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烙炸合的生產(chǎn)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食品的生產(chǎn)方法,特別是烙炸合的生產(chǎn)方法。
烙炸合是在我國北京東部地區(qū)頗受歡迎的春節(jié)節(jié)令小吃食品,營養(yǎng)豐富,酥脆可口,因其采用綠豆制作,還具有清熱解毒的作用,過去多用手工制作,缺乏統(tǒng)一生產(chǎn)方法,并且效率低,生產(chǎn)量小,不能滿足市場需要。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要提供一種烙炸合的生產(chǎn)方法,使這種食品能進行工業(yè)化生產(chǎn)以滿足人們生活需要。
本發(fā)明主要原料為綠豆、植物油、輔助原料為鹽、五香粉、味精、胡蘿卜、香菜、白糖和芝麻;其生產(chǎn)工序為選豆、泡豆、磨漿、攤烙炸、卷烙炸、加料及切塊、油炸、包裝,并可根據(jù)輔助原料之不同,制出不同風味之烙炸合。
本發(fā)明方法中,磨漿及包裝采用機械化生產(chǎn),與其他可采用電熱炊具的工序相配合進行批量生產(chǎn),從而可以降低生產(chǎn)成本;因其可制成多種風味之烙炸合,故可滿足人們不同口味之需要;因其采用純凈綠豆為原料,補充人們食品中容易缺乏的豆類營養(yǎng),因而作為小吃食品有益健康和衛(wèi)生。
本發(fā)明的詳細步驟由以下實施例給出1)選豆選用純綠豆,去掉其中混雜的砂、石、土粒、瞎豆和雜豆;
2)泡豆將綠豆放入缸或大盆內(nèi),加入40~50℃熱水,將綠豆用水泡大至原體積的兩倍,達到綠豆皮用手一搓即掉的程度;
3)磨漿將泡好的綠豆,按其所占體積的1~1.5倍加水,用FSM-110型多用分離水磨將其磨成豆?jié){,將所生豆渣移作他用;
4)攤烙炸將制好的綠豆?jié){,放在加熱餅鐺上攤成厚1~2mm,直徑200~400mm的圓片狀烙炸;
5)卷烙炸、加料及切塊根據(jù)烙炸合不同風味的要求,在烙炸中松松地卷入輔助原料,使成40~50mm的圓柱狀并分割成小塊,小塊寬度約10mm;
6)油炸將切好的烙炸卷小段,放入油溫200~240℃之花生油鍋中,不斷翻攪,炸3分鐘后即可撈出,凈油放涼,待包裝;
7)包裝用封裝機將每75克烙炸合裝入一塑料袋中制出成品,并標出生產(chǎn)月份。
在第5道工序中對不同風味的烙炸合采用不同配料,設(shè)烙炸合重量為1,則1)椒鹽烙炸合中所含輔助原料的重量配合比為鹽 10~20‰花椒粉 10‰五香粉 3‰2)香甜型烙炸合中所含輔助原料的重量配合比為白糖 40~80‰芝麻 20~40‰以上兩種類型的烙炸合其輔助原料可直接加入豆?jié){中3)蔬菜型烙炸合中所含原料的重量配合比為鹽 15~25‰胡蘿卜 400~600‰香菜 80~120‰五香粉 3‰各種類型的烙炸合中均加有3‰的味精,事先加入豆?jié){中。
權(quán)利要求
1.一種烙炸合的生產(chǎn)方法,其特征是由以下七道工序構(gòu)成1)選豆選用純綠豆,去掉其中混雜的砂、石、土粒、瞎豆和雜豆;2)泡豆將綠豆用水泡大至原體積的兩倍,達到綠豆皮用手一搓即掉的程度;3)磨漿將泡好的綠豆,按其所占體積的1~1.5倍加水,磨成豆?jié){;4)攤烙炸將制好的綠豆?jié){,放在加熱餅鐺上攤成厚1~2mm,直徑200~400mm的圓片狀烙炸;5)卷烙炸、加料及切塊根據(jù)烙炸合不同風味的要求,在烙炸中松松地卷入輔助原料,使成40~50mm的圓柱狀并分割成小塊,小塊寬度約10mm;6)油炸將切好的烙炸卷小段,放入油溫200~240℃之油鍋中,不斷翻攪,炸3分鐘后即可撈出,凈油放涼,待包裝;7)包裝。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生產(chǎn)方法,其特征在于第5道工序中,對不同風味的烙炸合,采用不同配料,設(shè)烙炸合成品重量為1,則1)椒鹽烙炸合中所含輔助原料的重量配合比為鹽 10~20‰花椒粉 10‰五香粉 3‰2)香甜型烙炸合中所含輔助原料的重量配合比為白糖 40~80‰芝麻 20~40‰以上兩種類型的烙炸合其輔助原料可直接加入豆?jié){中3)蔬菜型烙炸合中所含原料的重量配合比為鹽 15~25‰胡蘿卜 400~600‰香菜 80~120‰五香粉 3‰各種類型的烙炸合中均加有3‰的味精,事先加入豆?jié){中。
全文摘要
一種食品的生產(chǎn)方法,特別是烙炸合的生產(chǎn)方法,由綠豆,花生油和輔助原料加工制成,其主要工序為選豆、泡豆、磨漿、攤烙炸、卷烙炸、加料及切塊、油炸、包裝;其中磨漿及包裝可采用機械化,與其他可采用電熱炊具的工序相配合,實現(xiàn)批量生產(chǎn),從而降低成本。
文檔編號A23L1/20GK1054705SQ9110266
公開日1991年9月25日 申請日期1991年4月29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1991年4月29日
發(fā)明者馬寶元 申請人:馬寶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