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保溫瓶密封塞。
背景技術(shù):
保溫瓶是一種常用的熱水盛裝用品,保溫瓶的瓶口通過密封塞進行密封,以確保保溫性能,現(xiàn)有技術(shù)中的密封塞容易被兒童打開,當兒童打開時,保溫瓶內(nèi)部的熱水會對兒童的身體造成傷害,燙傷后期康復后容易留下疤痕。
基于上述問題,需要提供一種可以有效避免兒童打開的密封塞。
技術(shù)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shù)問題是提供一種保溫瓶密封塞,本裝置在實際使用中通過密封塞本體完成瓶口的密封,通過卡邊完成上部的限位,當需要打開本裝置時,只需要通過軸桿與卡槽的配合即可將本裝置向上拉起,而在不需要打開的情況下軸桿被收納在兒童不易拿取的位置,確保安全性。
為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shù)方案:
一種保溫瓶密封塞,包括密封塞本體,所述密封塞本體具有一個圓錐形的外表面,所述密封塞本體的頂部設置有卡邊,在所述密封塞本體的頂部設置有凹槽,在所述凹槽內(nèi)螺紋配合有端蓋,所述端蓋封閉所述凹槽,在所述端蓋的表面設置有圓形的進入孔,所述端蓋的表面設置有卡槽,所述卡槽的寬度小于所述進入孔的孔徑,所述密封塞本體的上方活動設置有拉片,所述拉片的頂部設置有拉環(huán),所述拉片的下端設置有軸桿,所述軸桿的下端設置有插塊,所述插塊與所述進入孔之間過渡配合,所述軸桿與所述卡槽活動配合。
優(yōu)選地,所述卡邊與所述密封塞本體為一體式結(jié)構(gòu)。
優(yōu)選地,所述端蓋的厚度不小于3mm。
優(yōu)選地,所述進入孔與所述端蓋之間偏心設置,所述卡槽延伸至所述端蓋的軸心位置處。
優(yōu)選地,所述軸桿與所述插塊為一體式結(jié)構(gòu)。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裝置在實際使用中通過密封塞本體完成瓶口的密封,通過卡邊完成上部的限位,當需要打開本裝置時,只需要通過軸桿與卡槽的配合即可將本裝置向上拉起,而在不需要打開的情況下軸桿被收納在兒童不易拿取的位置,確保安全性,本裝置的結(jié)構(gòu)較為簡單,成本較為低廉,適合推廣使用。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xiàn)有技術(shù)中的技術(shù)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xiàn)有技術(shù)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shù)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jù)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主視圖;
圖2為密封塞本體的俯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jié)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例進行詳細闡述,以使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領域技術(shù)人員理解,從而對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做出更為清楚明確的界定。
參閱圖1和圖2所示的一種保溫瓶密封塞,包括密封塞本體1,所述密封塞本體1具有一個圓錐形的外表面,所述密封塞本體1的頂部設置有卡邊101,在所述密封塞本體1的頂部設置有凹槽102,在所述凹槽102內(nèi)螺紋配合有端蓋2,所述端蓋2封閉所述凹槽102,在所述端蓋2的表面設置有圓形的進入孔201,所述端蓋2的表面設置有卡槽202,所述卡槽202的寬度小于所述進入孔201的孔徑,所述密封塞本體1的上方活動設置有拉片3,所述拉片3的頂部設置有拉環(huán)301,所述拉片3的下端設置有軸桿302,所述軸桿302的下端設置有插塊303,所述插塊303與所述進入孔201之間過渡配合,所述軸桿302與所述卡槽202活動配合。
本實用新型中一個較佳的實施例,所述卡邊101與所述密封塞本體1為一體式結(jié)構(gòu)。
本實用新型中一個較佳的實施例,所述端蓋2的厚度不小于3mm。
本實用新型中一個較佳的實施例,所述進入孔201與所述端蓋2之間偏心設置,所述卡槽202延伸至所述端蓋2的軸心位置處,所述卡槽與所述進入孔貫通。
本實用新型中一個較佳的實施例,所述軸桿302與所述插塊303為一體式結(jié)構(gòu)。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裝置在實際使用中通過密封塞本體完成瓶口的密封,通過卡邊完成上部的限位,當需要打開本裝置時,只需要通過軸桿與卡槽的配合即可將本裝置向上拉起,而在不需要打開的情況下軸桿被收納在兒童不易拿取的位置,確保安全性,本裝置的結(jié)構(gòu)較為簡單,成本較為低廉,適合推廣使用。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本行業(yè)的技術(shù)人員應該了解,本實用新型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實用新型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實用新型范圍內(nèi)。本實用新型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quán)利要求書及其等同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