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顯示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背光模組及顯示裝置。
背景技術:
液晶顯示器(Liquid Crystal Display)主要包括液晶顯示面板和設置于所述液晶顯示面板入光側的背光模組。該背光模組如圖1所示包括:導光板10、設置于導光板入光側的光源11、設置于光源11上方的反射結構12,以及容置上述部件的背板13。
在現(xiàn)有技術中,上述反射結構12如圖1所示,組裝于背板13的U型槽內(nèi),并貼附于U型槽內(nèi)的上沿。理想狀態(tài)下,反射結構12與背板13組裝完成后,如圖2a所示,該反射結構12在背板13的U型槽內(nèi)的位置居中。然而,實際組裝過程中由于將反射結構12貼附于U型槽內(nèi),安裝位置不易確認,這樣一來,容易產(chǎn)生安裝誤差。例如如圖2b所示,反射結構12在光源11的延伸方向上會向靠近背板13左壁的一側偏移。在此情況下,反射結構12會與后續(xù)組裝工藝中的部件(例如塑框膠)發(fā)生結構安裝位置干涉,使得上述部件與反射結構12發(fā)生疊加,進而使得疊加位置出現(xiàn)鼓起,從而產(chǎn)生顯示不良。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提供一種背光模組及顯示裝置,用于減小反射結構的安裝誤差。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背光模組,包括導光板以及設置于所述導光板側面的光源,其特征在于,所述背光模組還包括背板,所述背板的至少一端設置有U型容置部,所述U型容置部包括相對設置的底板和頂板,以及位于所述底板和頂板之間的側板;其中,所述頂板靠近所述背光模組的出光側;所述頂板背離所述底板的一側表面設置有凹陷部;所述背光模組還包括反射結構,所述反射結構包括固定部和反射部,其中,所述固定部位于所述凹陷部內(nèi);所述反射部沿背離所述側板的方向伸出所述頂板,且用于對所述光源的出射光線進行反射。
可選的,所述凹陷部位于所述頂板背離所述側板的一端,且所述凹陷部縱向截面的形狀為L型,其中,所述縱向截面與所述導光板的出光面垂直。
可選的,所述反射結構背離底板的一側表面與所述頂板背離所述底板的一側表面平齊。
進一步的,所述凹陷部的深度為所述頂板厚度的45%~55%。
可選的,所述凹陷部的寬度為所述頂板寬度的40%~60%。
可選的,背光模組還包括設置于所述底板上方的電路板,所述光源設置于所述電路板的打件區(qū),所述光源的出光面與所述電路板靠近所述導光板一端的側面之間的距離為0.6mm~5mm。
可選的,所述電路板為柔性電路板,所述柔性電路板靠近所述側板的一端設置有平衡結構,用于平衡所述柔性電路板兩端的高度;其中,所述平衡結構的高度小于或等于所述光源的高度。
可選的,上述背光模組,還包括位于所述導光板出光面的擴散板,所述反射結構位于所述擴散板的出光面。
可選的,所述固定部靠近所述側板的一端與所述凹陷部之間的距離為小于或等于0.3mm。
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顯示裝置,包括如上所述任意一種背光模組。
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背光模組及顯示裝置,該背光模組包括導光板以及設置于導光板側面的光源。背光模組還包括背板,背板的至少一端設置有U型容置部,U型容置部包括相對設置的底板和頂板,以及位于底板和頂板之間的側板,U型容置部用于容置光源11和導光板10。上述頂板背離底板的一側表面設置有凹陷部。背光模組還包括反射結構,反射結構包括固定部和反射部。上述固定部位于凹陷部內(nèi),反射部沿背離側板的方向伸出頂板,且用于對光源的出射光線進行反射。
在此情況下,由于上述反射結構固定于凹陷部內(nèi),凹陷部位于背板上頂板背離底板的一側,因此反射結構安裝于U型容置部的外側。這樣一來,在組裝該背光模組時,無論是通過人工定位貼附反射結構,還是使用冶具通過標記定位來貼附反射結構,與現(xiàn)有技術中反射結構貼附于U型容置部內(nèi)部相比,將反射結構組裝于背板時更加直觀且易操作,從而可以減小反射結構的安裝誤差。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xiàn)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xiàn)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jù)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一種現(xiàn)有技術中的背光模組的結構示意圖;
圖2a為圖1所示的背光模組中的反射結構在U型槽內(nèi)的理想安裝位置示意圖;
圖2b為圖1所示的背光模組中的反射結構的一種安裝位置不良的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一種背光模組的結構示意圖;
圖4為圖3所示的背光模組中的背板的一種形狀示意圖;
圖5為圖3所示的背光模組中的背板的另一種形狀示意圖;
圖6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另一種背光模組的結構示意圖;
圖7為一種將圖3所示的光源安裝于電路板上的打件區(qū)的示意圖;
圖8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又一種背光模組的結構示意圖;
圖9為圖8所示的擴散板與反射結構的一種安裝關系示意圖。
附圖標記;
01-背光模組;10-導光板;11-光源;12-反射結構;13-背板;130-側板;131-頂板;132-底板;120-固定部;121-反射部;14-電路板;15-增光片;16-反射片;17-膠帶;18-遮光膠帶;19-擴散板;20-平衡結構。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如圖3所示的背光模組01,該背光模組01包括導光板10、背板13、以及設置于導光板10側面的光源11,背板13的至少一端設置有U型容置部,U型容置部包括相對設置的頂板131和底板132,以及位于底板132和頂板131之間的側板130,其中,頂板131背離底板132的一側表面設置有凹陷部B。
其中,本文中,“頂”和“底”等方位術語是相對于附圖中的背板13示意放置的方位來定義的,應當理解到,這些方向性術語是相對的概念,它們用于相對于的描述和澄清,其可以根據(jù)背板13示意放置的方位變化而相應地發(fā)生變化。
在此基礎上,背光模組01還包括反射結構12,反射結構12包括固定部120和反射部121。其中,如圖3所示,上述固定部120位于凹陷部B內(nèi),上述反射部121沿背離上述側板130的方向伸出上述頂板131。
需要說明的是,光源11發(fā)出的光線一部分能夠進入導光板10中,而另一部分可以通過上述反射結構12進行反射,以將反射光線入射至導光板10,從而提高光源11出射光線的利用率。本實用新型對反射結構12的材料不做限定。例如,反射結構12可以包括反射板或者反射膜層。隨著顯示裝置的輕薄化發(fā)展,需要使背光模組01的厚度盡可能的減小。因此優(yōu)選的,反射結構12可以包括厚度較小的反射膜層。在此情況下,反射結構12還需要包括設置于反射膜層上的膠體材料層,從而使得反射膜層能夠固定于背板13上。
綜上所述,該反射結構12可以為厚度范圍在0.13~0.15mm左右的反射膠帶。該反射膠帶包括上述反射膜層以及膠體材料層。其中,構成反射膜層的材料可以包括白色反射PET(英文: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簡稱PET,中文: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
在此情況下,由于上述反射結構12固定于凹陷部B內(nèi),凹陷部B位于背板13上的頂板131背離底板132的一側,因此反射結構12安裝于U型容置部的外側。這樣一來,在組裝該背光模組01時,無論是通過人工定位貼附反射結構12,還是使用冶具通過標記定位來貼附反射結構12,與現(xiàn)有技術中反射結構12貼附于U型容置部內(nèi)部相比,將反射結構12組裝于背板13時更加直觀易操作,可以減小反射結構12的安裝誤差。
此外,上述背光模組01在維修時,若需要更換反射結構12,一方面,由于反射結構12位于U型容置部的外側,可以將其直接從U型容置部的外側撕掉進行更換,因此在更換過程中對U型容置部的開口形狀的影響較小,降低了U型容置部的開口發(fā)生變形的幾率;另一方面,如圖1所示,現(xiàn)有技術中的反射結構12位于U型槽內(nèi),在背光模組01使用一段時間后,因跌落、撞擊等物理作用,或因光源11發(fā)熱、長久工作的老化作用,易發(fā)生膠體移動至光源11與導光板10的接觸面上,造成亮白點不良的現(xiàn)象,本實用新型的反射結構12如圖3所示,無需安裝于U型容置部內(nèi),因此U型容置部的內(nèi)部沒有膠體,從而能夠避免膠體落在光源11與導光板10的接觸面上而導致易發(fā)生入光部亮白點的現(xiàn)象。進一步的,在維修背光模組01時,撕除反射結構12后,固定部120的殘膠在U型容置部外,可以直觀的用溶劑去除干凈,提高了將該背板13用于再次生產(chǎn)背光模組01的利用率。
在此基礎上,本實用新型對凹陷部B位于頂板131上的位置不做限定。例如,可以如圖4所示位于頂板131的中間位置,或者如圖5所示位于頂板131遠離側板130的一端。然而,當凹陷部B位于頂板131的中間位置時,將反射結構12固定于凹陷部B后,如圖4所示,反射結構12背離底板132的一側與頂板131背離底板132的一側存在段差R,會導致后續(xù)工藝組裝進來的器件依次疊加在頂板131上時,上述器件容易在該段差R處發(fā)生破裂。因此優(yōu)選的,凹陷部B位于頂板131遠離側板130的一端。在此情況下,該凹陷部B縱向截面的形狀為L型,上述縱向截面與導光板10的出光面垂直。這樣一來,將反射結構12固定于凹陷部B后,降低了上述段差R,可以減低上述后續(xù)工藝組裝進來的器件發(fā)生破裂的幾率。
進一步優(yōu)選的,如圖6所示,當凹陷部B的深度E與上述固定部120的厚度J相等時,反射結構12背離底板132的一側與頂板131背離底板132的一側表面平齊,從而在頂板131的上方繼續(xù)組裝其他器件時,不會造成該器件的鼓起。
在此基礎上,如圖6所示,若凹陷部B的深度E小于頂板131厚度T的45%,當反射結構12固定于凹陷部B,需要將反射結構12制作的較薄,以實現(xiàn)反射結構12背離底板132的一側與頂板131背離底板132的一側表面平齊,從而提高了制作反射結構12的工藝要求,進而增加了背光模組01的制作成本。若凹陷部B的深度E大于頂板131厚度T的55%,凹陷部B無法起到對后續(xù)組裝在頂板131上方的器件的支撐作用。因此優(yōu)選的,如圖6所示,凹陷部B的深度E為頂板131厚度T的45%~55%。
綜上所述,例如,當頂板的厚度T為0.27mm時,凹陷部B的深度E為0.13~0.15mm,在此情況下,無需降低反射結構12的厚度,就可以保證反射結構12背離底板132的一側與頂板131背離底板132的一側表面平齊,同時凹陷部B也能對疊加于頂板131上方的器件起到支撐作用。
基于此,當如圖5所示,凹陷部B的寬度W2小于頂板131寬度W1的40%時,固定部120在凹陷部B內(nèi)的固定空間太小,降低了反射結構12與凹陷部B的粘結力,導致易發(fā)生反射結構12脫落的現(xiàn)象。當凹陷部B的寬度W2大于頂板131寬度W1的60%時,頂板131上未設置凹陷部B的區(qū)域太小,當后續(xù)工藝在頂板131上疊加其他器件時,頂板131無法對上述器件起到支撐作用,從而導致頂板131易破裂。因此優(yōu)選的,凹陷部B的寬度W2為頂板131寬度W1的40%~60%。這樣一來,頂板131既可以滿足對疊加在其上方的器件的支撐作用,也能保證反射結構12在凹陷部B內(nèi)的固定效果。
此外,為了給上述光源11提供電源,背光模組01如圖6所示,還包括設置于底板132上方的電路板14,光源11設置于電路板14的如圖7所示的打件區(qū)Z。
具體的,如圖7所示,電路板14上有均勻布置的打件點P。首先,根據(jù)光源11的焊接位置在電路板14上確定出打件區(qū)Z,并根據(jù)打件區(qū)Z內(nèi)的打件點P確定打件區(qū)Z的中心位置;然后將光源11的中心位置與打件區(qū)Z的中間位置重合,通過打件點P將光源11焊接在電路板14上。
在組裝背光模組01的過程中,當光源11安裝于電路板14后,可以將光源11與電路板14一起固定在U型容置部內(nèi)。接下來,將導光板10放在光源11的一側,導光板10通過如圖6所示的膠帶17固定在電路板14上。
在此基礎上,由于將反射結構12固定于凹陷部B后,反射結構12的固定部120被頂板131遮擋,該部分無法對光源11發(fā)出的光線進行反射。如圖6所示,光源11的出光面與電路板14靠近導光板10一端的側面之間的距離L較大,例如大于5mm時,光源11發(fā)出的光線中除了進入導光板10以外的光線將照射至頂板131,此時反射結構12只能對導光板10發(fā)出的光線進行反射,從而降低了光線的利用率。因此,為了提高光線的利用率,優(yōu)選的,上述距離L小于或等于5mm,從而使得反射結構12的反射部121既能夠對導光板10發(fā)出的光線進行反射,又能夠對光源11發(fā)出的光線中除了進入導光板10以外的部分進行反射,提高了光源11出射光線的利用率。
在此基礎上,為了進一步提高上述反射部121對光源11發(fā)出的光線中除了進入導光板10以外的光線的反射效率,光源11的出光面位置可以向靠近反射部121的一側移動,如圖6所示,將光源11在電路板14上的安裝位置向右移動,從而減小光源11的出光面與上述反射部121之間的距離,使得光源11發(fā)出的光線中除了進入導光板10以外的光線的大部分能夠照射至反射部121,并被該反射部121反射,以提高光線利用率。
然而,由于光源11在電路板14上的打件工藝的要求,上述距離L需要大于或等于0.6mm,若該距離L小于0.6mm,在將光源11的中心位置與打件區(qū)Z的中心位置重合后,光源11的一部分會懸空于電路板14以外,從而無法將光源11懸空的部分通過打件點P焊接在電路板14上。此外,若該距離L小于0.6mm,膠帶17的貼附區(qū)域太小,不利于將導光板10固定在電路板14上。
綜上所述,光源11的出光面與電路板14靠近導光板10的一側之間的距離L為0.6mm~5mm。這樣一來,在滿足上述距離L范圍的情況下,通過在電路板14上將光源11向右移動,既可以使得光源11的出光面靠近上述反射部121,以提高反射結構12的反射效果,又可以確保光源11完全焊接于電路板14上。
此外,本實用新型對電路板14的種類不做限定,例如,可以為印刷電路板或者柔性電路板。然而,當電路板14為印刷電路板時,由于印刷電路板較厚,因此當印刷電路板與光源11固定在一起放在U型容置部時,需要背板13的開口做的較大,以容置光源11與電路板14,從而增加了背板13的厚度,不利于被背光模組01的輕薄化發(fā)展。而柔性電路板自身較薄,因此優(yōu)選的,電路板14為柔性電路板,既不會增加背板13的厚度,也能為光源11提供電源。
然而,當上述電路板14為柔性電路板時,在上述距離L滿足0.6mm~5mm的情況下,將光源11在柔性電路板上的安裝位置偏向柔性電路板靠近導光板10的一側時,此時,由于柔性電路板自身較柔軟,因此柔性電路板靠近側板130的一端會因失去平衡而發(fā)生翹起,進而導致光源11的發(fā)光面發(fā)生移動,造成背光模組01出現(xiàn)光學顯示不良。
基于此,為了防止光源11后方的柔性電路板發(fā)生翹起,如圖8所示,電路板14靠近側板130的一端設置有平衡結構20,平衡結構20用于平衡柔性電路板上打件區(qū)兩端的高度。
需要說明的是,本實用新型對如圖8所示的平衡結構20的高度K不做限定。為了避免平衡結構20的高度K的高度太高,而對光源11的出射光線造成陰影的現(xiàn)象發(fā)生,優(yōu)選的,平衡結構20的高度K小于或等于光源11的高度H。本實用新型對平衡結構20的材料不做限定,例如平衡結構20可以包括由樹脂材料或者金屬材料構成的平衡本體。在此情況下,平衡結構20還需要包括設置于平衡本體上的膠體材料層,從而使得平衡本體能夠固定于電路板14上。
進一步的,如圖8所示,背光模組01還包括位于導光板10出光面的擴散板19。擴散板19用于將導光板10出射的光線進行均勻擴散。擴散板19有兩種安裝方式,例如如圖8所示,反射結構12搭在擴散板19出光面的一側?;蛘?,又例如如圖9所示,擴散板19疊加在反射結構12背離底板132的一側。
然而,當采用擴散板19疊加在反射結構12背離底板132的一側的方案時,后續(xù)的組裝工藝中的其他器件疊加在擴散板19上,由于擴散板19與導光板10之間存在間隙,因此疊加在擴散板19的其他器件會在重力或外力作用下,使得擴散板19易發(fā)生破裂。因此優(yōu)選的,反射結構12搭在擴散板19出光面的一側。這樣一來,一方面,擴散板19直接貼附在導光板10上,避免了因擴散板19與導光板10之間存在間隙,而導致疊加在擴散板19的其他器件使擴散板19易破裂的現(xiàn)象。另一方面,上述反射結構12自然搭在擴散板19上,可以對光源11向上發(fā)出的光線中未入射至導光板10的光線進行反射,防止了漏光現(xiàn)象的發(fā)生。
在此基礎上,背光模組01如圖8所示,還包括增光片15,增光片15位于上述擴散板19上,用于將擴散板19擴散的光線集中在導光板10的出光側后出射,提高背光模組01的出光均勻性。
此外,在背光模組01組裝完成后,當反射結構12靠近導光板10出光側的一端與增光片15的距離N(圖8中所示)小于0.5mm時,高溫條件下,易使得增光片15在導光板10延伸方向上的熱膨脹空間不足,增光片15向上膨脹,導致背光模組01出現(xiàn)膜材鼓起的畫面不良的現(xiàn)象發(fā)生。因此,反射結構12靠近導光板10出光側的一端與增光片15的距離需控制大于0.5mm。
在此情況下,為了使得反射結構12靠近導光板10出光側的一端與增光片15的距離大于或等于0.5mm,優(yōu)選的,上述固定部120靠近側板130的一端與凹陷部B之間的距離S為小于或等于0.3mm。這樣一來,增光片15有足夠的熱膨脹空間,避免了增光片15在導光板10延伸方向上的熱膨脹空間不足,導致背光模組01出現(xiàn)膜材鼓起的畫面不良的現(xiàn)象發(fā)生。
在此基礎上,為了進一步提高背光模組01的光線利用率,如圖8所示,上述背光模組01還包括反射片16,反射片16位于上述底板132上,組裝于導光板10的下方,用于將從導光板10非出光側出射的光線反射至導光板10。
進一步的,為了防止背光模組01發(fā)生漏光現(xiàn)象,背光模組01如圖8所示還包括遮光膠帶18,遮光膠帶18疊加在上述頂板131、反射結構12以及增光片15上非導光板10出光的區(qū)域。這樣一來,遮光膠帶18可以對非出光區(qū)域的光線進行遮擋,防止了漏光現(xiàn)象的發(fā)生。
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顯示裝置,包括如上所述的任意一種背光模組,具有與前述實施例提供的背光模組相同的結構和有益效果,由于前述實施例已經(jīng)對該背光模組的結構和有益效果進行了詳細的描述,此處不再贅述。
需要說明的是,上述顯示裝置可以為手機、平板電腦、顯示器、筆記本電腦等小型或便攜式具有顯示功能的產(chǎn)品或部件。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揭露的技術范圍內(nèi),可輕易想到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應以所述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