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帶有扭矩限定裝置和最終上緊斜面的卡頭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用于可松脫地卡持工具(比如鉆頭)的卡頭,特別涉及那種可以簡易地操作以便非常牢固地卡持一件工具而不需要一扳手來把卡頭上緊在工具上。
帶有用于施加最終上緊扭矩于卡頭以牢固地卡持一工具的卡頭是廣為人知的。雖然這種卡頭一直是很為成功的,但它們具有某些缺點。比如,扳手必須在卡頭的高速轉動(比如在鉆削作業(yè)中)之前從卡頭卸掉。沒能拿掉扳手會在高速轉動時使卡頭失衡,或者導致扳手從卡頭沿著一徑向以一可能不安全的方式甩出。盡管扳手因而必須經常地從卡頭卸掉,但扳手卻又必須以某種方式與卡頭保持在一起,不然它會遺失的。
由于帶扳手卡頭的這些缺點。近年來對于可以用手操作而不需要扳手的卡頭的興趣日益增加(請見比如Huff等人的美國專利5125673和Jordan等人的美國專利5215317)。某些這種無扳手卡頭一直很為成功,但總還是具有進一步改進的余地。
一件卡頭要為人們所接受,就必須能夠非常牢固地夾住一工具。具有較細螺紋的卡頭各夾爪適合于這一目的,因為細螺紋產生較大的機械效益。不過,細螺紋使得卡頭動作較慢,從而使得這種卡頭對某些使用者來說是存有異議的,甚至是不可接受的。一種卡頭的操作還應當盡可能地簡單易行。比如,操作工最好能夠使用一種單一、簡單類型的動作來上緊和松開卡頭??^還應當在每次使用之后可以可靠地和自動地復位,以致不需要操作工從事另外的重新調定操作。
鑒于上述,本發(fā)明的一項目的是提供經過改進的卡頭。
本發(fā)明的另一項目的是提供可手動操作的、無扳手卡頭,不需要特別的細夾爪螺紋以非常牢固地夾持一工具,而實際卻比傳統帶有細螺紋的無扳手卡頭卡持得還要牢固。
本發(fā)明的再一項目的是提供可手動操作的、無扳手卡頭,只要求操作工完成一種單一的易行的動作來上緊或松開卡頭,而且在每次使用之后以非??煽康姆绞阶詣拥貜臀?。
本發(fā)明的這些和其他目的是按照本發(fā)明的各項原理以下述方式予以實現的,即為卡頭在(1)用手轉動以使卡頭上緊于一工具上的卡頭部件(一般是一套筒)與由套筒使之轉動以推進卡頭各夾爪夾緊工具的卡頭部件(一般是一螺母)之間配置一扭矩限定裝置。當各夾爪已經在一工具上上緊到一預定程度時,進一步上緊的阻力就會使此扭矩限定裝置松脫,這樣可使套筒相對于螺母而轉動。上述各夾爪在工具上的最初上緊也會壓緊螺母的面向近側的表面與一和套筒一起轉動的面向遠側的表面之間的許多滾動凸輪隨動件(比如滾珠軸承)。當套筒相對于螺母轉動時,各凸輪隨動件沿著各凸輪隨動件被壓緊于其間的各表面上的一些分段滾動。至少一個表面上的這些分段沿著各凸輪隨動件滾動的方向朝另一表面傾斜,以致各凸輪隨動件迫使螺母相對于卡頭主體隨著各凸輪隨動件的滾動而沿軸向前行。螺母的這一前行運動迫使各夾爪進一步前行,從而使卡頭各夾爪最終上緊于工具。套筒相對于螺母的轉動,特別是在上述各凸輪隨動件運作期間,最好是由卡頭主體與在各凸輪隨動件運作期間相對于螺母轉動的部件之間的一些滾動軸承件予以協助。這些滾動軸承件可以是滾珠軸承,但在一特別可取的實施例中,它們是基本上圓柱形的滾柱軸承。
當卡頭被再次松脫時,各凸輪隨動件不再沿軸向被壓緊在它們象上述那樣沿之滾動的兩個表面之間。一較為輕型的彈簧因而發(fā)揮作用以自動地把各凸輪隨動件恢復到它們相對于它們沿之滾動的各傾斜表面分段的最初位置。
本發(fā)明的其他一些特性、其本質與各種各樣的優(yōu)點將從附圖和各最佳實施例的以下詳細說明中更加顯而易見。
圖1是一按照本發(fā)明的各項原理制作的示例性卡頭的立面視圖,部分剖視;圖2是沿著圖1中直線2-2剖取的局部剖面圖;圖3是沿著圖1中箭頭3的方向所取的圖1卡頭一部件的立面圖;圖4是沿著圖1中直線4-4剖取的局部剖面圖;圖5是類似于圖1的視圖,表明本發(fā)明的另一示例性實施例;圖6是示于圖5中的裝置的某些零件的立面圖;圖7是沿著圖6中直線7-7所取的剖面圖;圖8是沿著圖7中直線8-8所取的剖面圖。
如圖1所示,按照本發(fā)明各項原理制作的一種卡頭10具有一主體20,帶有一個中心縱向孔眼22和三個圍繞卡頭縱向中心軸12彼此等距離間隔開來的輔助孔眼24(在圖1中只看得見一個孔眼24)。孔眼22的近側(最右)端適合于配裝一卡頭驅動器(比如一手鉆或機鉆的軸端)。各孔眼24沿遠側方向(朝向左方)彼此趨近地發(fā)生傾斜并連通于孔眼22的遠側段。
一縱向夾爪30設置在每一孔眼24之中。每一夾爪30可沿其縱軸32往復移動。各夾爪30由螺母40使之往復運動。螺母40可轉動地裝在與軸線12同軸的主體20上并與每一夾爪30以螺紋方式相嚙合。因此,螺母40相對于主體20的轉動可使各夾爪30一致地移動,或是朝向軸線12或是離開軸線12,這取決于螺母轉動方向。螺母40是由環(huán)形前部套筒50的轉動而使之轉動的,套筒50(類似于螺母40)可轉動地裝在與軸線12同軸的主體20上。一般,扭矩是由圓環(huán)60從套筒50傳給螺母40的,圓環(huán)60設置在與軸線12同軸的部件40與50之間。圓環(huán)60的結構和操作下面要詳細說明。
在螺母40后面(沿近側方向)是多個滾珠軸承70,通過設置在以類似方式間隔開來的隔圈72(同樣見圖4)上的各小孔之中而在一與軸線12同心的環(huán)形序列中彼此間隔開來。在示于附圖中的特定實施例中,有圍繞軸線12彼此等距間隔開來的四個滾珠70。在滾珠軸承70后面(還是沿近側方向)是一環(huán)形凸輪圈80,與軸線12同軸。凸輪圈80,是另一個在下面要詳細說明的零件,借助于套筒50上沿徑向向內突出而進入凸輪圈80各配接切口82(圖3)的各凸耳52而被強迫始終與套筒50一起轉動。
凸輪圈80的后面(沿近側方向)是另一滾珠軸承裝置,包括多個借助于隔圈92而在一與軸線12同心的環(huán)形序列中彼此間隔開來的滾珠軸承90(隔圈92是選擇性的,需要時可以免去)。沿近側方向,各滾珠軸承90壓在主件20上的環(huán)形軸承座圈100上。一后套筒110固定于主體20的后部。前端體120壓緊到主體20的遠側端并因而把零件40、50和60等卡持在主體20上。不過,允許螺母40平行于軸線12作有限的移動。
圓環(huán)60和相關各零件的結構較為詳細地示在圖2。圓環(huán)60具有一對在直徑方向上對置的、沿徑向和軸向延伸的凸耳62,各自沿徑向向內突出而進入螺母40上的沿軸向延伸的配接槽道42之中。螺母40和圓環(huán)60因而被迫始終彼此一起轉動。圓環(huán)60還具有一對在直徑方向上對置的、沿徑向和軸向延伸的凸耳64,沿徑向從其外表面向外突出。每一凸耳64具有一基本上徑向的端面64b以及一大致上對置的傾斜端面64a。在每一凸耳64的徑向內側,圓環(huán)60具有一沿周向和徑向延伸的孔口66,它可使相鄰的凸耳64在如下所述的某些條件下沿徑向向內移動。
圓環(huán)60上的各凸耳64與套筒50上沿徑向和軸向延伸的各凸耳54成交指關系。各凸耳54在直徑方向上彼此對置并從套筒沿徑向向內突出。象各凸耳64那樣,每一凸耳54具有一基本上徑向的端面54b和一大致上對置的傾斜端面54a。當套筒50沿著圖2中箭頭56所示方向(即把各夾爪30上緊于一工具所需的套筒轉動方向)轉動時,套筒50可以相對于螺母40轉動,直至各凸耳54的傾斜端面54a接觸各凸耳64的傾斜端面64a。這之后,套筒50在方向56上的繼續(xù)轉動會使圓環(huán)60從而螺母40在方向56上轉動。這樣就導致各夾爪30沿遠側方向移動,直至工具被各夾爪夾緊。
當各夾爪接觸到工具時,隨著各夾爪所施加的工具夾緊力的增加,在方向56上繼續(xù)轉動螺母40就變得越來越困難了。還應當指出,由各夾爪30施加在工具上的夾緊力的另一后果是,出現一種反作用力,促使螺母40沿近側方向而移動并施加一壓力于各滾珠70、凸輪圈80和滾珠90。當必須施加于套筒50以繼續(xù)在方向56上轉動螺母40的手加扭矩達到一預定的門檻扭矩時,圓環(huán)60在各凸耳64和各孔口66附近向內撓曲,從而允許每一凸耳54越過它先前與之接觸的凸耳64。這種如此說明的結構因而起著一種棘爪式扭矩限定裝置的作用。當這種扭矩限定裝置的棘爪松脫時,套筒50可以繼續(xù)在方向56上轉動而不再轉動圓環(huán)60或螺母40。不過,凸輪圈80繼續(xù)在方向56上轉動。由于各滾珠70已經被壓緊在螺母40與凸輪圈80之間,所以,各滾珠70開始沿著不轉動的螺母40和轉動的凸輪圈80二者的相互對置的端面作滾動。隨著各滾珠70如此地滾動,它們拖帶著隔圈72與它們一起。特別要指出的是,在此操作階段期間,隔圈72圍繞軸線12在方向56上轉動,其速度是套筒50和凸輪圈80轉動速度的一半。各彈簧130,在圖4上最清楚地看到是延伸在套筒50與隔圈72之間的,由于套筒50相對于隔圈72的這種轉動而伸展(能處于張力增大的情況之下)。
如圖3所示,各滾珠70如上所述沿之滾動的、凸輪圈80的表面具有四條弧形槽道84,環(huán)繞凸輪圈彼此間隔開來。每一滾珠70滾動在各自的一條槽道84之中。這些槽道具有凹形橫截面以互補各滾珠70凸形的外表面。每一槽道84沿著與方向56相反的方向上逐漸變淺。因此,隨著凸輪圈80相對于螺母40在方向56上轉動,每一滾珠70從相關槽道較深一端84a朝向該槽道較淺一端84b滾動。凸輪圈80從而迫使各滾珠70沿遠側方向而移動。各滾珠70本身又迫使螺母40和各夾爪30沿遠側方向移動,從而牢固地上緊各夾爪30在由卡頭卡持的工具上的抓握。每一槽道84的最淺端84b可以稍深于該槽道的緊鄰部分,以致相關的滾珠70具有一種滯留在槽道淺端處的趨勢,直到如下所述通過反向于方向56轉動套筒50而有意地松開卡頭為止。
從以上所述可以看出,每一槽道84的底部是一斜坡、傾斜平面,即凸輪表面,而相關的滾珠70作為一滾動隨動件,用于把它作為隨動件的軸向移動傳遞給螺母40從而各夾爪30。每一槽道84的坡度是極為平緩的,從而從套筒50在凸輪圈80以剛才說明的方式操作期間相對于螺母40的轉動會產生很大的機械效益。應當指出的是,每一槽道84面對大約70度的弧角。因而套筒50要在方向56上轉過大約140度的角度以便使各滾珠70從各槽道84的較深端84a滾動到各槽道的較淺端84b。因為各凸耳54在套筒50上相距大約180度以及各凸耳64在圓環(huán)60上相距大約180度,所以在各凸耳54和64彼此越過以起始各滾珠70的滾動之后,各滾珠70在各凸耳54重新接合各凸耳64之前到達各槽道84的淺端84b。
當需要松脫卡頭而卸掉由各夾爪30卡持的工具時,要反向于方向56而轉動套筒50。這樣導致各滾珠70從各槽道84的淺端84b滾回到這些槽道的深端84a,從而減輕了各夾爪30作用在工具上的一些壓力。在各滾珠70接近各槽道84的較深端時,各凸耳54的徑向端面54b接觸各凸耳64的徑向端面65b。這種接觸的結果是,套筒50反向于方向56的繼續(xù)轉動會使圓環(huán)60和螺母40反向于方向56而轉動。這樣可縮進各夾爪30并從卡頭上松開工具。當各夾爪作用在工具上的壓力充分減輕時,零件70、80,以及90就不再被壓緊在螺母40與軸承座圈100之間。這樣使得各彈簧130(在套筒50與滾珠隔圈72之間沿周向以拉力起作用)自動地相對于零件50和80轉動滾珠隔圈72(需要時),以致各滾珠70返回到各槽道84的較深端部84a。卡頭因而就在每次使用之后完全地和可靠地重新調定,以致它總是準備好以供下次使用。因為各彈簧130只需要在各滾珠70上基本上沒有壓力時轉動隔圈72,所以各彈簧130的力可以較小,以致即使在它們完全伸張時,它們也不會通過強有力地推動各滾珠70從各槽道84的淺端84b滾動到這些槽道的深端而顯著地趨向于松解已上緊的卡頭。
當接著需要把一件工具夾持在卡頭中時,套筒50再次轉動在方向56上。這種轉動的起初大約180度用來使各凸耳54的傾斜表面54a重新靠合各凸耳64的傾斜表面64a(各滾珠70在套筒50與螺母40之間的這一相對轉動期間不滾動,因為各滾珠70此時未被壓緊在螺母40與圓圈80之間)。這之后,套筒50在方向56上的繼續(xù)轉動可使圓環(huán)60和螺母40在同一方向上轉動,從而使各夾爪30沿遠側方向朝有待夾持的工具移動。卡頭的操作然后就象以上最初所述那樣繼續(xù)下去。
在卡頭10的各項優(yōu)點之中,有一點是,在卡頭上緊于一工具上時,套筒50基本上是從螺母40上解脫的。螺線40的慣性從而就減小了。這樣會增強卡頭通過阻抗縱向和周向的振動和加速度而保持緊密的能力。
雖然卡頭10的各種部件可以用許多適當材料中的任何材料制成,用于套筒50和圓環(huán)60的特別可取的材料分別是尼龍和乙縮醛。
應當理解,前述只是為了說明本發(fā)明的各項原理,而在不偏離本發(fā)明的范疇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由那些本領域中的熟練人員作出各種各樣的改變。比如,諸如各凸耳54、各凸耳64、各滾珠70以及各槽道84這種零件的數目可以隨意改變。如果卡頭裝在一具有一心軸鎖具的工具上,套筒50就可以進一步延伸到后部,而單獨的后套筒110可以免掉。作為各種可能的改型的另一實例,各槽道84可以從圓圈80的遠側面挪到相對的螺母40的近側表面,或者這種傾斜的槽道可以設置在這兩者表面上。一些沿徑向延伸的滾柱軸承可以用來代替各滾珠70,而各槽道84的形狀進行適當的修改以容放這種滾柱而非滾珠。代替各凸耳64向內撓曲以使各凸耳54越過,各凸耳54可以向外撓曲而允許這樣的越過。不是具有一些設置得在套筒50一沿轉動而返回到相關各傾斜表面54a和64a彼此面對的位置之前彼此接合的各止擋表面54b和64b,各凸耳54和64可以成形得當套筒50在松脫方向上轉動時它們很容易彼此越過,然后其他各止動表面(類似于表面54b和64b,但具有至少是不同的各角度位置,以及可能不同的各軸向位置)則可彼此接合以防止套筒50反向于方向56的不帶有圓環(huán)60和螺母40的類似的卡頭-松脫轉動的進一步轉動。事實上,這些另外的止動表面在需要時可以設置在50和60以外的零件上。作為各可能改型的又一項實例,形成于套筒50與圓環(huán)60之間的扭矩限定動作可以另外形成于圓環(huán)60與螺母40之間。代替那種示于附圖中的可解脫的棘爪式扭矩限定裝置,扭矩限定裝置可以是摩擦式的。這樣一種摩擦式扭矩限定裝置利用了以下事實在其它條件都相同的條件下兩個表面之間的靜摩擦大于這兩個表面間的滑動摩擦。這樣,零件50與60之間的靜摩擦就可以用來把扭矩從套筒50傳輸給圓環(huán)60直至達到一門檻扭矩,此時減小了的滑動摩擦允許套筒50相對于圓環(huán)60轉動。
應當指出,本發(fā)明所采用的扭矩限定裝置最好是“被動的”,意思是,它們不在較大程度上存儲能量。所述的可解脫的棘爪式扭矩限定裝置和另一種在上面剛剛說明過的摩擦式扭矩限定裝置二者都是這樣的。這些被動的扭矩限定裝置傳遞施加給它們的扭矩,但不象彈簧,比如,它們不會顯著地儲存可能導致卡頭在它已經上緊于工具之后和在工具正在使用時松脫開來的能量。
本發(fā)明的另一實施例示于圖5~8。示于這些圖中的卡頭10′的結構和操作類似于卡頭10。因此,同樣的一些附圖標記用于圖5-8中那些與示于圖1-4中的各零件相同或類似的各零件。一般說來,沒有必要再參照圖5-8說明這些零件及其操作,因為結合圖1-4已經作了充分說明。
圖1-4的卡頭10與圖5-8的卡頭10′之間的主要區(qū)別是,基本上圓柱形的各滾柱軸承90′(而非各滾珠軸承90)用于圓圈80與軸承座圈100之間。滾柱軸承90′(有時稱作滾針軸承)在此情況下具有許多超過滾珠軸承的優(yōu)點。比如,因為滾柱軸承比起同樣直徑的滾珠要具有大得多的支承表面面積,所以各滾柱90′的直徑,對于同樣或甚至更大的支承能力來說,可以做得比各滾珠90的直徑小得多。能夠使用較小直徑的各滾柱90′會有助于縮短卡頭的軸向長度。這在卡頭設計中是尤其重要的,不然由于與扭矩限定裝置、凸輪和凸輪隨動裝置等相關的軸向一連串部件而趨向于軸向很長。
圖6表明,多個滾柱軸承90′設置成一基本上與卡頭的中心縱向軸線12同軸的環(huán)形序列。每一滾柱軸承90′的縱向軸線沿徑向從軸線12向外延伸。各滾柱90′可轉動地設置在一環(huán)形隔圈92′(見圖6-8)上的各孔口94′之中。各滾柱90′可以由鋼材制成,而隔圈92可以由尼龍制成。每一孔口94′的平行于設置在該孔口之中的滾柱90′縱向軸線的每一側都具有兩個向內突出的隆起96′,用于把滾柱卡持在孔口之中。各孔中的所有隆起均平行于該孔中的滾柱的縱向軸線。一個孔口同一側上的兩個隆起沿側向彼此間隔開來,這兩個隆起中的每一個均靠近隔圈92′的兩個基本上平面端面中的相應一個。
卡頭10與卡頭10′之間的另一區(qū)別是,卡頭10′在卡頭前端120內具有一可卸除的裝置200。裝置200包括一與軸線12同軸的塑料外圈210,以及一與外圈210一體并同軸的橡膠內圈220。外圈210可松脫地卡合于卡頭的一般是金屬的前端件120之中。內圈220具有一中心孔口222,一諸如鉆頭的工具的柄部可以穿過此孔口塞進卡頭。如果工具柄部大于孔口222,橡膠內圈220可以變形而允許工具柄部進入。假定工具柄部至少與孔口222一般大,內圈220就在卡頭各夾爪上緊于工具之前和在工具從各夾爪松脫之后卡持和對中工具。還有,在使用一充分大的工具期間,內圈220可以防止工具柄部周圍的碎屑進入夾盤。如果裝置200磨壞或損壞了,它可以從前端件120撬出而更換為一類似的新裝置200。
將會理解,示于圖5-8的實施例仍然只是本發(fā)明各項原理的例證。上面在討論過圖1-4之后所提到的各類改型依然可用于圖5-8所示的實施例。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可松脫地卡緊一工具的卡頭,包括1一主體;多個安裝得可相對所述主體移動的縱向的工具卡緊夾爪,每一所述夾爪可以相對于所述主體平行于該夾爪的縱向軸線移動,所述各夾爪的縱向軸線沿所述主體在遠側方向上是互傾的;一可轉動地安裝在所述主體上的螺母,所述螺母也安裝得可相對于所述主體平行于所述遠側方向作有限的軸向移動,所述螺母以螺紋方式與每一所述夾爪嚙合,用于使所述各夾爪在所述螺母相對于所述主體轉動時或在所述螺母相對于所述主體平行于所述遠側方向軸向移動時平行于它們的縱向軸線移動;一可轉動地安裝在所述主體上的套筒;一操作連接于所述套筒與所述螺母之間的扭矩限定器,用于使所述螺母隨所述套筒在夾爪上緊方向相對于所述主體轉動,直至所述各夾爪已經開始夾緊所述工具為止,而且一大于預定門檻扭矩的扭矩必須施加于所述套筒以繼續(xù)在所述夾爪上緊方向轉動所述螺母,此后,所述扭矩限定器松脫開來,以致所述套筒能夠繼續(xù)在所述夾爪上緊方向轉動而從所述套筒傳遞給所述螺母的扭矩至少是大為減小并因而所述螺母不在所述夾爪上緊方向上進一步轉動,所述預定門檻值大于在所述各夾爪夾緊所述工具之前偶聯所述套筒和所述螺母所需的最小值并顯著地小于最終上緊所述工具進行操作所需的值;多個滾動的凸輪隨動件,設置在所述螺母的一基本上面向近側的第一表面與相對于所述主體與所述套筒一起轉動的一基本上面向遠側的第二表面之間,所述各凸輪隨動件只是在所述各夾爪已經開始夾緊所述工具且所述螺母反作用于由所述各夾爪施加于所述工具的工具夾緊力而相對于所述主體在近側方向上移動之后才沿軸向被壓緊在所述第一與第二兩表面之間,每一所述凸輪隨動件當所述各凸輪隨動件被壓緊在所述第一與第二兩表面之間且在所述扭矩限定器已經松脫之后所述套筒繼續(xù)相對于所述螺母在所述夾爪上緊方向上轉動時,從相對于所述第一和第二表面的初始位置沿所述第一和第二各表面的一弧段滾動,至少一個所述各凸輪隨動件沿之滾動的所述弧段沿該凸輪隨動件滾動方向朝該凸輪隨動件沿之滾動的另一弧段傾斜,以致所述各凸輪隨動件迫使所述螺母相對于所述主體沿所述遠側方向移動,從而進一步把所述各夾爪上緊在所述工具上;以及一部裝置,用于在所述各凸輪隨動件未被壓緊于所述第一與第二兩表面之間時以彈性方式促使每一所述凸輪隨動件自動地返回其相對于所述第一和第二兩表面中至少一個表面的初始位置,其中所述第二表面設置在所述卡頭的一個可相對于所述主體轉動的構件上,以及其中所述卡頭還包括一滾動軸承裝置,設置在所述構件的一面向近側的第三表面與基本上相對于所述主體固定的一面向遠側的第四表面之間,所述滾動軸承裝置可使所述構件相對于所述主體容易轉動。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卡頭,其中,所述滾動軸承裝置包括多個滾動軸承件,設置成基本上與所述螺母繞之同軸地轉動的卡頭軸線同軸的一環(huán)形序列。
3.按照權利要求2所述的卡頭,其中,所述流動軸承件是滾珠。
4.按照權利要求2所述的卡頭,其中,所述各滾動軸承件是基本上圓柱形的滾柱,每一滾柱具有一從所述卡頭軸線基本上沿徑向向外延伸的縱向軸線。
5.一種用于可松脫地夾緊一工具的卡頭,包括一具有一縱向軸線的主體構件;多個相對于所述主體構件安裝的縱向工具夾緊夾爪,以致所述各夾爪的縱向軸線沿著所述主體構件的縱向軸線沿遠側方向朝著所述主體構件的縱向軸線傾斜,每一所述夾爪可相對于所述主體構件基本上平行于所述夾爪的縱向軸線移動;一安裝在所述主體構件上的夾爪往復移動裝置,至少部分所述夾爪往復移動裝置可相對于所述主體構件圍繞所述主體構件的縱向軸線轉動,以便使所述各夾爪相對于所述主體構件基本上平行于所述各夾爪的相應縱向軸線移動;以及多個基本上圓柱形的滾柱軸承件,設置在所述主體構件的一基本上面向遠側的表面與所述夾爪往復移動裝置的可轉動部分的一基本上面向近側的表面之間,所述各滾柱軸承件可使所述夾爪往復移動裝置的所述可轉動部分相對于所述主體構件容易轉動。
6.按照權利要求5所述的卡頭,其中,每一所述滾柱軸承件具有一縱向軸線,它基本上對所述主體構件的所述縱向軸線來說是徑向的。
7.按照權利要求6所述的卡頭,其中,所述各滾柱軸承件設置成基本上與所述主體構件的所述縱向軸線同心的一環(huán)形序列。
8.按照權利要求5所述的卡頭,其中,所述夾爪往復移動裝置的可轉動部分包括一螺母部分,以螺紋方式嚙合所述各夾爪,以致所述螺母部分圍繞所述主體構件的轉動使所述各夾爪相對于所述主體構件基本上平行于所述各夾爪的相應縱向軸線移動;以及一螺母往復移動部分,用于使所述螺母基本上平行于所述主體構件的縱向軸線往復移動,并從而另外地使所述各夾爪相對于所述主體構件基本上平行于所述各夾爪的相應縱向軸線移動。
9.按照權利要求8所述的卡頭,其中,所述螺母往復移動部分可相對于所述螺母部分選擇性地轉動,而且其中所述螺母往復移動部分在其相對于所述螺母部分轉動相間可使所述螺母部分作往復移動。
10.按照權利要求9所述的卡頭,其中,所述面向近側的表面設置在所述螺母往復移動部分上。
全文摘要
一種用于可松脫地卡持諸如鉆頭等工具的卡頭,在以手動方式使之轉動以把卡頭各夾爪卡緊在工具上的裝置上具有一扭矩限定器。當卡頭已經把工具上緊到一定程度時,此扭矩限定器松解開來。之后,繼續(xù)用手轉動向限定器提供輸入的部件,會促動一凸輪和各凸輪隨動裝置,迫使卡頭的各夾爪更加緊密地咬合于工具。當卡頭隨后松開以松解工具時,凸輪與凸輪隨動裝置會自動地復位以準備好卡頭供重新使用。
文檔編號F16D7/04GK1149847SQ96190302
公開日1997年5月14日 申請日期1996年2月8日 優(yōu)先權日1995年2月9日
發(fā)明者羅伯特·O·赫夫, 路易斯·M·沙德克 申請人:動力工具霍德爾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