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隨車工具泡沫盒固定裝置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隨車工具泡沫盒固定裝置,包括有泡沫盒本體和鎖緊法蘭;所述泡沫盒本體的外輪廓所有直徑均小于或等于備抬輪輞的內徑;所述泡沫盒放置在輪輞內,與輪輞共用鎖緊法蘭固定在車身鈑金上。通過本技術方案,泡沫盒可在不同規(guī)格、不同造型輪輞的車型上實現通用化應用。
【專利說明】一種隨車工具泡沬盒固定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于汽車備件領域,具體是指一種固定于備胎輪輞的隨車工具泡沫盒固定裝置。
【背景技術】
[0002]隨著整車品質感要求的提升,隨車工具越來越多地采用泡沫盒固定方式,泡沫盒普遍通過與輪輞內側造型面過盈貼合實現固定。但各車型輪胎尺寸或者輪輞造型不一致,造成需要開發(fā)多種規(guī)格的泡沫盒。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的:
[0004]一種隨車工具泡沫盒固定裝置,包括有泡沫盒本體和鎖緊法蘭;所述泡沫盒本體的外輪廓所有直徑均小于或等于輪輞的內徑;所述泡沫盒本體的底部設置有通孔;所述鎖緊法蘭由操作手柄和垂直焊接于操作手柄的螺柱組成;所述操作手柄的直徑大于泡沫盒本體的通孔的最小處直徑。
[0005]所述泡沫盒本體底面與輪輞貼合面的通孔為臺階通孔,其小孔直徑大于鎖緊法蘭螺柱直徑,大孔直徑大于鎖緊法蘭操作手柄直徑。
[0006]所述操作手柄為圓板形,其圓心處設置有向外凸起的凹槽,螺柱焊接于凹槽內。
[0007]所述的泡沫盒本體與備胎輪輞共用鎖緊法蘭。
[0008]所述泡沫盒本體與鎖緊法蘭之間設置有軟墊層。
[0009]所述軟墊層的外層設置有包塑層。
[0010]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0011]通過本技術方案,泡沫盒可在不同規(guī)格、不同造型輪輞的車型上實現通用化應用?!緦@綀D】
【附圖說明】
[0012]圖1為本實用新型泡沫盒固定裝置固定示意圖;
[0013]圖2為本實用新型泡沫盒固定裝置的剖視圖;
[0014]圖3為圖2的A部放大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5]以下通過實施例來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以下的實施例僅是示例性的,僅能用來解釋和說明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而不能解釋為是對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限制。
[0016]如圖1至圖3所示,隨車工具泡沫盒固定裝置,將泡沫盒本體2和輪胎4固定到車身的鈑金3上。
[0017]一種隨車工具泡沫盒固定裝置,包括有泡沫盒本體2和鎖緊法蘭I ;所述泡沫盒本體2的外輪廓所有直徑均小于或等于輪輞9造型的內徑;在此處的泡沫盒本體2的外輪廓直徑會根據不同的車型的輪胎進行相應的改變。所述泡沫盒本體2的底部設置有用于裝配的通孔5,在本實施例中,泡沫盒本體的通孔5為臺階通孔,其最大直徑大于操作手柄7的直徑。
[0018]所述鎖緊法蘭I由操作手柄7和垂直焊接于操作手柄的螺柱8組成;所述操作手柄7的直徑大于泡沫盒本體2的通孔的最小處直徑,操作手柄7為圓板形,其圓心處設置有向外凸起的凹槽,螺柱焊接于凹槽內,這樣,操作手柄還起到止擋作用。
[0019]所述泡沫盒本體2與鎖緊法蘭I之間設置有橡膠軟墊層6。所述軟墊層的外層設置有包塑層,橡膠軟墊層材料為耐磨橡膠。
[0020]將輪胎4放置在備胎池內,泡沫盒本體2放置在輪胎輪輞9內,再用鎖緊法蘭I將輪胎與泡沫盒本體固定在車身鈑金上。
[0021]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限定。
【權利要求】
1.一種隨車工具泡沫盒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有泡沫盒本體和鎖緊法蘭;所述泡沫盒本體的外輪廓所有直徑均小于或等于輪輞的內徑;所述泡沫盒本體的底部設置有通孔;所述鎖緊法蘭由操作手柄和垂直焊接于操作手柄的螺柱組成;所述操作手柄的直徑大于泡沫盒本體的通過的最小處直徑。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隨車工具泡沫盒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泡沫盒本體底面與輪輞貼合面的通孔為臺階通孔,其小孔直徑大于鎖緊法蘭螺柱直徑,大孔直徑大于鎖緊法蘭操作手柄直徑。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隨車工具泡沫盒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手柄為圓板形,其圓心處設置有向外凸起的凹槽,螺柱焊接于凹槽內。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隨車工具泡沫盒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泡沫盒本體與備胎輪輞共用鎖緊法蘭。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隨車工具泡沫盒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泡沫盒本體與鎖緊法蘭之間設置有軟墊層。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隨車工具泡沫盒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軟墊層的外層設置有包塑層。
【文檔編號】B60R11/06GK203766650SQ201420170472
【公開日】2014年8月13日 申請日期:2014年4月9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4月9日
【發(fā)明者】金艷芳 申請人:安徽江淮汽車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