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地面排水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水路側溝。
背景技術:
為了排除降雨時或融雪時的路上的積水,通常會沿道路兩側縱向設置縫隙式排水溝。現(xiàn)有縫隙式排水裝置有側縫式排水溝和中縫式排水溝兩種形式,其主要部件為縫隙式蓋板、排水溝底座、清洗口等??p隙式蓋板為鍍鋅鋼或不銹鋼材質,搭接在排水溝底座上,當車輛在蓋板上行駛時,在輪胎驅動力的作用下,蓋板會斜翹,斜翹的尖端容易與車輛的后輪相撞會引發(fā)爆胎事故。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縫隙式排水裝置存在容易斜翹,威脅車輛安全的上述缺陷,提供一種水路側溝,設有用于固定柵蓋的橫梁,可以有效防止柵蓋的斜翹,保證行車安全。
本實用新型是采用以下的技術方案實現(xiàn)的:
一種水路側溝,包括預制成型的側溝本體,側溝本體內部沿長度方向設有圓形排水通道,排水通道的頂部縱向設有通向外部的狹縫狀的疏水開口,疏水開口上方設置斷面呈倒凵形的柵蓋,柵蓋的下方固定設置橫梁,橫梁的兩端嵌入側溝本體中,橫梁通過連接件與柵蓋固定連接。
上述技術方案,進一步地,所述橫梁上開有螺栓孔,柵蓋上相應位置也開有螺栓孔,通過螺栓將柵蓋與橫梁固定連接,從而將柵蓋固定到側溝本體上。
上述技術方案,進一步地,所述側溝本體的端部兩側開有安裝孔,以便側溝主體之間通過連接件固定連接。
上述技術方案,進一步地,側溝本體的一個端面上沿排水通道的外圍開有U形凹槽,凹槽內設置彈性防水條。
上述技術方案,進一步地,所述彈性防水條的材質為PE發(fā)泡棉,其背面設有背膠。
本實用新型公開的水路側溝具有以下有益效果:設有橫梁,可以有效防止柵蓋的斜翹,保證行車安全;能夠承載較大負荷,側溝本體不易變形,結構穩(wěn)定性高;輕量化設計,方便運輸和安裝;排水流速快,不滲漏,淤積少;預制成型,施工速度快,施工質量可以得到保障。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側溝的斜視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側溝本體的端部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側溝本體與柵蓋的連接關系示意圖。
以上各圖中:1、側溝本體;2、柵蓋;3、排水通道;4、疏水開口;5、橫梁;6、凹槽;7、安裝孔;8、連接件。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能夠更加清楚地理解本實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優(yōu)點,下面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說明。需要說明的是,在不沖突的情況下,本申請的實施例及實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組合。
在下面的描述中闡述了很多具體細節(jié)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實用新型,但是,本實用新型還可以采用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他方式來實施,因此,本實用新型并不限于下面公開的具體實施例。
實施例
圖1提供了一種水路側溝,包括數(shù)段預制成型的側溝本體1,側溝本體1之間固定連接,側溝本體1上安裝有窄幅柵蓋2。
如圖2所示,側溝本體1的內部沿其長度方向設有排水通道3,其斷面為圓形,此處的圓形應做廣義理解,可以是明顯的圓形也可是近似圓形,或者其下半部分為半圓形,上半部分為做倒角處理的方形。為了提高排水流速,減少污染物在排水通道內的淤積,提高排水通道的自凈能力,排水通道內壁可做光滑處理。
排水通道3的頂部縱向設有通向外部的狹縫狀的疏水開口4,如圖3所示,疏水開口4的上方設置窄幅柵蓋2,柵蓋2的兩個長側邊設有支撐腳,其斷面呈倒凵形,柵蓋2的兩個支撐腳卡入疏水開口4中,柵蓋2的下方固定設置若干個橫梁5,橫梁5的兩端嵌入側溝本體中,橫梁5上設有螺栓孔,橫梁5通過螺栓與柵蓋2固定連接。當然,橫梁5與柵蓋2還可以通過其他固定件連接,例如定位銷、C形固定件等。當對柵蓋的一端施加負荷時,橫梁可以有效的防止柵蓋的另一端翹起;同時,當對側溝上方施加較大負荷時,橫梁5的支撐作用起到防止側溝本體變形的作用,減輕側溝本體內部的應力,可以防止因負荷引起的側溝本體的破損,并有助于實現(xiàn)側溝本體自身的輕量化。
柵蓋2可以采用帶狀鋼板制作,鋼板較長的兩邊向下彎折成支撐腳,蓋面上開設疏水孔;柵蓋2也可以采用強度較高的塑料合金注塑成型。柵蓋2上的疏水孔的尺寸需要考慮鋪裝的場所,當鋪設在路肩時,至少應該防止卡住自行車輪胎或者手機等物品落入。
側溝本體1的一個端面上沿排水通道3的外圍開有U凹槽6,凹槽6內固定設置彈性防水條,防水條的橫截面的高度大于凹槽6的深度。安裝時,帶防水條的一端與不帶防水條的一端連接,防水條遇水膨脹,能夠保證相連的側溝主體之間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同時還起到伸縮縫的作用,保證側溝不至于在氣候變化時出現(xiàn)結構破壞。
彈性防水條的材質可以選用PE發(fā)泡棉,耐水解、耐腐蝕、彈性好,為了便于固定其背面設有背膠。
如圖1所示,側溝本體1的端部兩側開有安裝孔7,側溝本體1之間通過匹配的連接件8固定連接。安裝孔7可以采用螺栓孔,連接件8可以采用板狀金屬件,相應的位置開有螺栓孔,并帶有配套的螺栓。
在本實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術語“連接”、“相連”等術語均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連接;可以使直接連接,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連接。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jù)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實用新型中的具體含義。
以上所述的實施例僅是對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進行描述,并非對本實用新型的范圍進行限定,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設計精神的前提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作出的各種變形和改進,均應落入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書確定的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