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汽車外遮陽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主支架、前遮陽板、后遮陽板、左遮陽布、右遮陽布;所述主支架下方安裝有固定機構,四側分別與所述前遮陽板、后遮陽板、左遮陽布、右遮陽布連接;所述前遮陽板和后遮陽板與所述主支架鉸接;所述左遮陽布和所述右遮陽布的一端與所述主支架連接,另一端安裝有固定鉤;所述前遮陽板和后遮陽板以聚四氟乙烯為基板,在所述基板上從內往外依次層疊聚丙烯層、纖維層、第一隔熱層、第一反射層和第一保護涂層;所述左遮陽布和右遮陽布以亞麻纖維布為基材,在所述亞麻纖維布上從內往外依次設置有阻燃層、第二隔熱層、第二反射層和第二保護層。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外遮陽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纖維層的材質為亞麻纖維或尼龍纖維中的一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外遮陽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隔熱層的材質為玻璃棉;所述第一反射層為金屬反射層;所述第一保護涂層為氧化硅涂層。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外遮陽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聚丙烯層的厚度為0.3-0.8mm,所述纖維層的厚度為0.5-1mm,所述第一隔熱層的厚度為1-2mm,所述第一反射層的厚度為0.3-0.8mm,所述第一保護層的厚度為0.5-1mm。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外遮陽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阻燃層的厚度為1-2mm,所述第二隔熱層的厚度為1-2mm,第二反射層的厚度為0.3-0.8mm,所述第二保護層的厚度為0.5-2mm。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外遮陽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隔熱層的材質為玻璃棉;所述第二反射層為鋁箔層;所述第二保護層為PET涂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