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車輛制造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輪胎轉(zhuǎn)運車。
背景技術:
在車輛需要更換輪胎時,首先需要使用千斤頂將汽車頂起,隨后將備用輪胎抬升至車輛待更換輪胎的位置,對車輛的輪胎進行更換。相關技術中,在更換輪胎時需要人工將備用輪胎抬升和轉(zhuǎn)運,由于輪胎較重,在更換輪胎的過程中人員抬起和搬運輪胎費力較大,操作不便,且延長了更換輪胎的時間。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決相關技術中的技術問題之一。為此,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種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能便于人員更換輪胎的輪胎轉(zhuǎn)運車。
根據(jù)本發(fā)明所述的輪胎轉(zhuǎn)運車,包括車板、第一升降裝置、第二升降裝置、輪胎夾緊機構(gòu)和推手,所述車板的底部設置有滾輪,所述第一升降裝置設置在所述車板的底面且用于升降所述車板,所述第二升降裝置設置在所述車板的頂面,所述輪胎夾緊機構(gòu)設置在所述第二升降裝置上,所述推手設置在所述車板上,所述推手上設置有控制器,所述控制器分別與所述第一升降裝置和所述第二升降裝置進行通訊。所述輪胎夾緊機構(gòu)包括推送板、第一夾板和第二夾板,所述第一夾板和所述第二夾板分別相對地設置在所述推送板上,所述第一夾板和所述第二夾板之間設置有至少兩個夾持輥。
根據(jù)本發(fā)明所述的輪胎轉(zhuǎn)運車,在更換輪胎的過程中無需人工將輪胎抬起,人員可以操控輪胎轉(zhuǎn)運車使輪胎轉(zhuǎn)運車自動升起至車輛更換輪胎的位置,操作簡便,節(jié)約了人員體力。
另外,根據(jù)本發(fā)明上述的輪胎轉(zhuǎn)運車還可以具有如下附加的技術特征:
優(yōu)選地,所述車板為矩形板,所述第一升降裝置分別設置在所述矩形板的四個角處。
進一步地,所述滾輪為萬向輪,所述萬向輪為多個且分別鄰近多個所述第一升降裝置設置。
優(yōu)選地,所述第二升降裝置設置在所述車板的中心位置。
優(yōu)選地,所述第一夾板和所述第二夾板上設置有至少兩組分別對應的夾持輥安裝孔。
優(yōu)選地,所述推送板上設置有多個沿所述推送板的長度方向并置的輪胎放置槽。
進一步地,所述輪胎放置槽為弧形槽。
優(yōu)選地,所述第一夾板和所述第二夾板設置成可相對靠近或遠離。
進一步地,所述第一夾板分別與所述推送板和所述夾持輥固定,所述第二夾板相對所述夾持輥和所述推送板可軸向移動,所述第二夾板上設置有螺紋孔,所述輪胎轉(zhuǎn)運車還包括電機,所述電機與絲杠相連,所述絲杠與所述螺紋孔螺紋配合,所述電機與所述控制器進行通訊。
優(yōu)選地,所述推手包括位于頂部的橫向桿,所述控制器設置在所述橫向桿上。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實施例的輪胎轉(zhuǎn)運車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
圖2是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第一夾板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
附圖標記:
輪胎轉(zhuǎn)運車100,車板1,滾輪11,第一升降裝置2,第二升降裝置3,輪胎夾緊機構(gòu)4,推送板41,第一夾板42,第二夾板43,夾持輥44,夾持輥安裝孔45,推手5,縱桿51,橫向桿52,控制器521。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詳細描述本發(fā)明的實施例,所述實施例的示例在附圖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終相同或類似的標號表示相同或類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類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過參考附圖描述的實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釋本發(fā)明,而不能理解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制。
在本發(fā)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上”、“下”、“前”、“后”、“左”、“右”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發(fā)明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gòu)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制。
此外,術語“第一”、“第二”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shù)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一個或者更多個該特征。在本發(fā)明的描述中,“多個”的含義是至少兩個,例如兩個,三個等,除非另有明確具體的限定。
在本發(fā)明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固定”等術語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成一體;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或可以互相通訊;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nèi)部的連通或兩個元件的相互作用關系。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jù)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發(fā)明中的具體含義。
在本發(fā)明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觸,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觸而是通過它們之間的另外的特征接觸。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下面結(jié)合附圖并參考具體實施例描述本發(fā)明。
下面結(jié)合圖1和圖2描述本發(fā)明實施例的輪胎轉(zhuǎn)運車100。
如圖1和圖2所示,本發(fā)明實施例的輪胎轉(zhuǎn)運車100可以包括車板1、第一升降裝置2、第二升降裝置3、輪胎夾緊機構(gòu)4和推手5,車板1的底部可以設置有滾輪11,滾輪11可以為多個且可以在車板1底部支撐車板1,由此便于人員推動輪胎轉(zhuǎn)運車100移動。
第一升降裝置2可以設置在車板1的底面且用于升降車板1,具體地,第一升降裝置2可以為多個,第一升降裝置2可以為第一液壓活塞缸2,第一液壓活塞缸2的活塞桿可以支撐在車板1的底部并推拉車板1,使車板1上升或者下降。
第二升降裝置3可以設置在車板1的頂面,輪胎夾緊機構(gòu)4可以設置在第二升降裝置3上,第二升降裝置3可以升降輪胎夾緊機構(gòu)4,具體地,第二升降裝置3可以為一個或多個,第二升降裝置3可以為第二液壓活塞缸3,第二液壓活塞缸3的活塞桿可以支撐在輪胎夾緊機構(gòu)4的底部并推拉輪胎夾緊機構(gòu)4,使輪胎夾緊機構(gòu)4上升或者下降。
輪胎可以設置在輪胎夾緊機構(gòu)4中,從而第二升降裝置3可以通過升降輪胎夾緊機構(gòu)4對輪胎進行升降。
如圖1所示,推手5可以設置在車板1上,推手5可以包括分別與車板1的左右兩端連接的兩根縱桿51,縱桿51可以斜向后上方延伸,兩根縱桿51的上端之間可以連接有橫向桿52,從而人員可以抓住橫向桿52推動輪胎轉(zhuǎn)運車100移動。
如圖1所示,推手5上可以設置有控制器521,控制器521可以分別與第一升降裝置2和第二升降裝置3進行通訊,人員可以操縱控制器521使第一升降裝置2與第二升降裝置3升降,從而使輪胎轉(zhuǎn)運車100的輪胎處于合適的更換輪胎高度,便于人員更換輪胎。
如圖1所示,輪胎夾緊機構(gòu)4可以包括推送板41、第一夾板42和第二夾板43,輪胎可以豎立放置于推送板41上,第一夾板42和第二夾板43可以相對地設置在推送板41上,第二升降裝置3可以與推送板41的底部相連,從而使第二升降裝置3控制輪胎夾緊機構(gòu)4升降。
具體地,第一夾板42和所述第二夾板43可以沿圖1中的前后方向平行地設置在推送板41的前后兩側(cè),第一夾板42和所述第二夾板43可以限制推送板41上的輪胎在前后方向的移動距離,第一夾板42和第二夾板43之間可以設置有至少兩個夾持輥44,夾持輥44與推送板41之間的距離可以略大于輪胎的外徑,夾持輥44可以限制推送板41上的輪胎在上下方向的移動距離。
當人員將輪胎放置在推送板41上時,夾持輥44可以預先從第一夾板42和第二夾板43之間拆除。當人員將輪胎放置于推送板41后,人員再將夾持輥44安裝于第一夾板42和第二夾板43之間,從而輪胎夾緊機構(gòu)4可以使輪胎限制在推送板41上,在人員移動輪胎轉(zhuǎn)運車100或?qū)喬マD(zhuǎn)運車100進行升降操作時,輪胎不易從輪胎夾緊機構(gòu)4脫出。
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輪胎轉(zhuǎn)運車100,通過在推手5上設置控制器521控制第一升降裝置2和第二升降裝置3自動升降,可以使第二升降裝置3上部的輪胎自動上升至合適的更換輪胎高度,由此在更換輪胎的過程中無需人工將輪胎抬起,便于人員進行更換輪胎操作,節(jié)約了人員體力,進而節(jié)省了更換輪胎的時間。同時,通過設置輪胎夾緊機構(gòu)4,在人員移動輪胎轉(zhuǎn)運車100或?qū)喬マD(zhuǎn)運車100進行升降操作時,輪胎不易從輪胎夾緊機構(gòu)4脫出。
優(yōu)選地,如圖1所示,車板1可以為矩形板1,第一升降裝置2可以為四個,四個第一升降裝置2可以分別設置在矩形板1的四個角處,由此第一升降裝置2可以平穩(wěn)支撐車板1,且控制器521可以使四個第一升降裝置2同時升降,從而使車板1平穩(wěn)升降。
具體地,滾輪11可以為萬向輪11,萬向輪11可以為多個且可以分別鄰近多個第一升降裝置2設置,更加具體地,萬向輪11可以為四個,四個萬向輪11可以分別設置在四個第一升降裝置2附近,即四個萬向輪11可以設置在所述矩形的車板1的四個角處,由此方便人員推動輪胎轉(zhuǎn)運車100移動。
優(yōu)選地,如圖1所示,第二升降裝置3的下端可以設置在車板1的中心位置,且第二升降裝置3的上端可以設置在推送板41的中心位置,從而使第二升降裝置3在升降過程中,車板1與推送板41能均勻受力,防止車板1或推送板41的局部由于受力過大而損壞。
優(yōu)選地,如圖2所示,第一夾板42和第二夾板43上可以設置有至少兩組分別對應的夾持輥安裝孔45,每組夾持輥安裝孔45可以對應安裝一個夾持輥44。夾持輥安裝孔45可以沿左右方向間隔設置在第一夾板42和第二夾板43上。在輪胎放置在推送板41上后,夾持輥44可以依次沿前后方向穿設第一夾板42上的夾持輥安裝孔45和第二夾板43上的夾持輥安裝孔45,從而夾持輥44可以在輪胎頂部限制輪胎上下移動。第一夾板42與第二夾板43的形狀和結(jié)構(gòu)可以完全相同。
優(yōu)選地,推送板41上設置有多個沿推送板41的長度方向并置的輪胎放置槽,輪胎可以豎立放置在輪胎放置槽內(nèi),輪胎放置槽可以對輪胎進行限位,使輪胎更穩(wěn)定地放置在推送板41上。
具體地,輪胎放置槽可以為弧形槽,弧形槽的弧度可以與輪胎弧度一致,由此可以使輪胎更穩(wěn)定地放置在輪胎放置槽內(nèi)。
優(yōu)選地,第一夾板42和第二夾板43可以設置成可相對靠近或遠離,由此可以在輪胎放置于推送板41后,通過移動第一夾板42或第二夾板43,可以使第一夾板42與第二夾板43在前后方向夾緊輪胎,從而限制輪胎在前后方向的移動,使輪胎不易從輪胎夾緊機構(gòu)4脫出。
在一些具體的實施例中,第一夾板42可以分別與推送板41和夾持輥44固定,第二夾板43可以相對夾持輥44和推送板41可軸向移動,第二夾板43上可以設置有螺紋孔,螺紋孔可以設置在第二夾板43的底部,螺紋孔的開口可以朝向后方。
絲杠可以沿前后方向設置,且絲杠可以設在螺紋孔的后方與螺紋孔螺紋配合,即絲杠可以與第二夾板43固定。輪胎轉(zhuǎn)運車100還可以包括電機,電機可以設置在車板1上,電機可以在絲杠的后方與絲杠相連。
電機可以與控制器521進行通訊,人員通過控制器521可以控制電機正轉(zhuǎn)或反轉(zhuǎn),電機可以帶動絲杠沿前后方向運動,進而絲杠可以帶動第二夾板43沿前后方向運動,使第二夾板43與第一夾板42之間的距離增大或縮小。
優(yōu)選地,如圖1所示,控制器521可以設置在推手5頂部的橫向桿52上,從而人員可以在抓住橫向桿52令輪胎轉(zhuǎn)運車100移動的同時,操縱控制器521使第一升降裝置2與第二升降裝置3升降,使操縱更方便。
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參考術語“一個實施例”、“一些實施例”、“示例”、“具體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結(jié)合該實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體特征、結(jié)構(gòu)、材料或者特點包含于本發(fā)明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上述術語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須針對的是相同的實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征、結(jié)構(gòu)、材料或者特點可以在任何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適的方式結(jié)合。此外,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將本說明書中描述的不同實施例或示例進行接合和組合。
盡管上面已經(jīng)示出和描述了本發(fā)明的實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實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制,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本發(fā)明的范圍內(nèi)可以對上述實施例進行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