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變形裝置領域,特別涉及一種變形機器人。
背景技術:
玩具作為小孩智力開發(fā)的重要用具,而且人們的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對于玩具的品質追求也越來越高,現(xiàn)在的玩具在追求智力活動的同時,更應該增加趣味性,提高孩子的興趣。目前,變形機器人是一款受眾人群多而且吸引力大玩具類型,但現(xiàn)有的很多變形機器人變形結構類似、自動化程度不高,需要手動變形,滿足不了現(xiàn)代人對于高品質玩具的追求。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目的是為了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結構巧妙的變形機器人,其能由其他形狀旋轉變形為人形。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一種變形機器人,包括下半機體、活動安裝在下半機體的上半機體、用于使上半機體自身轉動及移動至下半機體上方的過程同時進行的活動機構、由所述下半機體觸發(fā)的且用于控制第一驅動裝置關閉的開關。
作為優(yōu)選,所述活動機構包括第一傳動齒輪組、傘齒輪傳動機構;
所述第一傳動齒輪組包括輸出齒輪及傳動傘齒輪;
所述傘齒輪傳動機構包括第一傘齒輪及貫穿所述第一傘齒輪中心的第一傳動桿;
所述第一傳動齒輪組與所述第一驅動裝置傳動連接,所述第一齒輪組的傳動傘齒輪與所述第一傘齒輪嚙合;
第一傳動桿的下端與第一傳動齒輪組的輸出齒輪相對固定;
所述第一驅動裝置設于所述下半機體,所述上半機體與所述第一傳動桿固定連接;
具有兩個開關,包括第一開關及第二開關;所述第一開關位于所述上半機體往上移動的運動軌跡上,所述第二開關位于所述下半機體往下移動的運動軌跡上。
作為優(yōu)選,還包括第二傳動齒輪組;所述上半機體包括兩個臂部;
所述傘齒輪傳動機構還包括與所述第一傘齒輪同軸的第二傘齒輪;
所述第二傳動齒輪組包括輸入齒輪及與所述輸入齒輪傳動連接的第二傳動桿,所述第二傳動齒輪組的輸入齒輪為傘齒輪;
所述第二傳動齒輪組的輸入齒輪與所述第二傘齒輪嚙合;
兩個臂部分別固定在所述第二傳動桿并隨第二傳動桿轉動。
作為優(yōu)選,具有兩個開關,包括第一開關及第二開關;所述第一開關位于所述上半機體往上移動的運動軌跡上,所述第二開關位于所述下半機體往下移動的運動軌跡上。。
作為優(yōu)選,所述下半機體設有子彈發(fā)射裝置。
作為優(yōu)選,所述上半機體位于所述下半機體旁側時,所述上半機體與所述下半機體呈車體形狀。
作為優(yōu)選,所述第一傳動齒輪組包括輸入齒輪,所述第一傳動齒輪組的輸入齒輪與所述第一驅動裝置傳動連接。
作為優(yōu)選,所述子彈發(fā)射裝置包括:第二驅動裝置、第三傳動齒輪組及用于發(fā)射子彈的彈射機構;
所述第二驅動裝置與第三傳動齒輪組的輸入齒輪傳動連接;
所述彈射機構包括:
一底盤,所述底盤的盤腔的底部設有凸起;
一旋轉柱體,所述旋轉主體的外側設有一圈輪齒;所述旋轉柱體可旋轉地設于所述盤腔內,所述輪齒與所述第三傳動齒輪組的輸出齒輪嚙合;所述旋轉柱體設有至少一具有兩個敞口的子彈腔;所述子彈腔的第一敞口位于所述旋轉柱體的第一底面,所述子彈腔沿圓周分布;所述旋轉柱體的第二底面靠近所述盤腔的底部;子彈腔的底部設有用于給子彈提供彈射作用力的第一彈簧;
至少一觸動桿,所述觸動桿的第一端設有子彈扣緊端,所述觸動桿的第二端設為觸發(fā)端;所述觸動桿的數目與所述子彈腔的數目一致;每根觸動桿通過復位彈簧鉸接在所述旋轉柱體并位于一子彈腔內;
所述觸動桿的觸發(fā)端伸出所述子彈腔的第二敞口且所述凸起位于所述觸動桿的第二端的運動軌跡上。
作為優(yōu)選,還包括用于控制驅動裝置啟動的控制器。
作為優(yōu)選,還包括設于上機體或下機體的燈光組、聲效裝置。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實用新型所述的變形機器人分為上半機體及下半機體,其能變形為車型,一個玩具兩種玩法,趣味性、娛樂性高,滿足玩代人對于高品質玩具的追求。上半機體通過自轉及繞下半機體公轉的方式,在車型和人形兩種模式變換,并且在變換過程中,機器人的手臂也能相應的抬起和放下。本實用新型還能實現(xiàn)子彈發(fā)射,聲光效果,提高整個機器人的趣味性。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局部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子彈發(fā)射裝置的結構示意圖a;
圖4是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子彈發(fā)射裝置的結構示意圖b;
圖5是本實用新型所述的觸動桿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
1—上半機體;2—下半機體;3—子彈發(fā)射裝置;31—第二驅動電機;32—第三傳動齒輪組;33—彈射機構;331—底盤;3311—凸起;332—旋轉柱體;3321—輪齒;3322—子彈腔;333—觸動桿;3331—子彈扣緊端;3332—觸發(fā)端;4—子彈;5—傘齒輪傳動機構;51—第一傳動桿;52—第二傘齒輪;6—第二傳動齒輪組;61—輸入齒輪;7—臂部。
現(xiàn)結合附圖與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具體實施方式
參閱圖1至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變形機器人,包括下半機體2、活動安裝在下半機體的上半機體1、用于使上半機體1自身轉動及移動至下半機體2上方的過程同時進行的活動機構、用于驅動活動機構的第一驅動電機、由所述下半機體觸發(fā)的且用于控制第一驅動電機關閉的葉片開關。上半機體1位于所述下半機體2旁側時,上半機體1與所述下半機體2呈車體形狀。
活動機構包括第一傳動齒輪組、傘齒輪傳動機構5;
第一傳動齒輪組包括輸入齒輪、輸出齒輪及傳動傘齒輪;第一傳動齒輪組的輸入齒輪與第一驅動電機傳動連接。
傘齒輪傳動機構5包括第一傘齒輪,與第一傘齒輪同軸的第二傘齒輪52及貫穿第一傘齒輪、第二傘齒輪52的中心的第一傳動桿51;第一傘齒輪位于第一傳動桿51的下端,第二傘齒輪52位于第一傳動桿51的上端;第一齒輪組的傳動傘齒輪與第一傘齒輪嚙合。
第一傳動桿51的下端與第一傳動齒輪組的輸出齒輪相對固定。
第一驅動電機、第一傳動桿51的下端及第一傳動齒輪組都設于下半機體2內。
上半機體1與第一傳動桿51的上端固定連接;上半機體1包括兩個臂部7且上半機體1內部設有第二傳動齒輪組6。
第二傳動齒輪組6包括輸入齒輪及與輸入齒輪61傳動連接的第二傳動桿,第二傳動齒輪組6的輸入齒輪61為傘齒輪。第二傳動齒輪組6的輸入齒輪61與第二傘齒輪52嚙合;兩個臂部7分別固定在第二傳動桿并隨第二傳動桿轉動。
具有兩個葉片開關,包括第一葉片開關及第二葉片開關;所述第一葉片開關位于所述上半機體往上移動的運動軌跡上,所述第二葉片開關位于所述下半機體往下移動的運動軌跡上。具體地,兩個葉片開關可設置在下半機體上。
下半機體2設有子彈發(fā)射裝置3。
參與圖3至圖5所示,子彈發(fā)射裝置3包括:第二驅動裝置、第三傳動齒輪組32及用于發(fā)射子彈4的彈射機構33;第二驅動裝置為第二驅動電機31。第三傳動齒輪組32的輸入齒輪設于第二驅動電機31的電機軸上。
所述彈射機構33包括:
一底盤331,底盤331的盤腔的底部設有凸起3311;
一旋轉柱體332,旋轉主體的外側設有一圈輪齒3321;旋轉柱體332可旋轉地設于盤腔內,輪齒3321與第三傳動齒輪的輸出齒輪嚙合;旋轉柱體332的上部設有六個具有兩個敞口的子彈腔3322,子彈腔3322的第一敞口位于旋轉柱體332的第一底面,子彈腔3322沿圓周分布;旋轉柱體332的下部設有部件腔體,部件腔體通過子彈腔3322的第二敞口與子彈腔3322相通,部件腔體內包括一鉸接座。旋轉柱體332的下部靠近盤底。子彈腔3322的底部設有用于給子彈4提供彈射作用力的第一彈簧。
六根觸動桿333,觸動桿333的第一端設有子彈扣緊端3331,觸動桿333的第二端設為觸發(fā)端3332;每根觸動桿333置于所述子彈腔3322內并通過子彈腔3322的第二敞口進入所述部件腔體、通過復位彈簧鉸接在鉸接座上。
部件腔體的下側面為敞口,凸起3311位于觸動桿333的第二端的運動軌跡上。
對應旋轉柱體332還設有一固定蓋,固定蓋蓋在旋轉柱體332的第一底面;在固定蓋上設有對應子彈腔3322體的插入孔;插入孔的數目與子彈腔3322的數目一致。
本實用新型所述的變形機器人還包括設于上機體或下機體的燈光組、聲效裝置。
為了更好地控制第一驅動裝置及第二驅動裝置運作,本實用新型內設有用于控制第一驅動裝置及第二驅動裝置運作的控制器。為了實現(xiàn)遙控控制,控制器可包括收發(fā)模塊,并且對應控制器配設一遙控器。
本實用新型的原理:
變形原理:
當第一驅動電機運作時,帶動第一傳動齒輪組的輸入齒輪轉動,從而使第一傳動齒輪組運行。第一傳動齒輪組的傳動傘齒輪帶動第一傘齒輪轉動,第一傘齒輪帶動第一傳動桿51自轉,與此同時,第一傳動齒輪組的輸出齒輪帶動第一傳動桿51繞輸出齒輪公轉,與此同時,第一傳動桿51自轉即帶動第二傘齒輪52轉動,第二齒輪轉動即帶動第二傳動齒輪組6的輸入齒輪轉動,即使第二傳動桿轉動,從而帶動手臂轉動。
上述過程中,當上半機體轉動碰觸到葉片開關時,葉片開關發(fā)出信號控制第一驅動電機停止工作,上半機體不再運動,即完成變形。具體地,當上半機體往上移動時,碰觸的是第一葉片開關;當上半機體往下移動時,碰觸的是第二葉片開關。
子彈發(fā)射原理:
將子彈4通過插入孔插入子彈腔3322,子彈4的尾端被觸動桿333的子彈扣緊端3331扣緊;
使第二驅動電機31運作,第三傳動齒輪組32帶動旋轉柱體332轉動,鉸接座也隨旋轉柱體332轉動,即觸動桿333也隨之轉動,當觸動桿333轉動至與凸起3311碰觸位置時,凸起3311推動觸動桿333使其轉動,此時觸動桿333的子彈扣緊端3331脫離子彈4的末端;子彈4在第一彈簧的復位作用下,被彈射出子彈腔3322。
本實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實施方式,如果對本實用新型的各種改動或變型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圍,倘若這些改動和變型屬于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和等同技術范圍之內,則本實用新型也意圖包含這些改動和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