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電池不良品排出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氣缸組件、平移組件、豎移組件及流道組件;所述氣缸組件包括氣缸、推桿、凸輪軸、凸輪板及保護蓋,所述凸輪軸包括平移凸輪軸及豎移凸輪軸,所述凸輪板上開設有與所述平移凸輪軸相配合的第一凸輪孔及與所述豎移凸輪軸相配合的第二凸輪孔;所述平移組件包括平移件及推板;所述豎移組件包括豎移板及限位板;所述流道組件包括電池流道、不良品流道及連接所述電池流道與所述不良品流道的連接流道,所述連接流道開設有與所述推板相配合的導向孔,所述連接流道靠近所述不良品流道的一端開設有與所述豎移板相配合的穿孔;所述凸輪板收容于所述保護蓋中,所述氣缸與所述推桿連接,所述推桿與所述凸輪板連接,所述平移凸輪軸穿過所述凸輪板的第一凸輪孔與所述平移件連接,所述平移件穿過所述保護蓋與所述推板連接,所述推板穿過所述導向孔且位于所述連接流道遠離所述穿孔的一端;所述豎移凸輪軸穿過所述凸輪板的第二凸輪孔及所述保護蓋固定于所述豎移板,所述豎移板的一端收容于所述限位板,所述豎移板的另一端穿過所述穿孔且位于所述連接流道靠近所述不良品流道的一端。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不良品排出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固定組件,所述固定組件包括兩個支架、固定臺、固定板及固定座,所述固定座包括第一固定座、第二固定座及第三固定座;所述固定臺設置于所述支架上,所述固定板設置于其中一個支架上,所述氣缸固定于所述固定板,所述固定座設置于所述固定臺上,所述保護蓋固定于所述第一固定座,所述限位板固定于所述第一固定座及所述第二固定座之間,所述電池流道固定于所述第三固定座,所述不良品流道固定于所述固定臺。
3.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不良品排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凸輪孔包括第一孔、第二孔及連通第一孔與第二孔的連接孔,所述連接孔與所述第一孔及第二孔成鈍角連接,所述第一孔與所述第二孔平行,所述第二凸輪孔為長條形且平行于所述連接孔。
4.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不良品排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保護蓋包括第一保護蓋及與第一保護蓋相配合的第二保護蓋;所述第一保護蓋上開設有配合槽,所述配合槽中開設有對應于所述第一凸輪孔的水平孔,所述第一保護蓋上還開設有對應于所述第二凸輪孔的豎直孔;所述第一保護蓋與所述第二保護蓋相配合組成收容空間,所述凸輪板收容于所述收容空間并能夠在所述收容空間中往復運動。
5.如權(quán)利要求4所述的電池不良品排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平移件包括配合件及連接件;所述配合件包括配合端及位于配合端一端的卡持端,所述配合件的配合端能夠水平滑動的收容于所述第一保護蓋的配合槽,所述卡持端能夠水平滑動的穿過所述水平孔與所述連接件的一端連接,所述連接件的另一端與所述推板連接,所述平移凸輪軸穿過所述凸輪板的第一凸輪孔與所述配合件的配合端連接。
6.如權(quán)利要求4所述的電池不良品排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豎移板的一端設置有擋板,所述擋板與所述穿孔相配合,所述豎移板包括卡持塊,所述豎移板兩側(cè)凹陷形成凹陷部,所述卡持塊上開設有與所述凹陷部相配合的卡槽;所述卡持塊通過所述卡槽與所述凹陷部的配合,從而與所述豎移板固定連接;所述豎移凸輪軸能夠豎直滑動的穿過所述凸輪板的第二凸輪孔及所述第一保護蓋的豎直孔固定于所述卡持塊遠離所述卡槽的一端;所述限位板上開設有與所述豎移板相配合的限位槽,所述豎移板遠離所述擋板的一端收容于所述限位板的限位槽,所述豎移板在所述豎移凸輪軸的帶動下在所述限位槽中往復滑動。
7.如權(quán)利要求6所述的電池不良品排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豎移組件還包括限位塊;所述限位塊設置于所述限位板的兩端,所述卡持塊位于所述限位塊之間且在所述限位塊之間的限位槽滑動。
8.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不良品排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穿孔與所述導向孔垂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