吊鉤。
參考圖16,彈簧95’用來向外伸(OUT)位置壓迫安全部件。彈簧95’可以是片簧,該片簧銳角彎曲并確定了兩個彈簧腿95A和95B。較長的彈簧腿95A靠在從第一箱體室81延伸出的肋條或壁81R上。較短的彈簧腿95B靠在安全部件72’上。肋條81R具有一個尺寸確定的狹槽或切口81RS(見圖14),所述狹槽或切口81RS用來接收和安放較長的彈簧腿95A而限制彈簧95’的左右移動。
參考圖16B-16C,安全部件72’可包括一個尺寸確定的溝槽或狹槽72G,所述尺寸確定的溝槽或狹槽72G用來接收或安放較短的彈簧腿95A而限制彈簧95’的左右移動。在溝槽72G的遠端還包括一個切口72R,切口72R用來接收較短的彈簧腿95A的一端95H,較短的彈簧腿95A的一端95H可為鉤形或被彎曲而能將彈簧95’較好地固定到安全部件72’上。
與前一個實施例相似,當安全部件72’處于外伸(OUT)位置時,安全部件72’和箱體80一起阻止制動桿71’轉動至制動分離位置。在安全部件72’的近端有手指形或足形的結合表面72E’,而在接合表面72E’的附近位置有凸緣72L’。凸緣72L’與孔的上緣84U一起將安全部件72’保持在外伸(OUT)位置上。
如圖17所示,當安全部件72’處于進入(IN)位置時,狹槽72U的近端部分接近或靠在銷子81P上,接合部件72H與制動桿71’相分離。將制動桿71’轉動至制動結合位置,這樣可將安全部件72’從其進入(IN)位置處移動至外伸(OUT)位置處。這是利用制動桿71’向外推動安全部件72’而達到的,這樣,凸緣72L’的上表面就可脫離孔的上緣84U。當安全部件72’移動至外伸(OUT)位置時,接合部件72H可鎖定到制動桿71’上。特別地,接合部件72H在耳形部件71E和銷子71P之間成為楔形,這樣可阻止制動桿71’轉動至制動分離位置。彈簧95’向著制動桿71’壓迫接合部件72H,這樣可保持安全部件72’與制動桿71’連接。
如圖16所示,當制動桿71’轉動至制動接合位置時,銷子81P與狹槽72S的遠端相接合而凸緣72L’靠在孔上緣84U上。在這個位置中,彈簧95’向著制動桿71’壓迫接合部分72H而使它們處于鎖定狀態(tài),并將安全部件保持在外伸(OUT)位置。彈簧95’也相對于銷子71P壓迫安全部件72’的遠端部分(接合部件72H)。因為安全部件72’可相對于銷子81P(位于狹槽72S中)進行轉動,安全部件72’被偏壓而進行逆時針轉動(見圖16),這樣就向上偏壓遠端(凸緣72L’)而使凸緣72L’緊靠在孔的上緣84U上。
參考圖16,與前一個實施例中相同,第一室81中的箱體80具有一個制動部件97。制動端98用于接合和保持安全部件72’,這與前一個實施例中相同。安全部件72’具有一個與制動端98相配合的扳機99。如前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扳機99具有一個第一表面99A和一個溝槽99C。制動端98可位于在第一扳機表面99A和相鄰的傾斜表面之間形成的溝谷中。
為使制動分離,必須降低安全部件72’而使其與第一扳機表面99A和孔的上緣84U相分離,這樣抵抗彈簧95’的偏壓而將安全部件72’推入進入(IN)位置。將安全部件72’推入進入(IN)位置可使安全部件72’與制動桿71’相分離,這樣制動桿71’可在逆時針方向(見圖16)上轉動而進入制動分離位置。在進入(IN)位置處,凸緣72L’的上表面與孔的上緣84U相接合,制動端98置于溝槽或切口99C中而抵抗彈簧的偏壓,此處,安全部件72’在順時針方向上轉動。在此位置處,接合部件72H移動出制動桿71’的運動路徑,這樣制動桿71’就在逆時針方向上自由的轉動。
安全部件72’通過彈簧95’向上偏壓安全部件72’的近端和溝槽99C而保持在進入(IN)位置上。溝槽99C是與第一扳機表面99A連續(xù)形成的。將制動桿71’移動至制動接合位置將使制動端98滑動出溝槽99C并移動到第一扳機表面99A上。制造出第一扳機表面99A和溝槽99C而將制動桿71’移動至制動接合位置處,這樣在制動桿71’向外移動時可稍微降低其近端(凸緣72L’)。制動端98一旦靠在第一扳機表面99A上,由于第一突起表面99A和制動端98之間的夾角比較尖銳,在彈簧95’和制動桿71’的運動的幫助下,安全部件72’將向上滑動。
在運行過程中,為使制動機構接合而阻止嬰兒車的轉動,小孩看護人向著嬰兒車的前方推動制動桿71和71’,所述制動桿71和71’將接合部件92移動到后輪制動鏈輪(未顯示)上并鎖定輪子。當制動桿71和71’被移動至接合位置時,安全部件72和72’進入外伸(OUT)位置。外伸(OUT)位置意味著制動接合。為放開制動機構,小孩看護人將安全部件72和72’推至進入(IN)位置。只有當安全部件72和72’處于進入(IN)位置時,制動桿71才被釋放。將安全部件72和72’推至進入(IN)位置可使制動桿71從前輪中脫離而將制動桿71和71’回復至分離位置。因為安全部件72和72’和制動桿71和71’是兩個相分離的結構元件,因此這兩個結構元件必須被單獨且順次驅動來釋放制動,這樣就減少了嬰兒偶然釋放制動的可能性。
圖11顯示了本發(fā)明的串座式嬰兒車10具有的安全特征。為保證嬰兒的腳、手和衣服不會偶然地被卷入后輪24、輪張緊裝置200和制動機構70中,嬰兒車10包括一個靜態(tài)護罩68,所述靜態(tài)護罩68覆蓋輪24的內側,并利用制動箱80來遮蔽張緊裝置200。
參考圖11,護罩68包括一個尺寸確定的且以封閉間隙(小縫隙)來覆蓋輪24的內側的圓盤68D和一個與圓盤68D共線延伸的圓柱形部件68C。圓柱形部件68C遮蔽制動鏈輪并與箱體的圓柱形部分86共線或同軸線配置。圓柱形部件68C與箱體的圓柱形部分86對準布置且二者進行非移動性連結。這樣,該護罩就相對于箱體80保持靜止而減小了移動部件的暴露。
圖14和14A示出布置在箱體80的第二室82中的輪張緊裝置200。輪張緊裝置200由一個具有管狀部件212的伸長體210和一個從管狀部件212處延伸的轉動部件214構成。管狀部件212用來接收和保存后腿20b。在這個方面中,任何通用的管緊固裝置,比如接頭、鉚釘、銷子等均可被用來保持與管形部件212相連的后腿20b。轉動部件214具有轉孔216,轉動銷或轉動桿218穿過轉孔216。轉動銷218固定在箱體側壁80SO和80SI上,以此來保證伸長體210的轉動。輪張緊裝置200還包括位于箱體80的遠端部分中的彈性襯套220。所述彈性襯套220附裝到管狀部件212上,這樣它可接收管狀部件212。關于這一點,襯套220具有一個與形成于管狀部件212上的肋條213相配合的狹槽222,這樣可保證襯套220與管狀部件212對準并與其相連。當力F通過輪軸46而施加時,管狀部件212可在逆時針方向上轉動(見圖14A),這樣管狀部件212可壓到彈性襯套220上而吸收震動。
轉動部件214的遠端具有一對耳狀部件215,耳狀部件215具有成線性布置的孔217,軸219穿過孔217。軸221附裝到箱體側壁80SO和80SI上。彈簧230安裝到軸219和軸221上而將伸長體210回復至其中間位置。
在對本發(fā)明的描述中參考了本發(fā)明的一個優(yōu)選實施例,并顯示了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但是,那些熟悉本發(fā)明所披露的技術內容的本領域技術人員在不脫離如權利要求所限定的本發(fā)明的范圍的情況下,可對本發(fā)明實現多種變更、變化和修改。
權利要求
1.一種串座式嬰兒車,包括車架,包括有第一和第二前腿,每一個前腿均具有安裝到相應的前輪上的第一端;第一和第二后腿,每一個后腿均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第一端安裝到相應的后輪上,所述第二端可轉動性的安裝到所述相應的第一和第二前腿的第二端上;具有抓握部分和第一與第二推桿腿的推桿,所述第一和第二推桿腿從所述抓握部分延伸出,所述第一和第二推桿腿可轉動性地安裝到相應的第一和第二后腿上;第一和第二側支撐部件,每個側支撐部件均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第一側支撐部件可轉動地安裝到所述第一前腿和所述第一后腿上,所述第二側支撐部件可轉動地安裝到所述第二前腿和所述第二后腿上;安裝到所述車架上并用來承載第一個孩子的前車體部分;一個在所述第一和第二后腿的后面安裝到所述第一和第二側支撐部件上的面向后方的座位,所述面向后方的座位用來使第二個孩子面向后方坐在所述前車體部分的后面。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串座式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面向后方的座位延伸過所述第一和第二側支撐部件的第二端。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串座式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面向后方的座位包括座基和活動的座靠背。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串座式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座基包括第一邊緣和第二邊緣,所述活動的座靠背安裝到所述座基的第二邊緣上。
5.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串座式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面向后方的座位包括有側支架的座基。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串座式嬰兒車,還包括,安裝到所述面向后方的座位上的帶限制系統(tǒng),所述帶限制系統(tǒng)用來將第二個孩子保持在所述面向后方的座位上。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串座式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面向后方的座位包括成型的座基。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串座式嬰兒車,還包括安裝到所述車架上的站立平臺,所述站立平臺在所述第一和第二后腿之間伸展并位于所述面向后方的座位的下面,所述站立平臺的至少一部分位于所述面向后方的座位的后面。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串座式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架還包括在所述第一和第二后腿之間延伸的后跨接部件,所述站立平臺安裝在所述后跨接部件上。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串座式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站立平臺圍繞所述后跨接部件進行轉動。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串座式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站立平臺包括第一邊緣、第二邊緣和位于所述第一邊緣之上的頸部,所述第一邊緣通過所述頸部安裝在所述后跨接部件上,這樣所述站立平臺就可在較低的第一位置和豎直的第二位置之間圍繞所述后跨接部件進行轉動。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串座式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架還包括在所述后輪之間伸展的后輪軸,當所述站立平臺處于較低的第一位置時,所述站立平臺放置在所述后輪軸上。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串座式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架還包括一個在所述第一和第二推桿腿之間伸展的推桿跨接部件。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串座式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車體部分包括通過窄帶而安裝到所述推桿跨接部件上的車罩,所述推桿跨接部件的至少一部分露出于所述窄帶之間。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串座式嬰兒車,還包括布置在所述推桿跨接部件的露出部分周圍的緩沖墊。
16.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串座式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架還包括在所述第一和第二推桿腿之間伸展的推桿跨接部件。
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串座式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車體部分包括一個通過窄帶而安裝到所述推桿跨接部件上的車罩,所述推桿跨接部件的至少一部分露出于所述窄帶之間。
18.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串座式嬰兒車,還包括布置在所述推桿跨接部件的露出部分周圍的緩沖墊。
19.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串座式嬰兒車,還包括結合到所述車罩上的遮篷,所述遮篷可釋放性地附裝到所述第一和第二推桿腿上并延伸過所述面向后方的座位。
2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串座式嬰兒車,還包括第一存儲室,所述第一存儲室可移動地緊固在所述車架上并位于所述前車體部分的下面。
21.根據權利要求20所述的串座式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存儲室可移動地緊固在所述第一和第二側支撐部件上。
22.根據權利要求21所述的串座式嬰兒車,還包括一個可移動地緊固到面向后方的座位的下表面上的第二存儲室。
23.根據權利要求22所述的串座式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存儲室可移動地緊固到所述第一存儲室的后表面上。
2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串座式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車體部分包括一個座靠背,所述車架還包括一個與所述第一和第二側支撐部件相連的座靠背支架部件,所述座靠背支架部件具有第一和第二座靠背腿及座靠背跨接部件,所述座靠背跨接部件通過轉動裝置可轉動地連接到所述第一和第二腿上,所述前車體部分的座靠背安裝到所述座靠背跨接部件上,所述轉動裝置用來將所述座靠背跨接部件從第一位置轉動到基本豎直的第二位置。
2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串座式嬰兒車,還包括每個后輪上的制動機構,所述制動機構包括與所述車架相連的制動箱;可轉動地安裝到所述制動箱上的制動桿,所述制動桿可在制動接合位置和制動分離位置之間移動,所述制動桿具有與所述相應的后輪的制動鏈輪相配合的制動鏈輪接合部件;安裝到所述箱體上的制動安全部件,所述制動安全部件可在接合(ON)位置和分離(OFF)位置之間移動,其特征在于,當所述安全部件處于接合(ON)位置時,所述制動安全部件可操縱性地與制動桿配合而將制動桿鎖定以阻止其向制動分離位置移動,當所述安全部件處于分離(OFF)位置時,所述制動安全部件可使所述制動桿移動至制動分離位置。
26.一種串座式嬰兒車包括車架;附裝到所述車架上并用來承載第一個孩子的前車體部分;附裝到所述車架上的面向后方的座位,該座位可使第二個孩子面向后坐在所述前車體部分的后面,所述面向后方的座位在結構上獨立于所述前車體部分。
27.根據權利要求26所述的串座式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面向后方的座位緊緊地固定在所述車架上。
28.根據權利要求26所述的串座式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面向后方的座位包括一個座基和一個活動的座靠背。
29.根據權利要求28所述的串座式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座基包括第一邊緣和第二邊緣,所述活動的座靠背附裝到所述座基的第二邊緣上。
30.根據權利要求26所述的串座式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面向后方的座位包括具有側支架的座基。
31.根據權利要求26所述的串座式嬰兒車,還包括安裝到所述面向后方的座位上的帶限制系統(tǒng),所述帶限制系統(tǒng)用來將第二個孩子保持在所述面向后方的座位上。
32.根據權利要求26所述的串座式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面向后方的座位包括成型的座基。
33.根據權利要求26所述的串座式嬰兒車,還包括安裝到所述車架上的站立平臺,所述站立平臺在所述第一和第二后腿之間伸展并位于所述面向后方的座位的下方,所述站立平臺的至少一部分位于所述面向后方的座位的后面。
34.根據權利要求26所述的串座式嬰兒車,還包括一個可移動地緊固到第一和第二側支撐部件上的第一存儲室,所述第一存儲室位于所述前車體部分的下面,該串座式嬰兒車還包括一個可移動地緊固在面向后方的座位的下表面上的第二存儲室。
35.根據權利要求34所述的串座式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存儲室可移動地緊固在所述第一存儲室的后表面上。
36.一種串座式嬰兒車包括車架;安裝到所述車架上并用來承載第一個孩子的前車體部分;安裝到所述車架上的面向后方的座位,該座位可使第二個孩子面向后坐在所述前車體部分的后面,所述面向后方的座位具有一個較硬的座部分和一個結構上獨立于所述前車體部分的活動性座靠背;在所述前車體部分下面的位置上安裝到所述車架上的存儲室,所述面向后方的座位的活動性靠背在朝著所述較硬座位部分的方向上是可移動性的,這樣就可進入所述存儲室。
37.根據權利要求36所述的串座式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性座靠背包括一個安裝到前面的小孩限制系統(tǒng),所述小孩限制系統(tǒng)用來將第二個孩子保持在所述面向后方的座位上。
38.根據權利要求36所述的串座式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較硬座位部分包括一個等高的座基和布置在所述等高座基的每一側的側支架。
39.一種串座式嬰兒車,包括車架,包括有第一和第二前腿,每一個前腿的第一端均安裝到相應的前輪上;第一和第二后腿,每一個后腿均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第一端安裝到相應的后輪上,所述第二端可轉動性地安裝到所述相應的第一和第二前腿的第二端上;具有抓握部分和第一與第二推桿腿的推桿,所述第一和第二推桿腿從所述抓握部分延伸出,所述第一和第二推桿腿可轉動地安裝到相應的第一和第二后腿上;第一和第二側支撐部件,每個側支撐部件均具有一個第一端和一個第二端,所述第一側支撐部件可轉動地附裝到所述第一前腿和所述第一后腿上,所述第二側支撐部件可轉動地附裝到所述第二前腿和所述第二后腿上;在所述第一和第二推桿腿之間延伸的推桿跨接部件;安裝到所述車架上并用來承載第一個孩子的前車體部分,所述前車體部分包括一個可釋放性地附裝到所述推桿跨接部件上的車罩,所述推桿跨接部件的至少一部分是暴露的;安裝到所述車架上而處于所述第一和第二后腿之間的站立平臺。
40.根據權利要求39所述的串座式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車罩通過窄帶可釋放性地安裝到所述推桿跨接部件上。
41.根據權利要求39所述的串座式嬰兒車,還包括布置在所述推桿跨接部件的露出部分周圍的緩沖墊。
42.一種串座式嬰兒車包括車架,該車架包括有終止于相應的后輪的第一和第二后腿及在所述第一和第二后腿之間伸展的一個后跨接部件;安裝到所述車架上還用來承載第一個孩子的前車體部分具有第一邊緣、第二邊緣和位于所述第一邊緣上的頸部的站立平臺,所述頸部可轉動地安裝到后跨接部件上,這樣所述站立平臺就可在較低的第一位置和豎直的第二位置之間圍繞所述后跨接部件進行轉動。
43.根據權利要求42所述的串座式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架還包括在所述后輪之間伸展的后輪軸,當所述站立平臺處于較低的第一位置時,所述站立平臺可放置在所述后輪軸上。
44.一種串座式嬰兒車包括車架;安裝到所述車架上并用來承載第一個孩子的前車體部分;安裝到所述車架上的面向后方的座位,該座位可使第二個孩子面向后坐在所述前車體部分的后面;可移動地附裝到車架上的第一存儲室,所述第一存儲室位于所述前車體部分的下面;可移動地附裝到所述面向后方的座位的下表面上的第二存儲室。
45.根據權利要求44所述的串座式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存儲室可移動地安裝到所述第一存儲室的后表面上。
46.根據權利要求44所述的串座式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架包括第一和第二前腿、第一和第二后腿、推桿及第一和第二側支撐部件,所述推桿具有抓握部分和可轉動地附裝到相應的所述第一和第二后腿上的第一和第二推桿腿,所述第一和第二側支撐部件可轉動地裝到所述相應的前腿和所述相應的后腿上,所述第一存儲室可移動地緊固到所述第一和第二側支撐部件上。
47.一種串座式嬰兒車,包括車架,包括有第一和第二前腿,每一個前腿的第一端均附裝到相應的前輪上,第一和第二后腿,每一個后腿均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第一端安裝到相應的后輪上,所述第二端可轉動地安裝到所述相應的第一和第二前腿的第二端上,具有抓握部分和第一與第二推桿腿的推桿,所述第一和第二推桿腿從所述抓握部分延伸出,所述第一和第二推桿腿可轉動地安裝到相應的第一和第二后腿上,第一和第二側支撐部件,每個側支撐部件均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第一側支撐部件可轉動地附裝到所述第一前腿和所述第一后腿上,所述第二側支撐部件可轉動地附裝到第二前腿和所述第二后腿上;與所述第一和第二側支撐部件相連的座靠背支架部件,所述座靠背支架部件具有第一和第二座靠背腿及一個通過相應的第一和第二轉動裝置而與所述第一和第二座靠背腿轉動相連的座靠背跨接部件;包括有座靠背的前車體部分,所述座靠背安裝在所述座靠背跨接部件上,所述轉動裝置用來將所述座靠背跨接部件相對于所述第一和第二座靠背腿從第一位置處運行至基本豎直的第二位置處;安裝在所述第一和第二側支撐部件上的面向后方的座位,該座位可使第二個孩子面向后而坐在所述前車體部分的后面。
48.根據權利要求47所述的串座式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座靠背跨接部件和所述第一和第二座靠背腿均包括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第一座靠背腿的第一端連接到所述第一側支撐部件上,所述第一座靠背腿的第二端連接到所述第一轉動裝置上,所述第二座靠背腿的第一端連接到所述第二側支撐部件上,所述第二座靠背腿的第二端連接到所述第二轉動裝置上,所述座靠背跨接部件的第一端連接到所述第一轉動裝置上,所述座靠背跨接部件的第二端連接到所述第二轉動裝置上。
49.一種用于嬰兒車的制動機構,包括與車架相連的制動箱;可轉動地安裝到所述制動箱上的制動桿,所述制動桿可在制動接合位置和制動分離位置之間進行移動,所述制動桿具有與車輪的制動鏈輪相配合的制動鏈輪接合部件;安裝到所述箱體上的制動安全部件,所述制動安全部件可在接合(ON)位置和分離(OFF)位置之間進行移動,其特征在于,當所述制動安全部件處于接合(ON)位置時,所述制動安全部件可操縱性地與與所述制動桿配合而將制動桿鎖定,從而阻止其向制動分離位置移動,當所述制動安全部件處于分離(OFF)位置時,所述制動安全部件可使所述制動桿移動至制動分離位置。
50.根據權利要求49所述的制動機構,其特征在于當所述制動桿移動至制動接合位置時,所述制動桿可操縱地與所述制動安全部件配合而將所述制動安全部件移動至接合(ON)位置。
51.根據權利要求50所述的制動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動桿和所述安全部件為相互獨立的部件,所述制動安全部件可轉動且可移動地安裝在所述箱體上。
52.根據權利要求51所述的制動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動安全部件具有長的狹槽和接合部件,當所述制動安全部件處于接合(ON)位置時,所述接合部件鎖定到所述制動桿上以阻止所述制動桿移動至制動分離位置。
53.根據權利要求52所述的制動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箱體包括孔,所述制動安全部件具有穿過孔的突出部分,這樣可將所述制動安全部件保持在接合(ON)位置。
54.根據權利要求53所述的制動機構,還包括向接合(ON)位置偏壓所述制動安全部件的彈簧。
55.根據權利要求54所述的制動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箱體還包括與所述制動安全部件相配合的制動部件,在所述制動安全部件處于接合(ON)位置時,該制動部件可將所述安全制動部件保持在接合(ON)位置,在所述制動安全部件處于分離(OFF)位置時,該制動部件可將所述安全制動部件保持在分離(OFF)位置。
56.根據權利要求55所述的制動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動安全部件的所述一部分是一個凸緣,所述制動安全部件還包括一個與所述凸緣相鄰的溝槽,所述制動部件與溝槽接合而將所述制動安全部件保持在分離(OFF)位置。
57.根據權利要求56所述的制動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動安全部件還包括一個與溝槽相連續(xù)的扳機,所述制動部件與所述扳機配合,孔的上緣與所述凸緣配合而將所述制動安全部件保持在接合(ON)位置。
58.根據權利要求49所述的制動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動安全部件與所述制動桿通過一個彈性連結件而整體地連接在一起。
59.根據權利要求58所述的制動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動安全部件和所述制動桿可相對移動。
60.根據權利要求49所述的制動機構,還包括一個用來覆蓋車輪和遮蔽所述制動鏈輪的護罩。
61.根據權利要求60所述的制動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護罩包括一個用來覆蓋車輪的內側的盤和一個與所述盤共線布置而通常為圓柱形的部件,所述圓柱形的部件用來遮蔽所述制動鏈輪。
62.根據權利要求60所述的制動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箱體包括一個尺寸確定的通常為圓柱形的部件,該部件用來接收所述護罩的圓柱形部件。
全文摘要
一種串座式嬰兒車具有車架、前車體部分和面向后方的座位。所述前車體部分安裝到車架上而用來承載第一個孩子。所述面向后方的座位安裝到車架上而可使第二個孩子面向后方且坐在前車體部分的后面。串座式嬰兒車還包括面向后方的座位所用的活動座靠背、可轉動的站立平臺、當第二個孩子站在站立平臺時抓住的握緊桿、可去掉的裝運袋和后輪用制動機構。串座式嬰兒車的前車體部分還包括可轉動的座靠背,所述座靠背可在第一位置和基本豎直的第二位置之間轉動,可為第二個孩子提供頭部空間。還包括具有安全特性的制動機構。所述制動機構可應用到任何一種嬰兒車中。
文檔編號B62B5/00GK1275507SQ00117908
公開日2000年12月6日 申請日期2000年5月25日 優(yōu)先權日1999年5月25日
發(fā)明者小羅伯特·J·沃納, 利蘭·M·福, 柯克·C·帕默頓 申請人:哥瑞考兒童產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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