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船舶露天甲板帶纜樁結構,包括內部中空的樁柱(1),所述樁柱(1)通過樁座(2)固裝于船舶的甲板上,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控制器和至少1個加熱元件,所述加熱元件均勻布置于樁柱(1)的內壁,其中每一加熱元件的一端通過固定件(4)設于樁柱(1)的內部壁體上、其另一端穿出樁柱(1)的壁體后與控制器連接,所述控制器安裝于甲板下方的船艙室內、且控制器上連接有供電電源。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露天甲板帶纜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熱元件為伴熱電纜(3),所述伴熱電纜(3)沿著樁柱(1)內壁的豎直方向垂向均勻布置。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船舶露天甲板帶纜樁結構,其特征在于:在樁柱(1)內壁的徑向方向上、伴熱電纜(3)與伴熱電纜(3)之間的間隔為45°。
4.根據(jù)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船舶露天甲板帶纜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件(4)呈U形結構、并由鋼筋彎制而成,U形固定件的內徑比伴熱電纜的外徑大2-3mm。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船舶露天甲板帶纜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樁柱(1)為表面設有耐腐蝕涂層的金屬樁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