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第二凹槽121配合連接。通過設置彈性補償部件,能夠對鎖舌11與第一連桿12之間的軸向間隙進行補償,從而根據(jù)實際的安裝情況對鎖舌11的軸向位置進行調整,確保每個鎖舌11均能與外箱體的鎖柱卡接配合。
[0064]圖8示出了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電池箱體鎖止裝置與內箱體連接的結構示意圖。如圖8所示,包括鎖止機構1、連鎖機構2和防連鎖機構3的電池箱體鎖止裝置與用以容納電池的內箱體100連接。
[0065]本實施例中,固定部件34通過多組第一螺栓連接裝置與內箱體100連接。
[0066]本實施例中,優(yōu)選地,內箱體100具有與連鎖盤211的第一軸向通孔211a卡接配合的固定套。固定套上設置有與連鎖盤211的鎖爪卡接配合的U型槽。
[0067]當固定部件34中的連鎖柱銷311與連鎖盤211解除配合后,外拉連鎖盤211后,即可帶動第一連桿12、第二連桿15回縮,從而帶動鎖舌11回縮,鎖舌11與外箱體的鎖柱解除配合,完成解鎖動作。
[0068]當連鎖盤211被推回,連鎖盤211與內箱體的背板表面抵接時,第一連桿12、第二連桿15被推出,鎖止機構I的鎖舌11與外箱體的鎖柱插拔配合,即完成電池箱體鎖止裝置的鎖止動作。與此同時,連鎖柱銷311在第一彈性元件331的彈力作用下與連鎖盤211的第一徑向通孔211b卡接配合,從而實現(xiàn)防止電池箱體鎖止裝置自動解鎖的目的。
[0069]圖9示出了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電池箱體鎖止裝置與解鎖裝置配合的結構示意圖。如圖9所示,解鎖裝置200包括解鎖部件201、解鎖套203、推壓部件204、磁鐵205和芯軸208。其中,解鎖套203、推壓部件204分別與芯軸208固定連接。磁鐵205連接于芯軸208的一端。
[0070]下面具體對電池箱體鎖止裝置的解鎖和鎖止方法進行描述:
[0071]綜合圖3、圖5和圖9所示,在需要對電池箱體鎖止裝置進行解鎖時,首先把解鎖裝置200插入作為連鎖部件21的連鎖盤211的第一軸向通孔211a內,當解鎖部件201越過作為解鎖配合部件22的鎖爪時停止,此時,由于彈簧的彈力作用,鎖爪彈出并位于解鎖部件201與解鎖套203形成的空槽中;與此同時,在解鎖部件201的驅動下,撥桿332與解鎖柱銷333同步運動,即撥桿332驅動解鎖柱銷333在徑向孔211b的內部向上移動,從而頂起連鎖柱銷311直到連鎖柱銷311脫離連鎖盤211,當連鎖盤211失去連鎖柱銷311的束縛之后,沿圖9中朝右側外拉連鎖盤211時,即可帶動鎖舌11達到解鎖的目的。
[0072]如果需要將解鎖裝置從連鎖盤211中退出,必須讓解鎖裝置沿圖9的方向朝左側繼續(xù)移動一段距離。由于鎖爪設置有坡口,當解鎖套203越過鎖爪后,鎖爪停留在解鎖套203的圓形槽內。與此同時鑲嵌于芯軸208 —端的磁鐵與內箱體的背板相吸。當解鎖裝置朝右側移動時,吸附于內箱體的背板的磁鐵205和芯軸208先不隨解鎖裝置的移動而移動,由于解鎖套203與芯軸208通過圓柱銷206固定連接,因此,解鎖套203也不動。這樣解鎖部件201隨著解鎖裝置的右移逐漸向解鎖套203靠攏,最后使解鎖部件201與解鎖套203兩個零件相互抵接。當解鎖裝置繼續(xù)右移的時候,解鎖部件201迫使解鎖套203后移,這樣卡在解鎖套203的圓形槽里的鎖爪沿解鎖套203的坡口上滑,由于解鎖部件201與解鎖套203已經(jīng)抵接,不產生空槽,鎖爪不會卡入空槽內部。這樣解鎖部件201便可以越過鎖爪,使解鎖裝置順利退出。
[0073]以上描述僅是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例如,即使電池箱體鎖止裝置僅具有防意外解鎖機構、補償機構和阻尼機構中的一個或一部分,相對于現(xiàn)有技術而言仍具有了更優(yōu)的效果。
[0074]從以上的描述可以看出,本發(fā)明的實施例實現(xiàn)了以下技術效果:由于具有作為防解鎖部件的連鎖柱銷和作為連鎖主體的連鎖盤,連鎖柱銷具有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在第一位置,連鎖柱銷與連鎖盤卡接,在第二位置,連鎖柱銷與連鎖盤脫離,因而使連鎖柱銷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切換,即可實現(xiàn)防解鎖機構與連鎖機構的卡接與脫離,從而實現(xiàn)防止電池箱體鎖止裝置自動解鎖的目的;通過設置彈性補償部件,能夠對鎖舌與第一連桿之間的軸向間隙進行補償,從而根據(jù)實際的安裝情況對鎖舌的軸向移動余量進行調整,使每個鎖舌可以適應與外箱體的鎖柱的位置偏差。
[0075]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發(fā)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本發(fā)明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電池箱體鎖止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鎖止機構(I ),具有鎖止狀態(tài)和解鎖狀態(tài),所述鎖止機構(I)包括第一連桿(12); 連鎖機構(2 ),包括與所述鎖止機構(I)連接的連鎖主體(21),所述連鎖機構(2 )控制所述鎖止機構(I)在所述鎖止狀態(tài)和所述解鎖狀態(tài)之間切換; 阻尼機構(13),所述阻尼機構(13)在所述第一連桿(12)受到小于一預定軸向力的軸向作用力時限制所述第一連桿(12)的軸向移動。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箱體鎖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鎖止機構(I)還包括第一導向部件(14),所述第一連桿(12)與所述第一導向部件(14)滑動配合。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池箱體鎖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導向部件(14)包括第一導向蓋(141)和與所述第一導向蓋(141)連接的第一導向板(142),所述第一導向蓋(141)與所述第一導向板(142)之間形成用于容納所述第一連桿(12)的第一導向腔,所述第一導向蓋(141)包括第二徑向通孔(141a),所述第一連桿(12)設置有與所述第二徑向通孔(141a)相應的第三凹槽(122),所述阻尼機構(13)包括: 阻尼部件(131),設置在所述第二徑向通孔內并與所述第三凹槽(122)的底部抵接; 第三彈性元件(132),對所述阻尼部件(131)施加朝向所述第三凹槽(122)的力; 阻尼壓蓋(133),位于所述第二徑向通孔內并與所述第一導向蓋(141)連接,所述第三彈性元件(132)位于所述阻尼壓蓋(133)和所述阻尼部件(131)之間。
4.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電池箱體鎖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箱體鎖止裝置還包括防意外解鎖機構(3),當所述鎖止機構(I)處于所述鎖止狀態(tài)時,所述防意外解鎖機構(3)使所述鎖止機構(I)保持在所述鎖止狀態(tài)。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池箱體鎖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鎖止機構(I)還包括: 鎖舌(11 ),所述第一連桿(12 )的第一端與所述鎖舌(11)可拆卸地連接; 第二連桿(15),所述第二連桿(15)的第一端與所述第一連桿(12)的第二端鉸接,所述第二連桿(15)的第二端與所述連鎖主體(21)鉸接; 補償機構(17),所述補償機構(17)位于所述鎖舌(11)和所述第一連桿(12)之間,所述補償機構(17)對所述鎖舌(11)施加使其遠離所述第一連桿(12)的力。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池箱體鎖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補償機構包括彈性補償部件,所述鎖舌(11)包括第一凹槽(111),所述第一連桿(12)包括第二凹槽(121),所述彈性補償部件的第一端與所述第一凹槽(111)配合連接,所述彈性補償部件的第二端與所述第二凹槽(121)配合連接。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電池箱體鎖止裝置,包括:鎖止機構,具有鎖止狀態(tài)和解鎖狀態(tài),鎖止機構包括第一連桿;連鎖機構,包括與鎖止機構連接的連鎖主體,連鎖機構控制鎖止機構在鎖止狀態(tài)和解鎖狀態(tài)之間切換;阻尼機構,阻尼機構在第一連桿受到小于一預定軸向力的軸向作用力時限制第一連桿的軸向移動。根據(jù)本發(fā)明的電池箱體鎖止裝置,可以避免因車體在運行過程中產生的意外因素而導致的電池箱體鎖止裝置的失效。
【IPC分類】B60S5-06
【公開號】CN104724082
【申請?zhí)枴緾N201310714851
【發(fā)明人】董曉宇, 王永勤, 杜巖平, 丁曉偉, 陳文浩, 趙彥杰, 秦冰
【申請人】國家電網(wǎng)公司, 國網(wǎng)北京市電力公司
【公開日】2015年6月24日
【申請日】201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