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帶有警告裝置的車輛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裝備有一裝置的車輛,尤其是卡車(lorry)或公共汽車,所述裝 置用于在車輛轉彎的情況下,在位于車輛附近的警告區(qū)域的方向上發(fā)出聲學警告信號。本 發(fā)明還涉及一種用于發(fā)出這類聲學警告信號的方法。更具體地,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裝置和方法,用于使得卡車以及其他車輛相對于當 它們轉彎時發(fā)生的危險而言更為安全。本發(fā)明還涉及一種方法,用于發(fā)出一種定向的 (directed)聲學警告信號(聲音信號),并可選地結合光信號,其中所述聲音信號的音量以 這樣一種方式來被引導所述聲音信號在處于危險的人們所位于或者正在接近的位置具有 足夠的音量以被聽到,并且在不必要的位置僅有很小的聲音或者甚至是盡可能最小化的聲 音,由此來盡可能地限制噪擾。
背景技術:
在大多數(shù)向右轉彎(在其中車輛在道路的左手側行駛的國家向左轉彎)的情況 下,期望降低由車輛轉彎帶來的危險性。目前,由于車輛駕駛員在車輛附近、特別是在非駕 駛員側有所謂的盲點,在荷蘭以及其他國家有許多受傷和失去生命的受害者。尤其是這種 限定一風險區(qū)域的盲點,其中道路使用者特別地會處于被車輛撞倒的風險中。由于當這種 類型的大型車輛向右轉時,例如,其通常先向左行駛一段距離以產(chǎn)生空間,之后車輛突然地 進入彎道向右,因此這種風險也被提高了。駕駛員不僅需要留意人,而且常需要小心確定是 否有空間、在路上是否有任何柱(posts)或其他物體,等等。同時,各種系統(tǒng)——例如盲點鏡和攝像系統(tǒng)——已經(jīng)被開發(fā)用于減少受害者的數(shù) 量。除此之外,借助于傳感器和電子元件,也有其他系統(tǒng)來確定在風險區(qū)域是否有人,并且 在有人的情況下向駕駛員發(fā)出聲音信號。這就產(chǎn)生了一種情況,其中駕駛員既需要直接觀 察路面,也同時必須檢查多個鏡子和/或屏幕,由此導致變得越來越難以保持總體上的觀 察。然而,如果駕駛員稍有疏忽,或者反應太遲,則仍不能向處于風險區(qū)域或危險地帶的人 們給以警告。文檔EP 1678016A(對應于WO 2005/039939A1)描述了一種聲源,該聲源由設在車 輛側邊緣上的接近傳感器(proximity sensor)來激活。該接近傳感器能夠檢測在位于車 輛側邊緣上的區(qū)域內(nèi)的物體的存在。如果檢測到物體,則能夠使用全向聲源發(fā)出聲學警告 信號。所述聲源位于車輛的駕駛室內(nèi),以便警告駕駛員在車輛側邊緣上存在物體。因此,當 所述物體與車輛離得太近時,該已知的聲源不太會警告該物體本身。文檔JP 57138445A描述了一種聲源,例如蜂鳴器,其被附接到乘用車的外后視鏡 (side mirror)。然而,這一日本文檔中的聲源是全向源。當警告發(fā)出時,在其他一些位置 也能夠聽到,對于環(huán)境、尤其是對于其他道路使用者來說可能會造成噪擾或混亂。當車輛進入彎道時,可向車輛外側發(fā)出聲音信號,并結合光信號。聲音信號警告 駕駛員必須小心,同時這一警告信號提醒過路者可能有危險。位于車輛側邊緣上的光信號 幫助警告過路者。這種類型的系統(tǒng)例如在NL 1020422或與其對應的歐洲專利說明書EP1331135中描述。這兩個專利中描述的系統(tǒng)在車輛轉彎時同時發(fā)出聲音信號和光信號。在這 個系統(tǒng)中,聲音信號從車輛的前面(圖1,參考數(shù)字幻相對低的位置發(fā)出,該位置常常位于 或接近駕駛員或駕駛員助手的踏板處。轉彎警報特性的一個重要特征是聲音的頻率,并結 合例如與過去更常見的倒車警報的重復模式明顯不同的重復模式(r印etitionpattern)。 聲音由單個全向聲源發(fā)出,并且不被具體地引導至最需要警告的區(qū)域。在這種情況下,應該 向處于危險地帶的人給予警告,該危險地帶大致從卡車前幾米延伸到卡車后幾米,具有鄰 近卡車幾米的寬度已知系統(tǒng)的最大的缺陷是其發(fā)出全向聲音信號,該聲音信號在其他一些位置也能 聽到,由此可能導致給其他道路使用者或其他人帶來噪擾或混亂。尤其是為了朝后面發(fā)出 足夠的警告信號,需要很大的聲音音量,以便即使朝向側邊緣有相當大的距離仍能夠聽見聲音。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方法和裝置,其中,上述缺陷被克服或至少被減少。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第一方面,為此目的提供一種裝備有一裝置的車輛,尤其是卡車或 公共汽車,所述裝置用于在車輛轉彎的情況下,在車輛附近的警告區(qū)域的方向上發(fā)出聲學 警告信號,所述裝置包括-至少一個用于產(chǎn)生聲學警告信號的聲源;-至少一個聲音引導器,該聲音引導器被連接到所述聲源,用于相對于所述車輛在 基本一個或多個優(yōu)選方向上向警告區(qū)域發(fā)送聲學警告信號,并相對于所述車輛減弱在警告 區(qū)域外的其余方向上的聲學警告信號;-控制器,其用于在所述車輛轉彎或準備轉彎時,開啟所述聲源。其中所述聲音引導器具有至少一個出口,所述至少一個出口形成在離車輛壁一段 距離處,使得由于相對于車輛壁的反射而產(chǎn)生的干涉,所述警告信號在所述一個或多個優(yōu) 選方向上被放大。然而,如果所述裝置僅有一個出口,那么由于相對于車輛壁的反射,仍可以在一個 或多個優(yōu)選方向上給出聲音信號。在這種情況中,被反射的聲音信號看上去像從假想的 (notional)鏡像源處產(chǎn)生,該鏡像源位于車輛壁的相對側上。原始的聲音信號和從鏡像 源中產(chǎn)生的聲音信號可以彼此干涉,以實現(xiàn)在優(yōu)選方向上預期的放大和其余方向上的衰減 (damping)。除此之外,如果使用兩個或更多個出口,由于相互干涉,則可能將從各個出口產(chǎn) 生的聲音分到一個或多個優(yōu)選方向,從而強于使用一個出口。根據(jù)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方案,所述車輛具有駕駛員部分,特別是駕駛室,并且所述 裝置被緊固到所述駕駛員部分在車輛的車外后視鏡(outside mirror)上或鄰近車輛的 車外后視鏡。在另一個實施方案中,例如,所述裝置以實用可行的方式與視鏡支架的底座 (通常存在所述底座)集成。所述聲源相對于車輛壁(例如門)的放置——特別是放置在視鏡支架的底座上或 鄰近視鏡支架的底座——具有如下優(yōu)勢,即過路者的注意力會被引向聲音的方向并且由此 引向駕駛員乘坐的方向。這將會更容易產(chǎn)生眼神接觸。由于眼神的接觸將很可能使得風險 降低,因為隨后每一方都會更加注意另一方的運動。在視鏡支架環(huán)境中的放置還具有如下優(yōu)勢,即從聲源到走路或騎車的行人的距離被平均減少了,為此在給定聲源音量的情況下
警告信號變得更有效。引導音調(diào)警報信號的方法包括分離(splitting)聲音信號并且以大致該聲 音波長的一半發(fā)出。在出口開口之前,該信號隨后被相加(相長干涉(constructive interference)的結果),反之在角度90°處,由于波長差,來自一個開口的聲音消除來自 另一開口的聲音(相消干涉(destructive interference))。這種類型的系統(tǒng)在荷蘭專利 NL 1029681和對應的國際申請WO 2007/015639中描述。當這種類型的系統(tǒng)被放在車輛的 側邊緣時,必須考慮到這種類型車輛壁的反射的影響。這可能引起反射的破壞性影響的缺 陷,由于與直接聲音(direct sound)的干涉,所述反射可以產(chǎn)生顯著較小聲音的區(qū)域。然 而,已經(jīng)發(fā)現(xiàn),一個或多個開口的有利放置還允許這些反射被有效地利用,其中通過所述開 口向外發(fā)出聲音例如,如果單個開口被設置在反射表面的四分之一波長處,則到鏡像源的距離精 準地是半個波長。因此,與車輛成直角的反射聲音將能夠完全淹沒(drown out)在全反射 情況下的直接聲音。(卡車駕駛室的側邊緣大體由鋼板制成,并且實際上在目前的聲音頻率 下基本是完全反射。)這是一個不期望的情況,因為警告信號必須在所有方向上可以聽見。 當離出口或出口開口的距離變得比波長一半大時,由于干涉,仍會出現(xiàn)被明顯淹沒的區(qū)域。 如果從開口到側邊緣的距離被選作大約為波長的0. 15-0. 25倍,則所發(fā)現(xiàn)橫向的淹沒為這 樣,使得與車輛成直角處留有足夠的聲音,同時朝向后面的注意區(qū)域的聲音也能足夠清晰 地被聽見。為了向前發(fā)出足夠的聲音,聲音也可以繞聲音引導器轉向(bend)。因此,將聲源的 聲音開口開在離反射壁一段距離處設置是一個很好的設計,所述距離略小于該聲音波長的 一半。隨后就不會產(chǎn)生任何過度淹沒的區(qū)域,由此可以發(fā)出局部不充分的警告信號。 所述警告裝置可以被用于向左轉和向右轉。除此之外,聲學警告信號可被設置為 結合其他信號,例如光信號。重要的是,所述裝置這樣被實現(xiàn),其以足夠的音量將聲音引向 確實必須所述聲音的區(qū)域,并且以較低音量將聲音引向所述聲音信號可以較輕的方向。在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案中,所述警告裝置包括以下技術特征中的一個或多個-控制單元或開關單元,其確保當車輛轉彎時所述警告裝置被開啟;-光信號,當車輛轉彎時,所述光信號會警告位于上述卡車側面的過路者;-聲源,其發(fā)出聲學信號;-一個或多個聲音引導器,用于引導聲音信號,所述聲音引導器包括聲源的一個或 多個開口,所述聲源的開口在離車輛側邊緣一段自主選定的距離處和/或相對于彼此自主 選定的距離處(相關于音調(diào)聲音的波長)發(fā)出聲音。因此,由于相長干涉,與相對于車輛聲 學上的硬質(zhì)面(例如,駕駛室)反射的聲音相互作用的來自所述一個或多個開口的聲音將 會在必要的位置變大。相反的,通過完全或部分的相消干涉,在可能的位置聲音將會很小, 使得在那些方向上不會出現(xiàn)噪擾或混亂。-可選地分離器元件,如果需要,其確保聲音信號發(fā)出作為兩個或更多個相干聲 源,通過這種方式來實現(xiàn)期望的聲場;-實施方案,其中聲源的出口開口或出口被定位在期望的方向,使得各個出口的 引導作用也有助于期望的引導特性。因此,測量結果顯示,在給定的實施方案中,對于單個開口,引導作用在與主軸線成90°處大約為2dB并且在180°處(即正后方(straight backwards))大約為13dB。這些值是指示性的,因為他們依賴于實施方案中的細節(jié),也依賴 于波長與每個單獨開口的橫向尺寸的關系。在本發(fā)明中,開口的這個引導作用可以實現(xiàn)將 聲音更多地向后引導而非向前引導。在另一個實施方案中,所述分離器元件由輸入通道構成,該輸入通道被分成兩個 或更多個輸出通道,用以將來自聲源的警告信號分離成兩個或更多個部分,并且其中輸出 通道的出口以固定的間距定位,以提供兩個警告信號之間固定的相位差。因此,所述警告裝 置的正確的引導作用可以通過單個聲源并使用非常簡單的裝置來獲得。在另一個實施方案中,這種類型的分離器元件被實現(xiàn)為至少部分地彎曲,例如,具 有一個或多個彎曲部(bend),以便能夠提供緊湊的結構。根據(jù)另一個優(yōu)選實施方案,所述裝置的出口被定位在道路表面之上Im到2. 5m之 間的高度,優(yōu)選地在Im和an之間。這個高度大致相當于走路或騎自行車的行人的耳朵的尚度。根據(jù)另一個實施方案,所述車輛包括兩個或更多個警告裝置,其中,所述裝置相對 于車輛的前端(front)被附接在不同距離處,例如第一裝置被緊固到駕駛員室,第二裝置 被緊固到拖車。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又一個方面,提供一種用于在車輛轉彎的情況下在車輛附近的警告 區(qū)域的方向上發(fā)出聲學警告信號的方法,該方法包括-提供一種在本文檔中限定的車輛;-運行所述控制器,用于當所述車輛轉彎或準備轉彎時開啟聲源;-相對于所述車輛,在基本一個或多個優(yōu)選方向上向所述警告區(qū)域發(fā)送聲學警告 信號,并相對于所述車輛減弱在警告區(qū)域外的其余方向上的聲學警告信號。
本發(fā)明的其他優(yōu)勢、特征和細節(jié)會在各種優(yōu)選實施方案的后續(xù)描述中體現(xiàn)。所述 描述參考以下附圖,其中圖1是裝備有根據(jù)本發(fā)明的警告裝置的實施方案的車輛的立體圖;圖2是圖1中車輛的俯視圖,其中警告區(qū)域在所述車輛附近被示出;圖3A是具有兩個出口的警告裝置的實施方案的后視圖,其中一個出口位于另一 個之上;圖;3B是圖3A的實施方案的俯視圖,其中聲音引導器的內(nèi)部的一部分由點劃線示 出;圖3C是圖3A的實施方案的側視圖;圖4是圖3A-3C的實施方案的示意圖,具有第一物理聲源和第二虛擬聲源或鏡像 源;圖5A是具有兩個出口的警告裝置的另一個實施方案的后視圖,其中一個出口位 于另一個之上;圖5B是圖5A的實施方案的俯視圖,其中聲音引導器的內(nèi)部的一部分由點劃線示 出;
7
圖5C是圖5A的實施方案的側視圖;圖6A是具有兩個出口的警告裝置的實施方案的后視圖,其中一個出口位于另一 個之上,并且所述兩個出口傾斜地布置;圖6B是圖6A的實施方案的俯視圖,其中聲音引導器的內(nèi)部的一部分由點劃線示 出;圖6C是圖6A的實施方案的側視圖;圖7A是具有單個出口的警告裝置的實施方案的后視圖;圖7B是圖7A的實施方案的俯視圖,其中聲音引導器的內(nèi)部的一部分由點劃線示 出;圖7C是圖7A的實施方案的側視圖;圖8A是具有四個出口的警告裝置的實施方案的后視圖,其中在所述四個出口中 一個位于另一個之上;圖8B是圖8A的實施方案的俯視圖,其中聲音引導器的內(nèi)部的一部分由點劃線示 出;圖8C是圖8A的實施方案的側視圖;圖9A是警告裝置的另一個實施方案的后視圖,其在聲音引導器的后面具有兩個 出口,其中一個位于另一個之上,并且在所述聲音引導器的前面具有單個出口 ;圖9B是圖9A的實施方案的俯視圖,其中聲音引導器的內(nèi)部的一部分由點劃線示 出;圖9C是圖9A的實施方案的側視圖;圖IOA是具有2X2矩陣式出口的警告裝置的實施方案的后視圖;圖IOB是圖IOA的實施方案的俯視圖,其中聲音引導器的內(nèi)部的一部分由點劃線 示出;圖IOC是圖IOA的實施方案的側視圖;圖IlA是具有三個出口的警告裝置的實施方案的后視圖,所述三個出口被定位成 半圓形的形狀;圖IlB是圖IlA的實施方案的俯視圖,其中聲音引導器的內(nèi)部的一部分由點劃線 示出;圖IlC是圖IlA的實施方案的側視圖;圖12A是具有彎曲出口的警告裝置的實施方案的后視圖;圖12B是圖12A的實施方案的俯視圖,其中聲音引導器的內(nèi)部的一部分由點劃線 示出;圖12C是圖12A的實施方案的側視圖;以及圖13A-13C示出了三種不同的布置,根據(jù)本發(fā)明的警告裝置可以在這些布置中使用。
具體實施方案圖1示出了車輛1,具體而言,示出了一輛卡車,其裝備有車輛駕駛室2,在車輛駕 駛室2上有視鏡支架3。在鄰近于視鏡支架3的底座4的區(qū)域G內(nèi),是根據(jù)本發(fā)明優(yōu)選可緊
8固定向聲源的區(qū)域,因為-這是處于大多數(shù)過路者耳朵高度的位置;-然后在駕駛室內(nèi)也可以清楚地聽見該信號;-其處于直接緊鄰駕駛室的反射側面的位置,該側面范圍足夠大,有效利用駕駛室 的反射,如將在下面討論的;以及-這吸引了右向過路者的注意,并因此促進過路者和駕駛員之間的眼神接觸。圖2是車輛的俯視圖,所述車輛具有警告燈5和根據(jù)現(xiàn)有技術的標準全向聲源7 的整體聲音輪廓6 (具有相同聲壓水平的線)。該模式(pattern)大體上是圓形,其中心點
是聲源。圖3A-3C示出一個優(yōu)選實施方案的聲音引導元件8,可以在該聲音引導元件中安 裝或集成聲源9。聲源9被連接到輸入通道12,輸入通道12設有兩個輸出通道13。這里聲 源9被定位成與所述出口或出口開口 10的軸線成直角,并且將會不得不穿過駕駛室壁中的 孔而突出,在所述駕駛室壁中的孔的后面,所述聲源可以從內(nèi)側向外連接到電線。在這種情 況下,引導器8的側面11進而靠在車輛的駕駛室。在這種情況下,兩個開口 10被以相互距 離Dc定位成一個位于另一個之上,該相互距離Dc優(yōu)選地基本等于或者略小于所使用的聲 音頻率的波長的一半?;菑囊龑г膫缺诘介_口的距離,所述引導元件在組裝過程中 靠在駕駛室的側壁。因此,在組裝后,確保了卡車上到駕駛室(的門)的反射表面的正確距 離。這一距離k將優(yōu)選地略小于待被操作的聲音波長的四分之一。實際上,例如,在拖車 的前端(at thestart of a trailer),也可以是反射面而不是駕駛室本身。圖4表示聲源9和引導器8的突出在車輛外的那部分,其中虛擬鏡像源14用點劃 線示出。同樣已知的是,在接收器位置0處,聲音既經(jīng)過直接路徑15,也經(jīng)過反射路徑16通 過。經(jīng)過反射路徑16的聲音可看作從鏡像源14的虛擬開口處產(chǎn)生。圖5A-5C示出一個優(yōu)選實施方案,該實施方案是圖3A-3C的實施方案的變體,聲源 17完全地位于引導元件內(nèi)。這具有優(yōu)勢,即在門或駕駛室壁上可以制成較小的孔;然而,仍 需要連接到駕駛室的緊固件以及用于聲源配線的饋通裝置(feed-through means) 18。圖6A-6C示出一個優(yōu)選實施方案,該實施方案是圖3A-3C的實施方案的變體。在 這種情況中,單獨開口的發(fā)射方向與卡車壁不平行,而是與卡車壁傾斜成一角度a。角度 α的變化允許聲音輪廓改變,并因此更接近期望的輪廓。圖7A-7C示出僅具有一個開口 10的引導元件8的優(yōu)選實施方案。在單個開口的 情況中,由于與車輛駕駛室壁的聲音反射的相互作用,結合出口本身的引導作用,將會發(fā)生 干涉模式(interferenc印attern)。具有單個開口的實施方案將會引導聲音并不明顯地向 后,因為此時更多的聲能上升和下降。為此,這一變體可能例如更適合相對短的車輛。圖8A-8C示出具有總共四個開口 21的聲音引導元件20的優(yōu)選實施方案,所述四 個開口在一條線上形成為一個在另一個之上,并相對于駕駛室的反射壁被定位在上述距離 Xc處。在這種情況中,在所述元件中,從聲源到每個開口的波長在所有情況下都是相同的, 因此,產(chǎn)生四個相干源,并借此產(chǎn)生期望的干涉模式。如果使用四個開口,則聲音會被引導 為并不顯著地起伏。圖9A-9C示出聲音引導器22的優(yōu)選實施方案,其中,一個額外的開口 23與位于引 導器22后面的兩個出口開口 M相對地形成。通過這種方式,可產(chǎn)生這樣的輪廓,相比于在一側上具有開口的實施方案,該輪廓引導聲音或多或少明顯地向前。在這種情況下,距離 L和聲音引導器的尺寸是重要的,朝向前面的開口的橫向尺寸也是重要的。它們決定了來 自額外開口的聲音是否放大那個方向的聲音(L大致為波長的整數(shù)倍,或相對于波長非常 小),或者,相反地,淹沒(drown out) 了該聲音(L大致為波長一半的奇數(shù)倍),因此,兩個 開口在相對方向上形成的變體也是可能的。圖10A-10C示出聲音引導元件25的優(yōu)選實施方案,其中四個開口沈形成為矩形 模式。通過這一元件25,可以實現(xiàn)這樣的引導作用,相比于之前的實施方案,該引導作用使 聲音更靠近車輛(或反射物體)。圖11A-11C示出聲音引導元件27的優(yōu)選實施方案,其中,三個開口觀在直徑為 Bc的半圓上形成。這三個開口的幾何中心點四位于半圓半徑的大約0.67倍距離處(即, sin(30° )、sin(90° )、sin(150° )的平均值 0. 67)。在這種情況中,由于來自實際開 口的聲音被來自鏡像源的聲音部分地淹沒,從而獲得了引導作用。為此,從中心點到反射面 的距離應略小于波長的1/4,使得實際開口和鏡像開口之間的距離稍小于波長的1/2。借助 于圓上的定位,聲能繞開口和鏡像開口的軸線保持居中。因此,相比于之前的實施方案,使 用這一元件可產(chǎn)生保持聲音接近車輛(或反射物體)的引導作用。圖12A-12C示出聲音引導元件30的優(yōu)選實施方案,其中利用一個半圓形的開口 31,開口 31具有幾何中心點32。該作用與在圖11A-11C中所描述的相當,但是屬于一種特 殊的擴展,其中,可以說,越來越多個開口用在半圓中,直到多個單獨的開口彼此接觸。最后,圖13示出車輛周圍一些等同音量的可能的輪廓,例如,那些在本發(fā)明所述 聲音引導器的幫助下產(chǎn)生的輪廓。車輛A周圍示出的是具有如圖3A-3C中描述的聲音引導 器(兩個開口朝向后面)的卡車的典型的聲音輪廓。帶有拖車的車輛B周圍是一輪廓的實 施例,當如圖3A-3C中的聲音引導器同時附接到車輛和拖車時,使用該聲音引導器產(chǎn)生所 述輪廓。這種情況的一個替代是可以使用根據(jù)圖7A-7C的引導器,因為所述引導器也使聲 音進一步朝向后面。車輛C(一種較短的車輛)周圍示出典型的輪廓,該輪廓諸如可以使用 如圖6A-6C中呈現(xiàn)的,具有單個開口的聲音引導器獲得。本發(fā)明并不限于前文描述的優(yōu)選實施方案。要求的權利在所附的權利要求書中限 定,落在該權利要求書范圍內(nèi)的許多修改是可以想象和可能的。
權利要求
1.一種裝備有一裝置的車輛(1),特別是卡車或公共汽車,所述裝置用于在該車輛轉 彎的情況下,在位于該車輛附近的警告區(qū)域的方向上發(fā)出聲學警告信號,所述裝置包括-至少一個聲源(9,17),用于產(chǎn)生聲學警告信號;-控制器,其用于在所述車輛(1)轉彎或準備轉彎時,開啟所述聲源;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聲音引導器(8,20,22,25,27,30),該聲音引導器被連接到所述聲源,用于 相對于所述車輛在基本一個或多個優(yōu)選方向上向警告區(qū)域發(fā)送所述聲學警告信號,并相對 于所述車輛減弱在警告區(qū)域外的其余方向上的所述聲學警告信號,并且其中所述聲音引導器具有至少一個出口(10,21,23,24,沈,28,31),所述至少一個出口形成 在離車輛壁一段距離處,使得由于相對于車輛壁反射而產(chǎn)生的干涉,所述警告信號在所述 一個或多個優(yōu)選方向上被放大。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1),其中所述車輛具有駕駛員部分,特別是駕駛室O),并 且所述裝置被緊固至所述駕駛員部分。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1),其中所述裝置被附接在車外后視鏡上或鄰近車外后 視鏡。
4.如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車輛(1),其中所述裝置與車外后視鏡的視鏡支架(3)集成。
5.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1),其中從所述駕駛員部分的側壁一直到所 述一個或多個最近的出口的距離(Xe)大約是所述警告信號的波長的0. 15到0. 25倍。
6.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1),其中從所述駕駛員部分的側壁一直到所 述一個或多個出口的平均距離(Xe)大約是所述警告信號的波長的0. 15到0. 25倍。
7.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1),其中定位為一個位于另一個之上的相鄰 出口之間的距離(Dc)基本在所述聲學警告信號的波長的0. 2到0. 5倍之間。
8.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1),其中所述聲音引導器具有一個或多個出 口,這些出口被基本向后地引導。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車輛(1),其中所述出口中的至少一個被傾斜地向后引導。
10.如權利要求8或9所述的車輛(1),其中所述聲音引導器還具有一個或多個出口 (23),這些出口被基本向前引導,因此,警告信號既向前又向后發(fā)出,但是其中為了限制噪 擾,所述警告信號橫向地受限。
11.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1),其中所述聲源(17)被設置在所述聲音 引導器內(nèi)。
12.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1),其中所述聲音引導器包括基本布置為 一個在另一個之上的至少兩個出口(10)。
13.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1),其中所述聲音引導器包括基本布置為 一個在另一個之上的至少四個出口 01)。
14.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1),其中所述聲音引導器包括基本布置為 一個在另一個之上的至少兩個第一出口,并且還包括基本布置為一個在另一個之上的至少 兩個第二出口,其中所述第一出口和所述車輛的側邊緣之間的距離小于所述第二出口和所 述車輛的側邊緣之間的距離。
15.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1),其中所述聲音引導器包括一個或多個 分離器元件,用以分離從所述聲源產(chǎn)生的聲學信號。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車輛(1),其中所述分離器元件由輸入通道構成,該輸入通 道被分成兩個或更多個輸出通道,用以將來自所述聲源的警告信號分離成兩個或更多個部 分,并且其中輸出通道的出口以固定的間距定位,以提供兩個警告信號之間固定的相位差。
17.如權利要求15或16所述的車輛(1),其中分離器元件被實現(xiàn)為至少部分地彎曲。
18.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1),其中所述裝置的出口被定位在道路表 面之上Im到2. 5m之間的高度,優(yōu)選地在Im和^ii之間。
19.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1),包括兩個或更多個裝置,用于發(fā)出聲學 警告信號,其中所述裝置相對于車輛的前端被附接在不同距離處。
20.一種用于發(fā)出聲學警告信號的裝置,明顯地旨在用于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 的車輛(1)。
21.一種用于在車輛(1)轉彎的情況下,在該車輛(1)附近的警告區(qū)域(G)的方向上發(fā) 出聲學警告信號的方法,該方法包括-提供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1);-運行所述控制器,用于在所述車輛轉彎或準備轉彎時開啟聲源(9,17);-發(fā)出聲學警告信號;其特征在于發(fā)出警告信號包括相對于所述車輛(1)在基本一個或多個優(yōu)選方向上向所述警告區(qū) 域(G)發(fā)送所述聲學警告信號,并且相對于所述車輛(1)減弱在所述警告區(qū)域外的其余方 向上的所述聲學警告信號。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裝備有一裝置的車輛,尤其是卡車或公共汽車,所述裝置用于在車輛轉彎的情況下,在車輛附近的警告區(qū)域的方向上發(fā)出聲學警告信號,該裝置包括至少一個用于產(chǎn)生聲學警告信號的聲源;至少一個聲音引導器,其被連接到所述聲源,用于相對于所述車輛在基本一個或多個優(yōu)選方向上向警告區(qū)域發(fā)送聲學警告信號,并相對于所述車輛減弱在警告區(qū)域外的其余方向上的聲學警告信號;控制器,其用于當所述車輛轉彎或準備轉彎時,開啟所述聲源;其中所述聲音引導器具有至少一個出口,其形成在離車輛壁一段距離處,使得由于相對于車輛壁的反射而產(chǎn)生的干涉,所述警告信號在所述一個或多個優(yōu)選方向上被放大。
文檔編號G10K11/28GK102066155SQ200980118975
公開日2011年5月18日 申請日期2009年3月23日 優(yōu)先權日2008年4月1日
發(fā)明者羅伯特·卡萊爾·杰拉德·范德莫斯迪克, 西多拉斯·伯納都斯·喬瑟夫·坎普曼斯 申請人:麗莎2警報股份有限公司, 羅伯特·卡萊爾·杰拉德·范德莫斯迪克, 西多拉斯·伯納都斯·喬瑟夫·坎普曼斯, 里希特維德布斯及合伙人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