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氣動可升降燈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氣動可升降燈裝置,屬于照明設備領域。
背景技術:
對于照明用的燈車在使用過程中時,往往由于燈桿高度無法調節(jié)而不能滿足各種照明需要,并且燈桿始終處于豎置狀態(tài),從而使燈車整體結構龐大。因而,針對上述問題是本實用新型的研究目的。
發(fā)明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氣動可升降燈裝置,有利于簡化結構和調節(jié)照明尚度。本實用新型的特征在于一種氣動可升降燈裝置,包括安裝有空壓機的移動車架, 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車架上設置有一端部裝有照明燈的可升降燈桿,所述可升降燈桿的底側為與空壓機連接的氣缸,所述可升降燈桿的上側與由氣缸驅動的推桿相連接。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本實用新型裝置結構簡單,能根據(jù)用戶的使用情況自由調節(jié)升降和布設狀態(tài)。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燈桿臥置狀態(tài)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燈桿豎置狀態(tài)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參考圖1和圖2,一種氣動可升降燈裝置,包括安裝有空壓機2的移動車架1,所述移動車架1上設置有一端部裝有照明燈4的可升降燈桿3,所述可升降燈桿3的底側為與空壓機2連接的氣缸5,所述可升降燈桿3的上側與由氣缸5驅動的推桿6相連接。上述氣缸5的固定段中部鉸接在移動車架1上,所述氣缸5的固定段尾部為活動端并設有動滑輪7,所述移動車架1上還設有卷繩機構8,所述卷繩機構8的牽引繩9的一端部固定連接在移動車架1上,所述牽引繩9繞過動滑輪7并由位于移動車架1上的卷繩機構8收放來控制燈桿豎置或臥置。具體實現(xiàn)過程如下在裝置未使用時,燈桿處于臥置狀態(tài);要使用時,通過卷繩機構和牽引繩使鉸接在車架上的燈桿從臥置狀態(tài)轉換到豎置狀態(tài),然后通過空壓機驅動氣缸的推桿來推動燈桿上側上升,從而滿足不同高度的照明需要。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凡依本實用新型申請專利范圍所做的均等變化與修飾,皆應屬本實用新型的涵蓋范圍。
權利要求1.一種氣動可升降燈裝置,包括安裝有空壓機的移動車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車架上設置有一端部裝有照明燈的可升降燈桿,所述可升降燈桿的底側為與空壓機連接的氣缸,所述可升降燈桿的上側與由氣缸驅動的推桿相連接。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氣動可升降燈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氣缸的固定段中部鉸接在移動車架上,所述氣缸的固定段尾部為活動端并設有動滑輪,所述移動車架上還設有卷繩機構,所述卷繩機構的牽引繩的一端部固定連接在移動車架上,所述牽引繩繞過動滑輪并由位于移動車架上的卷繩機構收放來控制燈桿豎置或臥置。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氣動可升降燈裝置,包括安裝有空壓機的移動車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車架上設置有一端部裝有照明燈的可升降燈桿,所述可升降燈桿的底側為與空壓機連接的氣缸,所述可升降燈桿的上側與由氣缸驅動的推桿相連接。本實用新型裝置結構簡單,能根據(jù)用戶的使用情況自由調節(jié)升降和布設狀態(tài)。
文檔編號F21V21/14GK202092039SQ20112012190
公開日2011年12月28日 申請日期2011年4月23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4月23日
發(fā)明者吳志明 申請人:福建泰科動力設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