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機器人,尤其涉及一種智能機器人。
背景技術:
近年來,機器人已經(jīng)在我們的生活中得到了廣泛的利用,普通機器人只有簡單跳舞功能,或者只有簡單和人溝通功能,無法實現(xiàn)智能化管理與操控。
因此有必要設計一種智能機器人,以克服上述問題。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現(xiàn)有技術之缺陷,提供了一種功能齊全、增強人機交互、提升使用價值的智能機器人。
本實用新型是這樣實現(xiàn)的:
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智能機器人,包括所述智能機器人的頸部設置一個馬達減速裝置,兩個壁部分別設置3個馬達減速裝置,兩條腿部分別設置5個馬達減速裝置,所述智能機器人內設置有控制系統(tǒng);所述智能機器人的頭頂部設置有智能家居控制觸摸屏,頭部兩側分別設置有一個喇叭,眼部設置有LED,雙眼中間正上方設置有攝像頭,頸部下方設置有紅外線人體感應器,胸部設置有安卓系統(tǒng)觸摸屏;所述智能機器人的背部設置有DC充電接口、Mini USB接口、Micro USB接口、TF卡槽以及SIM卡槽。
進一步地,所述安卓系統(tǒng)觸摸屏的下方設置有控制安卓系統(tǒng)運行的開關。
進一步地,所述智能機器人的背部還設置有電源總開關。
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新型實用提供的智能機器人綜合使用了紅外發(fā)射、觸摸感應、攝像頭、人體感應等功能,其功能齊全,能有效增強人機交互,提升機器人的使用價值。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xiàn)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xiàn)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jù)這些附圖獲得其它的附圖。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智能機器人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智能機器人的另一視角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它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如圖1和圖2,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一種智能機器人,包括所述智能機器人的頸部設置一個馬達減速裝置,兩個壁部分別設置3個馬達減速裝置,兩條腿部分別設置5個馬達減速裝置,共綜合使用了17個馬達減速裝置,使之更符合人體力學,可實現(xiàn)左右轉頭,上下屈膝,前后走動,左右滑動,前后左右擺臂,及其他綜合動作。所述智能機器人內設置有控制系統(tǒng),在本較佳實施例中,所述控制系統(tǒng)為安卓系統(tǒng)。
如圖1和圖2,所述智能機器人的頭頂部設置有智能家居控制觸摸屏1,頭部兩側分別設置有一個喇叭3,眼部設置有LED4,雙眼中間正上方設置有攝像頭2,頸部下方設置有紅外線人體感應器5,胸部設置有安卓系統(tǒng)觸摸屏6,所述安卓系統(tǒng)觸摸屏6的下方設置有控制安卓系統(tǒng)運行的開關7。
如圖1和圖2,所述智能機器人的背部設置有從左至右依次設置有DC充電接口8、Mini USB接口、Micro USB接口、TF卡槽以及SIM卡槽9,所述智能機器人的背部還設置有電源總開關10。
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智能機器人具有如下功能:
1.所述智能機器人通過安卓系統(tǒng)內置的紅外碼庫,自動匹配到加點的紅外頻率,經(jīng)紅外燈(設置于頭頂部)發(fā)射信號,達到控制家電的目的;也可通過接入智能家居APP(SmartHome)直接控制家電。
2.通過人體觸摸機器人頭頂部的智能家居控制觸摸屏1,終止機器人當前的動作。
3.通過安裝到機器人雙眼中間正上方的攝像頭2,實現(xiàn)視頻通話,監(jiān)控。
4.通過安裝到機器人頸部下方的紅外線人體感應器5,進行判定是否有人經(jīng)過,做到家庭防盜、安防為一體。
本實用新型還綜合了麥克風陣列、安卓系統(tǒng)、觸摸屏。通過屏幕正上方、人體感應正下方的麥克風陣列,收錄、識別主人的語音指令,進行相應的操作。通過正面胸部的安卓系統(tǒng)觸摸屏6,進行部分人機交互,例如打開相機、撥號、語聊、本機設置等,也可進行其他應用拓展,安裝其他應用。通過屏幕正下方按鍵進行安卓系統(tǒng)的開關。
綜上所述,本新型實用提供的智能機器人綜合使用了紅外發(fā)射、觸摸感應、攝像頭、人體感應等功能,其功能齊全,能有效增強人機交互,提升機器人的使用價值。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