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包含玻璃纖維和對位芳族聚酰胺的改進的耐切割手套的制作方法
包含玻璃纖維和對位芳族聚酰胺的改進的耐切割手套
背景技術:
1.發(fā)明領域本發(fā)明涉及包含玻璃長絲和對位芳族聚酰胺纖維的改進構造的耐切割針織手套。 該手套具有改善的舒適度和耐磨性,在某種程度上是由于針織結構中添加了移動式副紗。
2.
背景技術:
耐切割手套是可商購獲得的,其由對位芳族聚酰胺纖維紗線針織而成,該紗線添紗至棉花之類的物質,使得棉花層位于手套內部緊挨皮膚。由于對位芳族聚酰胺纖維可能會磨損皮膚,棉花有助于改善手套的舒適度。授予Post的美國專利6,044,493公開了一種保護材料,例如包括針織在一起形成添紗針織物的多個耐切割股線和多個彈性股線的手套,其中耐切割股線形成材料的外表面,彈性股線形成材料的內表面。在旨在改善耐切割紗的防切割性能的努力中,已經(jīng)將具有高硬度的材料與耐切割紗組合。授予Dimbar等人的美國專利5,119,512公開了由單紗制成的耐切割紗、織物和手套,該單紗包含至少一種柔性耐切割纖維材料和至少另一種具有較高硬度的材料。授予 Hummel的美國專利6,161,400公開了由兩種不同紗線制成的耐切割織物和手套,一種紗線包含耐切割纖維,另一種紗線包含具有高硬度的纖維。兩種紗線中的一種主要位于手套外部,另一種主要位于內部。類似地,授予Andrews等人的美國專利5,965,223公開了一種保護性織物和手套,其至少具有采用由磨料構成的紗線制成的外層,該磨料添紗到本身具有耐切割性或高拉伸強度材料的內層上。裸玻璃纖維雖然具有高硬度,但也非常脆,易于磨損,并且對皮膚有極大的刺激性。針對這種皮膚刺激問題的一種解決方案是使用具有通常被稱為復合紗或包纏紗形式的玻璃纖維;也就是說,玻璃纖維的長絲由多種螺旋包纏的紗線所包覆。代表性的紗和制備此類紗的方法在例如授予Kolmes等人的美國專利5,628,172和授予Kolmes的美國專利 5,845,476中有所公開。這些纏繞物通常間距較近和/或緊密包纏在玻璃纖維長絲芯周圍, 以獲得良好的覆蓋百分比,但非預期的結果是這些復合材料或包纏紗往往較硬。此外,只要復合紗保持完好無損,這種包纏紗就有助于防止刺激皮膚。遺憾的是, 在正常使用過程中,這種手套會產(chǎn)生切口和磨損,從而露出玻璃纖維,該玻璃纖維即使在手套仍然可用的情況下也會刺激皮膚。因此,需要一種改進的手套構造,以便改善正常使用過程中的舒適度和耐磨性。發(fā)明概述本發(fā)明涉及耐切割針織手套,其包括a)耐切割復合紗,該耐切割復合紗具有包括至少兩種芯紗的芯和螺旋包纏在該芯周圍的至少一種第一包纏紗,該芯紗包括至少一種50至200旦尼爾(56至220分特)的玻璃纖維長絲紗和至少一種100至600旦尼爾(110至680分特)的對位芳族聚酰胺紗,第一包纏紗包括選自脂族聚酰胺、聚酯以及它們的混合物的至少一種20至300旦尼爾(22至340分特)的紗;b)副紗,該副紗選自脂族聚酰胺、聚酯以及它們的混合物;以及c)襯里紗,該襯里紗包括100至500旦尼爾(110至560分特)的復合紗,該復合紗具有包括至少一種彈性體紗的彈性體紗芯和螺旋包纏在該紗芯周圍的至少一種第二包纏紗,第二包纏紗包括選自脂族聚酰胺、聚酯、天然纖維、纖維素纖維以及它們的混合物的至少一種20至300旦尼爾(22至340分特)的紗;其中耐切割復合紗、副紗和襯里紗共針織到手套內,其中襯里紗添紗到手套內部, 并且耐切割復合紗和副紗形成手套的外部。在一個實施方案中,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耐切割針織手套,其包括a)耐切割復合紗,該耐切割復合紗具有包括至少兩種芯紗的芯和包含脂族聚酰胺、聚酯以及它們的混合物的至少一種20至300旦尼爾(22至340分特)的第一包纏紗, 所述至少一種第一包纏紗螺旋包纏在該芯周圍,該芯紗包括至少一種50至200旦尼爾(56 至220分特)的玻璃纖維長絲紗和至少一種100至600旦尼爾(110至680分特)的聚對苯二甲酰對苯二胺紗;b)副紗,該副紗選自脂族聚酰胺、聚酯以及它們的混合物;以及c)襯里紗,該襯里紗包括100至500旦尼爾(110至560分特)的復合紗,該復合紗具有包括至少一種斯潘德克斯紗的斯潘德克斯紗芯和包括脂族聚酰胺、聚酯、天然纖維、 纖維素纖維以及它們的混合物的20至300旦尼爾(22至340分特)的至少一種第二包纏紗,所述紗芯具有至多75旦尼爾(84分特)的線密度,所述至少一種第二包纏紗螺旋包纏在紗芯周圍;其中耐切割復合紗、副紗和襯里紗共針織到手套內,其中襯里紗添紗到手套內部, 并且耐切割復合紗和副紗形成手套的外部。附圖
簡述附圖是使用手套針織機通過針織各種紗所制成的耐切割手套的圖示。發(fā)明詳述本發(fā)明涉及具有至少三種類型紗的耐切割針織手套構造。這些紗包括包含玻璃纖維的耐切割復合紗、副紗、以及與添紗在手套內部的襯里紗針織在一起的襯紗。耐切割復合紗耐切割復合紗具有包括至少兩種不同的芯紗的芯和螺旋包纏在該兩種組合的芯紗周圍的至少一種包纏紗。至少其中一種芯紗為具有50至200旦尼爾(56至220分特)的線密度的玻璃纖維長絲紗。據(jù)認為,小于50旦尼爾(小于56分特)不能提供足夠的切割防護作用,而大于200旦尼爾(大于220分特)會導致織物比期望的更厚。在一些優(yōu)選實施方案中,最終的手套尺寸為13針距或更薄,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玻璃纖維長絲紗具有50 至120旦尼爾(56至130分特)的線密度。術語“玻璃纖維”和“纖維玻璃”在本文中互換使用,以表示玻璃纖維長絲紗。通過將熔融的硅基玻璃或其他配方玻璃擠出成細股線或具有適于紡織物加工的直徑的長絲而形成玻璃纖維。兩類常用的玻璃纖維被稱為S-玻璃和E-玻璃。E-玻璃具有良好的絕緣性,并可在高達1500華氏度(800攝氏度)的條件下保持其絕緣性。S-玻璃具有較高的拉伸強度,并且比E-玻璃更硬。合適的玻璃纖維可得自B&W Fiber Glass, Inc.和許多其他玻璃纖維制造商。在一些實施方案中,在耐切割復合紗中優(yōu)選使用E-玻璃。該芯紗與至少一種其他芯紗組合,該芯紗為具有100至600旦尼爾(110至680分特)線密度的對位芳族聚酰胺紗。對位芳族聚酰胺纖維由芳族聚酰胺聚合物制得,其中兩個環(huán)或基團沿著分子鏈相對于彼此對位取向。用于制備對位芳族聚酰胺纖維的方法一般在例如美國專利3,869,430,3, 869,429和3,767,756中有所公開。此類芳香族聚酰胺有機纖維和多種形式的這類纖維可以商品名Kevlar 纖維得自Ε. I. du Pont de Nemours & Company (Wilmington,Delaware),以及以商品名 Twaron 纖維得自日本的 Teijin Ltd.。就本發(fā)明的目的而言,可得自Teijin Ltd. (Tokyo, Japan)由共聚(對苯/3,4’二苯酯對苯二甲酰)制成的Technora 纖維被視為對位芳族聚酰胺纖維。在一些實施方案中,對位芳族聚酰胺紗包括短纖維。在一些實施方案中,對位芳族聚酰胺紗包括連續(xù)長絲。在一些實施方案中,對位芳族聚酰胺為聚對苯二甲酰對苯二胺。然后,將至少一種附加的紗螺旋包纏在組合芯紗周圍。該至少一種包纏紗包括選自脂族聚酰胺、聚酯以及它們的混合物的纖維,并且具有20至300旦尼爾(22至340分特) 的線密度。在一些優(yōu)選實施方案中,該包纏紗具有40至150旦尼爾(44至167分特)的線密度。在一些實施方案中,該紗以5至20捻/英寸(2至8捻/厘米)的頻率包纏在芯紗周圍。高于20捻/英寸(8捻/厘米)的頻率會導致形成非常硬的紗,低于5捻/英寸(2 捻/厘米)的頻率會破壞手套的耐久性,因為玻璃纖維長絲芯不能被完全包覆。在一些實施方案中,包纏紗為短纖紗;在一些其他的實施方案中,包纏紗為連續(xù)長絲紗線。在一些優(yōu)選實施方案中,包纏紗為變形的連續(xù)長絲紗線由于在耐切割復合紗的芯內使用了兩種高度耐切割紗,這些芯紗的加入為手套提供了主要的耐切割性。在一些優(yōu)選實施方案中,耐切割復合紗的芯僅僅由兩種芯紗組成,一種為玻璃纖維,另一種為對位芳族聚酰胺纖維,尤其是聚對苯二甲酰對苯二胺纖維,并且其中一種紗的包纏物為脂族尼龍或聚酯。副紗雖然耐切割復合紗可包括多種圍繞芯紗的包纏紗,但由于圍繞芯的多個緊密的螺旋包纏紗賦予耐切割復合紗的硬度,優(yōu)選地為僅一種包纏紗。相反,針對耐切割復合紗的玻璃纖維可能產(chǎn)生的刺激的附加保護由副紗提供,該副紗與耐切割復合紗針織在一起,以助于隨機包覆耐切割復合紗。副紗選自脂族聚酰胺、聚酯以及它們的混合物。副紗還為針織在手套內的紗束提供潤滑性,使得針織的紗在針織結構內更具有可動性。在一些實施方案中,副紗的線密度為100至300旦尼爾(110至340分特)。此紗線尺寸范圍可改善舒適度和耐磨性,而不會顯著降低手套織物的耐切割性。在一些優(yōu)選實施方案中,副紗僅由單一類型的紗組成,例如脂族聚酰胺紗或聚酯紗。在一些實施方案中,副紗可以為單紗;在一些實施方案中,副紗可以為雙紗或合股紗。在一些實施方案中,副紗為短纖紗;在一些其他實施方案中,副紗為連續(xù)長絲紗線。在一些優(yōu)選實施方案中,副紗為變形的連續(xù)長絲紗線。襯里紗針織手套內的第三紗線部分提供了一層緊挨皮膚的毛圈襯里紗。襯里紗為復合紗,其具有100至500旦尼爾(110至560分特)的總紗線線密度,并且具有包括至少一種彈性體紗的彈性體紗芯和螺旋包纏在紗芯周圍的至少一種包纏紗。包纏物用來保護略微不耐用的彈性體紗,以免在針織過程中和手套使用中的磨損。在一些優(yōu)選實施方案中,復合紗僅包含服裝短纖維紗,即在傳統(tǒng)服飾中使用的紗,例如脂族聚酰胺纖維、聚酯纖維、天然纖維、 纖維素纖維以及它們的混合物。在一些實施方案中,包纏紗僅由單一類型的紗組成。在一些實施方案中,包纏紗可以為單紗;在一些實施方案中,包纏紗可以為雙紗或合股紗。在一些實施方案中,包纏紗為短纖紗;在一些其他實施方案中,包纏紗為變形的連續(xù)長絲紗線。在一些實施方案中,彈性體紗具有20至100旦尼爾(22至110分特)的線密度。 在一些實施方案中,彈性體紗具有75旦尼爾(84分特)或更小的線密度;在一些優(yōu)選實施方案中,彈性體紗具有30至50旦尼爾(33至56分特)的線密度。在一些實施方案中,彈性體紗為斯潘德克斯紗。雖然在一些實施方案中優(yōu)選的彈性體纖維紗為斯潘德克斯纖維紗, 但可以使用一般具有拉伸和恢復性的任何纖維。如本文所用,“斯潘德克斯”的常用定義為一種人造纖維,其中纖維形成物質為由至少85重量%的嵌段式聚氨酯組成的長鏈合成聚合物。斯潘德克斯型嵌段式聚氨酯包括例如美國專利2,929,801,2, 929,802,2, 929,803、 2,929,804,2, 953,839,2, 957,852,2, 962,470,2, 999,839 和 3,009,901 中描述的那些。螺旋包纏在彈性體紗芯周圍的該至少一種紗具有20至300旦尼爾(22至340分特)的線密度,選自脂族聚酰胺、聚酯、天然纖維、纖維素纖維以及它們的混合物。在一些實施方案中,該紗以5至20捻/英寸O至8捻/厘米)的頻率包纏在彈性體紗芯周圍。高于20捻/英寸(8捻/厘米)的頻率會導致生成更硬的紗,低于5捻/英寸O捻/厘米) 的頻率不足以包覆彈性體紗芯。手套被構造成使得襯里紗在針織過程中添紗在手套內部,而耐切割復合紗和副紗在針織過程中添紗在手套外部。采用這種方式的手套構造提供了若干優(yōu)點。從而通過兩種方式為手套佩戴者提供了針對耐切割復合紗的改善的保護作用,首先是通過接觸佩戴者皮膚并將耐切割紗與皮膚隔開的襯里紗,其次是通過在整個手套內隨機設置在襯里紗與耐切割復合紗之間的副紗。為了改善舒適度,在優(yōu)選的實施方案中,副紗在形成手套外部之前并未與耐切割復合紗進行預組裝。這使得副紗和耐切割復合紗在局部范圍內可相對于彼此移動。在優(yōu)選實施方案中,副紗和耐切割復合紗不受限制地在層內沿紗表面縱向緊貼彼此移動,因為它們在織物內并未接合或捻在一起,而是可以相對于彼此移動,以改善舒適度和耐磨性。此外,副紗和耐切割復合紗位于手套內同一針織層中,但可以在該層內進行局部移動,以便偏移至層的外部或內部;也就是說,兩種紗針織在一起,使得副紗并不優(yōu)先位于手套織物中手套的耐切割復合紗內部或手套的耐切割復合紗外部,而是無規(guī)地分布在耐切割復合紗的外部、內部和旁邊。這使得副紗能夠為手套外部的耐切割復合紗提供附加的耐磨性,同時也提供了從耐切割復合紗到手套內部的附加覆蓋層,從而為佩戴者增加了額外的保護。在一些優(yōu)選實施方案中,除了針對腕部的任何特殊處理之外,整個手套使用耐切割復合紗、副紗和襯里紗的組合進行針織。也就是說,如圖所示,手套1所有指套2的整個表面以及形成手套掌面、側面和背面的手套管狀部分3由紗線的組合形成,該紗線組合由耐切割復合紗、副紗和襯里紗組成。通常,如果需要,手套的袖套或腕部4可具有附加的彈性體紗;如果腕部不同,則其仍然包括三紗組合加上任何附加的抓握或密封紗或部件。在一個實施方案中,該手套在需要具有改善的靈巧性的輕型耐切割手套時非常適合。具體地講,該手套可用于抓握具有鋒利邊緣的小物體。在一些實施方案中,該手套具有 7至14盎司/平方碼O40至475克/平方米)的針織織物基重。在一些實施方案中,該手套具有100克力/盎司/平方碼織物(3克力/克/平方米織物)或更高的耐切割指數(shù)。手套的制備方法在一個實施方案中,可通過首先組裝手套中使用的單種紗并形成第一卷耐切割復合紗、第二卷副紗和第三卷襯里紗來制備手套。然后,使用可商購獲得的手套針織機(例如,由Shima Seiki Corporation制造的那些),將來自三個單獨線卷的紗基本通過一個步驟直接針織在一起,形成手套。這些機器可以用單獨的紗針織手套成品。在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方案中,單獨的紗被送入針織機,而不必進行合股或換句話說將紗進行組合。襯里紗被送入針織機,并以某種方式保持,使得紗進行針織時襯里紗位于耐切割紗和副紗前面,以便將襯里紗添紗到手套的整個內表面。所得手套在手套的整個外表面具有耐切割紗和副紗的混合物,而在手套的整個內表面具有襯里紗。涂覆的手套如果希望手套具有額外的抓握性能,可以為手套提供柔性的聚合物涂層。在一些實施方案中,手套具有選自腈、膠乳、聚氨酯、氯丁橡膠、橡膠以及它們的混合物的外部合成聚合物涂層。一般來講,通過將手套或手套的一部分浸漬在聚合物熔融物或溶液內,然后固化涂層來施加此類涂層。測試方法耐切割性。所用方法為ASTM 標準 F 1790-97 "Standard Test Method for Measuring Cut Resistance of Materials Used in Protective Clothing,,。在測試過禾呈中,使用刀刃在預定力下一次拉過安裝在芯軸上的整個樣品。在幾種不同的力下,記錄從初始接觸點拉到切穿點所經(jīng)過的距離,并繪制力與到達切穿點的距離的函數(shù)關系圖。從圖中確定25毫米距離切穿點處的力,并歸一化處理,以確認刀片進刀量的一致性。歸一化的力記錄為耐切割力。刀刃為具有70毫米長鋒利邊緣的不銹鋼刀。測試開始和結束時,利用 400g的荷載在氯丁橡膠校準材料上校準刀片的進刀量。每次切割測試均使用新刀刃。樣品為50毫米X 100毫米的矩形織物片,與經(jīng)紗和緯紗的傾角為45度。芯軸為具有38毫米半徑的圓形導電棒,樣品使用雙面膠帶安裝在芯軸上。使刀刃與芯軸的縱向軸線呈直角從芯軸上的整個織物上拉過。當?shù)度信c芯軸電接觸時,記錄為切穿。如本文所記錄,指數(shù)優(yōu)選地記錄為以克為單位的切穿力除以以盎司/平方碼為單位的基重,但可輕松將其換算為國際單位制單位。磨損性能??椢锏哪p性能用ASTM D-3884-01 "Standard Guide for Abrasion Resistance of Textile Fabrics (Rotary Platform, Double Head Method),,石角定。將針織織物磨出第一個孔洞的循環(huán)次數(shù)記錄為手套織物的耐磨性。實施例1采用以下方式制備耐切割手套。制備一卷耐切割復合紗,使110分特(100旦尼爾) E玻璃纖維的縱向芯與295分特066旦尼爾或20/1棉紗支數(shù))聚對苯二甲酰對苯二胺短纖紗混合。以7捻/英寸(3捻/厘米)芯的頻率使用167分特(150旦尼爾)變形的連續(xù)長絲聚酯紗的包纏物包纏芯。制備一卷襯里紗,使40旦尼爾斯潘德克斯的縱向芯與295分特066旦尼爾或20/1棉紗支數(shù))的聚酯短纖維紗合股。以7捻/英寸(3捻/厘米)芯的頻率使用44分特(40旦尼爾)變形的連續(xù)長絲尼龍紗的包纏物包纏芯。在不對紗進行任何事先組裝(即合股、盤繞)的情況下,將來自這兩卷紗的紗與來自一卷167分特(150 旦尼爾)變形連續(xù)長絲聚酯紗的紗一起送入具有添紗能力的Shima Seiki 13針距自動手套針織機。制備手套,使襯里紗添紗到手套的內部,而耐切割復合紗和副紗添紗到手套的外部。手套特性示于表中。實施例2采用與實施例1中相同的方式制備另一個耐切割手套,不同的是,用兩種44分特 (40旦尼爾)變形的連續(xù)長絲尼龍紗而不是單種167分特(150旦尼爾)變形的連續(xù)長絲聚酯紗對耐切割復合紗進行包纏。其中一種40旦尼爾尼龍紗以“S”方向進行包纏,另一種則使用同一步驟以“Z”方向進行包纏。手套特性示于表中。表
權利要求
1.耐切割針織手套,所述耐切割針織手套包括a)耐切割復合紗,所述耐切割復合紗具有包括至少兩種芯紗的芯和螺旋包纏到所述芯周圍的至少一種第一包纏紗,所述芯紗包括至少一種50至200旦尼爾(56至220分特)的玻璃纖維長絲紗和至少一種100至600旦尼爾(110至680分特)的對位芳族聚酰胺紗,所述第一包纏紗包括選自脂族聚酰胺、聚酯以及它們的混合物的至少一種20至300旦尼爾(22至340分特)的紗;b)副紗,所述副紗選自脂族聚酰胺、聚酯以及它們的混合物;以及c)襯里紗,所述襯里紗包括100至500旦尼爾(110至560分特)的復合紗,所述復合紗具有包括至少一種彈性體紗的彈性體紗芯和螺旋包纏在所述紗芯周圍的至少一種第二包纏紗,所述第二包纏紗包括選自脂族聚酰胺、聚酯、天然纖維、纖維素纖維以及它們的混合物的至少一種20至300旦尼爾(22至340分特)的紗;并且其中所述耐切割復合紗、所述副紗和所述襯里紗共針織到所述手套內,其中所述襯里紗添紗到所述手套的內部,并且所述耐切割復合紗和副紗形成所述手套的外部。
2.權利要求1的耐切割針織手套,其中所述對位芳族聚酰胺紗包括短纖維或連續(xù)長絲。
3.權利要求1的耐切割針織手套,其中所述對位芳族聚酰胺為聚對苯二甲酰對苯二胺。
4.權利要求1的耐切割針織手套,其中所述彈性體紗為斯潘德克斯紗。
5.權利要求1的耐切割針織手套,其中所述彈性體紗具有至多100旦尼爾(110分特) 的線密度。
6.權利要求1的耐切割針織手套,所述耐切割針織手套進一步具有100克力/盎司/ 平方碼織物(3克力/克/平方米織物)或更高的耐切割指數(shù)。
7.權利要求6的耐切割針織手套,所述耐切割針織手套具有7至14盎司/平方碼Q40 至475克/平方米)的針織織物基重。
8.權利要求1的耐切割針織手套,所述耐切割針織手套進一步包括選自腈、膠乳、聚氨酯、氯丁橡膠、橡膠以及它們的混合物的外部合成聚合物涂層。
9.耐切割針織手套,所述耐切割針織手套包括a)耐切割復合紗,所述耐切割復合紗具有包括至少兩種芯紗的芯和選自脂族聚酰胺、 聚酯以及它們的混合物的至少一種20至300旦尼爾(22至340分特)的第一包纏紗,所述至少一種第一包纏紗螺旋包纏在所述芯周圍,所述芯紗包括至少一種50至200旦尼爾(56至220分特)的玻璃纖維長絲紗和至少一種100至600旦尼爾(110至680分特)的聚對苯二甲酰對苯二胺紗;b)副紗,所述副紗選自脂族聚酰胺、聚酯以及它們的混合物;以及c)襯里紗,所述襯里紗包括100至500旦尼爾(110至560分特)的復合紗,所述復合紗具有包括至少一種斯潘德克斯紗的斯潘德克斯紗芯和包括脂族聚酰胺、聚酯、天然纖維、 纖維素纖維以及它們的混合物的20至300旦尼爾(22至340分特)的至少一種第二包纏紗,所述紗芯具有至多75旦尼爾(84分特)的線密度,所述至少一種第二包纏紗螺旋包纏在所述紗芯周圍;其中所述耐切割復合紗、所述副紗、和所述襯里紗共針織到所述手套內,其中所述襯里紗添紗到所述手套的內部,并且所述耐切割復合紗和副紗形成所述手套的外部。
10.權利要求9的耐切割針織手套,所述耐切割針織手套進一步具有100克力/盎司/ 平方碼織物(3克力/克/平方米織物)或更高的耐切割指數(shù)。
11.權利要求10的耐切割針織手套,所述耐切割針織手套具有7至14盎司/平方碼 (240至475克/平方米)的針織織物基重。
12.權利要求11的耐切割針織手套,所述耐切割針織手套進一步包括選自腈、膠乳、聚氨酯、氯丁橡膠、橡膠以及它們的混合物的外部合成聚合物涂層。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耐切割針織手套,其包括a)耐切割復合紗,所述耐切割復合紗具有包括至少兩種芯紗的芯和螺旋包纏在所述芯周圍的至少一種第一包纏紗,所述芯紗包括至少一種50至200旦尼爾(56至220分特)的玻璃纖維長絲紗和至少一種100至600旦尼爾(110至680分特)的對位芳族聚酰胺紗,所述第一包纏紗包括選自脂族聚酰胺、聚酯以及它們的混合物的至少一種20至300旦尼爾(22至340分特)的紗;b)副紗,所述副紗選自脂族聚酰胺、聚酯以及它們的混合物;以及c)襯里紗,所述襯里紗包括100至500旦尼爾(110至560分特)的復合紗,所述復合紗具有包括至少一種彈性體紗的彈性體紗芯和螺旋包纏在所述紗芯周圍的至少一種第二包纏紗,所述第二包纏紗包括選自脂族聚酰胺、聚酯、天然纖維、纖維素纖維以及它們的混合物的至少一種20至300旦尼爾(22至340分特)的紗;其中所述耐切割復合紗、副紗和襯里紗共針織到手套內,其中襯里紗添紗到手套的內部,并且所述耐切割復合紗和副紗形成手套的外部。
文檔編號A41D19/015GK102292003SQ201080005458
公開日2011年12月21日 申請日期2010年1月15日 優(yōu)先權日2009年1月26日
發(fā)明者R·朱 申請人:納幕爾杜邦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