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車用座椅組件和包括該座椅組件的車輛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提供包括座椅組件的車輛。該座椅組件包括與支撐件聯(lián)接的蓋板。
背景技術:
一些常規(guī)車輛包括可向前折疊的后座椅以增大車輛的后部貨物區(qū)。當后座椅向前 折疊時,后座椅與后貨物臺(cargo surface)之間暴露出間隙。該間隙影響到貨物的輕松 裝載和卸載到后貨物區(qū)中。例如,裝載貨物到后貨物區(qū)中常常是通過把貨物沿貨物臺滑動 而輕松實現(xiàn)。然而,如果貨物需要從貨物臺滑動到折疊的后座椅上,則貨物會受該間隙的阻 礙。放置在后貨物區(qū)中的更小的貨物則可能會落入該間隙中,隱蔽于目光所及范圍之外,從 而可能在后座椅折疊時被損壞。在一些常規(guī)車輛中相應地設置了蓋板(例如鰭狀板),以覆 蓋后座椅向前折疊時的這種間隙。
發(fā)明內(nèi)容
根據(jù)一個實施例,車輛包括車體結構、貨物臺和車用座椅組件。車體結構限定出了 地板。貨物臺相對于地板被支撐。車用座椅組件包括左支腿件、右支腿件、支撐件、座椅靠 背和蓋板。左支腿件連接到地板。右支腿件與左支腿件間隔開并且連接到地板。支撐件延 伸在左端和右端之間。支撐件連接到與鄰近左端的左支腿件,并連接到鄰近右端的右支腿 件。座椅靠背與左支腿件和右支腿件中的每一個樞軸地聯(lián)接。座椅靠背能夠在直立位置和 貨物支撐位置之間樞轉。蓋板與支撐件聯(lián)接,并且能夠在收藏位置和橋接位置之間相對于 支撐件移動。當座椅靠背位于貨物支撐位置而蓋板處于橋接位置時,支撐件為蓋板提供下 方的支撐,并且貨物臺、蓋板和座椅靠背配合以提供基本為平面的載貨支撐面。根據(jù)另一個實施例,車輛包括車體結構、貨物臺和車用座椅組件。車體結構限定 出地板。貨物臺相對于地板被支撐。車用座椅組件包括左支腿件、右支腿件、中央支腿件、 支撐件、右座椅靠背部分、左座椅靠背部分、左蓋板和右蓋板。左支腿件連接到地板。右支 腿件與左支腿件間隔開并連接到地板。中央支腿件與左右支腿件間隔開并連接到地板。支 撐件延伸在左端與右端之間。支撐件連接到鄰近左端的左支腿件。支撐件連接到鄰近右端 的右支腿件。右座椅靠背部分與左支腿件和中央支腿件樞軸地聯(lián)接,并且能夠在直立位置 和貨物支撐位置之間樞轉。左座椅靠背部分與左支腿件和中央支腿件中的每一個樞軸地聯(lián) 接,并且能夠在直立位置和貨物支撐位置之間樞轉。左蓋板與支撐件聯(lián)接并且與左座椅靠 背部分關聯(lián)。左蓋板能夠在收藏位置和橋接位置之間相對于支撐件樞轉。右蓋板與支撐件 聯(lián)接并且與右座椅靠背部分關聯(lián)。右蓋板能夠在收藏位置和橋接位置之間相對于支撐件樞 轉。當左座椅靠背部分和右座椅靠背部分位于各自的貨物支撐位置而左蓋板和右蓋板處于 各自的橋接位置時,支撐件為左蓋板和右蓋板各提供下方的支撐,并且貨物臺、左蓋板、右 蓋板、左座椅靠背部分和右座椅靠背部分配合以提供基本為平面的載貨支撐面。根據(jù)又一實施例,車用座椅組件包括左支腿件、右支腿件、支撐件、座椅靠背和蓋 板。左支腿件用于連接到車輛地板。右支腿件與左支腿件間隔開并用于連接到車輛地板。支撐件延伸在左端與右端之間。支撐件連接到鄰近左端的左支腿件。支撐件連接到鄰近右 端的右支腿件。座椅靠背具有與左支腿件樞軸地聯(lián)接的左座椅靠背部分和與右支腿件樞軸 地聯(lián)接的右座椅靠背部分。座椅靠背能夠在直立位置和貨物支撐位置之間樞轉。蓋板與支 撐件聯(lián)接,并且能夠在收藏位置和橋接位置之間相對于支撐件移動,當座椅靠背處于直立 位置時,蓋板處于收藏位置,當座椅靠背處于貨物支撐位置時,蓋板處于橋接位置。
各種實施例可參考下面的說明、所附權利要求和附圖以得到更好的理解,其中圖1是正透視圖,描繪根據(jù)一個實施例的車輛;圖2是后透視圖,描繪根據(jù)權利要求1的車輛,其中后門被打開以顯露乘客廂;圖3是左后透視圖,描繪圖2的車輛的乘客廂中的后座椅組件和其它各種車用部 件;圖4是左后透視圖,描繪圖3的后座椅組件的某些部件;圖5是圖3的后座椅組件的左后透視圖,其中左座椅靠背部分處于貨物支撐位置, 而貨物臺處于抬升位置;圖6是圖3的后座椅組件的右后透視圖,其中右座椅靠背部分處于貨物支撐位 置;圖7是圖3的后座椅組件的左后透視圖,其中左右座椅靠背部分處于貨物支撐位 置;圖8是左后透視圖,描繪根據(jù)替代實施例的車輛的乘客廂中的后座椅組件和其它 各種車用部件;圖9是分解視圖,描繪一種連接裝置,該裝置與圖8的后座椅組件的左蓋板及左座 椅靠背部分關聯(lián);圖10是左側正視圖,大致地描繪圖8的后座椅組件及其它車用部件,其中左右座 椅靠背部分處于直立位置;圖11是左后透視圖,描繪圖8的后座椅組件和其它部件,這時左右座椅靠背部分 處于貨物支撐位置;和圖12是左側正視圖,描繪圖10的后座椅組件和其它車用部件,其中左右座椅靠背 部分處于貨物支撐位置。
具體實施例方式聯(lián)系圖1-12的視圖和示例,其中相同的數(shù)字標示全部視圖中相同或相應的元件, 圖1和圖2示意車輛20。車輛20在圖1和圖2中顯示為包括運動型多功能車(“SUV”)。然 而,根據(jù)替代實施例的車輛可包括例如卡車、貨車、跨界車、休旅車、全地形車或多用途車。如圖1所示,車輛20可包括乘客廂22。車輛20可包括在乘客廂22內(nèi)的有助于 支撐乘客的前后座椅組件。例如,后座椅組件26部分顯示于圖2中。車輛20也包括側門 28,該側門有助于選擇地進入乘客廂22。如圖2所示,車輛20可另外包括后門30,該后門 有助于選擇地使用貨物區(qū)32。貨物臺34可設置成用于在貨物區(qū)32中幫助支撐貨物。貨物 臺34顯示為設置在后座椅組件26的后面。
如圖3所示,后座椅組件26可包括座椅底部36和座椅靠背38,它們在乘客廂22 中配合以幫助支撐乘客。座椅底部36和座椅靠背38可相對于車輛20的車體結構39被支 撐。車體結構39可包括一個或多個框架構件、車體構件和/或其它通常構成車輛20的殼 體的部件。在一個實施例中,如圖3所示,后座椅組件26可包括左支腿件40、中央支腿件 42和右支腿件44。左、中央和右支腿件40、42、44各顯示為相互間隔開并連接到由車輛20 的車體結構39確定的地板46。座椅靠背38的左座椅靠背部分48可由左支腿件40和中央 支腿件42樞軸地支撐。座椅靠背38的右座椅靠背部分50可由中央支腿件42和右支腿件 44樞軸地支撐。在一個實施例中,座椅底部36可相對于各左、中央和右支腿件40、42、44進 行固定。
如圖3和圖4所示,支撐件52可連接到左右支腿件40、44。支撐件52顯示為延伸 在左端56和右端54之間。在一個實施例中,如圖3和圖4所示,左支腿件40鄰近左端56 連接,右支腿件44鄰近右端54連接。中央支腿件42可連接到支撐件52在左端56和右端 54之間的一個位置。在一個實施例中,支撐件52可通過焊接、緊固、粘接和/或各種適當 的替代連接方法中的任何一種方法來連接到左、中央和右支腿件40、42、44。在替代實施例 中,支撐件可通過整體式一件結構連接到支腿件。如圖3所示,后座椅組件26可包括樞軸地聯(lián)接到支撐件52的蓋板58。在一個實 施例中,蓋板58可包括左蓋板60和右蓋板62,如圖3所示。左蓋板60可與左座椅靠背部 分48的左貨物支撐面64關聯(lián),右蓋板62可與右座椅靠背部分50的右貨物支撐面66關聯(lián)。貨物臺34可設置為鄰近蓋板58,并可配置成覆蓋下方的貨物儲藏區(qū)67 (見圖5) 以及/或者一部分貨物臺34可幫助支撐貨物區(qū)32內(nèi)的貨物。在一個實施例中,支撐件52 可提供貨物臺34的下方的支撐,這樣使貨物臺34的負載至少部分地傳遞到支撐件52。在 這樣的實施例中,支撐件52可幫助改善貨物區(qū)32內(nèi)的貨物的支撐。例如,通過設置跨越貨 物臺34的寬度的側邊支撐,就可需要較少的專用的貨物臺支撐,從而減小車輛20的成本和 重量。在一個實施例中,貨物臺34可樞軸地連接到支撐件52,這樣使貨物臺34成為可動的 蓋子從而有助于選擇地使用下方的貨物儲藏區(qū)67。例如,貨物臺34可以從基本關閉的位置 (如圖3所示)樞轉到打開的位置(如圖5所示)。應認識到,車輛可具有各種適當?shù)奶娲?貨物臺裝置中的任何一種裝置。例如,替代貨物臺可包括一對蓋,每個蓋可在打開和關閉位 置之間樞轉,從而有助于選擇地使用下方的貨物儲藏區(qū)。在又一實施例中,或者貨物臺可剛 性地固接到支撐件。如圖4所示,支撐件52可包括一對貨物連接件70。當貨物置于貨物臺34上時, 貨物能夠可拆卸式地連接(例如用固定帶)到連接件70以保障貨物區(qū)32中貨物的安全。 連接件70顯示為處于沿支撐件52通常被貨物臺34遮蔽的位置。因此,貨物臺34可包括 罩板(access panels)(例如,圖3中72),該板可選擇地遮蔽連接件70。應認識到,支撐件 52可包括各種適當?shù)奶娲呢浳镞B接位置中的任何一種位置,例如“D形環(huán)”或孔隙,它們 可能被或可能不被貨物臺34所遮蔽。左右座椅靠背部分48、50各自可在直立位置和貨物支撐位置之間樞轉。左座椅靠 背部分48在直立位置和貨物支撐位置之間的運動可有助于左蓋板60在收藏位置和橋接位 置之間的運動。類似地,右座椅靠背部分50在直立位置和貨物支撐位置之間的運動可有助 于右蓋板62在收藏位置和橋接位置之間的運動。
在一個實施例中,如圖3所示,左右座椅靠背部分48、50可置于直立位置。在這種 布置中,左右蓋板60、62可置于收藏位置,并且可與左右貨物支撐面64、66配合構成貨物區(qū) 32的前壁。在另一實施例中,如圖5所示,左座椅靠背部分48可置于貨物支撐位置,右座椅靠 背部分50可置于直立位置。左蓋板60顯示為置于橋接位置,可與左貨物支撐面64和貨物 臺34配合構成沿貨物區(qū)32的左側的基本為平面的載物支撐面。右蓋板62顯示為置于直 立位置,可與右支撐面66配合構成貨物區(qū)32的右側前壁。
在另一實施例中,如圖6所示,右座椅靠背部分50可置于貨物支撐位置,左座椅靠 背部分48可置于直立位置。右蓋板62顯示為置于橋接位置,并且可與右貨物支撐面66和 貨物臺34配合構成沿貨物區(qū)32右側的基本為平面的載物支撐面。左蓋板60顯示為置于 收藏位置,并可與左支撐面64配合構成貨物區(qū)32的左側前壁。在又一實施例中,如圖7所示,左右座椅靠背部分48、50各自可置于貨物支撐位 置。在這種布置中,左右蓋板60、62各顯示為置于橋接位置,并且可與貨物臺34和左右貨 物支撐面64、66配合構成基本為平面的載物支撐面。應認識到,因為左右支腿件40、44樞軸地支撐左右座椅靠背部分48、50以及左右 蓋板60、62,所以可以為左右座椅靠背部分48、50和左右蓋板60、62取消使用專用托架。這 樣可減輕后座椅組件26的結構和/或設計,并可相應地因此而節(jié)省成本和時間。此外,左 右支腿件40、44可配合使左右座椅靠背部分48、50與左右蓋板60、62保持正確對齊,從而 為左右座椅靠背部分48、50和左右蓋板60、62的整個運動中提供更一致的美觀和容度。左右蓋板60、62可各自選擇地接觸左右貨物支撐面64、66。例如,當左右座椅靠背 部分48、50各位于直立位置時,左右蓋板60、62可接觸左右貨物支撐面64、66,從而依靠左 右座椅靠背部分48、50維持在收藏位置,如圖3大致所示。當左右座椅靠背部分48、50各 運動到貨物支撐位置時,如圖7所示,左右蓋板60、62可從收藏位置樞轉直到它們各自達到 橋接位置。當左右蓋板60、62處于橋接位置時,它們可分別接觸左右貨物支持面64、66從 而獲得下方的支撐。此外,當左右蓋板60、62處于橋接位置時,它們可樞轉離開左右座椅靠 背部分48、50從而揭開左右蓋板60、62的下方的區(qū)間。應認識到,在一個實施例中,操作者 可手動將左右蓋板60、62中的一個或兩個樞轉離開左和/或右座椅靠背部分48、50,從而找 回乘客掉落在左和/或右座椅靠背部分48、50與座椅底部36之間的物品。左右座椅靠背部分48、50運動到直立位置可有助于(facilitate)左右蓋板60、 62運動到收藏位置。例如,當左右蓋板60、62處于橋接位置時,它們可得到左右貨物支撐面 64,66的支撐。左右座椅靠背部分48、50的運動可改變左右貨物支撐面64、66的傾斜度,從 而自動地影響左右蓋板60、62使其進入收藏位置。當左右座椅靠背部分48、50回到貨物支 撐位置時,左右蓋板60、62可落入橋接位置,或者替代地可被操作者推入或者以其它方式 地擠入橋接位置。在替代實施例中,如圖8-12所示,左右蓋板160、162能夠分別與左右座椅靠背部 分148、150可動地聯(lián)接,從而有助于后座椅組件的“單步”折疊和/或展開。具體地,當左 右座椅靠背部分148、150在它們的直立位置和貨物支撐位置之間運動時,左右蓋板160、 162分別相應地在收藏位置和橋接位置之間運動。應認識到,在這種布置中,左座椅靠背部 分148和/右座椅靠背部分150可通過單手操作而被移動,并且不需要單獨地將左右蓋板160、162移動到位。在一個實施例中,如圖8-12所示,左蓋板160可通過連接裝置174與左座椅靠背 部分148聯(lián)接。進一步參考圖9,連接裝置174顯示為包括連接到左蓋板160的輪軸176。 連接裝置174還可包括內(nèi)通道178,該通道沿左座椅靠背部分148限定并且配置成與輪軸 176滑動接合。在這類實施例中,當左座椅靠背部分148從直立位置運動到貨物支撐位置 時,輪軸176與內(nèi)通道178相互作用來影響左蓋板160,使其從收藏位置運動到橋接位置。 當左座椅靠背部分148從貨物支撐位置運動到直立位置時,輪軸176與內(nèi)通道178相互作 用來影響左蓋板160,使其從橋接位置運動到收藏位置。類似的連接裝置在圖8和圖11中 被相似地描繪成被設置用于右座椅靠背部分150和右蓋板162。應認識到,座椅靠背部分和 蓋板的相互作用可以通過有助于座椅靠背部分和蓋板之間的配合運動的各種適當?shù)难b置 中的任何一種裝置進行。應認識到,蓋板(例如58)和/或貨物支撐面(例如64、66)可由聚合材料或者各 種適當?shù)姆蔷酆喜牧现械娜魏我环N材料構成。還應認識到,蓋板和/或貨物支撐面可包括 加強結構例如整體式肋構件。再參考圖1-7的實施例,當左蓋板60位于橋接位置時,支撐件52可為左蓋板60提 供下方的支撐。此外,當右蓋板62位于橋接位置時,支撐件52也可為右蓋板62提供下方 的支撐。當貨物置于蓋板58上時,支撐件52可有效地支撐貨物。例如,支撐件52可防止 左右蓋板60、62可能因貨物重量而引起的變形,該變形可能導致左右蓋板60、62疲勞從而 縮短其使用壽命。另外,當貨物在貨物區(qū)32的裝載和卸載過程中被沿載物支撐面滑動時, 支撐件52可抵抗左右蓋板60、62彎曲,從而讓貨物輕易地滑過左右蓋板60、62。支撐件52 也可為左右蓋板60、62提供連接位置,從而消除了為支撐左右蓋板60、62而安裝于地板或 安裝于輪艙的單獨的托架的需要。應認識到,支撐件52也可配置成支撐左右座椅靠背部分 48,50于直立位置。由此可實現(xiàn)對左右座椅靠背部分48、50的支撐而不需要單獨的專用的 座椅靠背支撐結構。車體結構39在圖3和圖5-7中顯示為限定出從地板46往上延伸的左后和右后輪 艙(wheel well)80、82。左支腿件40、右支腿件44和支撐件52各顯示為與各左后和右后 輪艙80、82間隔開,以使車體結構39在車輛20的操作過程中能夠靈活。盡管已就樞軸的蓋板對以上實施例進行了說明,但是應認識到,蓋板可設置為各 種其它適當?shù)难b置中的任何一種裝置。例如,蓋板在收藏位置時可替代地存于貨物臺的下 方,然后相應地滑入橋接位置。還應認識到,后座椅組件可設置為各種適當?shù)奶娲b置中的 任何一種裝置。例如,后座椅組件可不包括如上說明的包含兩個或多個單獨的座椅靠背部 分(例如48、50)的分叉型裝置。反而是,替代的后座椅組件可包括基本完全延伸于車輛左 右側之間的僅一個蓋板和座椅靠背部分。前面對實施例和示例所做的說明是為圖示和描述的目的。本意不在于詳盡地列舉 或者限制所說明的形式。鑒于上述教導,許多變型都是可能的。一些變型已做討論,另一些 變型可為本領域技術人員所領會。為圖示各種實施例而對實施例進行了選擇和說明。本發(fā) 明的范圍當然不限于在此闡明的示例或實施例,而是涵蓋可為本領域一般技術人員用于任 何數(shù)量的應用中和等同設備中的本發(fā)明。更確切地,本發(fā)明的范圍由在此所附的權利要求 來限定。
權利要求
一種車輛,包括車體結構,其限定出地板;貨物臺,其相對于所述地板被支撐;和車用座椅組件,包括左支腿件,其連接到所述地板;右支腿件,其與所述左支腿件間隔開并且連接到所述地板;支撐件,其延伸在左端和右端之間,并且連接到鄰近所述左端的所述左支腿件,和連接到鄰近所述右端的所述右支腿件;座椅靠背,其與所述左支腿件和所述右支腿件中的每一個樞軸地聯(lián)接,并且能夠在直立位置和貨物支撐位置之間樞轉;和蓋板,其與所述支撐件聯(lián)接,并且能夠在收藏位置和橋接位置之間相對于所述支撐件移動;其中,當所述座椅靠背處于所述貨物支撐位置而所述蓋板處于所述橋接位置時,所述支撐件為所述蓋板提供下方的支撐,并且所述貨物臺、所述蓋板和所述座椅靠背配合以提供基本為平面的載貨支撐面。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其中所述蓋板與所述支撐件樞軸地聯(lián)接。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其中所述座椅靠背運動到所述直立位置有助于所述蓋板 運動到所述收藏位置。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其中所述支撐件還配置成為所述貨物臺提供下方的支撐。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其中所述支撐件包括貨物連接位置。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其中所述車體結構還限定出從地板往上延伸的左后輪艙 和右后輪艙,其中所述左支腿件、所述右支腿件和所述支撐件中的每一個與所述左后輪艙 和右后輪艙中的每一個間隔開。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其中所述座椅靠背限定出貨物支撐面,并且其中所述貨 物支撐面配置成當所述蓋板處于所述橋接位置而所述座椅靠背處于所述貨物支撐位置時 選擇地接觸所述蓋板。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車輛,其中所述貨物支撐面還配置成當所述蓋板處于所述收藏 位置而所述座椅靠背處于所述直立位置時選擇地接觸所述蓋板。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其中所述蓋板與所述座椅靠背可動地聯(lián)接,使得所述座 椅靠背在所述直立位置和所述貨物支撐位置之間的運動有助于所述蓋板在所述收藏位置 和所述橋接位置之間的運動。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其中所述支撐件配置成支撐所述座椅靠背于所述直立 位置。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還包括相對于所述左支腿件和所述右支腿件被固定的 座椅底部,其中所述座椅底部配置成當所述座椅靠背處在所述直立位置時配合所述座椅靠 背以幫助支撐乘客。
12.—種車輛,包括車體結構,其限定出地板;貨物臺,其相對于所述地板被支撐;和 車用座椅組件,包括 左支腿件,其連接到所述地板;右支腿件,其與所述左支腿件間隔開并且連接到所述地板; 中央支腿件,其與所述左右支腿件間隔開并且連接到所述地板; 支撐件,其延伸在左端和右端之間,并且連接到鄰近所述左端的所述左支腿件,并連接 到鄰近所述右端的所述右支腿件;左座椅靠背部分,其與所述左支腿件和所述中央支腿件中的每一個樞軸地聯(lián)接,并且 能夠在直立位置和貨物支撐位置之間樞轉;右座椅靠背部分,其與所述右支腿件和所述中央支腿件中的每一個樞軸地聯(lián)接,并且 能夠在直立位置和貨物支撐位置之間樞轉;左蓋板,其與所述支撐件聯(lián)接并且與所述左座椅靠背部分關聯(lián),所述左蓋板能夠在收 藏位置和橋接位置之間相對于所述支撐件樞轉;和右蓋板,其與所述支撐件聯(lián)接并且與所述右座椅靠背部分關聯(lián),所述右蓋板能夠在收 藏位置和橋接位置之間相對于所述支撐件樞轉;其中,當所述左座椅靠背部分和所述右座椅靠背部分處于各自的所述貨物支撐位置而 所述左蓋板和所述右蓋板處于各自的所述橋接位置時,所述支撐件為所述左蓋板和所述右 蓋板中的每一個提供下方的支撐,并且所述貨物臺、所述左蓋板、所述右蓋板、所述左座椅 靠背部分和所述右座椅靠背部分配合以提供基本為平面的載貨支撐面。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車輛,其中當所述左座椅靠背部分和所述右座椅靠背部分位 于各自的所述直立位置時,所述左座椅靠背部分和所述右座椅靠背部分使所述左蓋板和所 述右蓋板分別保持于各自的所述收藏位置。
14.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車輛,其中所述支撐件還連接到所述中央支撐。
15.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車輛,其中所述支撐件配置成支撐所述左座椅靠背部分和所 述右座椅靠背部分于它們各自的直立位置。
16.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車輛,其中所述支撐件為所述貨物臺提供下方的支撐。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車輛,其中所述貨物臺是可動的,從而提供對下方的貨物儲 藏區(qū)的選擇性進入。
18.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車輛,其中所述左蓋板與所述左座椅靠背部分可動地聯(lián)接, 使所述左座椅靠背部分在所述直立位置和所述貨物支撐位置之間的運動有助于所述左蓋 板在所述收藏位置和所述橋接位置之間的運動,并且其中所述右蓋板與所述右座椅靠背部 分可動地聯(lián)接,使所述右座椅靠背部分在所述直立位置和所述貨物支撐位置之間的運動有 助于所述右蓋板在所述收藏位置和所述橋接位置之間的運動。
19.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車輛,還包括與所述左座椅靠背部分和所述右座椅靠背部分 中的每一個關聯(lián)的座椅底部,其中所述座椅底部配置成當所述左座椅靠背部分和所述右座 椅靠背部分處于直立位置時配合所述左座椅靠背部分和所述右座椅靠背部分來幫助支撐 至少一位乘客。
20.一種車用座椅組件,包括 左支腿件,其用于連接到車輛地板;右支腿件,其與所述左支腿件間隔開并且用于連接到所述車輛地板; 支撐件,其延伸在左端和右端之間,所述支撐件連接到鄰近所述左端的所述左支腿件, 并連接到鄰近所述右端的所述右支腿件;座椅靠背,其具有與所述左支腿件樞軸地聯(lián)接的左座椅 靠背部分和與所述右支腿件樞 軸地聯(lián)接的右座椅靠背部分,所述座椅靠背能夠在直立位置和貨物支撐位置之間樞轉;和蓋板,其與所述支撐件聯(lián)接并且能夠在收藏位置和橋接位置之間相對于所述支撐件移 動,當所述座椅靠背處于所述直立位置時,所述蓋板處于所述收藏位置,當所述座椅靠背處 于所述貨物支撐位置時,所述蓋板處于所述橋接位置。
21.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車用座椅組件,其中當所述座椅靠背處于所述貨物支撐位置 而所述蓋板處于所述橋接位置時,所述支撐件為所述蓋板提供下方的支撐。
22.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車用座椅組件,還包括相對于所述左支腿件和所述右支腿件 被固定的座椅底部,其中所述蓋板與所述座椅靠背可動地聯(lián)接;當所述座椅靠背運動到所述貨物支撐位置時,所述蓋板自動地運動到所述橋接位置, 使得所述蓋板和所述座椅靠背配合以提供基本為平面的載貨支撐面;和當所述座椅靠背運動到所述直立位置時,所述蓋板自動地運動到所述收藏位置,并且 所述座椅靠背與所述座椅底部配合以幫助支撐乘客。
全文摘要
一種車輛包括車體結構、貨物臺和車用座椅組件。車體結構限定出地板。車用座椅組件包括左支腿件、右支腿件、支撐件、座椅靠背和蓋板。支撐件連接到左右支腿件。座椅靠背與左右支腿件樞軸地聯(lián)接。該座椅靠背可在直立位置和貨物支撐位置之間樞轉。蓋板與支撐件聯(lián)接,并且在收藏位置和橋接位置之間可動。當座椅靠背位于貨物支撐位置而蓋板處于橋接位置時,支撐件為蓋板提供下方的支撐,并且貨物臺、蓋板和座椅靠背配合以提供基本為平面的載貨支撐面。
文檔編號B60N2/015GK101934748SQ20101021844
公開日2011年1月5日 申請日期2010年6月28日 優(yōu)先權日2009年6月29日
發(fā)明者凱利·M·惠倫, 埃里克·D·多姆, 布魯克斯·G·馬凱特, 托德·A·莫里斯, 格雷·B·帕克, 馬修·W·沃爾夫 申請人:本田技研工業(yè)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