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線張緊器。本文描述的本發(fā)明涉及但不限于張緊繩子、繩索、細繩以及其它相似類型的線,用于達到例如將物品(item)系在一起并使物品相對彼此穩(wěn)固的目的。
背景技術(shù):
現(xiàn)有的線張緊器包括使用非常復(fù)雜的裝置。一些現(xiàn)有的張緊裝置還具有移動組件,如閂鎖和彈簧加載的夾頭。這些移動組件不僅增加了裝置的復(fù)雜性,還容易被破壞或損壞,因此損害了裝置的耐久性。
美國專利號8,001,659描述了一種線張緊器。然而,這種線張緊器難以使用,且為了正確使用該線張緊器,使用者一般需要查閱使用說明,如伴隨線張緊器的包裝上的文字說明或視頻。另外,該線張緊器上的鉤型構(gòu)件作為繩索座使用。然而,繩索能夠容易地從鉤型構(gòu)件中滑落,因此降低了線張緊器的有效性。此外,孔(繩索的第一部分穿過其連接)不與繩索座對準(zhǔn)。這降低了線張緊器在使用時的穩(wěn)定性,特別是在施加張緊力時。
技術(shù)實現(xiàn)要素:
技術(shù)問題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克服或改善現(xiàn)有技術(shù)中的至少一個缺陷,或者提供有用的替代品。
解決問題采用的技術(shù)方案
本發(fā)明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種線張緊器,所述線張緊器包括:
用于可釋放地固定至線的第一連接部分,所述第一連接部分具有槽,所述槽具有在第一方向上從喉部向口部延伸的兩個相對表面,所述線可通過口部接收至與兩個相對表面接合的可釋放夾持元件;
支承(bearing)部分,所述線可滑動地與所述支承部分接合,用于張緊所述線;和
用于可釋放地固定至線的第二連接部分,所述第二連接部分具有槽,所述槽具有在第二方向上從喉部向口部延伸的兩個相對表面,所述線可通過口部接收至與兩個相對表面接合的可釋放夾持元件,所述第二方向與所述第一方向相反。
本發(fā)明的第二方面提供用上述線張緊器張緊線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將線的第一部分可釋放地固定至第一連接部分;
將線的第二部分與支承部分接合;
拉線的第三部分,所述線的第二部分在所述線的第一部分和第三部分之間,使得所述線的第二部分沿著支承部分滑動并靠著支承部分,以張緊所述線;和
將所述線的第三部分可釋放地固定至第二連接部分。
本發(fā)明的第三方面提供用上述線張緊器張緊線的方法,其中所述線的第一部分連接至第一物品,所述方法包括:
將所述第一連接部分可釋放地固定至第二物品;
將線的第二部分與支承部分接合;
拉線的第三部分,所述線的第二部分在所述線的第一部分和第三部分之間,使得所述線的第二部分沿著支承部分滑動并靠著支承部分,以張緊所述線;和
將所述線的第三部分可釋放地固定至第二連接部分。
本發(fā)明各種實施例的其他特征在附加權(quán)利要求中進行定義。應(yīng)理解,在本發(fā)明的不同實施例中,這些特征可以各種組合形式進行組合。
在整個本說明書(包括權(quán)利要求書)中,術(shù)語“包括”、“包含”和其它類似的術(shù)語應(yīng)以包含性含義理解,也就是“包括但不限于”的意思,且不是排除性或窮盡性含義,除非另有明確聲明或上下文另有明確要求。
附圖說明
現(xiàn)將參考附圖,僅通過實例來描述根據(jù)本發(fā)明最佳方式的優(yōu)選實施例,其中:
圖1為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線張緊器的俯視立體圖;
圖2為圖1示出的線張緊器的從圖1所示位置A看的側(cè)視圖;
圖3為根據(jù)本發(fā)明另一個實施例的線張緊器的俯視立體圖;
圖4為圖3示出的線張緊器的仰視立體圖;
圖5為圖3示出的線張緊器的俯視平面圖;
圖6為圖3示出的線張緊器的從圖3所示位置B看的側(cè)視圖;
圖7為根據(jù)本發(fā)明又一個實施例的線張緊器的俯視立體圖;
圖8為圖7示出的線張緊器的仰視立體圖;
圖9為圖7示出的線張緊器的俯視平面圖;
圖10為圖7示出的線張緊器的從圖7所示位置C看的側(cè)視圖;
圖11為根據(jù)本發(fā)明再一個實施例的線張緊器的俯視立體圖;
圖12為圖11示出的線張緊器的仰視立體圖;
圖13為圖11示出的線張緊器的俯視平面圖;
圖14為圖11示出的線張緊器的從圖11所示位置D看的側(cè)視圖;
圖15為根據(jù)本發(fā)明另一個實施例的線張緊器的俯視立體圖;
圖16為圖15示出的線張緊器的另一個俯視立體圖;
圖17為圖15示出的線張緊器的仰視立體圖;
圖18為根據(jù)本發(fā)明再一個實施例的線張緊器的俯視立體圖;
圖19為圖18示出的線張緊器的仰視立體圖;和
圖20為圖18示出的線張緊器的側(cè)視立體圖。
具體實施方式
參照附圖,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提供線張緊器1,其包括用于可釋放地固定至線3的第一連接部分2。第一連接部分2具有槽4,該槽4具有在第一方向上從喉部7向口部8延伸的兩個相對表面5和6。線3可通過口部8接收至與兩個相對表面5和6接合的可釋放夾持元件。該線張緊器1還包括支承部分9。線3可滑動地與支承部分9接合,用于張緊線。該線張緊器還包括用于可釋放地固定至線3的第二連接部分10。該第二連接部分10具有槽11,該槽11具有在第二方向上從喉部14向口部15延伸的兩個相對表面12和13。線3可通過口部15接收至與兩個相對表面12和13接合的可釋放夾持元件。第二方向與第一方向相反。
支承部分9具有支承表面16。線3可滑動地與支承表面16接合。在一個實施例中,支承表面16具有支承寬度17和最小曲率半徑,最小曲率半徑是支承寬度的0.75倍。支承寬度17為跨越它線可以置于支承表面的寬度。支承寬度17對應(yīng)于支承表面16上可以容納的線的最大寬度。已經(jīng)發(fā)現(xiàn),支承表面16的最小曲率半徑是支承寬度17的0.75倍,其意味著沒有將過多的應(yīng)力施加至支承表面16上容納的線,特別是當(dāng)線3被張緊時。特別地,由于線的最大寬度對應(yīng)于支承寬度17,任何與線張緊器1一起使用的線將繞著支承表面16彎曲,其彎曲的最小曲率半徑為線的寬度(或直徑)的0.75倍。
在附圖示出的實施例中,支承表面16為圓柱體18的外圓周表面。支承表面16還在一側(cè)以固定凸緣19為邊界,該凸緣19從支承表面突出,以將線3保留在支承表面上。支承表面16的另一側(cè)以連接部分2和10兩者為邊界。特別地,連接部分2和10形成板20,板20從支承表面16突出,以將線保持在支承表面上。
在其他實施例中,支承表面16的一側(cè)僅以連接部分2或10中的一個為邊界,并且該連接部分從支承表面突出,以將線3保持在支承表面上。另一個連接部分可位于支承表面16的另一側(cè)上,并且還可以形成固定凸緣19的一部分。
在另一些實施例中,支承部分9和支承表面16可為其它的形式或結(jié)構(gòu)。例如,支承表面16可以為半圓柱體或部分圓柱體的外部圓周表面。支承部分9還可以為掛鉤的形式,其中支承表面16為該掛鉤的內(nèi)部曲面。支承部分9還可以為板結(jié)構(gòu)中的孔或洞,其中支承表面16為該孔或洞的內(nèi)部曲面。
進一步詳細地觀察連接部分,槽4(或11)中至少一個的兩個相對表面5和6(或12和13)從相應(yīng)的喉部7(或14)向著相應(yīng)的口部8(或15)岔開。因此,相應(yīng)的口部8(或15)比相應(yīng)的喉部要更寬。在一些實施例中,槽4和11中的一個或兩個為楔形或楔狀的。
槽4(或11)中至少一個的兩個相對表面5和6(或12和13)為相互對立的表面。在其他實施例中,兩個相對表面5和6(或12和13)不需要相互對立。在本實施例中,槽4(和11)兩者的兩個相對表面5和6(以及12和13)為相互對立的表面。
在一些實施例中,槽4(或11)中至少一個的相互對立表面5和6(或12和13)中的至少一個包括夾持元件。在其他實施例中,槽4(或11)中至少一個的兩個相互對立表面5和6(或12和13)都包括夾持元件。該夾持元件為一個或多個齒的形式。在其他實施例中,該夾持元件為以下的形式:一個或多個粗糙的表面部分、一個或多個倒鉤、一個或多個粘性表面部分、或提高相互對立表面5和6(或12和13)中至少一個和線3之間摩擦力的任意其它類型的元件。
在圖中所示實施例中,連接部分2和10共用共同的口部21。因此,連接部分2和10的槽4和11可被描述為形成一個更大槽的相對分支。更大槽的一側(cè)由槽4和11各自的相互對立表面5和12中的一者形成,且更大槽的另一側(cè)由槽4和11各自的相互對立表面6和13的另一個形成。在更大的槽中,表面5和12形成連續(xù)的表面,而表面6和13則在更大槽的中部被共同的口部21分開。線3通過共同的口部21進入更大的槽,然后將喉部7(或14)中的一個推入與相應(yīng)的兩個相互對立表面5和6(或12和13)接合的可釋放夾持元件。
同樣,如附圖所示實施例所闡明的,第一連接部分2與支承表面16對齊。這意味著,在使用時,當(dāng)?shù)谝贿B接部分2連接至線或物品時,存在力作用線,在線跨過支承表面16被拉緊時,線張緊器1將沿著力作用線處于張力狀態(tài)中。如上所述,當(dāng)?shù)谝贿B接部分2對齊支承表面16時,線3在支承表面16任一側(cè)的部分為:與力作用線在同一條直線上;在力作用線的任一側(cè)是等距的;或以同樣的角度與力作用線成角度。因此,第一連接部分2對齊支承表面16,使得在使用時,處于張力狀態(tài)的線3的部分沿著大體上直的軸,或關(guān)于力作用線對稱地分布。結(jié)果是線張緊器1比現(xiàn)有的線張緊器更加穩(wěn)定,且不易于扭動,特別是當(dāng)將張力施加至線時。
本發(fā)明另一方面的一個實施例提供用本發(fā)明所提供線張緊器的實施例來張緊線的方法,例如上述的線張緊器1。如圖15至20最佳顯示的,該方法的實施例包括:將線3的第一部分22可釋放地固定至第一連接部分2;將線3的第二部分23與支承部分9接合;拉線3的第三部分24,所述線3的第二部分23在所述線3的第一部分22和第三部分24之間,使得所述線3的第二部分23沿著支承部分9滑動并靠著支承部分9,以張緊所述線;和將所述線3的第三部分24可釋放地固定至第二連接部分10。
例如,參照圖15至17所示,線張緊器1可與線3一起使用,以將一束物品系在一起。首先,將線3的第一部分22可釋放地固定至第一連接部分2。然后,將線3的剩余部分纏繞一束物品。然后,將線3的第二部分23與支承部分9接合。然后,拉線3的第三部分24,使得第二部分23沿著支承部分滑動并靠著支承部分,以張緊纏繞在一束物品上的線,因此將一束物品系在一起。然后,將第三部分24可釋放地固定至第二連接部分10。
在另一個實施例中,上述方法包括將線3的錨部分25連接至第一物品26,該線的錨部分在該線3的第一部分22和第二部分23之間。這個實施例可用于將第一物品26系至第二物品27,使得這些物品相對于彼此是固定的關(guān)系。例如,第二物品27可以為待系至第一物品26的蓬布蓋形式,第一物品26為固定至車輛或固定至地面的錨形式。特別地,參照圖18至20所示,首先,將線3在沿著線3的連接點處系至蓬布蓋27。在連接點的下游,線3的第一部分22可釋放地固定至第一連接部分2。在第一部分22的下游,錨部分25可滑動地與錨26接合,錨26固定在車輛上或地面上。在錨部分25的下游,然后,將線3的第二部分23與支承部分9接合。然后,拉線3的第三部分24,使得第二部分23沿著支承部分9滑動并靠著支承部分9,且錨部分25沿著錨26滑動并靠著錨26,以將在蓬布蓋27和錨26之間的線張緊。然后,將第三部分24可釋放地固定至第二連接部分10。
本發(fā)明再一個方面的一個實施例提供用本發(fā)明所提供線張緊器的實施例來張緊線的方法,例如上述線張緊器1。圖15至17也可用于說明該實施例。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線3的第一部分在上述實施例中被指定為22,而在本實施例中,線3的第一部分被指定為25。特別地,在本實施例中,線3的第一部分25連接至第一物品26。該方法的本實施例包括:將第一連接部分2可釋放地固定至第二物品27;將線3的第二部分23與支承部分9接合;拉線3的第三部分24,所述線3的第二部分23在所述線3的第一部分25和第三部分24之間,使得所述線3的第二部分23沿著支承部分9滑動并靠著支承部分9,以張緊所述線3;和將所述線3的第三部分24可釋放地固定至第二連接部分10。
例如,仍參照圖15至17,第一物品26可以為固定至車輛或固定至地面的錨形式。第二物品27可以為待系至錨26的蓬布蓋形式。第一連接部分2可釋放地固定至蓬布蓋27。這可以通過以下方法完成:將一定長度的線系至蓬布蓋27,然后將所述一定長度的線可釋放地固定至第一連接部分2?;蛘?,這可以通過以下方法完成:簡單地將連接部分2鉤到蓬布蓋27內(nèi)的孔眼中。線3的第一部分25連接至錨26。然后,將線3的第二部分23與支承部分9接合。然后,拉線3的第三部分24,使得第二部分23沿著支承部分滑動并靠著支承部分,以張緊在蓬布蓋27和錨26之間的線。然后,將第三部分24可釋放地固定至第二連接部分10。因此,本實施例和在圖18至20中說明的實施例都用于將第一物品26系至第二物品27。然而,本實施例和在圖18至20中說明的實施例之間的區(qū)別在于圖18至20中示出的實施例使用一條線3,而本實施例使用在線張緊器1和第一物品26之間的線3,或者是線張緊器1和第二物品27之間的另一條單獨的線,或者僅僅將線張緊器1直接連接至第二物品27。
應(yīng)理解,前述實施例僅僅是為描述本發(fā)明的原則而采用的示例性實施例,本發(fā)明并不僅僅局限于此。本領(lǐng)域普通技術(shù)人員可進行各種變體和修改,而不會脫離本發(fā)明的精神和本質(zhì),且這些變體和修改也涵蓋在本發(fā)明的范圍之內(nèi)。因此,盡管已經(jīng)參照特定實例描述了本發(fā)明,本領(lǐng)域技術(shù)人員可理解,本發(fā)明可以許多其它形式呈現(xiàn)。本領(lǐng)域技術(shù)人員還可理解,各種已描述實例的特征可以其它組合形式進行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