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摩托車,包含:
一座墊;
一車體蓋,位于該座墊下方;
一中央蓋,位于該車體蓋前方;
一車架,具有一外露于該車體蓋外的外露部、及一不顯露于該外露部外的穿孔;及
一結合單元,包括有一設置于該車體蓋周緣的結合件、及一形成于該結合件上且與該穿孔相配合的結合孔,該結合件不顯露于該外露部外。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摩托車,其特征在于,該結合單元的結合件是位于該車架的外露部的內(nèi)側。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摩托車,其特征在于,該結合單元的結合件是介于該車體蓋與該車架之間,且該結合孔是不顯露于該車體蓋外。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摩托車,其特征在于,該結合件是位于該車架的上方。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摩托車,其特征在于,該結合件是位于該車架的下方。
6.如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摩托車,其特征在于,該結合件是位于該車體蓋面向該車架的一側。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摩托車,其特征在于,該結合單元還包括一穿設該結合孔而與該穿孔相結合且不顯露于該車體蓋與該車架的外露部外的膨脹螺絲,該結合件是一凸耳。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摩托車,其特征在于,該車體蓋是以高分子材料所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