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防銹裝置,具體涉及一種汽車輪轂鎖母防銹裝置。
背景技術:
輪胎就是車“轱轆”當中的橡膠部分,它本身是軟體的,所以輪胎內廓支撐輪胎的圓桶形的、中心 是裝在軸上的部件就叫輪轂,由于語言習慣不同,很多人對于輪轂有著不同的稱呼,比如“輪圈”,而南方的朋友,很多都稱呼它為“胎鈴”或者“車鈴”,千萬不要在有人對你說“車鈴”的時候,你會誤會成說的是“車鈴鐺”。現(xiàn)有的汽車輪轂的鎖母不方便進行防銹處理,且防銹處理效率低。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針對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可以將待處理的汽車輪轂鎖母套裝在浸漬桿的外周面上,通過鎖母可以使汽車輪轂鎖母牢固安裝,通過鎖桿可以使浸漬桿浸入防銹處理池內,通過扣條可以使鎖桿牢固安裝,從而可以使浸漬桿牢固地安裝在防銹處理池內,方便對汽車輪轂鎖母進行浸漬處理,防銹處理效率高的汽車輪轂鎖母防銹裝置。
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是通過如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xiàn):
一種汽車輪轂鎖母防銹裝置,包括防銹處理池,防銹處理池設置在底板上,底板的底部設有第一移動輪與第二移動輪,第一移動輪與第二移動輪的形狀大小相同,第一移動輪與第二移動輪均為萬向輪;防銹處理池的端部設有扣板,防銹處理池內設有若干浸漬桿,浸漬桿為桿狀結構,浸漬桿呈豎直布置,浸漬桿的上端為自由端,浸漬桿的下端設置在防銹處理池內;浸漬桿套裝有第一鎖母與第二鎖母,第一鎖母與浸漬桿通過螺紋連接,第二鎖母與浸漬桿通過螺紋連接;防銹處理池的上方設有鎖桿,浸漬桿的上端與鎖桿連接,鎖桿的一端設有第一扣條,鎖桿的另一端設有第二扣條,第二扣條為弧形形狀,第一扣條為弧形形狀,第二扣條設置在防銹處理池的一外側壁,第一扣條設置在防銹處理池的另一外側壁;第二扣條與第一扣條對應;防銹處理池設有第一出液泵與第二出液泵,第一出液泵與第二出液泵分別設置在防銹處理池的底部兩外側壁。
進一步地,所述防銹處理池設有進液泵。
進一步地,所述進液泵設置在防銹處理池的端部外側壁。
進一步地,所述防銹處理池設有第一出液泵與第二出液泵。
進一步地,所述第一出液泵與第二出液泵分別設置在防銹處理池的底部外側壁。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可以將待處理的汽車輪轂鎖母套裝在浸漬桿的外周面上,通過第一鎖母與第二鎖母可以使汽車輪轂鎖母牢固安裝,通過鎖桿可以使浸漬桿浸入防銹處理池內,通過第一扣條與第二扣條可以使鎖桿牢固安裝,從而可以使浸漬桿牢固地安裝在防銹處理池內,方便對汽車輪轂鎖母進行浸漬處理,防銹處理效率高。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汽車輪轂鎖母防銹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發(fā)明實現(xiàn)的技術手段、創(chuàng)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發(fā)明。
如圖1所示,一種汽車輪轂鎖母防銹裝置,包括防銹處理池1,防銹處理池1設置在底板2上,底板2的底部設有第一移動輪3與第二移動輪4,第一移動輪3與第二移動輪4的形狀大小相同,第一移動輪3與第二移動輪4均為萬向輪;防銹處理池1的端部設有扣板8,防銹處理池1內設有若干浸漬桿9,浸漬桿9為桿狀結構,浸漬桿9呈豎直布置,浸漬桿9的上端為自由端,浸漬桿9的下端設置在防銹處理池1內;浸漬桿9套裝有第一鎖母10與第二鎖母11,第一鎖母10與浸漬桿9通過螺紋連接,第二鎖母11與浸漬桿9通過螺紋連接;防銹處理池1的上方設有鎖桿12,浸漬桿9的上端與鎖桿12連接,鎖桿12的一端設有第一扣條13,鎖桿12的另一端設有第二扣條14,第二扣條14為弧形形狀,第一扣條13為弧形形狀,第二扣條14設置在防銹處理池1的一外側壁,第一扣條13設置在防銹處理池1的另一外側壁;第二扣條14與第一扣條13對應;防銹處理池1設有第一出液泵6與第二出液泵7,第一出液泵6與第二出液泵7分別設置在防銹處理池1的底部兩外側壁;防銹處理池1設有進液泵5,進液泵5設置在防銹處理池1的端部外側壁,防銹處理池1設有第一出液泵與第二出液泵7,第一出液泵與第二出液泵7分別設置在防銹處理池1的底部外側壁。
本發(fā)明汽車輪轂鎖母防銹裝置,可以將待處理的汽車輪轂鎖母套裝在浸漬桿9的外周面上,通過第一鎖母10與第二鎖母11可以使汽車輪轂鎖母牢固安裝,通過鎖桿12可以使浸漬桿9浸入防銹處理池1內,通過第一扣條13與第二扣條14可以使鎖桿12牢固安裝,從而可以使浸漬桿9牢固地安裝在防銹處理池1內,方便對汽車輪轂鎖母進行浸漬處理,防銹處理效率高。
其中,防銹處理池1設有進液泵5,進液泵5設置在防銹處理池1的端部外側壁,防銹處理池1設有第一出液泵與第二出液泵7,第一出液泵與第二出液泵7分別設置在防銹處理池1的底部外側壁,所以方便對防銹處理池1的清洗。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發(fā)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本行業(yè)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發(fā)明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發(fā)明的原理,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發(fā)明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發(fā)明范圍內。本發(fā)明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效物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