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是一種用于生產(chǎn)鐵觀音的翻炒裝置,屬于炒茶領域。
背景技術:
茶葉是我國的一項重要農產(chǎn)品,受很多人喜歡。茶樹長出新葉后,即進入采摘季節(jié),采摘下的青葉需進行炒制工序,普通的茶戶人家通常采用手工炒制,這種炒制方法效率低,費時費力。茶葉殺青的過程中茶葉需翻得快撒得開,才能保證茶葉殺青均勻透徹。而在茶葉的制作過程中,由于茶葉具有水分,炒制時容易黏連在一起,很難保證均勻炒制。
現(xiàn)有設備中炒茶的加熱設備為燃燒天然氣,不環(huán)保,不具有溫控裝置。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針對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種用于生產(chǎn)鐵觀音的翻炒裝置,以解決現(xiàn)有設備中炒茶的加熱設備為燃燒天然氣,不環(huán)保,不具有溫控裝置。
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是通過如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xiàn):一種用于生產(chǎn)鐵觀音的翻炒裝置,其結構包括:萬向輪、機架、尼龍輪、加熱裝置、內筒、殼體、溫度表、電控箱、水管、平衡螺栓、感應開關、溫控箱、翻炒筒;所述萬向輪固定連接于機架上,所述機架上設有翻炒筒,所述翻炒筒上設有溫控箱,所述翻炒筒上設有尼龍輪,所述翻炒筒內設有內筒,所述翻炒筒上設有溫度表,所述翻炒筒外設有殼體,所述殼體上設有電控箱,所述殼體上設有水管,所述翻炒筒與機架之間設有平衡螺栓,所述機架上設有感應開關,所述加熱裝置由加熱裝置面板和電熱絲組成,所述溫控箱由溫控箱體、溫度感受器、熱敏電阻、溫度控制系統(tǒng)、溫度監(jiān)控器組成。
進一步地,所述加熱裝置設于內筒內壁。
進一步地,所述尼龍輪上設有內筒。
進一步地,所述加熱裝置通過導線與溫控箱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溫度表與溫度感受器通過導線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加熱裝置、電控箱、感應開關、溫控箱通過導線連接。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采用的溫控箱控制調節(jié)加熱溫度和電控箱調節(jié)翻炒速度,可根據(jù)實際茶葉炒制不同的程度選調不同的速度及溫度,已得到最好的炒制效果;采用的溫控箱實現(xiàn)了自動控溫;采用的電熱加熱裝置使炒茶設備變得更環(huán)保。
附圖說明
通過閱讀參照以下附圖對非限制性實施例所作的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優(yōu)點將會變得更明顯: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用于生產(chǎn)鐵觀音的翻炒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一種用于生產(chǎn)鐵觀音的翻炒裝置的加熱裝置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一種用于生產(chǎn)鐵觀音的翻炒裝置的溫控箱結構示意圖;
圖中: 萬向輪-1、機架-2、尼龍輪-3、加熱裝置-4、內筒-5、殼體-6、溫度表-7、電控箱-8、水管-9、平衡螺栓-10、感應開關-11、溫控箱-12、翻炒筒-13、加熱裝置面板-401和電熱絲-402、溫控箱體-120、溫度感受器-121、熱敏電阻-122、溫度控制系統(tǒng)-123、溫度監(jiān)控器-124。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現(xiàn)的技術手段、創(chuàng)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請參閱圖1、圖2與圖3,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用于生產(chǎn)鐵觀音的翻炒裝置,其結構包括:萬向輪1、機架2、尼龍輪3、加熱裝置4、內筒5、殼體6、溫度表7、電控箱8、水管9、平衡螺栓10、感應開關11、溫控箱12、翻炒筒13;所述萬向輪1固定連接于機架2上,所述機架2上設有翻炒筒13,所述翻炒筒13上設有溫控箱12,所述翻炒筒13上設有尼龍輪3,所述翻炒筒13內設有內筒5,所述翻炒筒13上設有溫度表7,所述翻炒筒13外設有殼體6,所述殼體6上設有電控箱8,所述殼體6上設有水管9,所述翻炒筒13與機架2之間設有平衡螺栓10,所述機架2上設有感應開關11,所述加熱裝置4由加熱裝置面板401和電熱絲402組成,所述溫控箱12由溫控箱體120、溫度感受器121、熱敏電阻122、溫度控制系統(tǒng)123、溫度監(jiān)控器124組成,所述加熱裝置4設于內筒5內壁,所述尼龍輪3上設有內筒5,所述加熱裝置4通過導線與溫控箱12連接,所述溫度表7與溫度感受器121通過導線連接,所述加熱裝置4、電控箱8、感應開關11、溫控箱12通過導線連接。
在進行使用時,通入電源,往內筒5放入茶葉,通過電控箱8打開開關,即可開始工作,可通過溫度表7查看實時炒茶溫度,可通過溫控箱12的溫度控制系統(tǒng)123設置允許最高溫度,該溫控箱12即會自動控制炒茶溫度,可通過電控箱8調節(jié)炒茶速度,完成后,通過內筒5取出茶葉。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jīng)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