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橢圓篩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橢圓篩二次隔振改造裝置。
背景技術:
現(xiàn)有技術中的雙層三軸橢圓振動篩在投產后容易出現(xiàn)6.5米平臺梁、柱、樓板都隨著篩機振動發(fā)生共振,而且隨著運行時間振動現(xiàn)象越來越嚴重。
現(xiàn)有技術針對目前6.5米梁、柱、樓板做的加固處理,主要以伸縮縫為界分別停產進行施工。但是這種解決方案不具備操作性,主要受限于雙層三軸橢圓振動篩的安裝空間。
雙層三軸橢圓振動篩隔振改造的主要要求是不影響篩機的運行軌跡,降低篩機對混凝土框架、樓面的沖擊動負荷,解決篩機運行沖擊引起樓板、車間框架共振的問題。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橢圓篩二次隔振改造裝置,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如何在不影響篩機的運行軌跡的前提下,降低篩機對混凝土框架、樓面的沖擊動負荷,解決篩機運行沖擊引起樓板、車間框架共振的問題。
本實用新型所述的橢圓篩二次隔振改造裝置包括第一隔振梁、第二隔振梁和第三隔振梁,所述的第一隔振梁、第二隔振梁和第三隔振梁互相平行地設置,第一隔振梁、第二隔振梁和第三隔振梁的下方均設置有多個減震彈簧,所述的第一隔振梁的外側面設置有三個第一側連接板,所述的第二隔振梁的一端頂面上設置有前支承座,第二隔振梁的另一端頂面上設置有后支承座;所述的第三隔振梁的外側面設置有三個第二側連接板,所述的第一隔振梁、第二隔振梁和第三隔振梁的內部裝有沙子。
所述的前支承座和后支承座之間沿著所述的第二隔振梁的長度方向在第二隔振梁的頂面上設置有三個中間支承座。
所述的前支承座的側面設置有彈性阻尼連接桿。
所述的第一隔振梁和第二隔振梁的頂面上還設置有注入孔,第二隔振梁的側面設置有注入槽。
所述的第三隔振梁的端部的外側設置有三角鐵支撐肋。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具有如下優(yōu)點:
本實用新型所述的橢圓篩二次隔振改造裝置實現(xiàn)了不影響篩機的運行軌跡(振幅、振頻、產量),使得篩機對混凝土框架、樓面的沖擊動負荷降低90%,解除了事故隱患,徹底解決了篩機運行沖擊引起樓板、車間框架共振的問題。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所述的橢圓篩二次隔振改造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實施例用于說明本實用新型,但不用來限制本實用新型的范圍。
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所述的橢圓篩二次隔振改造裝置包括第一隔振梁1、第二隔振梁2和第三隔振梁3,所述的第一隔振梁1、第二隔振梁2和第三隔振梁3互相平行地設置,第一隔振梁1、第二隔振梁2和第三隔振梁3的下方均設置有多個減震彈簧,所述的第一隔振梁1的外側面設置有三個第一側連接板11,所述的第二隔振梁2的一端頂面上設置有前支承座21,第二隔振梁2的另一端頂面上設置有后支承座22;所述的第三隔振梁3的外側面設置有三個第二側連接板31,所述的第一隔振梁1、第二隔振梁2和第三隔振梁3的內部裝有沙子。
所述的前支承座21和后支承座22之間沿著所述的第二隔振梁2的長度方向在第二隔振梁2的頂面上設置有三個中間支承座25。
所述的前支承座21的側面設置有彈性阻尼連接桿24。
所述的第一隔振梁1和第三隔振梁3的頂面上還設置有注入孔12,第二隔振梁2的側面設置有注入槽23。
所述的第三隔振梁3的端部的外側設置有三角鐵支撐肋32。
本實用新型所述的橢圓篩二次隔振改造裝置安裝時,將第一隔振梁1、第二隔振梁2和第三隔振梁3分別固定在地面上,第一隔振梁1、第二隔振梁2和第三隔振梁3的下方分別安裝多個減震彈簧,從注入孔12和注入槽23分別向第一隔振梁1、第二隔振梁2和第三隔振梁3的內部注入沙子,注入的沙子的質量根據(jù)橢圓篩的振幅、振頻、產量等運行軌跡的具體情況進行調整,以不影響篩機的運行軌跡為最終目的。沙子能夠起到調節(jié)質量和阻尼的作用,通過風機能夠將沙子吹入第一隔振梁1、第二隔振梁2和第三隔振梁3,通過工業(yè)吸塵器能夠將沙子吸出來,從而調節(jié)沙子的質量。
將橢圓篩安裝固定在前支承座21和后支承座22上,橢圓篩的底部通過螺栓與三個中間支承座25分別固定連接,第一側連接板11和第二側連接板31分別固定連接到橢圓篩的側面,三角鐵支撐肋32起到支撐橢圓篩的重量以及加強第三隔振梁3的機械強度的作用。
由于第一隔振梁1、第二隔振梁2和第三隔振梁3相對獨立地作用,互相之間沒有共振干擾,沙子又能調節(jié)質量和阻尼,從而實現(xiàn)了不影響篩機的運行軌跡(振幅、振頻、產量),使得篩機對混凝土框架、樓面的沖擊動負荷降低90%,解除了事故隱患,不需受限于雙層三軸橢圓振動篩的安裝空間,徹底解決了篩機運行沖擊引起樓板、車間框架共振的問題。
雖然,上文中已經用一般性說明及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了詳盡的描述,但在本實用新型基礎上,可以對之作一些修改或改進,這對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是顯而易見的。因此,在不偏離本實用新型精神的基礎上所做的這些修改或改進,均屬于本實用新型要求保護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