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輕便型打氣筒的定位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來對輪胎等被充氣物打入氣體的小型打氣筒,尤其涉及一種在不需要使用而將打氣筒收縮成小體積時,避免打 氣筒因為間隙存在而產生晃動的改良結構。
背景技術:
基于攜帶方便的考慮,目前已有適合于配帶在自行車上的輕便型打氣筒問市;所述現(xiàn)有的輕便型打氣筒,其結構包含有一具有氣嘴的氣缸、一組合于氣缸內且一端結合有活塞的推桿,以及組合于推桿另一端的握把;使用者握持握把而操作推桿相對于氣缸軸向往復移動時,使空氣被導入氣缸內,并利用活塞推動氣缸的氣體而從氣嘴流出,以對被充氣物進行充氣。當不使用時,可以將握把相對于氣缸軸向推移至使活塞位于氣缸的下死點位置,讓整個打氣筒收縮成最小體積而便于攜帶。由于一般的輕便型打氣筒的推桿直徑都比氣缸蓋的推桿導孔的內徑小,致使推桿的外徑與氣缸蓋的推桿導孔內徑之間存在間隙,因此,即便握把被推移至其端部接觸氣缸的端部,仍然會因為推桿與氣缸蓋的推桿導孔之間的間隙而有晃動,以致于發(fā)出聲音的問題,影響產品的整體質感。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解決現(xiàn)有輕便型打氣筒將打氣筒收縮成小體積時,因為推桿與氣缸蓋之間的間隙而產生握把晃動發(fā)出聲音的問題。本發(fā)明的特征是在輕便型打氣筒的氣缸設置一第一定位組件,以及在握把設置一第二定位組件,當不使用打氣筒而將打氣筒收縮成最小體積時,藉由該第一定位組件與第二定位組件彼此緊迫配合定位而消除間隙,從而避免握把相對于氣缸晃動的問題。本發(fā)明的另一特征是可以在輕便型打氣筒的氣缸設置一第二定位組件,以及在握把設置一第一定位組件,當不使用打氣筒而將打氣筒收縮成最小體積時,藉由該第一定位組件與第二定位組件彼此緊迫配合定位而消除間隙,從而避免握把相對于氣缸晃動的問題。本發(fā)明的技術手段包括一具有氣嘴的氣缸、一具有活塞并組合于氣缸內的推桿、一組合于該推桿一端的握把;所述氣缸或握把設置一第一定位組件,以及握把或氣缸設置一第二定位組件,該第一定位組件具有彈性夾持結構,第二定位組件具有可以和所述彈性夾持結構緊迫配合的突出部;藉以在不使用打氣筒而將氣缸與握把相對軸向位移至適當位置時,使該第一定位組件與第二定位組件彼此緊迫配合而定位,避免握把相對于氣缸晃動。一種選擇,本發(fā)明的第一定位組件的彈性夾持結構具有一筒體,該筒體的側壁設有多個溝槽,藉由溝槽使筒體的側壁具備徑向的彈性,進而使第二定位組件的突出部可以順利進入筒體的內壁面并產生緊迫配合。本發(fā)明將第一定位組件與氣缸組合的方式,可以在氣缸的開口內徑設置第一內螺紋,第一定位組件則設置用來和該第一內螺紋螺合的第二外螺紋。本發(fā)明的握把為一管狀體,該管狀體的內部設有一第二內螺紋與一第三內螺紋,推桿的第一端設置用來螺合該第二內螺紋的第一外螺紋,第二定位組件設有用來螺合該第三內螺紋的第三外螺紋,第一定位組件可以進入該握把的內部,進而和該第二定位組件產生緊迫配合而定位。本發(fā)明的第二定位組件設有提供推桿穿過的第二中心孔,以及在第二定位組件的突出部端部周緣設置導角,藉由導角使得突出部可以更順利地進入第一定位組件的筒體內壁面產生緊迫配合。本發(fā)明將第一定位組件組合于握把的技術手段,是在握把設置一第四內螺紋,藉由第一定位組件的第二外螺紋和該第四內螺紋螺合而使第一定位組件與握把組合固定。本發(fā)明將第二定位組件組合于氣缸的技術手段,則是將第二定位組件的第三外螺 紋與氣缸的第一內螺紋螺合。和現(xiàn)有的輕便型打氣筒相較,本發(fā)明藉由精簡的組件與結構達成了讓打氣筒收縮成小體積后避免晃動的效果,為一甚具進步性的改良結構。
圖I為顯示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主要組件組合關系的立體分解圖。圖2A為顯示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結構,其握把尚未定位時的狀態(tài)的平面剖視圖。圖2B為顯示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結構,其握把尚未定位時的狀態(tài)的局部立體剖視圖。圖3A為顯示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結構,其握把定位后的狀態(tài)的平面剖視圖。圖3B為顯示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結構,其握把定位后的狀態(tài)的局部立體剖視圖。圖4為顯示本發(fā)明第二實施例主要組件組合關系的立體圖。圖5為顯示本發(fā)明第二實施例結構的立體分解圖。圖6為顯示本發(fā)明第二實施例結構,其握把定位后的狀態(tài)的立體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以下配合說明書附圖及組件符號對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做更詳細的說明,以使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研讀本說明書后能據(jù)以實施。圖I顯示本發(fā)明應用于輕便型打氣筒的定位結構的第一較佳實施例,其包括有一氣缸I、一推桿2、一握把3、一第一定位組件4與一第二定位組件5;其中,氣缸I為一管體,其第一端(以下組件的相同方向均稱為第一端,相對的另一方向則稱第二端)形成一開口,從開口延伸至氣缸里端一適當距離設置第一內螺紋13,氣缸I的第二端設置一頭部11,頭部11設有一用來連接被充氣物(圖未示出)的充氣嘴以進行充氣的氣嘴12。推桿2具有適當?shù)拈L度,其第一端的外徑設置第一外螺紋22,第二端設置一活塞21,活塞21的外徑設置至少一活塞環(huán)211,推桿2的第二端連同活塞21組合于氣缸I內徑,并藉由活塞環(huán)211接觸于氣缸內壁而產生適當程度的氣密效果,俾在活塞21于氣缸內軸向往復運動時將氣體推出氣嘴12,以及將氣缸外的氣體吸入氣缸內。配合參閱圖I與圖2A,握把3為一管狀體,其第一端為封閉,第二端具有開口,握把3的內部底面設置用來螺合推桿2的第一外螺紋22的第二內螺紋31,以及接近內部底面的內徑設置第三內螺紋32。圖I與圖2A顯示本發(fā)明的第一定位組件4的較佳實施例,是在其本體的第一端具有一彈性夾持結構,相對的第二端外徑具有第二外螺紋42 ;所述彈性夾持結構是在第一定位組件4的第一端形成一具有內壁面412的筒體41,筒體41的側壁設置多個軸向延伸且環(huán)周分布的溝槽411,藉由溝槽411使得筒體41剛性的側壁因為環(huán)周不連續(xù)而具有適當?shù)膹较驈椥?;第一定位組件4的中央還設有一提供推桿2穿過的第一中心孔40。第一定位組件4藉由第二外螺紋42螺合于氣缸I的第一內螺紋13而組合固定于氣缸1,并使推桿2穿出第一中心孔40。第一定位組件4的外徑則小于握把3的內徑,使得第一定位組件4可以進入握把3內部。圖I與圖2A顯示本發(fā)明的第二定位組件5的較佳實施例,是在其本體的第一端外徑設置第三外螺紋52,以及在相對的第二端設置一環(huán)周形成導角531的突出部53,突出部53的外徑略大于第一定位組件4的筒體41的內徑,突出部53與第三外螺紋52之間具有 一更大外徑的凸緣54,以及在第二定位組件5的中央設有一提供推桿2穿過的第二中心孔51 ;推桿2的第一端穿過第一定位組件4的第一中心孔40與第二定位組件5的第二中心孔
51后,再使第一外螺紋22螺合于握把3內的第二內螺紋31,然后使第二定位組件5的第三外螺紋52螺合于握把3內的第三內螺紋32,直到凸緣54抵住握把3內部的內緣,即完成整個打氣筒的主要組件的組合。參閱圖2B至圖3B所示,藉由前述本發(fā)明的定位結構,當不使用打氣筒而將握把3相對于氣缸I軸向移動而縮短兩者之間的距離最小時(即活塞21位于氣缸I內的下死點時),第二定位組件5的突出部53恰好進入第一定位組件4的筒體41內壁面412,由于突出部53的外徑略大于筒體41的內徑,且筒體41側壁在徑向具有彈性,因而在突出部53進入筒體41內徑時會將筒體41的內壁面412往外擠壓擴張而形成緊迫配合,藉以消除氣缸I內壁與推桿2之間的間隙,得以避免握把3晃動。圖4至圖6顯示本發(fā)明應用于輕便型打氣筒的定位結構的第二較佳實施例,其同樣包括有相同于前述第一實施例的一氣缸I、一推桿2、一握把3、一第一定位組件4與一第二定位組件5 ;但是,和第一實施例不同之處,是將第一定位組件4改為組合在握把3的第二端,而第二定位組件5則組合于氣缸I的第一端。該第一定位組件4與握把3的組合結構,是在握把3第二端的內徑設置一第四內螺紋33,再將第一定位組件4的第二外螺紋42螺合于第四內螺紋33 ;由于第一定位組件4是組合在握把3的第二端,因此第一定位組件4的外徑必須大于握把3的管狀體內徑。該第二定位組件5與氣缸I的組合方式,則是將第二定位組件5的第三外螺紋52螺合于氣缸I的第一內螺紋13,直到凸緣54抵住氣缸I第一端的端緣。藉由前述的第二實施例本發(fā)明的定位結構,當不使用打氣筒而將握把3相對于氣缸I軸向移動而縮短兩者之間的距離最小時(即活塞21位于氣缸I內的下死點時),第二定位組件5的突出部53恰好進入第一定位組件4的筒體41內壁面412,致使突出部
53將筒體41的側壁往外擠壓擴張而形成緊迫配合,從而消除氣缸I內壁與推桿2之間的間隙,得以避免握把3晃動。以上所述者僅為用以解釋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并非企圖據(jù)以對本發(fā)明做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因此,凡有在相同的發(fā)明原理下所作有關本發(fā)明的任何修飾或變更,都仍應包括在本發(fā)明意圖保護的范疇 。
權利要求
1.一種輕便型打氣筒的定位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有 ー氣缸,其第一端具有ー開ロ,相對的第二端設置ー氣嘴; 一推桿,其第二端設置ー活塞,并組合于該氣缸內; 一握把,組合于該推桿相對于該第二端的第一端; 一第一定位組件,設于該氣缸的開ロ,該第一定位組件具有彈性夾持結構; 一第二定位組件,設于該握把,該第二定位組件具有可以和所述彈性夾持結構緊迫配合的突出部。
2.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輕便型打氣筒的定位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定位組件的彈性夾持結構具有一筒體,該筒體的側壁設有多個溝槽,所述突出部和該筒體的內壁面緊迫配合。
3.如權利要求I或2所述的輕便型打氣筒的定位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氣缸的開ロ內徑設有第一內螺紋,所述第一定位組件設有和該第一內螺紋螺合的第二外螺紋,以及提供所述推桿穿過的第一中心孔。
4.如權利要求I或2所述的輕便型打氣筒的定位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握把為一管狀體,該管狀體的內部設有ー第二內螺紋與一第三內螺紋,所述推桿的第一端設有用來螺合該第二內螺紋的第一外螺紋,該第二定位組件設有用來螺合該第三內螺紋的第三外螺紋,所述第一定位組件可以進入該握把的內部,進而和該第二定位組件緊迫配合而定位。
5.如權利要求I或2所述的輕便型打氣筒的定位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定位組件設有提供該推桿穿過的第二中心孔,所述突出部的端部周緣設有導角。
6.一種輕便型打氣筒的定位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有 ー氣缸,其第一端具有ー開ロ,相對的第二端設置ー氣嘴; 一推桿,其第二端設置ー活塞,并組合于該氣缸內; 一握把,組合于該推桿相對于該第二端的第一端; 一第一定位組件,設于該握把,該第一定位組件具有彈性夾持結構; 一第二定位組件,設于該氣缸的開ロ,該第二定位組件具有可以和所述彈性夾持結構緊迫配合的突出部。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輕便型打氣筒的定位結構,其特征在干,所述第一定位組件的彈性夾持結構具有一筒體,該筒體的側壁設有多個溝槽,所述突出部和該筒體的內壁面緊迫配合。
8.如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輕便型打氣筒的定位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氣缸的開ロ內徑設有第一內螺紋,所述第二定位組件設有和該第一內螺紋螺合的第三外螺紋,以及提供所述推桿穿過的第二中心孔。
9.如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輕便型打氣筒的定位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握把為一管狀體,該管狀體的內部設有ー第二內螺紋,所述推桿的第一端設有用來螺合該第二內螺紋的第一外螺紋。
10.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輕便型打氣筒的定位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握把的內徑設有第四內螺紋,該第一定位組件設有用于螺合該第四內螺紋的第二外螺紋。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一種輕便型打氣筒的定位結構,包括一具有氣嘴的氣缸、一具有活塞并組合于氣缸內的推桿、一組合于該推桿一端的握把;所述氣缸或握把設置一第一定位組件,以及握把或氣缸設置一第二定位組件,該第一定位組件具有彈性夾持結構,第二定位組件具有可以和所述彈性夾持結構緊迫配合的突出部;藉以在不使用打氣筒而將氣缸與握把相對軸向位移至適當位置時,使該第一定位組件與第二定位組件彼此緊迫配合而定位,避免晃動。
文檔編號F04B33/00GK102817800SQ20111015535
公開日2012年12月12日 申請日期2011年6月10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6月10日
發(fā)明者黃英哲, 黃俊銘 申請人:黃英哲, 黃俊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