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懸掛式吹氬接頭,屬于煉鋼吹氬設備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在進行爐中鋼水傳送的這一進程中,需要對鋼水吹氬氣來實現(xiàn)攪拌鋼水的作用,一般在爐下轉運設備上如鋼水罐車、大包回轉臺上多設置有吹氬氣裝置;由于鋼水在運輸過程中很容易因鋼水內的硫、磷的析出導致鋼水的飛濺,微機操作人員的安全;同時,雄接頭容易積渣積灰,且無法阻擋鋼渣飛濺到彈簧上,從而導致雄接頭的彈簧壽命減短。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缺陷,提供一種懸掛式吹氬接頭,在向鋼水吹氬氣的過程中能夠有效保護雄接頭上不會落上飛濺的鋼渣,同時有效的減少了雄接頭上積灰。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供一種懸掛式吹氬接頭,包括支架、u型滑道、底座、雌接頭、擋板、雄接頭、彈性機構和u型滑桿;所述彈性機構包括壓板、底板和彈簧,所述底座橫向固定連接所述支架下部,所述支架后壁固定連接爐下轉運設備側壁,所述雄接頭穿過并滑動連接所述底座,所述壓板套設并固定連接所述雄接頭,所述彈簧、所述底板均套設在所述雄接頭上,所述底板固定連接所述底座頂壁,所述彈簧的上端固定連接所述壓板,所述雌接頭位于所述雄接頭正上方,所述彈簧下端固定連接所述底板,所述支架底壁上垂直向上開設u型滑道,所述u型滑桿滑動連接所述u型滑道,所述支架前壁對稱開設兩條滑軌連通所述u型滑道,所述u型滑桿的兩端分別穿過一所述滑軌固定連接所述擋板的兩端,所述雄接頭位于所述u型滑桿與所述擋板之間;所述壓板的長度大于所述u型滑桿兩端之間的距離,所述壓板固定連接所述u型滑桿。
進一步地,所述u型滑道高度小于所述支架高度。
進一步地,所述壓板橫截面為“一”字形,所述壓板左右兩端固定連接所述u型滑桿。
進一步地,所述壓板橫截面為倒扣的u形,所述壓板兩端內側壁之間的距離等于所述u型滑桿兩端外側壁之間的距離。
進一步地,所述擋板橫截面為“一”字形。
進一步地,所述擋板橫截面為“u”形。
本發(fā)明所達到的有益效果:
本發(fā)明中擋板時刻將雄接頭保護在內,避免了雄接頭受侵蝕,延長了雄接頭的使用壽命;工作時通過限位板帶動擋板,從而實現(xiàn)在雌接頭和雄接頭對接時保護雄接頭、雌接頭避開飛濺的鋼渣和灰塵,對雄接頭和雌接頭起到了很好的保護作用,延長了雄接頭的使用壽命,延長了雄接頭和雌接頭的清理周期,降低了人工成本;當工作完畢時,雌接頭歸位,擋板在壓板帶動下回歸初始位置,結構簡單,實用性強。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的結構圖;
圖2是本發(fā)明中滑桿的結構圖。
附圖中標記含義,1-支架;2-u型滑道;3-壓板;4-底座;5-雌接頭;6-擋板;7-雄接頭;8-底板;9-彈簧;10-u型滑桿;11-滑軌。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描述,以下實施例僅用于更加清楚地說明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而不能以此來限制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
實施例一
一種懸掛式吹氬接頭,包括支架1、u型滑道2、底座4、雌接頭5、擋板6、雄接頭7、彈性機構和u型滑桿10;所述彈性機構包括壓板3、底板8和彈簧9,所述底座4橫向固定連接所述支架1下部,所述支架1后壁固定連接爐下轉運設備側壁,所述雄接頭7穿過并滑動連接所述底座4,所述壓板3套設并固定連接所述雄接頭7,所述彈簧9、所述底板8均套設在所述雄接頭7上,所述底板8固定連接所述底座4頂壁,所述彈簧9的上端固定連接所述壓板3,所述雌接頭5位于所述雄接頭7正上方,所述彈簧9下端固定連接所述底板8,所述支架1底壁上垂直向上開設u型滑道2,所述u型滑桿10滑動連接所述u型滑道2,所述支架1前壁對稱開設兩條滑軌11連通所述u型滑道2,所述u型滑桿10的兩端分別穿過一所述滑軌11固定連接所述擋板6的兩端,所述雄接頭7位于所述u型滑桿10與所述擋板6之間;所述壓板3的長度大于所述u型滑桿10兩端之間的距離,所述壓板3固定連接所述u型滑桿10。
進一步地,所述u型滑道2高度小于所述支架1高度。
進一步地,如圖1所示,所述壓板3橫截面為“一”字形,所述壓板3左右兩端固定連接所述u型滑桿。
進一步地,所述擋板6橫截面為“一”字形。
實施例二
一種懸掛式吹氬接頭,包括支架1、u型滑道2、底座4、雌接頭5、擋板6、雄接頭7、彈性機構和u型滑桿10;所述彈性機構包括壓板3、底板8和彈簧9,所述底座4橫向固定連接所述支架1下部,所述支架1后壁固定連接爐下轉運設備側壁,所述雄接頭7穿過并滑動連接所述底座4,所述壓板3套設并固定連接所述雄接頭7,所述彈簧9、所述底板8均套設在所述雄接頭7上,所述底板8固定連接所述底座4頂壁,所述彈簧9的上端固定連接所述壓板3,所述雌接頭5位于所述雄接頭7正上方,所述彈簧9下端固定連接所述底板8,所述支架1底壁上垂直向上開設u型滑道2,所述u型滑桿10滑動連接所述u型滑道2,所述支架1前壁對稱開設兩條滑軌11連通所述u型滑道2,所述u型滑桿10的兩端分別穿過一所述滑軌11固定連接所述擋板6的兩端,所述雄接頭7位于所述u型滑桿10與所述擋板6之間;所述壓板3的長度大于所述u型滑桿10兩端之間的距離,所述壓板3固定連接所述u型滑桿10。
進一步地,所述u型滑道2高度小于所述支架1高度。
進一步地,如圖2所示,所述壓板3橫截面為倒扣的u形,所述壓板3兩端內側壁之間的距離等于所述u型滑桿10兩端外側壁之間的距離。
進一步地,所述擋板6橫截面為“u”形。
以上所述僅是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fā)明技術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變形,這些改進和變形也應視為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