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帶有分配裝入物的特殊裝置的包裝件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能保證滴管功能有效的滴管裝置。
背景技術:
現(xiàn)有液體化妝品的包裝瓶一般采用旋壓式的滴管裝置,該滴管裝置包括與滴管相連的泵體、帶有內螺紋的內套、可上下活動的按鈕及內壁設有導軌的外套,使用時,通過旋轉外套來驅動按鈕運動,繼而帶動活塞上下運動以吸取化妝品。出廠裝配時,旋轉外套,使得內套與瓶口實現(xiàn)螺接,同時外套內壁上的軌道驅動按鈕下移,繼而帶動泵體內活塞向下移動,使得泵體內形成負壓,為吸取化妝品做準備。
初次使用時,旋轉外套,此時由于裝配時內套內頂面與瓶口頸部頂面相抵,兩者之間產生較大的咬合力,該咬合力大于內套與外套之間的摩擦力,故而外套會先驅動按鈕上移,使得泵體吸取化妝品;若繼續(xù)轉動外套,此時外套內壁的軌道與按鈕止轉配合,按鈕和內套又是止轉配合,內套會隨著外套一起運動,直到與瓶口脫離。
目前現(xiàn)有包裝瓶多為玻璃制品,而玻璃制品的制作過程中尺寸誤差較大,若出現(xiàn)瓶口頸部的高度尺寸偏小時,會導致裝配完成后,瓶口頸部的頂面與內套內頂面之間留有間隙使得兩者之間無法產生咬合力,或者兩者剛好接觸但相互間產生的咬合力較小,即該咬合力小于外套與內套之間的摩擦力,導致外套與內套之間無法產生相對運動,外套從一開始就帶著內套一起轉動,故而按鈕無法上移,導致泵體無法吸取液體。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為了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能保證滴管功能有效的滴管裝置,可避免出現(xiàn)瓶口頸部尺寸偏低時無法吸取液體的現(xiàn)象。
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能保證滴管功能有效的滴管裝置,包括滴管、與所述滴管相連通的吸液腔、設有內螺紋的內套及外套;所述內套上具有凸出于外套下底面的延伸結構。由于該延伸結構是凸出于外套下底面設置的,故而裝配完成后,無論是瓶頸尺寸偏高還是偏低,都能有效吸取液體;具體的,1)若出現(xiàn)瓶口頸部高度尺寸偏小時,瓶口頂面與內套內頂面之間無法接觸,但是內套上的延伸結構一定會與瓶體相抵(因為裝配時需要等內套的延伸結構與瓶肩咬合后才會停止旋轉外套),故而內套與瓶體之間產生的咬合力明顯大于內套與外套之間產生的摩擦力,使用時,外套無法帶動內套旋轉,會相對內套進行運動,進而驅動壓部上移,實現(xiàn)有效吸取液體的目的;2)若出現(xiàn)瓶口頸部高度尺寸偏大時,瓶口頂面與內套內頂面之間會先接觸并產生形成較大咬合力,此時內套上的延伸結構與瓶口肩部不會接觸,依靠瓶口頂面與內套內頂面之間的咬合力來配合完成吸液工作。
進一步的,所述延伸結構包括由內套下底面向下延伸形成的環(huán)形凸圈。環(huán)形凸圈可以實現(xiàn)內套下底面有效抵住瓶體,避免產生傾斜,結構更加穩(wěn)固。
進一步的,所述延伸結構包括至少兩個設于內套下底面的凸點。多個凸點的設置不僅結構簡單,而且裝配結構穩(wěn)固。
進一步的,所述延伸結構包括間斷設于內套下底面的凸筋。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過設置延伸結構,無論瓶頸存在偏高或偏矮的誤差,都能避免內套與瓶口之間產生無法咬合的情形,能保證滴管有效吸取液體。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分解結構示意圖。
圖3為圖1的A處結構放大圖。
圖4為圖1的B處結構放大圖。
圖5為延伸結構的一種結構示意圖。
圖6為延伸結構的另一種結構示意圖。
圖7為延伸結構的再一種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技術領域的人員更好的理解本實用新型方案,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的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應當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參照圖1-4所示,一種能保證滴管功能有效的滴管裝置,包括滴管、與滴管相連通的由軟性材質制成的吸液腔、可與瓶口螺紋連接的內套及外套,通過按壓吸液腔產生變形就能實現(xiàn)滴管對液體的吸取,上述結構為現(xiàn)有技術,不再贅述。當然更常見的滴管裝置包括滴管1、可上下運動的活塞2、用于帶動活塞2向下運動的壓部3、用于向上復位壓部3的彈性件4、可與瓶體螺紋配合的內套5及可旋轉的外套6。內套5內側與吸液泵8配合,活塞2置于該吸液泵8內上下活動,活塞2上部與壓部3的下部相連,該活塞2伸入吸液泵8內,并能隨壓部3上下移動,滴管1的上部連通吸液泵8,進而使吸液泵8內產生負壓以通過滴管1吸取液體。
內套5與壓部3止轉配合,壓部3外壁設有凸部32,內套5上部形成供凸部32穿出的呈U形的導向槽54,該導向槽54連通內套5頂部邊緣,導向槽54既能保證內套5與壓部3之間止轉配合,又可保證壓部3的正常上下移動。為了避免凸部32脫出于導向槽54,導向槽54的上部開口兩側設有凸緣。
內套5包括上段體51和下段體52,內套5的上段體51外圍套設有導軌套7,為了最大限度地增大內套5下段體52與外套6之間的空間,可以實現(xiàn)內套5適用于具有大螺牙的瓶口,比如20的螺牙,而通常市面上的內套只能適用于小尺寸的螺牙,比如18的螺牙。該導軌套7可以設置在內套5上段體51設有導向槽54的外圍部分。該導軌套7的內壁設有用于驅動壓部3上移或下移的軌道74,該軌道74與凸部32配合,于外套6沿一個方向旋轉過程中,軌道74可以與彈性件4配合推動凸部32上移,進而凸部32上移帶動壓部3同步上移;于外套6沿另一方向旋轉時,軌道74可以推動凸部32下移,帶動壓部3同步下移。軌道74為設置在導軌套7內壁呈傾斜狀的凸軌,該凸軌可以是直線型或具有弧形結構,當然也可以是呈傾斜狀的直線型或具有弧形結構的凹槽。上述的凸軌和凹槽均對凸部32的移動起到引導和限制的作用。
為了避免導軌套7向上或向下脫出,在導軌套7的外壁設置與外套6配合的防脫結構,該防脫結構包括上、下設置的上防脫部71和下防脫部72,上防脫部71防止導軌套7向上脫出于外套6,下防脫部72防止導軌套7向下脫出于外套6。具體的,上防脫部71可以是設置在導軌套7外壁的第一凸臺結構的頂面與設置在外套6內壁的凸筋61結構的配合,而下防脫部72可以是設置在導軌套7外壁,位于第一凸臺下方的第二凸臺結構的底面與設置在外套6內壁的凸緣62頂面的配合。導軌套7的底面還設有避免內套5向上脫出的環(huán)形凸肩75。為了實現(xiàn)外套6與導軌套7的止轉配合,導軌套7的外壁上設有凸筋73,所述外套6內壁上設有與凸筋73配合的凸齒63。當然,也可以通過其他現(xiàn)有結構實現(xiàn)外套6與導軌套7的止轉配合和防脫配合,甚至可以將外套6與導軌套7固定連接。
為了提高裝配的穩(wěn)定性,外套6的底部內壁向內延伸形成包邊64,內套5的下段體外壁上設有與包邊64防脫配合的凸沿53,從而內套5自外套6的上部開口向下裝配入外套6內,外套6不會在向上的外力作用下拔離于內套5。包邊64可以是延伸整個外套6內壁周向的環(huán)形結構,也可以是延伸外套6內壁部分的至少兩段式結構,相應的,凸沿53可以是延伸整個內套5外壁周向的環(huán)形結構,也可以是延伸內套5外壁部分的至少兩段式結構。
當然也可以不設置導軌套7,直接將可驅動壓部3上移或下移的軌道設置在外套6的內壁上,該軌道與凸部32配合,于外套6沿一個方向旋轉過程中,軌道可以與彈性件4配合推動凸部32上移,進而凸部32上移帶動壓部3同步上移;于外套6沿另一方向旋轉時,軌道可以推動凸部32下移,帶動壓部3同步下移。軌道為設置在導軌套7內壁呈傾斜狀的凸軌,該凸軌可以是直線型或具有弧形結構,當然也可以是呈傾斜狀的直線型或具有弧形結構的凹槽。上述的凸軌和凹槽均對凸部32的移動起到引導和限制的作用。
內套5的下底面具有凸出于外套6下底面的延伸結構51,延伸結構51的高度通常為0.2-0.3mm。如圖5所示,該延伸結構51可以是由內套5下底面向下延伸整個內套5周向的環(huán)形凸圈;如圖6所示,該延伸結構51還可以是由內套5下底面向下延伸,分布在軸心兩側的多個凸點;如圖7所示,該延伸結構51也可以是分段式結構,即延伸結構51包括由兩個內套5下底面向下延伸,對稱分布在軸心兩側的凸筋,或間斷分布在軸心兩側的多個凸筋。當然延伸結構51也可以是延伸內套5至少半周設置的凸沿結構。從而避免內套5與瓶體相抵時產生傾斜或抵觸結構不穩(wěn)固。
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出廠裝配時,旋轉外套6,帶動內套5與瓶口螺接,且軌道驅動壓部3下移,帶動吸液泵8內的活塞2向下移動,使得吸液泵8內形成負壓,為吸取化妝品做準備;初次使用時,旋轉外套6,如果瓶口頸部高度尺寸偏大,此時內套5上的延伸結構51與瓶口肩部不會相接觸,而內套5的內部頂面52與瓶口頂面會接觸并產生形成較大的咬合力,該咬合力大于內套5與外套6之間的摩擦力,旋轉外套6會通過軌道驅動壓部3上移,實現(xiàn)吸液泵8吸取化妝品的目的;如果瓶口頸部高度尺寸偏小,此時內套5的內部頂面52與瓶口頂面之間存在間隙無法接觸,但由于裝配時外套6會持續(xù)轉動,直到內套5的延伸結構51與瓶口肩部相抵,從而內套5的延伸結構51與瓶口肩部之間產生形成較大的咬合力,且該咬合力明顯大于內套5與外套6之間形成的摩擦力,外套6不會帶動內套5同步旋轉,即外套6與內套5之間產生相對運動,外套6通過軌道驅動壓部3上移,實現(xiàn)吸液泵8吸取化妝品的目的。從而實現(xiàn)了雙重保護,能保證無論瓶頸高度尺寸偏大或偏小,滴管都能有效吸取液體。
上述具體實施方式用來解釋說明本實用新型,而不是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限制,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內,對本實用新型作出的任何修改和改變,都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