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立體停車設備的車寬限制裝置,包括光電檢測裝置和反射板,其特征在于,
所述光電檢測裝置設置于車位入口兩側;
所述的反射板設置于車位尾部,與工作狀態(tài)時的光電檢測裝置相對應;
還設置有帶動光電檢測裝置收起的驅動裝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立體停車設備的車寬限制裝置,其特征在于,還設置有控制系統(tǒng),所述控制系統(tǒng)接收、處理光電檢測裝置發(fā)送的信號,并控制驅動裝置帶動光電檢測裝置收起。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立體停車設備的車寬限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電檢測裝置設置于安裝架上,驅動裝置帶動安裝架上的光電檢測裝置收起。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立體停車設備的車寬限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驅動裝置為直線電動機,所述的直線電動機的輸出軸上設有限位碰塊,立體停車設備還設有與限位碰塊相配合的上限位裝置和下限位裝置。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立體停車設備的車寬限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限位裝置和下限位裝置沿豎直方向依次布置。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立體停車設備的車寬限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限位裝置和下限位裝置包括限位開關安裝板以及設置在限位開關安裝板上的限位開關。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立體停車設備的車寬限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限位裝置和下限位裝置之間的距離不小于安裝架超出地面的長度。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立體停車設備的車寬限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限位碰塊包括與上限位裝置和下限位裝置相配合的觸發(fā)板,所述的觸發(fā)板的兩端折彎。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立體停車設備的車寬限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車寬限制裝置還包括報警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