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板材自動加工技術領域,特別是一種擺動磨砂機磨頭擺動結構。
背景技術:
目前,不銹鋼板材的表面需要鏡面處理,一般采用機械打磨切削為主,以各種型號的磨頭進行打磨,常見的打磨裝置包括支架、傳動機構、磨頭部分和臺面,傳動機構位于支架上方,臺面位于支架下方,磨頭部分進行打磨切削。但是這種磨頭結構打磨效果單一,不能適應特殊客戶的需求。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為了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擺動磨砂機磨頭擺動結構。
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擺動磨砂機磨頭擺動結構,包括機座上的磨輥,所述磨輥的兩端連接有軸承組件,所述磨輥的上方設置有水平安裝的滑桿,所述軸承組件位于滑桿上,所述軸承組件還連接有擺臂,所述機座上設置有與擺臂連接有擺動座。
作為一個優(yōu)選項,所述擺動座通過擺動座子與擺臂連接,所述擺動座內置有偏心輪。
作為一個優(yōu)選項,所述滑桿下側設置有托輪組件,所述滑桿連接有固定座緩沖組件。
作為一個優(yōu)選項,所述軸承組件包括有T字形支撐件。
作為一個優(yōu)選項,所述擺臂和軸承組件之間通過轉軸連接。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磨頭針對不銹鋼鏡面打磨切削工作的特點,通過合理的結構改良,尤其是采用擺動座帶動擺臂活動,進而帶動磨輥平移的設計,這樣就可以在打磨過程中磨出一些特殊的紋路,適應客戶的一些特殊需要。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分解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主視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俯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申請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yōu)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為透徹的理解本發(fā)明,在接下來的描述中會涉及一些特定細節(jié)。而在沒有這些特定細節(jié)時,本發(fā)明則可能仍可實現(xiàn),即所屬領域內的技術人員使用此處的這些描述和陳述向所屬領域內的其他技術人員有效的介紹他們的工作本質。此外需要說明的是,下面描述中使用的詞語“前側”、“后側”、“左側”、“右側”、“上側”、“下側”等指的是附圖中的方向,詞語“內”和“外”分別指的是朝向或遠離特定部件幾何中心的方向,相關技術人員在對上述方向作簡單、不需要創(chuàng)造性的調整不應理解為本申請保護范圍以外的技術。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申請,并不用于限定實際保護范圍。而為避免混淆本發(fā)明的目的,由于熟知的制造方法、控制程序、部件尺寸、材料成分、電路布局等的技術已經很容易理解,因此它們并未被詳細描述。
參照圖1、圖2、圖3,一種擺動磨砂機磨頭擺動結構,包括機座上的磨輥1,所述磨輥1的兩端連接有軸承組件2,所述磨輥1的上方設置有水平安裝的滑桿3,所述軸承組件2位于滑桿3上,即軸承組件2可順著滑桿3平移。所述軸承組件2還連接有擺臂4,所述機座上設置有與擺臂4連接有擺動座5。在實際工作時,擺動座5帶動擺臂4活動,進而帶動磨輥1平移,這樣就可以在打磨過程中磨出一些特殊的紋路。
另外的實施例,參照圖1、圖2、圖3,一種擺動磨砂機磨頭擺動結構,其中此處所稱的“實施例”是指可包含于本申請至少一個實現(xiàn)方式中的特定特征、結構或特性。在本說明書中不同地方出現(xiàn)的“實施例中”并非均指同一個實施例,也不是單獨的或選擇性的與其他實施例互相排斥的實施例。實施例包括機座上的磨輥1,所述磨輥1的兩端連接有軸承組件2,所述磨輥1的上方設置有水平安裝的滑桿3,所述軸承組件2位于滑桿3上,所述軸承組件2還連接有擺臂4,所述機座上設置有與擺臂4連接有擺動座5,所述擺動座5通過擺動座子6與擺臂4連接,所述擺動座5內置有偏心輪61,偏心輪61通過帶動擺動座子6活動。在本實施例中,機座上還設置有電機8,電機8通過皮帶輪組81帶動擺動座5的偏心軸62,進而帶動偏心輪61旋轉。所述擺臂4和軸承組件2之間通過轉軸連接,這樣在偏心輪61旋轉帶動擺動座子6時,擺臂4可順勢旋轉擺動往復運動,而所述磨輥1則通過電機帶動磨輥傳動輪11來控制,不因為磨輥1的擺動而受影響。
另外的實施例,參照圖1、圖2、圖3,一種擺動磨砂機磨頭擺動結構,包括機座上的磨輥1,所述磨輥1的兩端連接有軸承組件2,所述磨輥1的上方設置有水平安裝的滑桿3,所述軸承組件2位于滑桿3上,所述軸承組件2還連接有擺臂4,所述機座上設置有與擺臂4連接有擺動座5,擺動座5通過活塞桿控制擺臂4活動。所述滑桿3下側設置有托輪組件7,所述滑桿3連接有固定座緩沖組件31,用于承托滑桿3,避免滑桿3被壓彎。所述軸承組件2包括有T字形支撐件21,即T字形支撐件21卡住滑桿3上側,提高磨輥1平穩(wěn)度,而且可以避開托輪組件7。
根據(jù)上述原理,本實用新型還可以對上述實施方式進行適當?shù)淖兏托薷?。因此,本實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面揭示和描述的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的一些修改和變更也應當落入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