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無級可調的雙向頭部保護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在至少一方面,本發(fā)明涉及在第 一和第二位置之間可連續(xù)定位的交通
工具頭部保護裝置(headrestraint)。
背景技術:
竟爭壓力持續(xù)地要求機動交通工具制造商和供應商改進交通工具部 件的美感和功能。頭部保護裝置是才幾動交通工具的內部部件,其具有在事 故期間為交通工具乘客的頭部提供支撐的重要功能。
在典型的交通工具頭部保護裝置組件中,頭枕(bun)由一個或更多 支柱可移動地連接至交通工具座椅。為了適當?shù)仄鹱饔茫煌üぞ哳^部保 護裝置需要將所述頭枕定位至鄰近乘員頭部的優(yōu)選的位置。在典型的現(xiàn)有 技術組件中,上述支柱以設置用于定位所述頭部保護裝置的不連續(xù)的位置 的方式刻有槽口。通常,上述槽口由閉鎖機構嚙合,當頭部保護裝置沒有 被調節(jié)時,所述閉鎖機構將頭部保護裝置固定在合適的位置。盡管這些現(xiàn) 有技術組件工作得相當?shù)睾?,但是這些頭部保護裝置的不連續(xù)的本性不允 許乘員將頭部保護裝置定位于若干個期望的位置。
因此,需要對現(xiàn)有技術頭部保護裝置進行改進以提供改進的定位能力。
發(fā)明內容
通過在至少一個實施方式中提供從第一位置到第二位置可連續(xù)定位 的頭部保護裝置組件,本發(fā)明解決現(xiàn)有技術的一個或更多問題。該實施方式的頭部保護裝置包括適合于接合交通工具座椅的至少一個支柱。所述頭 部保護裝置組件還包括可移動地連接至所述至少一個支柱的頭枕。閉鎖緊
固物(locking clasp )相對于所述頭枕安裝,并具有松開構型和鎖緊構型。 所述松開構型允許所述頭枕相對于至少一個支柱移動。所述鎖緊構型禁止 所述頭枕相對于所述至少一個支柱的移動。有利地,所述頭枕的位置可定 位至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實質上的任何位置。
圖1為坤皮結合到交通工具座椅組件中的可連續(xù)定位的頭部保護裝置組 件的實施方式的示意圖2為在圖1中使用的閉鎖緊固物的示意圖3為使用齒條和傳動齒輪的可連續(xù)定位的頭部保護裝置的透視圖4為圖3中描繪的變化形式的分解透視圖5為側視圖,示出圖3的頭部保護裝置從降低的位置轉換到升高的 位置;
圖6為可連續(xù)定位的頭部保護裝置的正示意圖,其中安裝管部件分離 于支撐結構;以及
圖7為可連續(xù)定位的頭部保護裝置的正示意圖,其中安裝管部件被分 成兩個管部件。
具體實施例方式
現(xiàn)將詳細地說明本發(fā)明目前優(yōu)選的組成、實施方式和方法,其構成了 發(fā)明者目前已知的實踐本發(fā)明的最好方式。圖形不一定按比例繪制。然而, 應理解,所公開的實施方式僅是本發(fā)明的示例,本發(fā)明可以用不同的和可 替換的形式體現(xiàn)。因此,這里公開的具體細節(jié)不應解釋為限制性的,而是 僅僅作為對本發(fā)明的任意方面的典型基礎和/或作為用于教導本領域的技 術人員不同地使用本發(fā)明的典型基礎。除非在實例中或其它地方以不同方式明確地指出,本描述中用于指出 材料數(shù)量、反應和/或使用條件的所有數(shù)字量應理解為在描述本發(fā)明的最寬 泛的范圍內被詞語"大約"修飾。
也應理解,本發(fā)明不限于下面所描述的具體的實施方式和方法,因為 具體部件和/或條件當然可以變化。而且,在這里使用的術語僅是用于描述
本發(fā)明的特定實施方式,并不意味著以任何方式進行限制。
還必須指出,如在說明書和所附權利要求中所使用的,單數(shù)形式一包 括多個所指事物,除非上下文明確地指出不同。例如,以單數(shù)形式引用部 件意味著包括多個部件。
在本申請中,在參考到出版物的地方,這些出版物的公開內容在此以 引用的方式整體并入本申請,以更全面地描述本發(fā)明所涉及的技術的狀 態(tài)。
參考圖1,提供了結合到交通工具座椅組件中的頭部保護裝置組件的
示意圖。頭部保護裝置組件10包括適合于接合交通工具座椅14的支柱12。 頭部保護裝置組件IO還包括可移動地連接至支柱12的頭枕16。閉鎖緊固 物18相對于頭枕16固定。通常,閉鎖緊固物18直接或間接地連接至頭 枕16。閉鎖緊固物18有松開構型及鎖緊構型。松開構型允許頭枕16沿方 向山相對于支柱12移動。鎖緊構型禁止頭枕16相對于支柱12移動。有 利地,當閉鎖緊固物處于松開構型時,頭枕16的位置可調節(jié)至第一位置 和第二位置之間的任意位置。通常,閉鎖緊固物將處于鎖緊構型,使得頭 部保護裝置不被無意移動。因此,通常,用戶必須用例如把手20這樣的 致動器將閉鎖緊固物從鎖緊構型驅動到松開構型。
仍參考圖1,頭部保護裝置組件10包括連接至支柱12的結構22。支 撐結構22向頭部保護裝置組件10提供結構支撐及穩(wěn)定性。此外,在所描 繪的具體的變化形式中,支撐結構22提供了閉鎖緊固物18所連接至的結 構,從而相對于頭枕16固定閉鎖緊固物18。在該變化形式中還描繪了把 手20,把手20被用來將閉鎖緊固物18定位在鎖緊構型和松開構型。頭部 保護裝置組件10 ^C顯示為最初處在降低的位置30。把手20沿大致方向 A的移動使閉鎖緊固物18松開,使得頭枕16可定位至升高的位置32。參考圖2,提供了在圖1中使用的閉鎖緊固物的示意圖。在本變化形
式中,閉鎖緊固物18為具有一個或更多繞圈(winding) 40的彈簧或者類 似彈簧的結構。此變化形式中的所述閉鎖緊固物在此被稱為"閉鎖彈簧"。 一個或更多繞圈40被環(huán)繞支柱12的至少一部分設置。在本變化形式的改 進中,當閉鎖緊固物處于鎖緊構型時, 一個或更多繞圈40以足以阻止頭 枕16相對于支柱12移動的第一力接觸支柱。還是在此改進中,當閉鎖緊 固物18處于松開構型時, 一個或更多繞圈40以允許頭枕相對于支柱移動 的第二力接觸支柱12。在進一步的改進中,第二力小于第一力。當閉鎖緊 固物處于松開構型時, 一個或更多繞圈40脫離支柱12,從而允許頭枕16 相對于支柱12移動。當閉鎖緊固物18處于鎖緊構型時, 一個或更多繞圈 的特征在于第一平均內徑,且當閉鎖緊固物18處于松開構型時, 一個或 更多繞圈的特征在于第二平均內徑。第一平均內徑小于第二平均內徑。閉 鎖緊固物18的一部分連接至支撐結構22。在圖2描繪的具體的變化形式 中,末端42連接至支撐結構22。閉鎖緊固物18與致動器部件44保持聯(lián) 系。把手20沿方向山的移動使接合閉鎖緊固物18的末端48的致動器部 件44移動。致動器部件44朝頭部保護裝置10的頂部的移動使閉鎖緊固 物18松開,從而增大其平均內徑。當把手20向上移動時,致動器部件44 的斜面50允許閉鎖緊固物18逐漸地松開。閉鎖緊固物18的松開允許支 柱12通過由閉鎖緊固物18的繞圈40界定的開口而容易地移動。當把手 20處于降低的位置時,所述開口較小且以足夠的力接觸支柱12,以阻止 支柱12穿過閉鎖緊固物18的開口移動。
參考圖3、 4及5,提供了使用齒條和傳動齒輪的可連續(xù)定位的頭部保 護裝置的變化形式的示意圖。圖3為該變化形式的頭部保護裝置的透視圖。 圖4為該變化形式的分解透視圖。圖5為側視圖,顯示頭部保護裝置從降 低的位置轉換到升高的位置。在所述變化形式中,頭部保護裝置組件10 包括環(huán)繞支柱12布置的兩個閉鎖緊固物18 。在改進中,閉鎖緊固物18 中的每一個為如上面結合圖2的繪圖所描述的彈簧或類似彈簧的結構。閉 鎖緊固物18從齒條62及傳動齒輪64、 66的鎖緊構型移至齒條62及傳動 齒輪64、 66的松開構型。齒條62經由導軌68可移動地安裝至支撐結構 22。在一個變化形式中,導軌68安裝到板69上,板69也連接至支撐結構22。齒條62包括齒70、 72,齒70、 72適合于與傳動齒輪64、 66的配 合齒76、 78匹配,使得齒條62沿方向(12的移動導致傳動齒輪64、 66的旋轉。
以如上文結合圖2的繪圖所描述的類似的方式,每個閉鎖緊固物18 的一個末端相對于支撐結構22固定。每個閉鎖緊固物18的另一末端分 別固定至傳動齒輪64、 66。按鈕80與齒條62保持聯(lián)系。促動按鈕80 促使齒條62沿方向d2移動,致使閉鎖緊固物18松開,使得支柱12可 沿方向d!移動。因此,頭枕16能夠從降低的位置移動到升高的位置或 者從升高的位置移動到降低的位置。按鈕容座(button rec印tacle ) 82定 位按鈕80,使得齒條62與導軌68對齊,/人而將齒70、 72定位在與齒 76、 78的聯(lián)鎖排列(interlocking arrangement)中。按鈕容座82的突出 部88連接至將按鈕容座固定至其的接納接受器(receivingreceptor)90。接 受器90連接到支撐板69,支撐板69又連接至支撐結構22。偏動彈簧 (biasing spring) 100定位于支撐結構22的管部件102內。支柱12的部 件104定位于由偏動彈簧100的繞圈界定的內部空間內。當閉鎖緊固物 18處于松開構型中時,偏動彈簧100提供趨于向上(遠離座椅組件14) 推動頭枕16的力。固位器110起到將偏動彈簧保持在支撐結構22的管 部件102內的作用。支柱12還包括制動部分106,制動部分106防止支 柱完全與支撐結構22分離。突出部108與制動部分106接合以防止這樣 的分離。突出部108為彈性的,因而當支柱12放置在管部件102內時, 突出部108會讓出通路。
參考圖6,提供了本發(fā)明的頭部保護裝置的可選的變化形式。圖6提 供了可連續(xù)定位的頭部保護裝置的正示意圖,其中安裝管部件102、 104 與支撐結構22分離。安裝管部件102連接至板69。在該變化形式中,安 裝管部件102連接至支撐結構22。上述可連續(xù)定位的頭部保護裝置系統(tǒng)被 結合到此實施方式中。具體地,如上所述,閉鎖緊固物從齒條62及傳動 齒輪64、 66的鎖緊構型移動至齒條62及傳動齒輪64、 66的松開構型。 齒條62經由導軌68可移動地安裝至支撐結構22。在一個變化形式中,導 軌68安裝到板69上,板69也連接至支撐結構22。參考圖7,提供了本發(fā)明的另一個頭部保護裝置的可選變化形式。圖 7提供可連續(xù)定位的頭部保護裝置的正示意圖,其中安裝管部件被分為兩
個管部件。在此變化形式中,安裝管部件包括第一安裝管部件116和第二 安裝管部件112。上述可連續(xù)定位的頭部保護裝置系統(tǒng)被結合到此實施方 式中。具體地,如上所述,閉鎖緊固物從齒條62及傳動齒輪64、 66的鎖 緊構型移動至齒條62及傳動齒輪64、 66的松開構型。齒條62經由導軌 68可移動地安裝至支撐結構22。在一個變化形式中,導軌68安裝到板69 上,板69也連接至支撐結構22。安裝管部件116為支撐結構22的完整部 分。在此變化形式中,第一管部件116在組裝期間連接至第二管部件112。 圖7中描繪的變化形式允許本發(fā)明的可連續(xù)定位的頭部保護裝置實施方式 被結合到多種不同交通工具座椅中。在本構型中所使用的閉鎖和解鎖機構 與上文所述的閉鎖和解鎖機構相同。
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但這不意味著這些實施方 式顯示和描述了本發(fā)明的所有可能的形式。更確切地說,說明書中使用的 詞語是描述性而不是限制性的詞語,且應理解,可進行各種變更而不背離 本發(fā)明的精神和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交通工具座椅組件的頭部保護裝置組件,所述頭部保護裝置組件包括支柱,其適合于接合交通工具座椅;及頭枕,其可移動地連接至所述支柱;閉鎖緊固物,其連接至所述頭枕,所述閉鎖緊固物具有松開構型和鎖緊構型,所述松開構型允許所述頭枕相對于所述支柱移動,而所述鎖緊構型禁止所述頭枕相對于所述支柱移動,所述頭枕可定位至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的任意位置。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頭部保護裝置,其中所述閉鎖緊固物通常處 于所述鎖緊構型。
3.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頭部保護裝置,其中當所述閉鎖緊固物處于 鎖緊構型時,所述閉鎖緊固物接合所述支柱。
4. 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頭部保護裝置,其中所述閉鎖緊固物以足以 阻止所述頭枕相對于所述支柱移動的力接合。
5.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頭部保護裝置,其中所述閉鎖緊固物是具有一個或 更多繞圈的閉鎖彈簧,所述一個或更多繞圈環(huán)繞所述支柱的至少~~^分沒置。
6. 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頭部保護裝置,其中當所述閉鎖緊固物處于 鎖緊構型時,所述一個或更多繞圈以第一力接觸所述支柱,所述第一力足 以阻止所述頭枕相對于所述支柱移動。
7. 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頭部保護裝置,其中當所述閉鎖緊固物處于 松開構型時,所述一個或更多繞圈以第二力接觸所述支柱,所述第二力允 許所述頭枕相對于所述支柱移動,所述第二力小于所述第一力。
8. 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頭部保護裝置,其中當所述閉鎖緊固物處于 松開構型時,所述一個或更多繞圈脫離所述支柱,從而允許所述頭枕相對 于所述支柱移動。
9. 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頭部保護裝置,其中當所述閉鎖緊固物處于 所述鎖緊構型時,所述一個或更多繞圏具有第一平均內徑,且當所述閉鎖 緊固物處于所述松開構型時,所述一個或更多繞圈具有第二平均內徑,所 述第一平均內徑小于所述第二平均內徑。
10. 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頭部保護裝置,其進一步包括致動器,所述 致動器可由用戶操作,以將所述閉鎖緊固物置于所述;^開構型。
11. 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頭部保護裝置,其中所述致動器包括齒條和 傳動齒輪,所述傳動齒輪可被所述齒條移動,且與所述閉鎖緊固物保持聯(lián)系。
1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頭部保護裝置,其中所述頭枕進一步包括支 撐結構及適合于接納所述支柱的管部件,所述管部件連接至所述頭枕或為所述頭4允的一部分。
13. 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頭部保護裝置,所述管部件包括上管部件 和下管部件,所述上管部件可連"t矣至所述下管部件。
14. 一種用于交通工具座椅組件的頭部保護裝置組件,所述頭部保護 裝置組件包括支柱,其適合于接合交通工具座椅;及頭枕,其可移動地連接至所述支柱;第一閉鎖彈簧,其連接至所述頭枕,所述閉鎖彈簧具有松開構型和鎖 緊構型,所述松開構型允許所述支柱相對于所述頭枕移動,而所述鎖緊構 型禁止所述支柱相對于所述頭枕移動,其中所述閉鎖彈簧具有環(huán)繞所述支 柱的至少一部分定位的一個或更多繞圈,所述頭枕的位置可調節(jié)至第一位 置和第二位置間的任意位置。
15. 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頭部保護裝置,其中當所述閉鎖彈簧處于 所述鎖緊構型時,所述一個或更多繞圈以第一力接觸所述支柱,所述第一 力足以阻止所述頭^允相對于所述支柱移動。
16. 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頭部保護裝置,其中當所述閉鎖彈簧處于 松開構型時,所迷一個或更多繞圏以第二力接觸所述支柱,所述第二力允 許所述頭枕相對于所述支柱移動,所述第二力小于所述第一力。
17. 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頭部保護裝置,其中當所述閉鎖彈簧處于 松開構型時,所述一個或更多繞圈脫離所述支柱,從而允許所述頭枕相對 于所述支柱移動。
18. 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頭部保護裝置,其中當所述閉鎖彈簧處于所述鎖緊構型時,所述一個或更多繞圈具有第一平均內徑,而當所述閉鎖彈簧處于所述;^開構型時,所述一個或更多繞圈具有第二平均內徑,所述 第一平均內徑小于所述第二平均內徑。
19. 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頭部保護裝置,其進一步包括致動器,所述致動器可由用戶操作,以將所述閉鎖彈簧置于所述+>開構型。
20. 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頭部保護裝置,其中所述致動器包括齒條 和傳動齒輪,所述傳動齒輪可被所述齒條移動,且與所述閉鎖彈簧保持聯(lián) 系。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無級可調的雙向頭部保護裝置。頭部保護裝置包括適合于接合交通工具座椅的至少一個支柱。所述頭部保護裝置組件還包括可移動地連接至所述至少一個支柱的頭枕。閉鎖緊固物相對于所述頭枕固定并具有松開構型和鎖緊構型。所述松開構型允許所述頭枕相對于所述至少一個支柱移動至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的位置。所述鎖緊構型禁止所述頭枕相對于所述至少一個支柱移動。
文檔編號B60N2/48GK101314335SQ20081010864
公開日2008年12月3日 申請日期2008年5月30日 優(yōu)先權日2007年5月30日
發(fā)明者埃里克·韋恩, 阿爾俊·V·葉圖庫瑞 申請人:李爾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