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停車制動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具有制動用制動鉗和停車用制動鉗的自動二輪車的停車制動裝置,詳細地說,涉及對各制動鉗的安裝位置的改良。
背景技術:
對于自動二輪車的制動裝置,已經提出了不僅設有制動用制動裝置還另外設有停車用制動裝置的自動二輪車。
例如,設有這種停車用制動裝置的自動二輪車,在可擺動地支撐后輪的擺臂上并在后輪軸的上方安裝有停車用制動鉗,并且,在操縱手柄的下方設有與停車用制動鉗聯(lián)動的停車杠桿。而且,后輪側的制動用制動鉗,設置在車軸后方的擺臂下側(例如參照專利文獻1)。
專利文獻1特開2002-154469號公報(第3頁,圖2)上述現有技術中的自動二輪車,雖然作為用戶易于操作的自動二輪車是非常適合的,但是通過在擺臂上附加停車用制動鉗之類的新構件,可以稍微增大后輪轉動時的慣性力矩。而且,由于將后輪側的制動用制動鉗安裝在車軸后方的擺臂上,且處于遠離擺臂的擺動中心軸的位置上,因而導致后輪轉動時的慣性力矩增大。
發(fā)明內容
因此,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制動裝置,能夠適當地保持擺臂對于路面變化的隨動性,并且能夠附設停車用制動鉗。
為了完成上述技術課題,本發(fā)明的制動裝置采用了下述的技術手段。
即,技術方案1的制動裝置,在具有制動用制動鉗和停車用制動鉗的自動二輪車的制動裝置中,其特征在于,將所述制動用制動鉗和停車用制動鉗分開設置在擺臂的上下,并將所述制動用制動鉗和停車用制動鉗設置在車軸的前方。
技術方案2的制動裝置,在技術方案1中,其特征在于,所述停車用制動鉗為機械式制動鉗。
技術方案3的制動裝置,在技術方案1或技術方案2中,其特征在于,將所述停車用制動鉗設置在所述擺臂的下側。
技術方案4的制動裝置,在技術方案3中,其特征在于,所述停車用制動鉗比制動用制動鉗小。
根據技術方案1,由于將所有制動鉗配置在車軸前側,縮短了擺臂的擺動中心軸與各制動鉗之間的距離,后輪轉動時的慣性力矩變小,因而可以提高擺臂對于路面變化的隨動性。另外,由于可以縮短制動軟管和制動拉索,因而可以提供一種車身減輕并且降低成本的制動裝置。
根據技術方案2,由于將停車用制動鉗做成機械式制動鉗,因此與使用液壓制動器的情況相比,零件數變少,成本降低。
根據技術方案3,由于在擺臂下側設置了停車用制動鉗,因此擺臂可以進行擋與,并且污物不易附著到停車用制動鉗上。而且,由于維修頻率顯然很高的制動用制動鉗處于擺臂的上側,因而能夠提供一種裝備性能良好的制動裝置。
根據技術方案4,由于采用了比制動用制動鉗小的停車用制動鉗,因而能夠提供一種制動裝置,可以將降雨影響控制在最小限度內,而且外形良好,不會與整體平衡產生不協(xié)調的感覺。
圖1是表示將本實施方式的制動裝置組裝入自動二輪車時的側視圖。
圖2是主要部分的放大縱剖視圖。
圖3是停車用制動鉗的放大縱剖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以下,對本發(fā)明的制動裝置的實施方式進行說明。同樣,舉例表示將本實施方式的制動裝置組裝入裝載有立式V型發(fā)動機的自動二輪車時的狀態(tài),省略了對主要部分即制動裝置以外的結構的詳細說明。同樣,圖中標號A表示自動二輪車,標號3表示制動裝置。
對組裝有本實施方式的制動裝置3的自動二輪車A進行說明,由以下部分構成擺臂1、后輪驅動部2、制動裝置3、車架4、立式V型發(fā)動機5、減震器6、后輪7、操縱手柄8、燃料箱9、駕駛員座10、前懸架11以及前輪12。
擺臂1是棒狀部件,可擺動地支撐在按所需形狀設計的車架4上,并且形成圓筒型,內部裝有能夠傳遞由立式V型發(fā)動機5輸出的旋轉輸出的傳動軸(未圖示),通過下述后輪驅動部2和制動裝置3、減震器6等懸臂支撐后輪7。
如圖2所示,后輪驅動部2,包括設在傳動軸前部的蝸桿(未圖示)、與下述制動盤32螺合的車軸21、與該蝸桿嚙合并且與車軸21嚙合的蝸輪22、以及胎輪23,從與車軸21的端面螺合的制動盤32的上方螺合在車軸21上。
制動裝置3,包括變速箱蓋31,樞軸固定在車架4上所樞軸固定的減震器6上,并設在擺臂1的前端部上,形成碗狀以便填充機油;制動盤32,螺合在車軸21上并被車軸21的端面和胎輪23夾持;液壓式的制動用制動鉗33,支撐在變速箱蓋31上并通過液壓驅動而夾入制動盤32;以及機械式停車用制動鉗35,支撐在變速箱蓋31上,通過拉索34的拉伸動作而夾入制動盤32。
如圖3所示,該機械式停車用制動鉗35采用公知的制動結構,即,通過拉索34的拉伸動作而使軸351轉動,與該軸351聯(lián)動的制動襯片352之間的間隔夾緊而夾入制動盤32,從而進行制動。如圖1所示,在處于擺臂1的下側、車軸21前方的所需位置上,螺合在與變速箱蓋31一體形成的安裝托架353上。
由于采用機械式停車用制動鉗35,因此能夠保持長時間地維持穩(wěn)定的停車制動性能,并且,與使用液壓制動器的情況相比,可以減少零件數,并降低成本。
如圖1所示,該制動用制動鉗33,在處于擺臂1上側、車軸21前方的所需位置上,螺合在與變速箱蓋31一體形成的安裝托架354上。
上述停車用制動鉗35,比制動用制動鉗33小,如上所述,停車用制動鉗35設置在擺臂1的下側、車軸21的前方,盡可能地縮短擺臂1的擺動中心軸與各個制動鉗之間的距離。
通過以上述方式設置制動用制動鉗33和停車用制動鉗35,使后輪轉動時的慣性力矩變小,提高了擺臂對于路面變化的隨動性。而且,由于與現有的制動裝置3相比,制動軟管和制動拉索34等變短,因而可以減輕車身重量并且可以抑制生產成本。
另外,由于擺臂1能夠擋雨,能夠減少停車用制動鉗35上的污物;由于將維修頻率高的制動用制動鉗33安裝在擺臂1的上側,因而提高了裝備性能。
如上所述,組裝在自動二輪車A上的制動裝置3,通過踩踏設在右側腳踏板(未圖示)前方的后制動踏板(未圖示),使制動用制動鉗33夾住制動鉗32而對后輪7進行制動,通過拉動設在操縱手柄8一側的離合器桿13附近的停車制動杠桿14(形成可以將拉伸拉索34的狀態(tài)固定或解除的結構),使停車用制動鉗35夾住制動鉗32而鎖定后輪7。另外,該停車用制動杠桿14的安裝位置,并未特別限定,可以設在車身的任意位置上。
以上雖然說明了本實施方式的制動裝置,但是上述實施方式僅為本發(fā)明優(yōu)選實施方式的一個例子,本發(fā)明并不限定于此,可以在不脫離其主旨的范圍內采用各種變形的實施方式。
例如,可以將停車用制動鉗做成液壓式制動鉗,還可以采用同樣的制動鉗作為制動用制動鉗。
權利要求
1.一種具有制動用制動鉗和停車用制動鉗的自動二輪車的制動裝置,其特征在于,將所述制動用制動鉗和停車用制動鉗分開設置在擺臂的上下,并將所述制動用制動鉗和停車用制動鉗設置在車軸的前方。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停車用制動鉗為機械式制動鉗。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制動裝置,其特征在于,將所述停車用制動鉗設置在所述擺臂的下側。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制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停車用制動鉗比制動用制動鉗小。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制動裝置,可以適當地保持擺臂對于路面變化的隨動性,并能夠附設停車用制動鉗。將制動用制動鉗(33)和停車用制動鉗(35)分開設置在擺臂(1)的上下,并設置在車軸(21)的前方。同時,將停車用制動鉗(35)設置在擺臂(1)的下側,將制動用制動鉗(33)設置在擺臂(1)的上側。
文檔編號B62L1/02GK1754767SQ20051009964
公開日2006年4月5日 申請日期2005年8月30日 優(yōu)先權日2004年9月30日
發(fā)明者石田慎一郎 申請人:本田技研工業(yè)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