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從間-α抑制劑蛋白耗乏的血液制品材料中分離血液制品的方法
【專利說明】用于從間-α抑制劑蛋白耗乏的血液制品材料中分離血液 制品的方法
[0001] 發(fā)明背景
[0002] 血液中天然地存在著多種關鍵性生物化合物。商業(yè)上有意義的血液制品包括 間-α抑制劑蛋白(IaIp)、白蛋白、免疫球蛋白(IVIg)、因子VII、因子VIII、因子IX、 a -1抗胰蛋白酶、抗凝血酶III、Cl-抑制劑、蛋白C、馮維勒布蘭德因子(von Willebrand factor)、因子H、凝血酶原(因子II)以及凝血酶。血液制品在凝血、免疫、炎癥以及其他生 物學功能中發(fā)揮關鍵作用。缺乏這些化合物中的一種或多種的受試者可能患有多種醫(yī)學病 癥;用特定血液化合物進行治療可以緩解這些病癥或其癥狀。另外,用特定血液制品進行治 療可以產生醫(yī)學益處,如預防膿毒癥或神經元損傷。為此目的,鑒于有限的血液供應,有效 純化血液化合物是特別重要的。
[0003] 先前方法已經聚焦于從血液分級廢棄物中分離I a Ip,但是沒有方法聚焦于從原 始血漿中(即在分級過程之前)進行分離。
[0004] 發(fā)明概述
[0005] 從單個起始材料中分離多種血液制品使血液制品分離的效率最大化。本發(fā)明提供 了這樣一種方法。在本發(fā)明中,一種或多種血液制品分離自先前耗乏一種或多種間-α抑 制劑蛋白(Ια Ip)的血液制品材料。此方法為提高分離血液組分的效率和提供那些組分的 藥學上可接受的形式提供了新途徑,如可以被有需要的受試者所使用。
[0006] 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用于從間-α抑制劑蛋白(Ια Ip)耗乏的血液制品材料中分離 一種或多種血液制品的方法。在第一方面中,該方法包括提供一種I a Ip耗乏的血液制品 材料,該材料將一種或多種I a Ip家族成員耗乏存在于源血液制品材料中的總量的至少約 20%并包括存在于源血液制品材料中的至少約20%的IgG。該方法進一步包括從該I a Ip 耗乏的血液制品材料中分離一種或多種血液制品,該一種或多種血液制品中的至少一種是 選自白蛋白、]^、]^、]^、]^0、]^、1¥]^、抗〇]^、乙型肝炎]^、麻疹]^、狂犬病]^、破 傷風IgG、水痘帶狀皰疹IgG、纖維蛋白原(因子I)、凝血酶原(因子II)、凝血酶、抗凝血酶 III、因子III、因子V、VII、因子VIII、因子IX、因子X、因子XI、因子XII、因子XIII、纖連蛋 白、α-l抗胰蛋白酶、α-2抗纖溶酶、尿激酶、Cl-抑制劑、蛋白C、蛋白S、蛋白Z、蛋白Z相 關的蛋白酶抑制劑、纖溶酶原、組織纖溶酶原激活劑、纖溶酶原激活劑抑制劑-1、纖溶酶原 激活劑抑制劑-2、馮維勒布蘭德因子、因子H、前激肽釋放酶、高分子量激肽原以及肝素輔 因子II。在一些實施例中,該I a Ip耗乏的血液制品材料基本上包括3種或更多種非I a Ip 血液制品,基本上包括10種或更多種非I a Ip血液制品,或基本上包括20種或更多種非 I a Ip血液制品,這些非I a Ip血液制品是選自白蛋白、IgA、IgG、IgM、IgD、IgG、IVIg、抗D IgG、乙型肝炎IgG、麻疹IgG、狂犬病IgG、破傷風IgG、水痘帶狀皰疹IgG、纖維蛋白原(因子 I)、凝血酶原(因子II)、凝血酶、抗凝血酶III、因子III、因子V、因子VII、因子VIII、因子 IX、因子X、因子XI、因子XII、因子XIII、纖連蛋白、α-l抗胰蛋白酶、α-2抗纖溶酶、尿激 酶、Cl-抑制劑、蛋白C、蛋白S、蛋白Ζ、蛋白Z相關的蛋白酶抑制劑、纖溶酶原、組織纖溶酶 原激活劑、纖溶酶原激活劑抑制劑-1、纖溶酶原激活劑抑制劑-2、馮維勒布蘭德因子、因子 H、前激肽釋放酶、高分子量激肽原以及肝素輔因子II。在一些實施例中,分離步驟包括以下 步驟:使該I a Ip耗乏的血液制品材料與一種支持體接觸,這樣使得這些血液制品中的一 種或多種被基本上保留在該支持體上,并且隨后從該支持體上洗脫富含這些被基本上保留 的血液制品中的至少一種的級分。在一些實施例中,該支持體是層析柱。在以上實施例的 任一實施例中,該I a Ip耗乏的血液制品材料可以是耗乏一種或多種(例如,兩種、三種、四 種或更多種)I a Ip家族成員(如I α I、P α I和/或二庫寧肽(bikunin),或I α I和P α I 兩者)的材料;該一種或多種I a Ip家族成員的耗乏是至少約20 %或至少約90 %或更多。
[0007] 在本發(fā)明的另一個方面中,用于從I a Ip耗乏的血液制品材料中分離一種或多種 血液制品的該方法包括使一種血液制品材料與一種第一支持體接觸,該血液制品材料至少 包括Ια Ip,Ia Ip家族:IgG重量比等于約1 : 30、等于約1 : 5或介于約1 : 30與約 1 : 5之間的IgG,以及因子VIII : Ia Ip家族重量比等于或小于約I : IO6的因子VIII 和馮維勒布蘭德因子:Ia Ip家族重量比等于或小于約1 : 40的馮維勒布蘭德因子中的 一者,借此I a Ip被基本上保留在該第一支持體上并且未被該支持體保留的材料被包括在 第一流過物中。此方面進一步包括從該第一流過物中分離該一種或多種血液制品中的至少 一種,該一種或多種血液制品中的至少一種是選自白蛋白、IgA、IgG、IgM、IgD、IgG、IVIgJjt D IgG、乙型肝炎IgG、麻疹IgG、狂犬病IgG、破傷風IgG、水痘帶狀皰疹IgG、纖維蛋白原(因 子I)、凝血酶原(因子II)、凝血酶、抗凝血酶III、因子III、因子V、VII、因子VIII、因子 IX、因子X、因子XI、因子XII、因子XIII、纖連蛋白、a-1抗胰蛋白酶、a-2抗纖溶酶、尿激 酶、Cl-抑制劑、蛋白C、蛋白S、蛋白Z、蛋白Z相關的蛋白酶抑制劑、纖溶酶原、組織纖溶酶 原激活劑、纖溶酶原激活劑抑制劑-1、纖溶酶原激活劑抑制劑-2、馮維勒布蘭德因子、因子 H、前激肽釋放酶、高分子量激肽原以及肝素輔因子II。在一些實施例中,該血液制品材料是 全血衆(zhòng)、冷凝蛋白貧乏的血衆(zhòng)(cryo-poor plasma)、液態(tài)血衆(zhòng)、新鮮冰凍血衆(zhòng)(FFP)、FFP24、 冰凍血漿(FP)、FP24、解凍的FFP、解凍的FFP24、解凍的FP、解凍的FP24、源血漿、回收的血 漿、經溶劑/洗滌劑處理的血漿(SDP)、富血小板血漿(PRP)、貧血小板血漿(PPP)、血清、血 液或其稀釋或濃縮制劑。在一些實施例中,在接觸該第一支持體之前,可以將該血液制品材 料與上樣緩沖液混合。在某些實施例中,該上樣緩沖液包括10至300mM鹽,如10、20、30、 40、50、100、150、200、250或300mM鹽。在某些實施例中,該上樣緩沖液包括50至250mM鹽, 如 50、60、70、80、90、100、150、200 或 250mM 鹽。
[0008] 在具體實施例中,該支持體是QA支持體并且該上樣緩沖液包括約10至IOOmM鹽, 如 10、20、30、40、50、60、75、80、85、90、95 或 IOOmM 鹽。在一些情況下,pH 是從 5. 5 至 6. 5, 如5. 5、5. 7、5. 9、6. 0、6. 1、6. 3或6. 5。在某些實施例中,該支持體是QA支持體,該上樣緩沖 液包括約50mM鹽,并且pH是約6. 0。
[0009] 在具體實施例中,該支持體是DEAE支持體并且該上樣緩沖液包括約150至250mM 鹽,如 150、175、200、225 或 250mM 鹽。在一些情況下,pH 是從 L 0 至 8. 0,如 L 0、7· 2、7· 4、 7. 6、7. 8或8. 0。在某些實施例中,該支持體是DEAE支持體,該上樣緩沖液包括約200mM鹽, 并且pH是約7. 6。
[0010] 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流過物包括處于以下量的三種或更多種非I a Ip血液制 品、10種或更多種非I a Ip血液制品或20種或更多種非I a Ip血液制品,該量等于或大于 存在于該血液制品材料中的量的約20 %,并且其中,所述非I a Ip血液制品中的每種是選 自白蛋白、IgA、IgG、IgM、IgD、IgG、IVIg、抗D IgG、乙型肝炎IgG、麻疹IgG、狂犬病IgG、破 傷風IgG、水痘帶狀皰疹IgG、纖維蛋白原(因子I)、凝血酶原(因子II)、凝血酶、抗凝血酶 III、因子III、因子V、因子VII、因子VIII、因子IX、因子X、因子XI、因子XII、因子XIII、 纖連蛋白、α -1抗胰蛋白酶、α -2抗纖溶酶、尿激酶、Cl-抑制劑、蛋白C、蛋白S、蛋白Z、蛋 白Z相關的蛋白酶抑制劑、纖溶酶原、組織纖溶酶原激活劑、纖溶酶原激活劑抑制劑-1、纖 溶酶原激活劑抑制劑-2、馮維勒布蘭德因子、因子H、前激肽釋放酶、高分子量激肽原以及 肝素輔因子II。
[0011] 在一些實施例中,分離步驟包括使該第一流過物與一種第二支持體接觸,這樣使 得這些血液制品中的一種或多種被基本上保留在該第二支持體上,并且隨后從該第二支持 體上洗脫富含這些被基本上保留的血液制品中的至少一種的級分。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 一支持體或第二支持體之一或兩者是層析柱。在一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支持體可以是陰離 子交換柱。在某些實施例中,該第一支持體可以是DEAE或QA柱。
[0012] 另外的實施例包括從該第一支持體上洗脫被基本上保留的I α Ip,從而產生富含 I a Ip的第一洗脫物。該第一洗脫物可以由分離的I a Ip組成。在一些另外的實施例中,該 方法進一步包括從該第一洗脫物中分離被基本上保留的I α Ip。
[0013] 在以上實施例的一些中,分離的I a Ip的產量可以是至少5 μ g/ml血液制品材料、 至少50 μ g/ml血液制品材料、至少100 μ g/ml血液制品材料、至少300 μ g/ml血液制品材 料、至少600 μ g/ml血液制品材料或至少900 μ g/ml血液制品材料。在以上實施例的一些實 施例中,分離的I a Ip的純度可以是至少5%、至少25%、至少50%、是至少75%或100%。 在一些實施例中,分離的Ia Ip可以是Ia I、Pa I或二庫寧肽,或可以包括兩種或更多種 Ia Ip家族成員,或可以包括Ia I和Pa I。在一些實施例中,該被基本上保留的Ia Ip可 以是Ia I、Pa I或二庫寧肽,或可以包括兩種或更多種Ia Ip家族成員,或可以包括Ia I 和 P a 10
[0014] 在一些實施例中,一種或多種分離的非I a Ip血液制品的產量可以是存在于該第 一流過物中的總量的至少20%、存在于該第一流過物中的總量的至少50 %或存在于該第 一流過物中的總量的至少80%。在一些實施例中,該I a Ip耗乏的血液制品材料是一種將 Ia Ip(例如,一種或多種(例如,兩種、三種、四種或更多種)I a Ip家族成員,如Ia I、P a I 和/或二庫寧肽,或I a I和P a I兩者)耗乏存在于源血液制品材料中的總I a Ip的至少 約 20% (例如,至少約 30%、40%、50%、60%、70%、80%、90%、95%或 99%或更多,或耗乏 在20 % -90 %的范圍內)的血液制品材料。在一些實施例中,該I a Ip耗乏的血液制品材 料基本上包括3種或更多種非I a Ip血液制品,基本上包括10種或更多種非I a Ip血液制 品,或基本上包括20種或更多種非I a Ip血液制品,這些非I a Ip血液制品是選自白蛋白、 IgA、IgG、IgM、IgD、IgG、IVIg、抗 D IgG、乙型肝炎 IgG、麻疹 IgG、狂犬病 IgG、破傷風 IgG、 水痘帶狀皰疹IgG、纖維蛋白原(因子I)、凝血酶原(因子II)、凝血酶、抗凝血酶III、因子 III、因子V、因子VII、因子VIII、因子IX、因子X、因子XI、因子XII、因子XIII、纖連蛋白、 a -1抗胰蛋白酶、a -2抗纖溶酶、尿激酶、Cl-抑制劑、蛋白C、蛋白S、蛋白Z、蛋白Z相關的 蛋白酶抑制劑、纖溶酶原、組織纖溶酶原激活劑、纖溶酶原激活劑抑制劑-1、纖溶酶原激活 劑抑制劑-2、馮維勒布蘭德因子、因子H、前激肽釋放酶、高分子量激肽原以及肝素輔因子 IIo
[0015] 如在此使用,術語"約"意指引用值的+/-10%。
[0016] "血液制品"意指具有商業(yè)價值的物質,它可以天然地存在于血液中,例如存在于 人類的血液中,并且對它而言,從血液中進行分離在商業(yè)上可實踐。血液制品包括I α Ip、白 蛋白、IgA、IgG、IgM、IgD、IgG、IVIg、抗D IgG、乙型肝炎IgG、麻疹IgG、狂犬病IgG、破傷風 IgG、水痘帶狀皰疹IgG、纖維蛋白原(因子I)、凝血酶原(因子II)、凝血酶、抗凝血酶III、 因子III、因子V、因子VII、因子VIII、因子IX、因子X、因子XI、因子XII、因子XIII、纖連蛋 白、α-l抗胰蛋白酶、α-2抗纖溶酶、尿激酶、Cl-抑制劑、蛋白C、蛋白S、蛋白Z、蛋白Z相 關的蛋白酶抑制劑、纖溶酶原、組織纖溶酶原激活劑、纖溶酶原激活劑抑制劑-1、纖溶酶原 激活劑抑制劑-2、馮維勒布蘭德因子、因子H、前激肽釋放酶、高分子量激肽原以及肝素輔 因子Π 。
[0017] "I α Ip"意指由間- α抑制劑蛋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