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烘干設備,包括箱體,其特征在于:箱體內設置若干層相鄰設置的向前移動裝置、向后移動裝置,下面的移動裝置始端比上面的移動裝置尾端長,在向前移動裝置、向后移動裝置高度方向之間設置托板(1),托板(1)通過行走輪(2)沿行走軌道(3)移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烘干設備,其特征在于:板材沿上面的移動裝置移動,板材一端掉到下面的移動裝置上推動托板(1)移動直至板材的另一端掉到下面的移動裝置上,沿下面的移動裝置移動。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烘干設備,其特征在于:行走軌道(3)橫截面為V型結構,行走軌道(3)的行走軌道面上均有行走輪(2)移動。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烘干設備,其特征在于:若干對行走輪(2)分別通過固定桿(4)固定在托板(1)下面,每對行走輪(2)的兩固定桿(4)呈V型。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烘干設備,其特征在于:托板(1)的四角分別設置一對行走輪(2),前、后兩對行走輪(2)在一行走軌道(3)上移動。
6.根據權利要求1-5任一所述的烘干設備,其特征在于:移動裝置包括主動軸(5)、若干從動軸(6),主動軸(5)通過鏈條或皮帶帶動若干從動軸(6)轉動,主動軸(5)與電機(7)相連。
7.根據權利要求1-5任一所述的烘干設備,其特征在于:移動裝置包括主動軸(5)、若干從動軸(6),主動軸(5)通過鏈條或皮帶帶動若干從動軸(6)轉動,相鄰的兩向前移動裝置的主動軸(5)之間通過鏈條或皮帶相連,其中一主動軸(5)與電機(7)相連,相鄰的兩向后移動裝置的主動軸(5)之間通過鏈條或皮帶相連,其中一主動軸(5)與電機(7)相連。
8.根據權利要求7任一所述的烘干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向最上層移動裝置傳輸板材的傳輸帶(8)。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烘干設備,其特征在于:箱體上設置進氣孔、出氣孔。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烘干設備,其特征在于:行走軌道(3)與水平面之間有夾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