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由發(fā)動機(10、50)驅動的船舶(1),所述船舶(1)包括:
船體(2),所述船體(2)具有在船首和船尾之間延伸的基線(20),
發(fā)動機(10、50),所述發(fā)動機(10、50)設置在所述船體(2)內,
一對同軸對轉螺旋槳(11、12),所述一對同軸對轉螺旋槳(11、12)在所述船體(2)的所述船尾處或附近串聯安裝在同心軸(32、34)上并且可操作地連接至所述發(fā)動機(10),以及
所述一對同軸對轉螺旋槳(11、12)包括具有第一半徑(R1)的第一螺旋槳(11)和具有小于所述第一半徑(R1)的第二半徑(R2)的第二螺旋槳(12),所述同心軸(32、34)的軸線(9)與所述基線(20)的豎直距離(V)至少等于所述第二半徑(R2)且小于所述第一半徑(R1),以及
所述第一螺旋槳(11)被設置成在特定角位置保持靜止,而所述第二螺旋槳(12)能夠通過所述發(fā)動機(10、50)而旋轉。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1),其中,所述第一螺旋槳(11)具有多個葉片(21),所述第二螺旋槳具有多個葉片(22),所述第一螺旋槳(11)的葉片(21)的至少尖端在所述第一螺旋槳(11)的旋轉期間突出至所述基線之下,并且其中所述特定角位置是所述第一螺旋槳(11)的葉片(21)不突出至所述基線(20)之下的不工作位置。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船舶(1),還包括變速箱(14),所述變速箱(14)將所述同心軸(32、34)可操作地連接至所述發(fā)動機(10),所述變速箱具有至少兩個位置:
第一位置,在所述第一位置,所述第一螺旋槳(11)和所述第二螺旋槳(12)可操作地連接到所述發(fā)動機,以在所述發(fā)動機運行時對轉,以及
第二位置,在所述第二位置,所述第一螺旋槳(11)在所述特定旋轉位置保持靜止,并且所述第二螺旋槳(12)被可操作地連接以在所述發(fā)動機(10)運行時旋轉。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船舶(1),還包括變速箱(54),所述變速箱(54)將所述同心軸(32、34)可操作地連接至所述發(fā)動機(10)和另一發(fā)動機,所述變速箱(54)將所述第一螺旋槳(11)可操作地連接至所述發(fā)動機(20),且所述變速箱(54)將所述第二螺旋槳(12)可操作地連接至所述內燃機(50)。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船舶(1),其中,在所述船舶(1)的壓載狀態(tài)下所述第一螺旋槳(11)完全浸沒。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船舶(1),其中,所述第一螺旋槳(11)是兩葉片型或三葉片型。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船舶(1),其中,所述第一螺旋槳(11)設置有順槳螺旋槳葉片(21)。
8.一種用于驅動一對對轉同軸螺旋槳(11、12)的傳動裝置,所述一對對轉同軸螺旋槳串聯安裝在具有單個發(fā)動機的同心軸(32、34)上,所述傳動裝置包括:
輸入軸(31),其中第一傳動裝置的第一齒輪(39)永久地安裝在所述輸入軸上且第二傳動裝置的第二齒輪(38)通過離合器(43)安裝在所述輸入軸(31)上,且所述離合器被構造成將所述第二齒輪(38)與所述輸入軸(31)選擇性地接合,
制動器(42),所述制動器(42)可操作地連接至所述第二齒輪(38),
同心輸出軸,所述同心輸出軸具有內軸(32)和外軸(43),
第三齒輪(33),所述第三齒輪(33)永久地固定到所述外軸(34),所述第三齒輪(33)與所述第二齒輪(38)嚙合以形成所述第二傳動裝置,
第四齒輪(35),所述第四齒輪(35)永久地固定到所述內軸(32),以及
第五齒輪(40),所述第五齒輪(40)能夠圍繞另一旋轉軸線旋轉,所述第五齒輪(40)與所述第一齒輪(39)嚙合并與所述第四齒輪(35)嚙合以形成所述第一傳動裝置。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變速箱,其中,所述離合器(43)是液壓可控的和/或電子可控的,和/或其中所述制動器(42)是液壓可控的和/或電子可控的。
10.根據權利要求8或9所述的變速箱,其中,所述外軸或所述第三齒輪(33)設置有能夠在一個軸向方向上處理推力的推力軸承(34),并且所述第四齒輪(35)設置有能夠在兩個相反的軸向方向上處理推力的推力軸承(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