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車輛慢速警示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警示裝置,特別涉及一種能夠提供行駛中車輛于慢速行進或停車時,具有自動燈警示效果的車輛慢速與停車警示裝置。
一般車輛在行駛中常因路況關系,行速時快時慢,甚至停車;此等狀況在車輛互相尾隨于前車保持一定距離下,駕駛可很容易依個人視覺加以判斷配速,并保持安全距離,而較不會有安全上的顧慮。但是如果后方來車不是與前車互相尾隨,而是有相當遠的距離,當前車遇到狀況須由原來的高速改為慢速行駛或停車時,后方駕駛者無法在很遠的距離覺查前車是因為前面有狀況已減速慢行(一般車輛減速時是踩著剎車踏板故有剎車燈警示,而慢速行進中并無警示燈警示),且,由于后來車駕駛員的視線與前車是呈平行且是直線,是以兩車間的距離是否正在快速接近中,在相距遠距離下根本無法查覺,而往往須等到近距離才可感覺到車子是快速地與前車接近,而在查覺快速與前車靠近時,由于前車是慢速行駛,所保持的車速狀況并無何任警示后方來車的設置,因此造成后方來車駕駛員警覺較慢,而很容易造成反應不及追撞前車的事故。當然,前車駕駛員在快速行進中發(fā)現狀況須減速甚或停車時,必須踩下剎車桿,此時固然剎車警示燈會發(fā)亮警示,但是,對于尾隨的后車駕駛員而言,在遠距離看不到并不會跟著踩剎車桿,只是知道前車有剎車而已,至于前車的踩的剎車警示昌為減速,還是為停止前進,后車無法判斷。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的車輛警示裝置的不足,提供一種改進的車輛慢速警示裝置,即一種車輛可在一定范圍慢速行進中會自行顯示出二種易分辯警示燈號,藉以提醒尾隨后車提早作應急準備,以增加行車安全。
本實用新型的特征之一在于以一組車速感應器串聯配合一組微電腦電源轉換器,藉該微電腦電源轉換器依車輛輪胎的大小設定適當數值,來與該車速感應器所感應的車速行駛有多少脈比較,而將比較后的結果傳輸給一燈號開關,該燈號開關與車輛原有的燈號開關相獨立,而連接于車輛總開關,比如,當比較后的車速訊息為停車至25公里間使藍燈發(fā)亮,而在25公里至55公里間使黃燈發(fā)亮,這樣則可令行進中的車輛自動顯示車輛車速的警示。
本實用新型的特征之二在于該微電腦電源轉換器進一步提供緩動設定值,即車速由慢速往上加速時(如約加2公里)或車速由快速往下減速時(如約減2公里),這樣,車輛由停車加速到所預設25公里內以藍燈警示,超過25公里訊息范圍內后2公里(即27)公里時,藍燈停止警示而黃燈開始警示;相反的,車速由原高速100公里減至55公里訊息范圍后的2公里減速中,在減至53公里時黃燈即警示,若繼續(xù)減速至25公里訊息范圍后2公里,即23公里則黃燈警示停止,而藍燈警示開始。
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在于1、改善目前車輛在慢速行駛中,車輛本身并無任何警示的缺點,尤其在駕駛者長時間開車視覺疲勞時,能藉本實用新型使后方來車駕駛者在遠距離、看得見的范圍內,即能很明確的知道前車行車狀況,是快車行進、中速行進、慢速行進或是停止,而能有較充裕的時間反應,避免因疲勞或視線與前車呈直線平行的關系無法目測前車的車速狀況,而導致誤判的危險。
2、改善目前車輛剎車燈籠統警示的缺點,因為本實用新型是組裝在第三剎車燈的左右,電路分別獨立,所以剎車燈亮時,如車速在本實用型設定的范圍內,兩燈即能同時警示,故能很明確的請后方來車駕駛者在遠距離看得見的范圍內,清楚的知道前車是高速剎車還是慢速剎車,而能較早地采取必要的措施。
3、提高駕駛員瞬間判斷能力,由于后車駕駛者的視線與前車呈直線且平行,故無法在視線接觸的瞬間,立即判斷前車行進的車速狀態(tài),尤其在轉彎處,當前車轉過彎后,因有狀況而減速或停車時,尾隨后方來車駕駛者由于受到障礙物的阻礙,而無法看到前車的狀況,當轉過彎后,視線接觸前車的一瞬間,常態(tài)下無法立即知道前車狀態(tài);而本實用新型即是在提供后方來車駕駛者于較快較早的時間內,即能依燈的顏色立即知道前車狀態(tài),而應采取應急措施。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方塊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微電腦16C54的程式方塊流程圖。
圖3A、3B為本實用新型設定車速比較訊息在慢速向上及快速向下的警示燈號示意圖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電路圖。
圖5為本實用新型與第三剎車燈組裝于一體的立體外觀圖。
圖中標號為車速感應器1、電源轉換器2、指撥開關20、緩動設定器21、電源201·202、燈組40、藍燈401、黃燈402、剎車燈403。
如
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包括一組車速感應器1、微電腦電源轉換器2及燈組40,其中該車速感應器1主要是隨著車輛行進速度的快慢,感測車速有多少脈。本實用新型測速方式是利用速度=距離/時間的公式,以一個感測器(Sensor)連接到汽車傳動軸,當傳動軸旋轉一圈時,測速感測器(Sensor)會送出一個方波;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微電腦電源轉換器2的程式方塊流程圖,傳動軸每旋轉一圈也就是每一個方波,經測量輪胎實際行走的距離約為1.5米,此時微電腦電源轉換器2內的微電腦16C54能測每一個方波的時間,而由上述公式求出當時的速度,再配合指撥開關20所設定車速比較訊息,而可很準確輸出所確定的訊息,即,設該車速訊息范圍設定于0公里至25公里范圍內為藍燈警示;而25公里至55公里范圍內為黃燈警示;藉微電腦16C54的緩動設定器21以設定正負值,如圖3A所示當車速由慢速往上加速至車速訊息范圍25公里的范圍內是以藍燈警示;而在25公里后加2公里的27公里時,藍燈訊息停止而黃燈開啟,即車速加速超過25公里至55公里的范圍內,是以黃燈警示;至繼續(xù)加速至車速訊息55公里加2公里的57公里,則黃燈訊息停止,即車速超過55公里后便無訊號。相反地,如圖3B所示當車速高速100公里減至55公里訊息范圍后2公里(即53公里)減速中,黃燈即開始警示,一旦速度繼續(xù)降至25公里訊息范圍后2公里(即23公里),則黃燈警示終止,藍燈開啟警示。如此的正負值設置目的在于避免轉換電源過于敏感而使警示燈來回跳動。
圖4為本實用新型電路圖。如圖4所示,本實用新型基本上是利用該車速感應器1,隨著車輛速度產生的脈動有多快,與轉換器2里所設定的車速的數值比較,當車輛的速度到達所設定的數值時,該轉換器2即輸出電源201、202導通該兩組警示燈(藍燈與黃燈)之一,以表示車輛行進之車速狀況。
圖5為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上與第三剎車燈所組合成的燈組40,如圖4、圖5所示,當該電源轉換器2輸出電源201則導通燈組40之藍燈401,而若輸出電源202則導通黃燈402;當踩剎車時則導通剎車燈403,因此本實用新型具有結合第三剎車燈與慢速警示燈的特點。
如上所述,本實用新型是將目前高速公路最高時速區(qū)分為高、中、低三種行車區(qū)別,于高速時,本實用新型并不做任何警示動作;中速時(55至25公里)則以黃燈警示;低速時(25公里至停車)則以藍燈警示;如此用簡單容易分辯的兩色燈,將車輛速度分為兩段警示,讓后方來車駕駛者在遠距離即能正確知道前車行車快慢,而及早配速,避免接近前車速度過快,而造成追撞危險,因此,依本實用新型上述的警示電路裝置,車輛由停車加速到所設25公里內是以藍燈警示,而超25公里訊息范圍后2公里(即57公里時),藍燈警示停止,而黃燈警示開始;繼續(xù)加速至55公里訊息范圍后2公里(即27公里時),則黃燈警示停止;相反的,車速由原高速100公里減速至55公里訊息范圍后之2公里減速中,于減至53公里時黃燈即警示,若繼續(xù)減速至25公里訊息范圍后2公里,即23公里,則黃燈警示停止,而藍燈警示開啟,至停車(包含停車)。
基本上,上述黃燈燈示于時下的車輛亦有被使用,但僅在于特殊狀況,如雙閃黃燈、方向燈,而雙黃燈是要打開開關,然而本實用新型純粹是以速度自動做出黃燈之警示,無須做任何開關之警示,且,裝置位置是在第三剎車燈左右(如圖2所示),可獨立或與第三剎車燈組裝為一體,且燈號不會閃動,因此,本實用新型采用黃燈作為車輛行駛中的車速在25-55公里的警示,此于時下駕駛員對已均已有“注意”的共識下,是最為理想的燈號表示。再就藍燈而言,時下車輛并未使用,因此其與剎車燈及前述黃燈之各種警示區(qū)別非常明顯,很容易分辯。特別是,能夠幫助駕駛只做瞬間的判斷,如在彎角處,前車過了彎而因有狀況必須停車時,后方尾隨來車駕駛者因受彎道障礙物阻隔無法看見前車之情況,當轉過彎時,視線與前車是呈直線關系,即使發(fā)現前車剎車燈亮看,但一瞬間卻無法立即判斷其是停車或者行進中稍減速,于是容易造成追撞;因此本實用新型以藍燈作為慢速及停車的警示,以提供明確的區(qū)隔警示作用,讓后車駕駛者在過了彎之后,視線與前車接觸的瞬間,即能藉本實用新型之藍燈警示,迅速且正確地知道前車是在慢速行進中,因而有較充裕的時間采取必要的措施。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凡依本實用新型的各種修飾與變化,仍應包含于本實用新型申請專利的范圍為。
權利要求1.一種車輛慢速警示裝置,包括車速感應器(1)、微電腦電源轉換器(2)及燈組(40),其特征在于燈組由藍燈(401)、黃燈(402)、剎車燈(403)組成;車速感應器(1)串聯組合微電腦電源轉換器(2),微電腦電源轉換器(2)依車輪胎大小設定適當數值,與車速感應器(1)所感應的車速相比較,當車輛速度到達所設定的數值,轉換器(2)即輸出電源(201、202)導通兩組警示燈(401)、(402)之一。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慢速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微電腦電源轉換器(2)具有一指撥開關(20)。
3.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慢速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車速訊息范圍設定于0-25公里范圍內為藍燈警示,而25-55公里范圍內為黃燈警示。
4.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慢速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微電腦電源轉換器(2)具有一緩動設定器(21)。
5.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慢速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兩警示燈(401)、(402)與第三剎車燈(403)分別組裝。
6.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慢速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兩警示燈(401)、(402)與第三剎車燈(403)組裝為一體。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車輛慢速警示裝置,車輛在慢速行進時,可自動以燈號警示后方來車。該警示裝置包括一組車速感應器、一組與車速感應器串聯的微電腦電源轉換器,以及兩組可獨立組裝或與第三剎車燈組裝一體的警示燈。利用車速感應器感應車速的脈動值與轉換器里所設定的車速值相比較,當車輛的速度慢于所設定的數值時,轉換器即輸出電源導通兩組警示燈之一以便讓后方來車在較早時間內調整車速以免追撞。
文檔編號B60Q1/50GK2224123SQ95213878
公開日1996年4月10日 申請日期1995年6月16日 優(yōu)先權日1995年6月16日
發(fā)明者陳譡 申請人:陳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