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車輛用后出口構造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車輛用后出口構造,其可以降低汽車行駛時產(chǎn)生的空氣阻力,特別地,可以抑制在車輛后面的后方區(qū)域產(chǎn)生的湍流。
背景技術:
日本專利4321063號公開了一種車輛構造,其在車輛的后部的側面設置有阻礙空氣流動的阻礙單元。在該車輛構造中,后翼子板主要由后翼子板主體和彎曲部構成,該后翼子板主體具有在前后方向上以直線狀形成的側面,該彎曲部是從該后翼子板主體的后端向車內(nèi)側彎曲而形成的,在該彎曲部的前端部附近的外表面上,凸出形成有作為阻礙單元的凸出部。
發(fā)明內(nèi)容
但是,在上述車輛構造中,存在無法充分地抑制從車輛的側面?zhèn)认蚝竺鎮(zhèn)鹊男旭傦L的湍流。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車輛用后出口構造,其可以抑制行駛時在車輛后面的后方區(qū)域產(chǎn)生的湍流等,提高車輛的氣動性能。本發(fā)明的一種形式是一種車輛用后出口構造,其具有外觀部件,其構成車體后部的外表面,并且劃分出車體內(nèi)部的流路空間;以及凸起部,其在該外觀部件的外表面向車體外方向凸出設置。在所述外觀部件上,設置將所述流路空間和車體外空間連通的出風開口,所述凸起部在所述出風開口的車輛前后方向上的前方,沿上下方向連續(xù)設置。而且,利用沿所述外觀部件的外表面流過的空氣的氣流,將所述流路空間內(nèi)的空氣,從所述出風開口向車體外方向側吸出。
圖I是從車輛的左斜后方觀察的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涉及的車輛用出口構造的要部的斜視圖。圖2是圖I的II — II剖視圖。圖3是圖2的III部放大圖。圖4是設置有圖I的車輛用后出口構造的車輛的后部側視圖。圖4示意地將具有出風開口的區(qū)域表示為A — A線后方的區(qū)域。圖5是示意地表示在圖I的車輛用后出口構造中,由在外觀部件的車體內(nèi)方向側上形成的內(nèi)部流路空間形成的通風流路的剖面形狀變化的一部分斜視剖圖。圖6是示意地表示圖I的車輛用后出口構造中的出風開口和凸起部的尺寸關系的水平剖視圖。圖7是表示繪制出圖I的車輛用后出口構造中的凸起中心的位置和⑶值改善效果之間的關系的實驗數(shù)據(jù)的圖表。
圖8是表示繪制出圖I的車輛用后出口構造中的出風開口的水平方向的開口寬度尺寸和CD值改善效果之間的關系的實驗數(shù)據(jù)的圖表。圖9是將車輛后面的后方區(qū)域的空氣的流動狀態(tài)可視化示出的解析圖。(a)表示未使用圖I的車輛用后出口構造的車輛的空氣的流動狀態(tài),(b)表示使用了圖I的車輛用后出口構造的車輛的空氣的流動狀態(tài)。圖10是從車輛的左斜后方觀察的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I涉及的車輛用后出口構造的要部的斜視圖。圖11是從車輛的左斜后方觀察的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2涉及的車輛用后出口構造的要部的斜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根據(jù)附圖,說明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涉及的車輛用后出口構造。此外,在下面 的說明中,有時將車輛前后方向的前方簡稱為“前方”,將車輛前后方向的后方簡稱為“后方”。另外,后述的“外觀部件”,是指構成車輛各部分的外表面的部件(形成車輛的外形形狀 輪廓的部件),該外表面構成車體內(nèi)部空間和車體外部空間之間的邊界面。在下面的說明中,將該邊界面的內(nèi)側稱為“車體內(nèi)”,將外側稱為“車體外”,將從該邊界面朝向車體內(nèi)的方向稱為“車體內(nèi)方向”,將從該邊界面朝向車體外的方向稱為“車體外方向”。首先,使用圖I至圖9,說明本實施方式涉及的車輛用后出口構造的整體結構。如圖4所示,在使用了本實施方式涉及的車輛用后出口構造的汽車I中,一對后組合燈裝置3、3分別安裝在位于車體后部2的后方端部的左右兩側緣的轉角部9、9處。如圖I及2所示,在車體后部2的后面2a上形成有后備箱開口 4,在后備箱開口 4中可開關地設置有后備箱蓋部件5。而且,后組合燈裝置3、3從車寬方向兩外側隔著后備箱蓋部件5而分別左右對稱地設置。在這里,配置在車體后部2的右后端部的后組合燈裝置3和配置在左后端部的后組合燈裝置3具有左右對稱的結構,具有大致相同的功能。下面,對于后組合燈裝置3的結構,主要說明車體后部2的左后端部的后組合燈裝置3,省略說明車體后部2的右后端部的后組合燈裝置3。后組合燈裝置3具有構成框體的一部分的樹脂制的燈殼部件3a。燈殼部件3a嵌裝在分別在后備箱開口 4的左右兩側緣部4a、4a上凹陷設置而形成的安裝凹部4b、4b中的一個上。另外,后組合燈裝置3具有外嵌在燈殼部件3a的車體外方向端上的透明樹脂制的透鏡罩部件10。透鏡罩部件10構成外觀部件的一部分。如圖4所示,上述燈殼部件3a及透鏡罩部件10從車體后部2的后面2a繞向側面2b,并向車輛前方延伸,它們的前方端與構成左右側面2b、2b的后翼子板部件8的外表面接近。另外,燈殼部件3a及透鏡罩部件10,在圖2所示的水平剖面上,構成轉角部9,該轉角部9具有向車體外方向凸出地彎曲的外形形狀。另外,在燈殼部件3a中,一體地安裝有尾燈6和制動燈7等,該尾燈6主要在夜間時等長時間點燈,向周圍告知自身車輛的存在,該制動燈7使在自身車輛的后方行駛的其他車輛識別到制動器的踏入。
在該燈殼部件3a上以液密狀態(tài)外嵌安裝有透明樹脂制的透鏡罩部件10,可以從車輛后方看到各尾燈6、…等的點燈。透鏡罩部件10 —體地連續(xù)設置有透鏡后面部IOa及透鏡側面部10b。透鏡罩部件10的外表面是沿車體后部2的轉角部9彎曲形成的。透鏡罩部件10的透鏡后面部IOa位于車體后部2的后面2上。透鏡后面部IOa形成為,在車寬方向內(nèi)側緣部,其外表面與車體后部2的后面2a的后備箱蓋部件5的外表面大致齊平。另外,透鏡罩部件10的透鏡側面部IOb位于車體后部2的左側面2b上。該透鏡罩部件10的透鏡側面部IOb從透鏡后面部IOa —體地彎曲,以與設置在車體后部2的左側面2b上的后翼子板部件8的外表面大致齊平的方式,沿著左側面2b向車體前方延伸設置。如圖4及圖5所示,在透鏡罩部件10的車體內(nèi)方向側,在安裝凹部4b的外側面板部件和透鏡罩部件10之間,形成有內(nèi)部流路空間(以下,也稱為車體內(nèi)部的流路空間)11。內(nèi)部流路空間11具有可使空氣流通的流路剖面積。另外,如圖I所示,透鏡罩部件10的透鏡側面部IOb的前端緣IOc形成為,側視車輛時,朝向后方向下傾斜。而且,透鏡罩部件10的前端緣IOc沿著在后翼子板部件8上凹陷設置的安裝凹部4b的前側凹部4c延伸設置。如圖2及圖3所示,在透鏡側面部IOb的前緣部IOc附近部位,形成將車體外空間12和內(nèi)部流路空間11連通的出風開口 13。該出風開口 13沿著前端緣10c,在前端緣IOc的車輛上下方向的大致全長范圍內(nèi)延伸設置。出風開口 13形成為使長度方向傾斜的細長孔形狀,如圖6所示,水平方向的開口寬度尺寸W1,在出風開口 13的車輛上下方向的大致全長范圍內(nèi)大致相同。如圖8所示,作為開口寬度尺寸Wl,可以基于下述實驗數(shù)據(jù),即,在設定在2 20_之間的情況下,對使CD值(空氣阻力系數(shù))變?yōu)榱己玫臍鈩有Ч呢暙I(CD值改善效果)最大,從而設定在2 20_范圍內(nèi)。另外,在出風開口 13的前側周緣部上,與透鏡罩部件10—體地設置有朝向車體外方向凸出設置的凸起部14。該凸起部14沿著前端緣IOc形成,使長度方向朝向后方而向下傾斜。在本實施方式中,透鏡罩部件10的透鏡側面部10b,通過車體后部2的轉角部9的造型,設置在車體后部2的開始收縮的部位的附近。而且,如圖2及圖3所示,凸起部14在出風開口 13和透鏡罩部件10的前端緣IOc之間,配置在車體后部2的開始收縮的部位的附近,具體而言,如圖6所示,配置在車體后部2的左側面2b向車體內(nèi)方向側的傾斜角度α小于或等于45度的部位。此外,作為外觀部件的外表面中的設置有凸起部14的部位的傾斜角度α,如圖7所示,基于下述實驗數(shù)據(jù),即,在設定在約O度(車體后部2的開始收縮的部位的傾斜角度) 約45度的范圍內(nèi)、優(yōu)選約15度 約40度范圍內(nèi)的情況下,對使CD值變?yōu)榱己玫臍鈩有Ч呢暙I最大,從而可以設定在O度 45度,更優(yōu)選設定在15度 40度范圍內(nèi)。另外,如圖6所示,凸起部14在水平剖面上呈大致三角形形狀,具有與出風開口13相比位于車體外方向側的棱線;以及隔著該棱線而位于出風開口 13的相反側、即位于前方的傾斜面狀的前傾部16。
構成車體后部2的側面2b的外觀部件即后翼子板部件8的側面,向后方收縮(朝向后方而向車寬方向內(nèi)側傾斜),側面垂線17與平行于車寬方向的線所成的角小于45度。透鏡罩部件10的透鏡側面部IOb與后翼子板部件8的側面相鄰配置,在其前端緣IOc的附近,形成為與后翼子板部件8的側面大致齊平。另外,凸起部14在透鏡側面部IOb的外表面上,沿著前端緣IOc設置。而且,如果將凸起部14的水平方向寬度中心(水平剖面上的寬度中心)設為凸起中心S,則凸起中心S位于下述部位,即,車體后部2的側面2b向后方收縮而側面垂線17與平行于車寬方向的線所成的角小于45度的部位。此外,如圖6所示,所謂“側面垂線”,是指后翼子板部件8的側面的水平剖面中的外側輪廓線的法線。另外,凸起部14形成為突條狀,其與車輛前后方向寬度尺寸大致相近的水平方向寬度尺寸(水平剖面中的寬度尺寸)W2,在凸起部14的車輛上下方向的整個長度hi的范圍內(nèi)成為大致均等的寬度尺寸。而且,凸起部14的頂點T(在凸起部14的水平剖面中,位于車體外方向的最外側的頂點T),與穿過凸起中心S的側面垂線17相比位于車輛前后方向的后方。由此,使前傾部16的傾斜角度減小,而接近于相鄰的后翼子板部件8的側面的開始收縮部位的傾斜角度。 在本實施方式中,通過凸起部14對沿著車體后部2的側面2b的外表面流過的行駛風進行作用,從而該行駛風在凸起部14的后方且出風開口 13的車體外方向側,形成負壓區(qū)域15,通過該負壓區(qū)域15,內(nèi)部流路空間11內(nèi)的空氣,從出風開口 13向車體外方向的車體外空間12被吸出。此外,所謂“行駛風”,是指車輛行駛時,在車輛的周圍形成的相對的空氣流動。另外,“負壓”是指比大氣壓低的壓力,“正壓”是指比大氣壓高的壓力。凸起部14是通過將出風開口 13的前側周緣部從圖3的虛線位置至實線位置一體地彎折而形成的折起形狀,從而后方端位于車體外方向的最外側。如圖3所示,折起部位具有與透鏡側面部IOb的前端緣IOc附近的通常面相同的板厚。由此,沿著凸起部14的表面流過的行駛風的流動方向,與沿著凸起部14周圍的外觀部件的外表面流動的行駛風的流動方向不同,在凸起部14的車寬方向內(nèi)側(或車體內(nèi)方向側)及與車輛前后方向的后方相鄰配置的出風開口 13的車體外方向側,形成負壓區(qū)域15。另外,如圖5所示,內(nèi)部流路空間11的下部形成在車體后部2的后輪罩部件18的背面18a、和在車寬方向上延伸設置的后保險杠部件19中的作為外觀部件的一部分的覆蓋車體后部2的保險杠面部部件19a的背面19b之間。而且,在內(nèi)部流路空間11的下端,設置有進風開口 20,該進風開口 20形成在車體后部2的車體下面?zhèn)?,將車體下面?zhèn)鹊目諝庾鳛樾旭傦L導入。進風開口 20將車體下面?zhèn)鹊能圀w外空間和在位于上方的透鏡罩部件10的車體內(nèi)方向側形成的內(nèi)部流路空間11連通。因此,通過車體后方2的下面?zhèn)鹊男旭傦L,從進風開口 20導入至內(nèi)部流路空間11內(nèi),保險杠面部部件19a的背面19b中的壓力成為正壓。而且,導入的空氣通過內(nèi)部流路空間11,從設置在透鏡罩部件10上的出風開口 13,向位于車體外方向側的負壓區(qū)域15吸出。另外,在位于保險杠面部部件19a及透鏡罩部件10的車體內(nèi)方向側的內(nèi)部流路空間11中,空氣的通風流路(通過路徑)的剖面形狀形成為,隨著朝向車體上方,即隨著朝向通風方向的下游,各剖面面積S1、S2…逐漸減小,并且,設定為與出風開口 13的開口面積相t匕,進風開口 20開口面積及各通風流路的各剖面面積S1、S2…更大。S卩,從進風開口 20導入的空氣,通過內(nèi)部流路空間11,直至向位于出風開口 13的車體外方向側的負壓區(qū)域15排出為止的通風流路的剖面形狀設定為,內(nèi)部流路空間11的流路剖面面積,大于任何的出風開口 13的開口面積。另外,如圖2所示,在后組合燈裝置3中,密封接合部21a、21b將燈殼部件3a和透鏡罩部件10接合并固定,液密地密封后組合燈裝置3。而且,出風開口 13在透鏡罩部件10的外周緣部中與密封接合部21a、21b相比外側的(更接近透鏡罩部件10的外周緣端)位置,沿著前端緣IOc設置。而且,在本實施方式中,在該前端緣IOc和出風開口 13的前側周緣部之間,一體地延伸設置凸起部14。下面,說明本實施方式涉及的車輛用后出口構造的作用效果。在使用了本實施方式涉及的車輛用后出口構造的汽車I的車體后部2中,行駛風
沿著構成左右側面2b、2b的后翼子板部件8的外表面流過后,如圖3所示,從設置為與后翼子板部件8的外表面大致齊平的透鏡罩部件10的前端緣10c,沿著凸起部14的前傾部16,順暢地被引導至凸起部14的頂點T (棱線)。然后,行駛風通過位于前傾部16的后端緣的頂點T,從透鏡側面部IOb的外表面順暢地離開。由此,在凸起部14的后方,形成負壓區(qū)域15,內(nèi)部流路空間11內(nèi)的空氣,從出風開口 13向形成在車體外方向側的負壓區(qū)域15被吸出。而且,從出風開口 13被吸出的空氣,與沿著車體后部2的左右側面2b、2b的外表面流過的行駛風合流,作為從透鏡罩部件10的車體內(nèi)方向側向車體外方向側的氣流、或從車寬方向內(nèi)側向車寬方向外側的氣流。由此,如圖9 (b)所示,朝向車體后方的行駛風,與圖9(a)所示的未設置凸起部14及出風開口 13的車輛相比,被整流為更平滑的(湍流少的)氣流。因此,根據(jù)本實施方式,如圖9 Ca)所示,可以抑制沿著汽車I的車體后部2的側面2b向車輛后方的行駛風,由于在轉角部9處從側面2b側向后面2a側卷入,從而在車輛后面的后方區(qū)域產(chǎn)生湍流等,由此,可以抑制作用在車輛后面的負壓,抑制空氣阻力的增大。另外,在本實施方式中,在汽車I的車體下面?zhèn)龋诤筝喌暮筝喺植考?8的背面18a和保險杠面部部件19a的背面19b之間形成有進風開口 20,從該進風開口 20導入的車體后部2的下面?zhèn)鹊目諝?,通過內(nèi)部流路空間11內(nèi),從出風開口 13向車體外方向側排出。此時,內(nèi)部流路空間11內(nèi)的空氣的壓力為正壓,成為高于在出風開口 13的車體外方向側形成的負壓區(qū)域15的壓力。另外,從進風開口 20導入的空氣,通過內(nèi)部流路空間11,直至向位于出風開口 13的車體外方向側的負壓區(qū)域15排出為止的通風流路的剖面形狀,如圖5所示,設定為內(nèi)部流路空間11的流路剖面面積,比出風開口 13的開口面積大。并且,在本實施方式中,空氣的通風流路的剖面形狀形成為,隨著朝向車體方向、即隨著走向通風方向的下游,逐漸減小。因此,利用出風開口 13,朝向形成在車體外方向側的負壓區(qū)域15,在內(nèi)部流路空間11內(nèi)成為正壓的空氣,利用出風開口 13內(nèi)外的氣壓差,更平滑地吸出。為了評價本實施方式涉及的車輛用后出口構造對CD值的效果,利用在未設置出風開口 13及凸起部14的狀態(tài)下CD值為O. 3的汽車進行了實驗。具體而言,相對于該汽車,針對僅設置出風開口 13的情況、僅設置凸起部14的情況、以及如本實施方式所示設置有出風開口 13及凸起部14這兩者的情況,測量空氣阻力。其結果可知,在只具有出風開口13的汽車中,得到I. 0% (Δ O. 003)的⑶值改善效果,在只具有凸起部14的汽車中,得到
I.4% (Δ O. 005)的⑶值改善效果,相對于上述情況,在具有組合凸起部14和出風開口 13的構造的汽車I中,得到2. 4% (Δ O. 008)的⑶值改善效果,與分別只設置有出風開口 13或凸起部14的情況相比,在組合凸起部14和出風開口 13的情況下,⑶值改善效果顯著地增加。由此可知,通過組合凸起部14和出風開口 13,可以對⑶值改善起到促進效果。另外,在本實施方式中,如圖6所示,作為凸起部14的水平方向寬度中心的凸起中心S,位于下述部位,S卩,車體后部2的側面2b向后方收縮而透鏡罩部件10的透鏡側面部IOb的外表面中的側面垂線17與平行于車寬方向的線所成的角小于45度的部位。因此,例如,如圖3中的虛線所示,通過將具有與透鏡側面部IOb的通常面相同的板厚的前端緣IOc附近的部位折起,可以容易一體地形成凸起部14和透鏡罩部件10,可以以良好的部件效率確保凸起部14從側面2b的凸出量(圖6中的h2)。
另外,如圖6所示,本實施方式的凸起部14,在水平剖面中,在車輛前后方向上具有規(guī)定的水平方向寬度尺寸W2,而且,使凸起部14的頂點T與通過凸起中心S的側面垂線17相比位于車輛前后方向的后方側。因此,可以減小前傾部16的傾斜角度,使前傾部16的傾斜面接近于車體后部2的側面2b的外表面,并且,將凸起部14的從側面2b的凸出量設定得較大。而且,在本實施方式的凸起部14中,以使出風開口 13的前側周緣部的后方端位于車體外方向的最外側方式,以從圖3的虛線位置至實線位置一體地彎折而折起的形狀,形成前傾部16。因此,負壓區(qū)域15不僅可以形成在該凸起部14的頂點T的后方區(qū)域,而且擴大至頂點T的車寬方向內(nèi)側及車體內(nèi)方向側區(qū)域,可以進一步增大空氣的吸出量。另外,在本實施方式中,出風開口 13及凸起部14設置在位于車體后部2的后方端部的左右側緣的后組合燈裝置3、3上。因此,無需另外追加部件,可以抑制部件數(shù)量的增加。而且,在本實施方式中,出風開口 13及凸起部14,設置在構成在車體后部2上配置的后組合燈裝置3的透鏡罩部件10中的透鏡側面部IOb上,該透鏡側面部IOb沿著透鏡罩部件10的左右側面2b、2b,向車輛前后方向的前方延伸設置。因此,可以容易地在車體后部2的后方端部的左右側面2b、2b上,配置出風開口 13及凸起部14。另外,如圖2所示,在本實施方式中,密封接合部2la、2Ib將燈殼部件3a和透鏡罩部件10接合并固定,液密地密封后組合燈裝置3。而且,出風開口 13在透鏡罩部件10的外周緣部中,在與密封接合部21a、21b相比的外側的位置,沿著前端緣IOc設置。因此,可以利用雙重的密封接合部21a、21b可靠地保持液密,并且,構成排出空氣的出風開口 13,可以提高形狀或數(shù)量等的設定自由度。而且,在本實施方式中,在透鏡側面部IOb的前端緣IOc和出風開口 13的前側周緣部之間,一體地延伸設置凸起部14。因此,即使在出風開口 13接近前端緣IOc而形成的情況下,也可以抑制前端緣IOc附近的透鏡罩部件10的剛性降低。
實施例I圖10表示本發(fā)明的實施例I涉及的車輛用后出口構造。此外,與上述實施方式的車輛用后出口構造相同或等同的部分,標注相同的標號進行說明。首先,說明結構上的不同點,在實施例I的車輛用后出口構造中,取代上述實施方式的出風開口 13、13,設置有出風口 24、24。出風口 24、24在設置在汽車101的車體后部22上的左右各后組合燈裝置23、23的各透鏡罩部件23a上,相隔固定距離而形成多個出風開Π 25…。出風開口 25…沿著凸起部14的延伸方向,在縱列上相鄰配置。出風開口 25···分別呈長孔形狀,側視車輛時,形成為一條虛線狀。另外,在上述出風開口 25、25之間,設置有加強部件26、26..·。加強部件26、26...在出風開口 25的開口寬度方向上,架設在相對的出風開口 25的內(nèi)側面周緣部之間而將它們一體地連結,在縱列方向上,與出風開口 25、25…交替地配置。上述加強部件26…與凸起部14 一體地形成,以使得沿著在車體后部22上安裝的透鏡罩部件23a的前端緣23c而設置的凸起部14,通過加強部件26…在多個位置被支撐。另外,加強部件26…的車輛上下方向尺寸h3,分別設為約小于或等于20mm,以不妨礙從各出風開口 25、25的空氣的排出。相鄰配置的各出風開口 25、25的上下端部,形成為在水平方向上一部分重疊,即,相鄰配置的2個出風開口 25、25中的后方側的出風開口 25的上端部,與前方側的出風開口 25的下端部相比位于車輛上下方向的上側。下面,說明實施例I的車輛用后出口構造的作用效果。在實施例I中,多個出風開口 25相隔固定間隔而形成的出風口 24,沿著透鏡罩部件23a的前端緣23c形成。而且,前端緣23c與凸起部14相鄰配置,在出風開口 25、25之間,加強部件26、26···形成為,在開口寬度方向上,將內(nèi)側面周緣部之間一體地連結。因此,在實施例I中,實現(xiàn)與上述實施方式的車輛用后出口構造相同的作用效果的基礎上,即使出風口 24由多個出風開口 25…構成,由于具有凸起部14的前端緣23c,通過加強部件26、26···被支撐多個位置,因此,可以實現(xiàn)下述效果,即,提高后組合燈裝置23、透鏡罩部件23a等相對于車體后部22的安裝強度。其他結構及作用效果,與上述實施方式相同,因此省略說明。實施例2圖11表示本發(fā)明的實施例2涉及的車輛用后出口構造。此外,與上述實施方式的車輛用后出口構造相同或等同的部分,標注相同的標號而進行說明。首先,說明結構上的不同點,在實施例2的車輛用后出口構造中,在位于汽車102的車體后部32的左右兩側緣的各轉角部9、9的后柱的下方,分別安裝作為外觀部件的一部分的轉角外面板部件110、110。轉角外面板部件110具有沿著轉角部9、9的彎曲形狀而一體地連續(xù)設置的板后面部IlOa及板側面部110b。板側面部IlOb的外表面形成為,在其前端緣IlOc的附近,與后翼子板部件8的外表面大致齊平。板側面部IlOb沿著車體后部32的側面向前方延伸設置,具有在其車輛前后方向的整體長度范圍內(nèi)大致固定的上下方向尺寸h4。另外,在板側面部IlOb的前端緣IlOc的附近,在前端緣IlOc的車輛上下方向的大致全長范圍內(nèi),形成將車體外空間12和內(nèi)部流路空間11連通的出風開口 113。而且,在出風開口 113的前側周緣部,向車體外方向凸出設置的凸起部114,在上下方向上延伸。如圖11所示,凸起部114在出風開口 113和板側面部IlOb的前端緣IlOc之間,通過車體后部2的轉角部9的造型,配置在車體后部2的開始收縮的部位附近,具體而言,配置在車體后部2的板側面部IlOb向車寬方向內(nèi)側的傾斜角度α小于或等于45度的部位。下面,說明實施例2的車輛用后出口構造的作用效果。
在實施例2中,行駛風通過板側面部IlOb的凸起部114,從板側面部IlOb的外表面平滑地離開。由此,在凸起部114的后方、出風開口 113的車體外方向側,形成負壓區(qū)域15。因此,內(nèi)部流路空間11內(nèi)的空氣,經(jīng)由出風開口 113,向車體外空間12平滑地被吸出。而且,從出風開口 113吸出的空氣,與沿著車體后部2的左右側面2b、2b的外表面流過的行駛風合流,作為從板側面部I IOb的車體內(nèi)方向側向車體外方向側的氣流、或從車寬方向內(nèi)側向車寬方向外側的氣流。由此,向車體后方的行駛風,被整流為更平滑的(湍流少的)氣流。另外,在實施例2中,在作為在后柱下方設置的外觀部件的一部分的轉角外板部件110上,設置出風開口 113及凸起部114。因此,在實施例2中,在實現(xiàn)與上述實施方式及實施例I的車輛用后出口構造相同的作用效果的基礎上,還實現(xiàn)下述效果,即,可以無需另外追加部件而構成,從而不用增加部件數(shù)量。另外,無需在上述實施方式的透鏡罩部件10上,設置出風開口 113及凸起部114,因此提高后組合燈裝置的造型等配置及結構的自由度。其他結構及作用效果,與上述實施方式及實施例I相同,因此省略說明。以上,說明了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及實施例1、2,但這些實施方式等只不過是為了容易理解本發(fā)明而記載的示例,本發(fā)明并不受這些實施方式等的限定。本發(fā)明的技術范圍,并不限于在上述實施方式等中公開的具體的技術事項,還包含從上述技術事項容易導出的各種變形、變更、替換技術等。例如,在上述實施方式及實施例1、2中,作為凸起部14示例說明了沿著透鏡罩部件10的前端緣IOc或出風開口 13的前側周緣部而延伸設定,長度方向朝向后方向下方傾斜的結構,但并不特別地限定于此,例如,可以設置多條凸起部14等,凸起部14的形狀、數(shù)量、配置位置及材質,并不特別地限定。另外,在上述實施方式及實施例1、2中,作為出風開口,示例說明了在凸起部14的后方形成的長孔狀的出風開口 13,但并不特別地限定于此,例如出風開口 13的開口形狀可以是圓形、長圓形或橢圓形等其它的形狀,出風開口的形狀、數(shù)量及組合,并不特別地限定。而且,在上述實施方式及實施例1、2中,作為車輛用后出口構造適用的部位,示例說明了車輛用的后組合燈裝置3、23或轉角外板部件110,但并不特別地限定于此,例如,也可以設置在收容轉向信號燈等其它功能的燈的后組合燈裝置上、車體后部的構成車頂部的后端緣的板部件上、后高位制動燈裝置的一部分上等,只要是車體后部的外觀部件,可以是任何部位。本申請基于2010年5月17日申請的日本專利申請第2010-113181號申請優(yōu)先權,將該申請的全部內(nèi)容作為參照引入本說明書中。工業(yè)實用性根據(jù)本發(fā)明,由沿外觀部件的外表面流過的空氣的氣流,在凸起部的后方、出風開口的車體外方向側位置形成負壓區(qū)域,因此,內(nèi)部流路空間內(nèi)的空氣,與從出風開口向車體外方向側被吸出,而沿外觀部件的外表面流過的行駛風,從車體內(nèi)方向側合流。因此,根據(jù)本發(fā)明,可以抑制從車輛的側面?zhèn)认蚝竺鎮(zhèn)鹊男旭傦L的卷入,減少在車輛后面的后方區(qū)域
產(chǎn)生的湍流等,因此,抑制車輛的空氣阻力的增大。標號的說明1、101、102 汽車2、22、32 車體后部2a 后面2b、2b左右側面3、3后組合燈裝置3a、3a燈殼部件10、23a透鏡罩部件(外觀部件的一部分)IOc前端緣11內(nèi)部流路空間12車體外空間13、25、113 出風開口14、114 凸起部16前傾部19a保險杠面部部件(外觀部件的一部分)110轉角外面板部件(外觀部件的一部分)
權利要求
1.一種車輛用后出口構造,其特征在于,具有 外觀部件,其構成車體后部的外表面,并且劃分出車體內(nèi)部的流路空間;以及 凸起部,其在該外觀部件的外表面向車體外方向凸出設置, 在所述外觀部件上,設置將所述流路空間和車體外空間連通的出風開口, 所述凸起部在所述出風開口的車輛前后方向上的前方,沿上下方向連續(xù)設置, 利用沿所述外觀部件的外表面流過的空氣的氣流,將所述流路空間內(nèi)的空氣,從所述出風開口向車體外方向側吸出。
2.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車輛用后出口構造,其特征在于, 所述凸起部在所述出風開口的前側周緣部,與所述出風開口相鄰配置, 所述凸起部的水平剖面呈大致三角形形狀,具有與所述出風開口相比位于車體外方向側的棱線;以及隔著該棱線位于所述出風開口的相反側的傾斜面狀的前傾部。
3.根據(jù)權利要求I或2所述的車輛用后出口構造,其特征在于, 作為所述凸起部的水平方向寬度中心的凸起中心,位于下述部位,即,所述車體后部的側面向后方收縮而側面垂線與平行于車寬方向的線所成的角度小于45度的部位。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用后出口構造,其特征在于, 所述凸起部在水平剖面中具有規(guī)定的寬度尺寸,所述凸起部的頂點與穿過所述凸起部中心的所述側面垂線相比,位于車輛前后方向的后方。
5.根據(jù)權利要求I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用后出口構造,其特征在于, 所述凸起部是通過將所述出風開口的前側周緣部一體地彎折而形成的, 該凸起部在所述凸起部的車輛前后方向的后方、且所述出風開口的車體外方向側,形成負壓區(qū)域。
6.根據(jù)權利要求I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用后出口構造,其特征在于, 所述出風開口及凸起部位于所述車體后部的左右側面上。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輛用后出口構造,其特征在于, 作為所述外觀部件的后組合燈裝置設置在所述車體后部, 該后組合燈裝置具有,沿所述車體后部的側面向車體前后方向的前方延伸設置的透鏡側面部, 所述出風開口及凸起部設置在該透鏡側面部。
8.根據(jù)權利要求I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用后出口構造,其特征在于, 所述流路空間與進風開口連通,該進風開口形成在后輪罩部件的背面和后保險杠部件的背面之間,導入車體下面?zhèn)鹊目諝狻?br>
9.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車輛用后出口構造,其特征在于, 通風流路的剖面形狀設定為,所述流路空間的流路剖面積,比所述出風開口的開口面積大,通過所述通風流路,從所述進風開口導入的空氣穿過所述流路空間,直至向位于所述出風開口的車體外方向側的負壓區(qū)域位置排出。
10.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車輛用后出口構造,其特征在于, 所述后組合燈具有燈殼部件和外嵌安裝在該燈殼部件上的透鏡罩部件, 所述出風開口設置在與所述燈殼部件和所述透鏡罩部件的接合部相比位于外側的透鏡罩部件的外周緣部處。
11.根據(jù)權利要求I至10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用后出口構造,其特征在于,所述出風開口在所述凸出部的延伸方向上,形成有多個,在多個所述出風開口之間,設置有支撐所述凸起部的加強部件。
全文摘要
車輛用后出口部件具有外觀部件(10,19a,23a,110),其構成車體后部(2,22,32)的外表面,并且形成車體內(nèi)部的流路空間(11);以及凸起部(14,114),其在該外觀部件的外表面上,向車體外方向凸出設置。在外觀部件(10,19a,23a,110)上,設置將流路空間(11)和車體外空間(12)連通的出風開口(13,25,113),凸起部(14,114)在出風開口(13,25,113)的車輛前后方向的前方,在上下方向上連續(xù)設置。而且,利用沿外觀部件(10,19a,23a,110)的外表面流過的空氣的氣流,將流路空間(11)內(nèi)的空氣,從出風開口(13,25,113)向車體外方向側吸出。
文檔編號B60Q1/00GK102892667SQ20118002425
公開日2013年1月23日 申請日期2011年4月6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5月17日
發(fā)明者飯沼佑允, 川俁英之, 飯島誠 申請人:日產(chǎn)自動車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