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機動車輛的遮陽板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根據(jù)權利要求1前序部分的一種用于機動車輛的遮陽板裝置。本發(fā)明還涉及一種車輛駕駛室。
背景技術:
機動車輛(諸如卡車)通常配備有能夠抬起/降下的遮陽板以當太陽在天空中較低時防止駕駛員被陽光照得目眩。W02006131183涉及一種遮陽板裝置,而遮陽板元件與配置用于該目的的車頂框架可分離地裝配,從而導致相對復雜的構造。發(fā)明目的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出一種遮陽板裝置,其容易裝配、構造簡單并且成本低廉。
發(fā)明內容
通過下文所述的描述指出的這些以及其它目的由引言中所指出類型的遮陽板裝置和車輛駕駛室實現(xiàn),該引言還介紹了在所附的獨立權利要求1和12的特征部分中所指出的特征。遮陽板裝置的優(yōu)選實施例在所附的從屬權利要求2至11中限定。根據(jù)本發(fā)明,該目的通過用于車輛的遮陽板裝置實現(xiàn),該遮陽板裝置包括至少一個遮陽板元件,其布置成能夠在抬起的第一位置和降下的第二位置之間樞轉,該裝置還包括桿元件,該桿元件布置成基本上橫貫車輛縱向方向延伸并且緊固到車輛主體部件上,所述遮陽板元件布置成能夠相對于所述桿元件樞轉。這樣,能夠通過較少部件易于裝配。還能夠利用現(xiàn)有布置諸如車頂架。所得到的結構也是穩(wěn)固的,潛在地延長遮陽板裝置的壽命。根據(jù)遮陽板裝置的實施例,所述至少一個遮陽板元件可移除地接附到所述桿元件,使得容易裝配和維護/替換遮陽板元件。根據(jù)遮陽板裝置的實施例,所述至少一個桿元件配置為保持在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第二位置,從而避免遮陽板元件位置發(fā)生不希望的改變,其結果是例如當車輛駛過坑洼時遮陽板元件將保持在抬起位置。根據(jù)遮陽板裝置的實施例,所述桿元件的截面為多邊形構型,以符合至少所述第一和第二位置的要求,導致多個可能的固定位置。根據(jù)遮陽板裝置的實施例,所述至少一個遮陽板元件布置成能夠無級地樞轉到所述第一和第二位置以及所述第一和第二位置之間的各位置。這使得簡單構造成為可能,因為桿元件可以為圓形截面。根據(jù)遮陽板裝置的實施例,處于所述抬起位置的所述桿元件在車輛的縱向方向上看靠近所述至少一個遮陽板元件的前側延伸。這導致在空間方面的靈活性。根據(jù)遮陽板裝置的實施例,處于所述抬起位置的所述桿元件在車輛的縱向方向上看靠近所述至少一個遮陽板元件的后側延伸。這導致在空間方面的靈活性。根據(jù)實施例,遮陽板裝置還包括用于抵抗著彈簧力容納所述桿元件的裝置。這導致容易裝配,因為根據(jù)所述裝置直接地接合在遮陽板元件中或者所述裝置間接地接合在夾持裝置中的改型,遮陽板元件能夠手動推到桿元件上。彈簧力還導致固定位置。根據(jù)遮陽板裝置的實施例,所述至少一個遮陽板元件具有沿著其延伸的至少一個凹部,該凹部布置成容納所述桿元件。這意味著需要較少的部件。凹部形成遮陽板元件的一部分并且因此不需要螺釘或類似的緊固元件的這一事實導致易于制造。根據(jù)實施例,遮陽板裝置還包括至少一個夾持裝置,該至少一個夾持裝置布置成容納所述桿元件并且支撐至少一個遮陽板元件。這意味著需要較少的部件。易于制造也是可能的,因為不需要在遮陽板元件上進行操作,這是由于其能夠通過使用夾持裝置而容易地緊固。根據(jù)遮陽板裝置的實施例,所述桿元件形成車頂架的框架結構的一部分。因此,在遮陽板裝置形式中利用現(xiàn)有的車頂架結構以用于其它功能,這意味著遮陽板功能需要較少的附加部件。根據(jù)遮陽板裝置的實施例,所述桿元件基本上由金屬制成。這導致穩(wěn)定的結構以支撐例如車頂架。這也延長了遮陽板裝置的使用壽命。
通過閱讀以下詳細描述并結合附圖,本發(fā)明將被更好地理解,在附圖中,同一附圖標記在各種附圖中用于類似的物體,并且其中:圖1示意性地展示機動車輛的側視圖;圖2是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遮陽板裝置的一部分的示意性立體圖;圖3是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遮陽板裝置的一部分的示意性立體圖;圖4是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遮陽板裝置的一部分的示意性側視圖;圖5是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遮陽板裝置的示意性立體圖;以及圖6是配置有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遮陽板裝置的車輛駕駛室的示意性局部立體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圖1是機動車輛I的示意性側視圖。示意性的車輛I為具有駕駛室2的卡車形式的重型車輛。該車輛可以替代地為公交車或轎車。車輛I配置有根據(jù)本發(fā)明的遮陽板裝置。圖2是根據(jù)本發(fā)明的遮陽板裝置I的一部分的示意性立體圖。遮陽板裝置I包括桿元件10,其具有第一端IOa和未示出的第二端。桿元件10布置成緊固到車輛的主體部件(包括側向延伸的主體部件)上。桿元件布置成基本上橫貫車輛的縱向方向延伸。遮陽板裝置I包括遮陽板元件15,該遮陽板元件中的一個的一部分以虛線示出,該遮陽板元件旨在布置成能夠在抬起的第一位置和降下的第二位置之間相對于所述桿元件10樞轉。每個遮陽板元件15在所述抬起位置具有上側15a、下側15b、前側15c和后側15d。如圖4所示,桿元件10具有第一側10c、第二側10d、上部IOe和下部IOf。桿元件截面為多邊形構型,以符合所述第一和第二位置的要求。根據(jù)改型,桿元件10為中空的。根據(jù)這個實施例,如圖4所清晰示出的,截面的多邊形為四邊形,下部IOf基本上平行于上部10e,并且各側IOc和IOd向外彎曲。上部IOe和下部IOf每個具有基本上平面的表面。上部IOe的平面表面基本上平行于下部IOf的平面表面延伸。桿元件10的第一側IOc和第二側IOd基本上為弓形,以使得它們彼此遠離地向外凸出。根據(jù)本實施例的遮陽板裝置I還包括夾持裝置12,其布置成能夠在抬起的第一位置和降下的第二位置之間相對于所述桿元件10樞轉。在圖2中,所述夾持裝置12處于抬起位置。每個夾持裝置12具有夾持部13或爪部,其旨在借助于第一分支13a和第二分支13b裝配到桿元件10上。所述分支13a、13b相對于彼此有彈性。所述分支13a、13b布置成抵抗著彈簧力容納所述桿元件10,以使得夾持裝置12可移除地保持在桿元件10上。每個夾持裝置12還包括環(huán)部14。每個遮陽板元件15通過圍繞以裝配在所述夾持裝置12附近,以使得所述上側15a在相應的環(huán)部12上側上方延伸,并且所述下側15b在環(huán)部下側上方延伸,如虛線15所示。所述夾持裝置12的夾持部13的所述分支13a、13b如此配置以使得當裝配到所述桿元件10上時,它們基本上圍繞所述上部IOe和下部IOf、和所述弓形側10c、10d的一部分。夾持部13的所述彈性分支13a、13b使得易于將具有遮陽板元件的夾持裝置12手動裝配在桿元件10上,并且易于將其從桿元件上手動移除。這樣,彈簧力導致固定位置。根據(jù)本改型,桿元件的基本上平面的上部IOe和下部IOf以及夾持部13的構造導致穩(wěn)定牢固的抬起位置以及穩(wěn)定的降下位置,以使得夾持裝置12保持在兩個位置之一直到其被手動改變,從而避免發(fā)生不希望的位置改變。根據(jù)遮陽板裝置I的這個實施例,處于所述抬起位置的所述桿元件10布置成在車輛的縱向方向上看靠近所述遮陽板元件15的前側15c延伸,以使得所述夾持裝置12從所述抬起位置到所述降下位置的樞轉導致所述夾持裝置12和遮陽板元件均沿箭頭A所指示的方向朝著車輛前側向下轉。圖3是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遮陽板裝置II的一部分的示意性立體圖。遮陽板裝置II包括如圖2所描述的桿元件10,該桿元件布置成基本上橫貫車輛縱向方向延伸并且緊固到車輛的主體部件上。遮陽板裝置II包括遮陽板元件20,該遮陽板元件旨在布置成能夠在抬起的第一位置和降下的第二位置之間相對于所述桿元件10樞轉。桿元件10的截面為如圖4所示的多邊形構型,以符合所述第一和第二位置的要求。因此,每個遮陽板元件20布置成能夠在抬起的第一位置和降下的第二位置之間相對于所述桿元件10樞轉。圖3示出處于抬起位置的所述遮陽板元件20。每個遮陽板元件20在所述抬起位置具有上側20a和下側20b、前側20c和后側20d。每個遮陽板元件20具有沿其前側延伸的凹部22,該凹部布置成容納所述桿元件10。所述凹部22意味著遮陽板裝置II所需的部件較少。凹部22為遮陽板元件20的一部分并且由此不需要螺釘或類似的緊固元件的這一事實使得易于制造。所述凹部22沿遮陽板裝置II的整個前側20c延伸導致遮陽板元件20穩(wěn)定連接并保持在位。所述凹部22用作夾緊裝置23,該夾緊裝置用于通過第一分支23a和第二分支23b而裝配到桿元件10上。所述分支23a、23b相對于彼此有彈性。所述分支23a、23b布置成抵抗著彈簧力容納所述桿元件,以使得遮陽板元件20相對于桿元件可移除地保持在位。位于遮陽板元件20中的所述凹部如此配置以使得當裝配到所述桿元件時,所述分支23a、23b基本上圍繞所述上部IOe和下部IOf以及桿元件的所述弓形側之一。夾緊裝置23的所述彈性分支23a、23b使得易于將遮陽板元件20手動裝配到桿元件10并且易于將其從該桿元件上移除。這樣,彈簧力導致固定位置。根據(jù)本改型,桿元件10的基本上平面的上部IOe和下部IOf以及夾緊裝置23的構造導致穩(wěn)定牢固的抬起位置和穩(wěn)定的降下位置,以使得遮陽板元件20保持在兩個位置之一直到其被手動改變,從而避免發(fā)生不希望的位置改變。根據(jù)遮陽板裝置II的這個實施例,處于所述抬起位置的所述桿元件10布置成在車輛的縱向方向上看靠近所述遮陽板元件20的前側20c延伸,以使得所述遮陽板元件從所述抬起位置到所述降下位置的樞轉導致該遮陽板元件沿箭頭A所指示的方向朝著車輛前側向下轉。根據(jù)遮陽板裝置II的替代改型,處于所述抬起位置的所述桿元件布置成在車輛的縱向方向上看靠近所述遮陽板元件20的后側20d延伸,從而凹部布置成沿后側20d延伸,以使得所述遮陽板元件20從所述抬起位置到所述降下位置的樞轉導致該遮陽板元件沿箭頭B所指示的方向遠離車輛前側向下轉。沿后側20d的桿元件和凹部由虛線X表示。根據(jù)未示出的替代改型,遮陽板元件具有多于一個凹部,該凹部布置成沿遮陽板元件的相應部分延伸并且容納所述桿元件10。這使得遮陽板元件例如能夠具有彼此相隔一段距離延伸兩個凹部,并且根據(jù)改型,在各凹部之間具有允許桿元件自由延伸的凈空間。替代地,遮陽板元件可以在所述延伸的凹部之間延伸,在這種情況下,桿元件是彎曲的以便延伸經(jīng)過遮陽板元件。根據(jù)改型,根據(jù)圖2和3所示實施例的桿元件10基本上由金屬制成,以得到穩(wěn)定結構用于支撐例如圖6下方的車頂架。這也延長了遮陽板裝置II的使用壽命。圖5是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遮陽板裝置III的示意性立體圖,并且圖6是配置有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遮陽板裝置III的車輛駕駛室2的示意性局部立體圖。根據(jù)本實施例,遮陽板裝置III在圖5中包括用于車輛駕駛室2的車頂架的框架結構50。根據(jù)改型并結合圖2-4所示的桿元件,桿元件80形成所述框架結構的一部分。圖6示出裝配在車輛駕駛室中的框架結構50??蚣芙Y構50由多個例如管形式的桿元件構成。在圖5所示的示例中,框架結構50包括上桿元件70和基本上平行于該上桿元件延伸的下桿元件80。所述上和下桿元件70、80布置成橫貫車輛縱向方向延伸。遮陽板元件旨在布置成能夠相對于該下桿元件80樞轉??蚣芙Y構50還包括四個平行的桿元件90a、90b、90c、90d,即兩個外部桿元件90a、90d和兩個中間桿元件90b、90c,該桿元件布置成如圖6所示基本上平行于車輛駕駛室2的前外部延伸。在這個實施例中,上部水平桿元件70在駕駛室向前移動方向100上位于比下部水平桿元件80更靠后的位置。兩個中間桿元件90b、90c比外部桿元件90a、90d長,并且從而稍微突出到上部水平桿元件70上方。下部水平桿元件80比上部水平桿元件70長,并且從而分別突出到外部桿元件90a、90d右方和左方。如圖6所示的駕駛室2具有由被焊接到一起的作為主體部件的構件構成的框架。最上部主體部件采用橫貫駕駛艙2 (即垂直于車輛的縱向方向100)延伸的車頂構件30的形式。車頂構件在兩個基本上水平的上部縱向構件之間延伸,該上部縱向構件平行于兩個下部縱向構件延伸,該下部縱向構件中的每個的下側限定門開口的上部。該門開口在向前移動方向100上的前部由以風擋構件形式的基本上豎直的主體部件35界定。圖6還示出位于車輛駕駛室2前上部、在風擋(未示出)上方的車頂架40。車頂架40包括如圖5所示的框架結構50和多個板60??蚣芙Y構50緊固到駕駛室構件30、35上。如圖中明確示出的,框架結構50橫貫車輛駕駛室2并且通過車頂架40延伸。板60緊固到框架結構50,并且當車頂架40完成時,該板覆蓋車頂架的整個外表面。換言之,板60構成車頂架的外表面,即面向駕駛室2的表面。這樣,板60遮蓋框架結構50。下部水平桿元件80緊固到兩個風擋構件35。替代地,其可以緊固到位于門開口上方的兩個下部縱向構件。桿元件80還可以緊固到這些構件在門開口的前上角落處相遇的位置。桿元件80的兩端可以配置有緊固板(未示出),該緊固板能夠牢固地螺合或通過螺栓固定在駕駛室構件30、35中。兩個中間桿元件90b、90c布置成緊固到車頂構件30。它們的上端部可以通過任意類型的快速緊固件(例如鉤件)或者借助于螺釘或螺栓緊固。它們的上端部因此可以配置有某種類型的緊固裝置(未示出),例如牢固地螺合在車頂構件30中的鉤件或具有孔的板件。在其它形式中,桿元件90a_d中的僅一個、僅外部桿元件90a、90d或者桿元件90a_d中的全部可以緊固到車頂構件30。在本改型中,桿元件80具有與參照圖2和3所描述的基本上相同的構造。遮陽板裝置III包括遮陽板元件25,其對應于參照圖3所描述的遮陽板元件20,并且旨在布置成能夠在抬起的第一位置和降下的第二位置之間相對于所述桿元件80樞轉,如圖5所示。根據(jù)改型,桿元件80的截面為與圖4所示形狀一致的多邊形構型,以符合所述第一和第二位置的要求。因此,每個遮陽板元件25布置成能夠在抬起的第一位置和降下的第二位置之間相對于所述桿元件80樞轉。圖5示出處于抬起位置的所述遮陽板元件25。每個遮陽板元件25在所述抬起位置具有上側25a、下側25b、前側25c和后側25d。每個遮陽板元件25具有沿其后側25d延伸的凹部26,該凹部布置成容納所述桿元件80。所述凹部26在圖3所示實施例中用作夾緊裝置27或爪部,該夾緊裝置或爪部布置成抵抗著彈簧力容納桿元件80,以使得遮陽板元件25相對于桿元件80可移除地保持在位。因此,根據(jù)遮陽板裝置III的本實施例,處于所述抬起位置的所述桿元件80布置成在車輛的縱向方向上看靠近所述遮陽板元件25的前側25c延伸,以使得所述遮陽板元件25從所述抬起位置到所述降下位置的樞轉導致該遮陽板元件朝著車輛前側向下轉。以上所述指的是由四邊形截面的桿元件支撐的遮陽板裝置,該四邊形截面具有兩個相反的彎曲側和兩個相反的筆直側。根據(jù)替代的改型,桿元件可以具有任意適當?shù)亩噙呅谓孛?。根?jù)改型,其具有六邊形截面。其它改型具有八邊形截面或任意適當數(shù)量的邊/角。桿元件上的更多側面提供給布置成能夠相對于桿元件樞轉的遮陽板元件的更多位置范圍。根據(jù)又一改型,遮陽板元件布置成能夠繞著桿元件無級地樞轉到抬起的第一位置和降下的第二位置以及該抬起的第一位置和降下的第二位置之間的各位置。根據(jù)改型,桿元件為圓形截面,而遮陽板元件布置成能夠繞著該桿元件無級地樞轉到以上所述位置并且通過摩擦力而保持在該位置。以上所述指的是遮陽板裝置,其配置有用于抵抗著彈簧力容納所述桿元件的裝置,在圖2的實施例中該裝置為具有彈性夾持部并且連接到遮陽板元件的夾持裝置,并且在圖3的實施例中該裝置為遮陽板元件中用作彈性夾緊裝置的凹部。根據(jù)替代的改型,遮陽板元件經(jīng)由固定的鎖定元件緊固到桿元件,從而使得遮陽板元件的抬起和降下位置經(jīng)由可鎖定的鉸接件或類似裝置實現(xiàn)。以上對本發(fā)明優(yōu)選實施例的描述提供用于展示和說明的目的。其并非意圖于面面俱到地解釋或將本發(fā)明限制到所描述的改型中。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多種改進和改型將是顯而易見的。已選擇和描述實施例以最佳地解釋本發(fā)明的原理和其實際應用,并且因此使得本領域技術人員理解本發(fā)明的不同實施例和適合于預期用途的各種改進。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車輛的遮陽板裝置(I ;11 所述遮陽板裝置包括至少一個遮陽板元件(15 ;20 ;25),其布置成能夠在抬起的第一位置和降下的第二位置之間樞轉,其特征在于,桿元件(10 ;80)布置成基本上橫貫車輛縱向方向延伸并且緊固到車輛的主體部件(35)上,從而使得所述遮陽板元件(15 ;20 ;25)布置成能夠相對于所述桿元件(10 ;80)樞轉,所述桿元件(10 ;80)包括具有基本上平面表面的上部(IOe)和下部,并且所述遮陽板元件(15 ;20 ;25)包括用于抵抗著彈簧力容納所述桿元件(10 ;80)的裝置。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遮陽板裝置,其中所述至少一個桿元件(10;80)布置成能夠從所述桿元件移除。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遮陽板裝置,其中所述至少一個遮陽板元件(15;20 ;25)配置成適于保持在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第二位置。
4.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所述的遮陽板裝置,其中所述桿元件(10;80)的截面為多邊形構型,以至少符合所述第一和第二位置的要求。
5.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所述的遮陽板裝置,其中所述至少一個遮陽板元件布置成能夠無級地樞轉到所述第一和第二位置以及所述第一和第二位置之間的各位置。
6.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所述的遮陽板裝置,其中處于所述抬起位置的所述桿元件(10)在車輛的縱向方向上看靠近所述至少一個遮陽板元件(15 ;20)的前側延伸。
7.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所述的遮陽板裝置,其中處于所述抬起位置的所述桿元件(80)在車輛的縱向方向上看靠近所述至少一個遮陽板元件(25)的后側延伸。
8.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所述的遮陽板裝置,其中所述至少一個遮陽板元件(20;25)具有沿著其延伸的至少一個凹部(22,27),所述至少一個凹部布置成容納所述桿元件(10 ;80)。
9.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所述的遮陽板裝置,還包括至少一個夾持裝置(12),其布置成容納所述桿元件(10)并且支撐至少一個遮陽板元件(15)。
10.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所述的遮陽板裝置,其中所述桿元件(10;80)形成車頂架的框架結構(50)的一部分。
11.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10中任一所述的遮陽板裝置,其中所述桿元件(10;80)基本上由金屬制成。
12.—種車輛駕駛室(2),其配置有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11中任一所述的遮陽板裝置(I ;II并且包括主體部件(35)。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于車輛的遮陽板裝置(I;II;III),其包括至少一個遮陽板元件(15;20;25),該至少一個遮陽板元件布置成能夠在抬起的第一位置和降下的第二位置之間樞轉,該遮陽板裝置還包括桿元件(10;80),該桿元件布置成基本上橫貫車輛縱向方向延伸并且緊固到車輛的主體部件(35)上,所述遮陽板元件(15;20;25)布置成能夠相對于所述桿元件(10;80)樞轉。本發(fā)明還涉及一種車輛駕駛室。
文檔編號B60J3/02GK103209847SQ201180055178
公開日2013年7月17日 申請日期2011年11月16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11月18日
發(fā)明者K·林德奎斯特, O·卡爾松, R·芒努松, G·索爾森, J·柯諾曼, K·索德 申請人:斯堪尼亞商用車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