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用于結構試驗的定向滑動支座,所述的定向滑動支座包括第一門架(1)和第二門架(12),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定向滑動支座還包括第一固定架(2)和第二固定架(10),所述的第一固定架(2)和第二固定架(10)的兩端分別固定在第一門架(1)和第二門架(12)上,第一固定架(2)位于第二固定架(10)的上方,且第一固定架(2)和第二固定架(10)在豎直方向上平行;
所述第一固定架(2)和第二固定架(10)之間從上到下分別設置有第一滑動拖板(3)、柱形連接件(4)和第二滑動拖板(11),其中,所述第一滑動拖板(3)和第二滑動拖板(11)分別由上拖板和下拖板組成,所述上拖板和下拖板之間活動式連接,第一固定架(2)與第一滑動拖板(3)的上拖板連接,第一滑動拖板(3)的下拖板與柱形連接件(4)的上表面連接,所述柱形連接件(4)的下表面與第二滑動拖板(11)的上拖板連接,第二固定架(10)與第二滑動拖板(11)的下拖板連接;
所述柱形連接件(4)的兩端分別與液壓伺服作動器(5)和結構試件(8)連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結構試驗的定向滑動支座,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滑動拖板(3)、第二滑動拖板(11)的下拖板的上表面設置有矩形凹槽,所述上拖板下表面設置有與矩形凹槽相匹配的矩形凸起。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結構試驗的定向滑動支座,其特征在 于,所述的第一滑動拖板(3)、第二滑動拖板(11)的下拖板的上表面設置有燕尾形凹槽,所述上拖板下表面設置有與燕尾形凹槽相匹配的燕尾形凸起。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結構試驗的定向滑動支座,其特征在于,所述柱形連接件(4)的兩個側(cè)表面分別設置有矩形凹槽。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結構試驗的定向滑動支座,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架(2)和第二固定架(10)分別由兩根固定桿組成,且所述的兩根固定桿在水平方向上平行。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結構試驗的定向滑動支座,其特征在于,所述柱形連接件(4)與液壓伺服作動器(5)連接的一端設置有鋼板,柱形連接件(4)與結構試件(8)連接的一端也設置有鋼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