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顯而易見的,并且在本文中所限定的一般原理可以應用到其它的方面中。因此,權利要求并不意在限制在本文中所描述的各個方面,而是意在符合與權利要求的文字一致的全部范圍,其中,除非明確指出,否則對單數形式元件的引用不是指“一個且僅一個”,而是指“一個或多個”。除非明確指出,否則術語“一組”和“一些”指代一個或多個。陽性代詞(例如他的)包括陰性和中性(例如,她的和它的),反之亦然。標題和副標題(如果存在)僅僅是起到方便的作用,對本發(fā)明沒有限制作用。
[0043]應該理解,所公開的工藝中的步驟的具體次序或層次是為了示例性工藝。根據設計的選擇,應該理解,工藝中的步驟的具體次序或層次是可以重新組織的。一些步驟可以同時執(zhí)行。所附的方法權利要求以范例的次序展示了各個步驟的要素,并不局限于所展示的具體次序或層次。
[0044]本文中所使用的例如“頂部”、“底部”、“前”、“后”等術語應該被理解為參考任意的參考體系,而不是參考普通的重力參考體系。因此,頂部表面、底部表面、前表面和后表面可能在重力參考體系中向上、向下、斜向或者水平延伸。
[0045]諸如“方面”等表述并非意味這種方面對主題技術來說是必不可少的或這種方面適用于主題技術的所有構造。與一個方面有關的公開內容可適用于所有構造、或一個或多個構造。諸如方面等表述可指一個或多個方面,且反之亦然。諸如“實施例”等表述并非意味這種實施例對主題技術來說是必不可少的或這種實施例適用于主題技術的所有構造。與一個實施例有關的公開內容可適用于所有實施例、或一個或多個實施例。諸如一個實施例等表述可指一個或多個實施例,并且反之亦然。
[0046]本文使用的單詞“示例性的”表示“用作實例或者說明”。在本文中描述為“示例性的”任何方面或設計不一定被理解為是比其它方面或設計更優(yōu)選的或更有利的。
[0047]對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公知的或以后將為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所知的貫穿本公開內容描述的各個方面的要素的所有結構和功能等同物通過引用清楚地并入本文并且旨在為權利要求所涵蓋。此外,文中公開的所有內容不管是否在權利要求書中明確地要求保護,均不意在無償貢獻給公眾。權利要求要素不應在35U.S.C.§ 112的第六段的規(guī)定下進行解釋,除非使用表述“用于…的裝置”清楚地敘述該要素,或在方法權利要求的情況下,使用表述“用于…的步驟”敘述該要素。此外,對于在說明書或權利要求中使用的術語“包括”、“具有”等而言,這種術語按照與術語“包括”類似的方式是包括性的,就像“包括”在權利要求書中用作轉折語時所理解的那樣。
【主權項】
1.一種風機,包括: 葉輪,其包括: 葉輪板;以及 多個葉片,每一個葉片均附接于所述葉輪板并包括末端和前沿面,所述前沿面包括與所述末端鄰近的第一部分,所述第一部分具有在0.03英寸至0.20英寸的范圍內的第一半徑。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風機,其中, 所述第一半徑在0.14英寸至0.16英寸的范圍內。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風機,其中: 所述葉輪板包括具有第二半徑的外邊緣; 所述末端與所述葉輪板的所述外邊緣重合; 所述前沿面包括布置在所述末端與所述第一部分之間的第二部分;以及 所述前沿面的所述第二部分包括所述第二半徑。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風機,還包括殼體,所述殼體包括: 葉輪空腔,其中,所述葉輪板布置在所述葉輪空腔中; 收集器;以及 狹槽,其位于所述葉輪空腔與所述收集器之間,所述狹槽具有上邊緣和下邊緣,所述上邊緣和所述下邊緣均包括在0.01英寸至0.30英寸的范圍內的第三半徑。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風機,其中: 所述葉輪空腔還包括上部內表面; 每個葉片包括上表面;以及 相應葉片的所述末端處的所述上表面與所述葉輪空腔的所述上部內表面之間的間隙在0.005英寸至0.050英寸的范圍內。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風機,其中: 所述殼體包括與所述外邊緣鄰近的內壁部;以及 當所述葉輪處于靜止時,所述內壁部與所述外邊緣之間的間隙在0.035英寸至0.110英寸的范圍內。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風機,其中: 所述殼體包括擱板; 所述葉輪板還包括與所述外邊緣鄰近且布置在所述擱板的一部分上方的底面;以及 所述葉輪板的所述底面與所述殼體的所述擱板之間的所述間隙小于或等于0.050英寸。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風機,其中, 所述狹槽的所述上邊緣和所述下邊緣均包括從各個邊緣朝所述收集器延伸的相應傾斜表面,所述傾斜表面相對于彼此布置成在10°至40°范圍內的角度。9.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風機,還包括: 聲阻尼層,其布置在所述殼體的一部分上。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風機,其中, 所述聲阻尼層包括布置在所述殼體的外表面上且遍及所述收集器和所述葉輪空腔的層。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風機,其中, 所述聲阻尼層包括彈性體。12.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風機,其中, 所述收集器形成為蝸殼。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風機,其中, 所述葉輪形成為離心式葉輪。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風機,其中, 所述多個葉片包括均具有導流片的第一組葉片以及不具有導流片的第二組葉片。15.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風機,其中: 所述多個葉片中的每一個葉片的所述上表面包括從各個葉片的所述末端至相應葉片的入口端部為止的中心線; 所述多個葉片中的每一個葉片包括與所述中心線垂直地測量且與所述前緣的所述第一部分相交的最大寬度。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風機,其中: 所述多個葉片中的每一個葉片包括與相應葉片的所述入口端部鄰近的起始寬度;以及 每個葉片的所述最大寬度至少為相應葉片的所述起始寬度的兩倍。17.—種葉輪,包括: 葉輪板,其包括具有第一半徑的外邊緣;以及 多個葉片,其附接于所述葉輪板,所述多個葉片中的每一個葉片包括前沿面以及位于所述外邊緣處的末端,所述前沿面具有從所述末端延伸的第一部分以及以第二半徑從所述第一部分延伸的第二部分,所述第二半徑在0.14英寸至0.16英寸的范圍內。1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葉輪,其中, 所述多個葉片中的每一個葉片還包括后沿面,所述后沿面終止于所述末端并具有比所述第一半徑大的最小半徑。19.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葉輪,其中: 所述葉輪包括旋轉軸線; 所述葉輪板包括成形表面;并且 所述成形表面包括與所述外邊緣鄰近的外側部分;并且 所述成形表面的所述外側部分與所述旋轉軸線垂直。20.根據權利要求19所述的葉輪,其中: 所述多個葉片中的每一個葉片包括上表面;以及 每個上表面均包括與所述成形表面的所述外側部分鄰近且垂直的部分。
【專利摘要】一種低噪聲風機具有葉輪,該葉輪包括葉輪板和均附接于葉輪板的多個葉片。各個葉片包括末端和具有第一部分的前沿面,該第一部分與末端鄰近并具有在0.03英寸至0.20英寸的范圍內的第一半徑。
【IPC分類】A61M16/00, F04D29/30, F04D25/08, F16K31/06, F04D29/28
【公開號】CN105339030
【申請?zhí)枴緾N201480036971
【發(fā)明人】史蒂文·杜凱特
【申請人】康爾福盛303公司
【公開日】2016年2月17日
【申請日】2014年6月26日
【公告號】CA2916683A1, EP3013397A1, US20150003966, WO2014210383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