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拋光砂輪,其特征在于,包括砂輪基座和與所述砂輪基座相連接的砂輪本體;所述砂輪本體包括顆粒直徑為16-30μm的第一砂輪單元,設(shè)置在第一砂輪單元外側(cè)、顆粒直徑為6-15μm的第二砂輪單元,設(shè)置在第二砂輪單元外側(cè)、顆粒直徑為2.5-5μm的第三砂輪單元,以及設(shè)置在第三砂輪單元外側(cè)、顆粒直徑為0.5-2μm的第四砂輪單元。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拋光砂輪,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砂輪單元、第二砂輪單元、第三砂輪單元、第四砂輪單元同軸。
3.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拋光砂輪,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砂輪單元、第二砂輪單元、第三砂輪單元、第四砂輪單元由氮化硼制成。
4.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拋光砂輪,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砂輪單元為圓形,所述第二砂輪單元、第三砂輪單元、第四砂輪單元為圓環(huán)形。
5.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拋光砂輪,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砂輪單元的顆粒直徑為20μm。
6.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拋光砂輪,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砂輪單元的顆粒直徑為10μm。
7.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拋光砂輪,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砂輪單元的顆粒直徑為3.5μm。
8.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拋光砂輪,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砂輪單元的顆粒直徑為1.5μm。
9.如權(quán)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拋光砂輪,其特征在于,所述砂輪基座由金屬材料制成。