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前部結構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提供的車輛前部結構能夠在碰撞時抑制行人腿部的折曲并且能夠減輕施加于行人的載荷。本發(fā)明的車輛前部結構被構造成包括:縱構件,其沿上下方向延伸;結構構件,其前端接合至縱構件的背面,結構構件向車輛后方延伸;分別配置在縱構件的上下端部的前方的上、下減振器;和配置在縱構件的后方的橫構件。當由于承受來自前方的載荷使上、下減振器發(fā)生變形、并且縱構件的位于與結構構件的接合部上方的上方區(qū)域和位于與結構構件的接合部下方的下方區(qū)域還發(fā)生向后方的撓曲時,橫構件支撐發(fā)生撓曲后的縱構件的上方區(qū)域,使得縱構件的位于接合部處的前端、變形后的上減振器的前端和變形后的下減振器的前端位于車輛前后方向上的相同位置。
【專利說明】車輛前部結構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車輛前部結構,其包括沿上下方向延伸的縱構件和前端接合至縱構件的背面的向車輛后方延伸的結構構件。
【背景技術】
[0002]如果在與車體碰撞時的碰撞體是行人,則行人的腿部將承受來自車體的載荷。特別地,如果車輛前部的內(nèi)部設置有硬構件,則行人將承受來自這些構件的載荷。如果行人的腿部(特別是膝以下的小腿部)由于該載荷而在前后方向上擺動,則膝的角度發(fā)生大的變化,從而產(chǎn)生作用于膝上的載荷増大的問題。
[0003]鑒于此,例如專利文獻I公開了一種車體前部結構,其具有能夠移動至收納位置和操作位置的保險杠,其中,保險杠在收納位置時覆蓋保險杠加強件的前方,保險杠在操作位置時配置在收納位置的下方并且突出至保險杠加強件的車體前方。根據(jù)專利文獻I公開的車體前部結構,當可動保險杠移動至操作位置時,一旦接觸碰撞體的下方區(qū)域即能夠吸收載荷,因此使得能夠抑制碰撞體的上方區(qū)域與下方區(qū)域之間發(fā)生的折曲。
[0004]現(xiàn)有技術文獻
[0005]專利文獻
[0006][專利文獻I]日本特開2005-132258號公報
【發(fā)明內(nèi)容】
_7] 發(fā)明要解決的問題
[0008]然而,在專利文獻I公開的車體前部結構中,可動保險杠的位置基于車速數(shù)據(jù)來確定,使得可動保險杠在車速低或高時位于收納位置,在車速中等時位于操作位置。因此,當車速低或高時,將同傳統(tǒng)的碰撞一樣發(fā)生車體與作為碰撞體的行人之間的碰撞,將不能夠抑制在上方區(qū)域與下方區(qū)域之間發(fā)生的折曲。
[0009]鑒于這些問題作出本發(fā)明,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能夠在碰撞時抑制行人、特別是行人腿部的折曲并且能夠減輕施加于行人的載荷的車輛前部結構。
[0010]用于解決問題的方案
[0011]為了解決上述問題,在根據(jù)本發(fā)明的車輛前部結構的代表性構造中,車輛前部結構包括:縱構件,其沿上下方向延伸;結構構件,其前端接合至所述縱構件的背面,所述結構構件向車輛后方延伸;配置在所述縱構件的上端部的前方的上減振器和配置在所述縱構件的下端部的前方的下減振器;橫構件,其配置在所述縱構件的后方,其中,當由于承受來自前方的載荷使所述上減振器和所述下減振器發(fā)生變形、并且所述縱構件的位于與所述結構構件的接合部上方的上方區(qū)域和位于與所述結構構件的接合部下方的下方區(qū)域還發(fā)生向后方的撓曲時,所述橫構件支撐發(fā)生撓曲后的所述縱構件的上方區(qū)域,使得所述縱構件的位于所述接合部處的前端、變形后的所述上減振器的前端和變形后的所述下減振器的前端位于車輛前后方向上的相同位置。
[0012]根據(jù)以上構造,縱構件的分別位于與結構構件的接合部的上方和下方的區(qū)域在承受載荷時能夠向后方撓曲。這使得通過發(fā)生變形來吸收載荷的上減振器和下減振器(以下、用術語“減振器”指代上減振器和下減振器二者)能夠最大限度地變形、即最大限度地潰退。因此,能夠最大限度地發(fā)揮減振器的載荷吸收性能。此外,當減振器完全變形時,能夠通過縱構件的撓曲進一步獲得載荷吸收效果。
[0013]此外,由于變形后的減振器的前端和縱構件與結構構件的接合部位于車輛前后方向上的相同位置,所以行人的腿部能夠與車輛前部直線接觸。這使得能夠抑制行人腿部的折曲,特別是能夠減輕施加于行人的膝的載荷。
[0014]在以上構造中,所述橫構件可以聯(lián)接至前立柱,該前立柱構成車輛的前門開口的前側。這使得能夠通過前立柱由車輛整體接收碰撞時的載荷。
[0015]在以上構造中,所述下減振器可以是配置在所述結構構件的下方、沿車輛寬度方向延伸并支撐散熱器的散熱器支撐構件,所述橫構件可以是接合至所述結構構件并且構成發(fā)動機室的側面的前圍側構件。如該構造中那樣利用散熱器支撐構件作為下減振器,能夠在抑制部件數(shù)量増加的同時獲得上述效果。此外,可以有如下構造:散熱器支撐構件和前圍側構件中的任一方從外側接合至縱構件,另一方從內(nèi)側接合至縱構件。這防止了縱構件在承受載荷時扭曲,使得能夠改善載荷吸收性能。
[0016]在以上構造中,所述車輛前部結構還可以包括設置在所述結構構件與所述縱構件之間的接合部處并且跨接所述結構構件與所述縱構件的、折曲成L字狀的加強件。根據(jù)該構造,能夠通過調(diào)節(jié)加強件的厚度和折曲角度來調(diào)節(jié)縱構件的位于與結構構件的接合部上方的上方區(qū)域和位于與結構構件的接合部下方的下方區(qū)域的撓曲度。
[0017]在以上構造中,所述結構構件的前端可以位于直立的平均成年男性的膝下方。根據(jù)該構造,行人腿部的膝下方的區(qū)域和縱構件與結構構件的接合部以及下減振器接觸,膝區(qū)域和上減振器接觸。這使得能夠有利地獲得上述效果。
[0018]發(fā)明的效果
[0019]根據(jù)本發(fā)明,能夠提供能夠在碰撞時抑制行人、特別是行人的腿部的折曲并且能夠減輕施加于行人的載荷的車輛前部結構。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0]圖1是根據(jù)實施方式的車輛前部結構的立體圖。
[0021]圖2A和圖2B是從左側觀察的圖1中的車輛前部結構的側視圖。
[0022]圖3是沿著圖1中的A-A截取的截面圖。
[0023]附圖標記說明
[0024]100…車輛前部結構;110a...保險杠支撐架;110b...保險杠支撐架;112…接合部;120a…側構件;120b…側構件;130a…前圍側構件;130b…前圍側構件;140…散熱器支撐構件;140a…前端位置;150…燈支撐構件;160…擋泥板側板;170…前立柱;180…上減振器;180a…前端位置;182…加強件;190…碰撞體;192…膝部;194…小腿部
【具體實施方式】
[0025]以下將參照附圖詳細地說明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本實施方式中的尺寸、材料、其他具體數(shù)值等僅是為了便于理解本發(fā)明的說明性示例,除非另有具體聲明,否則不意于限制本發(fā)明。注意,在本說明書以及附圖中,為功能和構造實質(zhì)上相同的元素賦予相同的附圖標記,以省略重復說明,與本發(fā)明不直接相關的元素已從圖中省略。
[0026]圖1是根據(jù)本實施方式的車輛前部結構100的立體圖。圖2A和圖2B是從左側觀察的圖1中的車輛前部結構100的側視圖。圖2A示出與碰撞體190碰撞前的狀態(tài),圖2B示出與碰撞體190碰撞時的狀態(tài)。注意,在圖2A和圖2B中,將成年男性的腿部模型作為碰撞體190示出。
[0027]如圖1所示,在根據(jù)本實施方式的車輛前部結構100中,保險杠支撐架IlOa和I 1b作為在車輛前部沿上下方向延伸的縱構件左右配置。作為向車輛后方延伸的結構構件的側構件120a和120b的前端分別在保險杠支撐架IlOa和IlOb的上下方向中間部接合至保險杠支撐架IlOa和IlOb的背面。
[0028]此外,作為在保險杠支撐架IlOa和IlOb的后方向車輛后方延伸的橫構件的前圍側構件130a和130b在側構件120a和120b的上方接合至保險杠支撐架IlOa和IlOb的背面。前圍側構件130a和130b是構成發(fā)動機室(未示出)的側面的構件。此外,用于支撐散熱器(未示出)的散熱器支撐構件140配置在作為結構構件的側構件120a和120b的下方,并且沿車輛寬度方向延伸,散熱器支撐構件140接合至保險杠支撐架I1a和IlOb的下端。注意,由于本實施方式的車輛前部結構100具有左右對稱的構造,所以將以左側、即保險杠支撐架IlOa側為示例給出以下說明。
[0029]本實施方式的特征在于,上減振器和下減振器分別配置在作為縱構件的保險杠支撐架IlOa的上下端部的前方。具體地,在本實施方式中,如圖1所示,向前方凸的帽形上減振器180在保險杠支撐架IlOa的上端附近設置于保險杠支撐架IlOa的前表面。此外,配置在保險杠支撐架IlOa的下端附近的散熱器支撐構件140起到下減振器的功能。
[0030]根據(jù)以上構造,如圖2A所示,在與碰撞體190碰撞時,膝部192與上減振器180接觸,小腿部194與作為下減振器的散熱器支撐構件140接觸。上減振器180和作為下減振器的散熱器支撐構件140的肋142在吸收碰撞時來自前方的載荷的同時向后方潰退變形。這里,上減振器180和散熱器支撐構件140的肋142變得完全潰退、即發(fā)生完全變形,保險杠支撐架IlOa的分別位于與側構件120a的接合部(以下稱為接合部112)上方和下方的區(qū)域(以下稱為上部和下部)如圖2B中的點劃線所示發(fā)生撓曲,因此進一步吸收載荷。
[0031]如果保險杠支撐架IlOa的上部和下部的整個區(qū)域接合至諸如側構件120a等的剛性結構構件,則上部和下部將不能夠發(fā)生撓曲(彎曲),上部和下部將處于張緊狀態(tài)并接收反作用力。減振器因而不能夠完全潰退,因此使得不能充分地獲得利用減振器的載荷吸收性能。相反,如果如本實施方式那樣保險杠支撐架IlOa的上部和下部能夠發(fā)生撓曲、即保險杠支撐架IlOa的上部和下部具有撓曲余量,則能夠防止減振器不完全潰退,因此使得能夠最大限度地發(fā)揮減振器的載荷吸收性能。此外,使得保險杠支撐架IlOa能夠發(fā)生撓曲,這為保險杠支撐架IlOa的變形賦予了自由度,因此使得能夠適應不規(guī)則的載荷進而適應各種碰撞行為。
[0032]此外,本實施方式的特征在于,如上所述由于來自前方的載荷而發(fā)生撓曲的保險杠支撐架IlOa的上部由作為橫構件的前圍側構件130a支撐,使得作為縱構件的保險杠支撐架IlOa的位于接合部112處的前端、變形后的上減振器180的前端位置180a和變形后的作為下減振器的散熱器支撐構件140的前端位置140a如圖2B所示位于車輛前后方向上的相同位置。因此,接合部112、變形后的上減振器180的前端位置180a和變形后的散熱器支撐構件140的前端位置140a如圖2B中的虛線所示在車輛前后方向上位于同一直線上。因此,行人的腿部(碰撞體190)與車輛前部直線接觸。這防止了行人的小腿部(碰撞體190的小腿部194)在前后方向上擺動,因此使得能夠抑制行人腿部的折曲、即抑制膝的角度變化。這使得能夠減輕施加于行人的膝的載荷。
[0033]注意,為了改善上述效果,可以有如下構造:起到下減振器功能的散熱器支撐構件140和作為橫構件的前圍側構件130a中的任一方從外側接合至保險杠支撐架110a,另一方從內(nèi)側接合至保險杠支撐架110a。這使得能夠防止保險杠支撐架IlOa由于載荷而扭曲,因此使得能夠更穩(wěn)定地獲得上述載荷吸收性能。
[0034]此外,如圖2A和圖2B所示,作為結構構件的側構件120a的前端可以配置于在上下方向上位于直立的平均成年男性的膝(碰撞體190的膝部192)下方的位置。因此,碰撞體190 (腿部)的膝部192下方的小腿部194和保險杠支撐架IlOa與側構件120a的接合部以及作為下減振器的散熱器支撐構件140接觸,而膝部192和上減振器180接觸,因此使得能夠有利地獲得上述效果。
[0035]此外,在本實施方式中,如圖1所示,作為橫構件的前圍側構件130a通過配置在前圍側構件130a上方的燈支撐構件150和擋泥板側板160聯(lián)接至構成車輛的前門開口(未示出)的前側的前立柱170。因此,當減振器或保險杠支撐架I1a承受大載荷(過載)時,能夠由前立柱170進而由車輛整體接收該載荷。此外,增加構件之間的接合部的數(shù)量,使得同樣能夠改善車輛前部結構100的整體的強度。
[0036]注意,盡管以前圍側構件130a通過燈支撐構件150和擋泥板側板160間接地聯(lián)接至前立柱170的情況為例說明了本實施方式,但是本發(fā)明不限于此。前圍側構件130a可以通過除了燈支撐構件150和擋泥板側板160以外的其他構件聯(lián)接至前立柱170,或者可以不借助介于前圍側構件130a和前立柱170之間的其他構件而直接地聯(lián)接至前立柱170。
[0037]圖3是沿著圖1中的A-A截取的截面圖。如圖3所示,在本實施方式中,在保險杠支撐架IlOa與側構件120a的接合部處設置有跨接保險杠支撐架IlOa與側構件120a的折曲成L字狀的加強件182。如果加強件182以這種方式設置在作為保險杠支撐架IlOa的上部和下部的撓曲的起點的接合部112(參照圖1)處,則能夠通過調(diào)節(jié)加強件182的厚度和折曲角度來調(diào)節(jié)保險杠支撐架IlOa的上部和下部的撓曲度,因此使得能夠防止上部和下部的過度撓曲。
[0038]如上所述,根據(jù)本實施方式的車輛前部結構100,由于保險杠支撐架IlOa的上部和下部在承受載荷時發(fā)生向后方的撓曲,所以減振器能夠發(fā)生完全變形,因此使得能夠最大限度地發(fā)揮減振器的載荷吸收性能。此外,當保險杠支撐架IlOa的上部和下部發(fā)生向后方的撓曲時,由撓曲自身來吸收載荷,因此使得能夠進一步抑制施加于行人的載荷。此外,由于變形后的減振器的前端和保險杠支撐架IlOa與側構件120a的接合部112位于車輛前后方向上的相同位置,所以行人的腿部與車輛前部結構100直線接觸,因此防止了行人腿部的折曲,并且使得能夠顯著地減輕施加于行人的膝的載荷。
[0039]注意,盡管以作為橫構件的前圍側構件130a接合至作為縱構件的保險杠支撐架IlOa的情況為示例說明了以上實施方式,但是本發(fā)明不限于此。前圍側構件130a不是必須要接合至保險杠支撐架110a,只要發(fā)生了撓曲的保險杠支撐架IlOa的上部能夠得到支撐,即使前圍側構件130a不接合至保險杠支撐架110a,也能夠獲得上述效果。
[0040]此外,盡管以在保險杠支撐架IlOa的前表面設置有向前方凸的帽形上減振器180的情況為示例說明了本實施方式,但是本發(fā)明不限于此。上減振器180可以具有其他形狀,或者可以與保險杠支撐架IlOa—體化,與本實施方式的下減振器相同,將配置在保險杠支撐架IlOa的上部的前方的其他構件構造成起到上減振器的功能的構造也是可以的。同樣地,也適用于下減振器,盡管以散熱器支撐構件140是下減振器的情況為例說明了本實施方式,但是本發(fā)明不限于此。與本實施方式的上減振器相同,可以將其他構件設置在保險杠支撐架IlOa的下部的前方,或者可以將下減振器與保險杠支撐架IlOa —體化。
[0041]盡管參照【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了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但是,勿庸多言,本發(fā)明不限于該示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明白,在權利要求的范圍內(nèi)能夠作出各種變型和改變,所有這些變型和改變當然也包括在本發(fā)明的技術范圍內(nèi)。
[0042]產(chǎn)業(yè)h的可利用件
[0043]本發(fā)明適用于包括沿上下方向延伸的縱構件和前端接合至縱構件的背面的向車輛后方延伸的結構構件的車輛前部結構。
【權利要求】
1.一種車輛前部結構,其包括: 縱構件,其沿上下方向延伸; 結構構件,其前端接合至所述縱構件的背面,所述結構構件向車輛后方延伸; 配置在所述縱構件的上端部的前方的上減振器和配置在所述縱構件的下端部的前方的下減振器; 橫構件,其配置在所述縱構件的后方, 其中,當由于承受來自前方的載荷使所述上減振器和所述下減振器發(fā)生變形、并且所述縱構件的位于與所述結構構件的接合部上方的上方區(qū)域和位于與所述結構構件的接合部下方的下方區(qū)域還發(fā)生向后方的撓曲時,所述橫構件支撐發(fā)生撓曲后的所述縱構件的上方區(qū)域,使得所述縱構件的位于所述接合部處的前端、變形后的所述上減振器的前端和變形后的所述下減振器的前端位于車輛前后方向上的相同位置。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前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橫構件聯(lián)接至前立柱,該前立柱構成車輛的前門開口的前側。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車輛前部結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下減振器是配置在所述結構構件的下方、沿車輛寬度方向延伸并支撐散熱器的散熱器支撐構件, 所述橫構件是接合至所述結構構件并且構成發(fā)動機室的側面的前圍側構件。
4.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車輛前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前部結構還包括設置在所述結構構件與所述縱構件之間的接合部處并且跨接所述結構構件與所述縱構件的、折曲成L字狀的加強件。
5.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4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車輛前部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結構構件的前端位于直立的平均成年男性的膝下方。
【文檔編號】B60R21/34GK104139759SQ201410192634
【公開日】2014年11月12日 申請日期:2014年5月8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5月8日
【發(fā)明者】后藤陽一, 丹內(nèi)克則, 森田貴彥 申請人:鈴木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