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口服液及其制備方法技術領域,尤其是一種馬齒莧保健口服液的制備方法。
背景技術:
馬齒莧,又名馬齒菜、長壽菜,富含不飽和脂肪酸、維生素C、胡蘿卜素、蘋果酸、谷氨酸、草酸、鈣、磷、鐵及鋅、銅以及硝酸鉀、硫酸鉀等多種鉀鹽,是我國衛(wèi)生部規(guī)定的藥食同源野生植物之一,具有抗菌消炎、降血脂、抗動脈粥樣硬化、增強免疫力、抗衰老等作用,并具有清熱解毒、益氣補虛功效,是一種保健價值很高的草本植物。
目前,人們通常是采用烹調方式將馬齒莧做成菜肴食用,在烹制過程中,許多營養(yǎng)成分容易遭到破壞,影響保健效果,且制作過程比較麻煩。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針對當前從馬齒莧在烹調食用過程中營養(yǎng)成分損失嚴重情況下,提供了一種馬齒莧保健口服液的制備方法。該保健口服液制備方法減少了馬齒莧多種活性成分的損失,并通過高壓蒸汽滅菌保證了馬齒莧保健口服液的質量,該方法具有制作簡單、質量穩(wěn)定、實用等優(yōu)點,適合工業(yè)化生產。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發(fā)明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馬齒莧保健口服液的制備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材料預處理,取馬齒莧地上部分,洗凈,沸水燙漂3-10min,冷卻后瀝干水分,60-90℃鼓風干燥3-6h后粉碎;
(2)加水加熱微沸過濾,向濾渣中再加入水,加熱微沸過濾,合并濾液,減壓濃縮;
(3)加入乙醇,使得乙醇含量達到50-80%左右,靜置,濾除沉淀;
(4)高濃度糖漿的制備,加入蒸餾水煮沸,加入蔗糖,攪拌溶解,加熱至100℃,趁熱薄層脫脂棉保溫過濾,121℃滅菌15-30min,快速冷卻至30-50℃;
(5)經(jīng)無菌灌裝后即得馬齒莧保健口服液。
作為進一步方案,步驟(1)中材料預處理中,沸水燙漂5min,冷卻后瀝干水分,80℃鼓風干燥4h后粉碎。
作為進一步方案,步驟(3)中加入乙醇,使得乙醇含量達到65%。
作為進一步方案,步驟(4)中121℃滅菌20min,快速冷卻至40℃。
本發(fā)明提供的馬齒莧保健口服液的制備方法的優(yōu)點是:
1.本發(fā)明中能減少馬齒莧活性物質在加工過程中的大量損失;
2.本發(fā)明經(jīng)過高溫滅菌能保證最后產品的食品安全;
3.本發(fā)明的提取方法具有提取時間短、方法簡單、提取效率高、質量穩(wěn)定、回收率高等優(yōu)點,適合工業(yè)化生產。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說明
實施例1
一種馬齒莧保健口服液的制備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選取新鮮馬齒莧地上部分,清洗水凈,沸水漂燙5min然后用冷水迅速冷卻。 瀝干水分,60℃鼓風干燥6h冷卻后粉碎備用;
(2)加水加熱微沸過濾,向濾渣中再加入水,加熱微沸過濾,合并濾液,減壓濃縮;
(3)加入乙醇,使乙醇含量達50%左右,靜置過液,濾除沉淀,增強口服液貯藏過程中的穩(wěn)定性;
(4)高濃度糖漿的制備,加入蒸餾水200ml煮沸,加蔗糖350g攪拌溶解后,繼續(xù)加熱至100℃,趁熱薄層脫脂棉保溫過濾,自濾器上添加蒸餾水至300ml攪勻,121℃滅菌15min,快速冷卻至40℃;
(5)經(jīng)無菌灌裝后即得馬齒莧保健口服液。
實施例2
一種馬齒莧保健口服液的制備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選取新鮮馬齒莧地上部分,清洗水凈,沸水漂燙3min然后用冷水迅速冷卻。瀝干水分,80℃鼓風干燥5h冷卻后粉碎備用;
(2)加水加熱微沸過濾,向濾渣中再加入水,加熱微沸過濾,合并濾液,減壓濃縮;
(3)加入乙醇,使乙醇含量達65%左右,靜置過液,濾除沉淀,增強口服液貯藏過程中的穩(wěn)定性;
(4)高濃度糖漿的制備,加入蒸餾水400ml煮沸,加蔗糖550g攪拌溶解后,繼續(xù)加熱至100℃,趁熱薄層脫脂棉保溫過濾,自濾器上添加蒸餾水至500ml攪勻,121℃滅菌15min,快速冷卻至40℃;
(5)經(jīng)無菌灌裝后即得馬齒莧保健口服液。
實施例3
一種馬齒莧保健口服液的制備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選取新鮮馬齒莧地上部分,清洗水凈,沸水漂燙10min然后用冷水迅速冷卻。瀝干水分,90℃鼓風干燥3h冷卻后粉碎備用;
(2)加水加熱微沸過濾,向濾渣中再加入水,加熱微沸過濾,合并濾液,減壓濃縮;
(3)加入乙醇,使乙醇含量達90%左右,靜置過液,濾除沉淀,增強口服液貯藏過程中的穩(wěn)定性;
(4)高濃度糖漿的制備,加入蒸餾水200ml煮沸,加蔗糖250g攪拌溶解后,繼續(xù)加熱至100℃,趁熱薄層脫脂棉保溫過濾,自濾器上添加蒸餾水至300ml攪勻,121℃滅菌20min,快速冷卻至40℃;
(5)經(jīng)無菌灌裝后即得馬齒莧保健口服液。
以上所述,僅是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對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據(jù)本發(fā)明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修飾,均仍屬于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的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