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壓緊裝置,特別涉及一種旋轉壓緊裝置。
背景技術:
壓緊裝置作為工件的壓緊定位工具,廣泛應用于工件的加工制造中,現有的夾緊裝置壓板采用普通的氣缸作為動力源,通過氣缸的活塞桿帶動夾爪或壓板夾緊工件,但這種夾持工件的方式在取出工件與將工件放入加工位置時,由于夾爪或者壓板的阻礙,取出或者放入工件的操作不方便,效率不高,嚴重影響加工件的加工與裝換,因此,研制一種旋轉壓緊裝置是該領域急需解決的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就在于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而提供一種旋轉壓緊裝置。
本發(fā)明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上述目的:一種旋轉壓緊裝置,包括支撐腿,所述支撐腿頂部設有操作臺,所述操作臺一側設有固定件,所述固定件固定在所述操作臺上,所述固定件一側設有支撐件,所述支撐件鄰近所述固定件設置,且所述支撐件底部固定在所述操作臺上,所述支撐件側壁上設有安裝孔,所述安裝孔內設有螺紋桿,且所述螺紋桿的一端可旋轉的安裝在所述安裝孔內,所述螺紋桿沿水平方向延伸,且所述螺紋桿上套設有活動件,所述活動件上設有螺紋孔,所述螺紋孔水平貫穿所述活動件,且所述活動件一側設有側擋板,所述側擋板一側設有從動輪,所述從動輪連接在所述螺紋桿的端部,且所述從動輪下方設有驅動輪,所述驅動輪連接電機。
優(yōu)選地,所述驅動輪與所述從動輪之間通過皮帶連接。
優(yōu)選地,所述活動件底部設有缺口,且缺口與所述支撐件對應。
優(yōu)選地,所述螺紋孔與所述螺紋桿適配。
優(yōu)選地,所述螺紋桿的端部與所述安裝孔之間設有軸承。
優(yōu)選地,所述螺紋桿與所述螺紋孔的數量為兩個。
優(yōu)選地,所述固定件上設有倒正開關,所述倒正開關電性連接所述電機。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fā)明利用所述倒正開關控制所述電機旋轉,利用所述電機帶動所述驅動輪旋轉,進而通過所述皮帶驅動從動輪旋轉,所述從動輪旋轉過程中帶動所述螺紋桿旋轉,所述螺紋桿與所述活動件內腔的螺紋孔配合驅動所述活動件運動,所述活動件在運動過程中與所述固定件之間的距離產生變化,由此實現壓緊加工件的目的。
附圖說明
圖1為一種金屬沖壓翻邊模塊的主視圖。
圖2為一種金屬沖壓翻邊模塊的俯視圖。
圖3為一種金屬沖壓翻邊模塊的剖視圖。
圖中:1、支撐腿;2、操作臺;3、固定件;4、支撐件;5、安裝孔;6、螺紋桿;7、活動件;8、螺紋孔;9、側擋板;10、從動輪;11、驅動輪;12、電機;13、皮帶;14、軸承;15、倒正開關。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fā)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fā)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fā)明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3,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旋轉壓緊裝置,包括支撐腿1,所述支撐腿1頂部設有操作臺2,所述操作臺2一側設有固定件3,所述固定件3固定在所述操作臺2上,所述固定件3一側設有支撐件4,所述支撐件4鄰近所述固定件3設置,且所述支撐件4底部固定在所述操作臺2上,所述支撐件4側壁上設有安裝孔5,所述安裝孔5內設有螺紋桿6,且所述螺紋桿6的一端可旋轉的安裝在所述安裝孔5內,所述螺紋桿6沿水平方向延伸,且所述螺紋桿6上套設有活動件7,所述活動件7上設有螺紋孔8,所述螺紋孔8水平貫穿所述活動件7,且所述活動件7一側設有側擋板9,所述側擋板9一側設有從動輪10,所述從動輪10連接在所述螺紋桿6的端部,且所述從動輪10下方設有驅動輪11,所述驅動輪11連接電機12。
所述驅動輪11與所述從動輪10之間通過皮帶13連接,利用所述皮帶13連接所述驅動輪11與所述從動輪10,簡單方便,夠根據所述驅動輪11與所述從動輪10之間的距離選擇合適尺寸的所述皮帶13,能夠降低生產成本,所述活動件7底部設有缺口,且缺口與所述支撐件4對應,所述活動件7在活動時與所述固定件3配合壓緊加工件,將加工件防止在所述支撐件4上便于加工,為了防止所述支撐件4影響所述活動件7運動,在所述活動件7底部設置與所述支撐件4尺寸相等的所述缺口,所述螺紋孔8與所述螺紋桿6適配,設置相互適配的所述螺紋桿6與所述螺紋孔8,能夠保證所述螺紋桿6旋轉過程驅動所述螺紋孔8相對于所述螺紋桿6運動,從而驅動所述活動件7運動,所述螺紋桿6的端部與所述安裝孔5之間設有軸承14,能夠防止所述螺紋桿6旋轉,與所述支撐件4之間產生摩擦,損壞所述螺紋桿6,而且利于所述軸承14能夠增加所述螺紋桿6的旋轉速度,所述螺紋桿6與所述螺紋孔8的數量為兩個,設置兩個所述螺紋桿6與所述螺紋孔8能夠提高所述運動件在運動過程中穩(wěn)定性,所述固定件3上設有倒正開關15,所述倒正開關15電性連接所述電機12,利于所述倒正開關15控制所述電機12的正轉與倒轉,進而控制所述活動件7的運動方向,實現壓緊裝置的壓緊與放松。
本發(fā)明在使用時,需要壓緊加工件時,將加工件防止在所述支撐件4上,利于所述倒正開關15控制所述電機12旋轉,所述電機12通過所述驅動輪11帶動皮帶13旋轉,進而控制所述從動輪10旋轉,所述從動輪10帶動所述螺紋桿6旋轉,所述螺紋桿6驅動所述活動件7朝向靠近所述固定件3的方向移動,直至加緊加工件為止,需要松開加工件時,反方向驅動所述電機12,通過所述驅動輪11與所述從動輪10的配合控制所述螺紋桿6反方向旋轉,進而驅動所述活動件7遠離所述固定件3,將加工件松開。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fā)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發(fā)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fā)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fā)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fā)明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